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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旱抗旱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0篇)
在平凡的學習、工作、生活中,有時會遇到無法預料的突發事故,為了可以及時作出應急響應,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防旱抗旱應急預案范文(通用20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 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2
根據全縣汛期安全會議精神,為了切實做好我鄉今年的防汛抗旱工作,防御汛期洪水和夏季干旱災害,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防汛抗旱任務
1、負責管轄區范圍內農村公路和橋梁的防洪安全及搶修組織指揮。
2、負責防汛搶險救災交通運輸,調度安排人員和物資運輸車輛。
3、負責協調并妥善解決在建橋梁等項目涉河問題,確保行洪暢通。
4、負責在建道路工程的通堵工作。
5、負責協助各村做好農村公路防汛抗旱工作。
二、組織領導
(1)成立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
組長:
成員:
(2)防汛抗旱領導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唐敏(兼)
辦公室設在鄉農路辦,聯系電話:,具體負責防汛抗旱日常工作。
三、搶險隊伍及物資準備
1、鄉級配備搶險突擊隊員10人,各村至少配備5名突擊隊員。
2、準備沙袋、鐵絲、鋼管等器材,隨時應急堵口。
3、汛期實行全天侯值班,參加防汛抗旱的人員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接到命令后迅速到達指定地點,進行搶險。
四、信息報告
1、各村在得知交通中斷,要在第一時間向鄉領導組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災情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和采取的.措施等。
2、應急處理階段要隨時向鄉領導組報告處置情況和災情的發展情況。
3、應急狀態解決后,鄉農路辦要及時將處置情況上報縣農村公路管理局。
災情發生后,各村要在鄉領導組領導下啟動搶險應急預案。
(1)根據災情,通知有關人員,立即趕到現場;
(2)立即疏運受災群眾;
(3)立即設立公路繞行標志,并告知繞行路線;
(4)立即組織搶修;
(5)協助有關部門對重要地段實行交通管制;
(6)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掌握情況,確保信息暢通。
五、附則
各村、相關單位參照本預案,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鄉農村公路防汛抗旱領導組備案。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3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縣交通局成立“xx縣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姚民,副組長:鄭蘭斌、黃士友、張勇;成員:郭靖宇、牛海峰、馮照文、王玉國、朱軍、劉從海、常潁、陳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蔣傳俊、黃輝、牛學俊、唐心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局辦公室,黃士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波、蔣傳俊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只、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xx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群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xx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群眾疏散;省客xx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xx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托隊為受災群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只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參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梁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盡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xx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匯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匯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準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跡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4
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范化,有效預防洪水和干旱給我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災措施;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師生員工安全。
2、學校實行防汛期領導負責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學校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據《水法》、《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并上報教育局備案。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1、當受洪水影響;或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黔江河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啟動本預案。
2、當暴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暴雨和洪水過后,總務部門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4、當遇到暴風雨襲擊,學校校舍樓房倒塌時,學校應及時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學校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低洼地帶、操嘗校舍和易發生倒塌地方進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及從事重大活動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組織指揮學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應對極端天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3、檢查督促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后勤保障、災后自救以及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嚴防災后發生疫情。
4、保持與氣象臺聯系,了解天氣信息,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抗旱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配備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范災害能力。
3、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要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校舍墻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墻,自行車棚,宣傳欄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要進行嚴格管理,要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防御通知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全部進入臨戰狀態,采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
2、學校要按上級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防汛抗旱小組成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安排領導帶班,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匯報。
4、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浸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
5、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災情發生。若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中心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學校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應及早向學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
2、學校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校園大掃除。對被俺的校園,及時請區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教學工作。
3、抗災救災后,學校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5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進一步明確防汛抗旱職責,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開江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雨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指由降雨引發的山洪、泥石流、滑坡)、干旱災害、恐怖活動、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雨、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水平。
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村委會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民兵和搶險隊伍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本事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要。
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天師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下設辦公室
開江縣天師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其辦事機構設在鎮農業服務中心辦公室。
1、鎮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機構
指揮長:xxx
副指揮長:xxx
成員:xxx
2、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是鎮防汛抗旱指揮的常設機構。主要職責:執行市、縣防汛抗旱指令,確保防汛抗旱政令暢通;督促指導全鎮轄區各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準備和防汛抗旱物質準備工作;負責汛期24小時防汛值班,準確、及時收集分析傳遞各類汛情,旱情及時調查、核實、上報汛情、旱情和抗災救災情景,為縣委、縣政府領導和上級防汛抗旱部門指揮防汛抗旱、搶險救災供給決策依據。
鎮人民政府防汛防旱組織機構職責分工
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臨現場,聽取匯報,作出決策,調集力量。
分管領導協助主要領導具體組織指揮搶險工作。
辦公室協助領導做好災害處理,上報和安撫工作。
派出所負責對災害現場警戒,人員疏散,治安保衛,受災人員搶救,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衛生院負責搶險中醫護人員的指揮,受傷人員的救護和防止災后疫病發生和蔓延工作。
財政所負責防汛抗旱經費的籌措、調撥和監督使用,確保防汛抗旱資金及時足額到位。
供電所負責電力搶修,電力供應。
民政所做好死傷家屬、群眾的安撫和死者的尸體處理工作。
廣播站負責發布汛情公告和重要防洪抗旱指令,及時報道防汛抗旱工作動態和通報重大汛情,組織廣播電視宣傳防洪抗旱工作。
各村(社區)設立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天師鎮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各村村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1、堤防工程信息
當堤防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或潰堤時,各村(社區)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光向可能受威脅的群眾預警,同時向鎮防汛防旱指揮部報告險情,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山坪塘等工程信息
(1)當蘇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山坪塘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上一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30分鐘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山坪塘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2)當水庫、山坪塘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光向下游預警,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作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行政職責人、技術職責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等情景,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當水庫、山坪塘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提前向工程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光。
3、洪澇旱災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光、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干旱災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光、地點、程度、受害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農業生產城鎮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等損失。災情發生后,各村(社區)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洪澇、干旱災情信息。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大的空情,應在災害發生后1小時內將初步情景報告鎮指揮部,同時對核實災情及時組織核實并上報,為抗災救災供給準確信息。
(3)各村委會(社區)應按《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向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鎮人民政府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部門上報災情。
(二)預防預警行動
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職責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經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防汛物資,各村(社區)和有關部門也應儲備足夠的防汛物資。
(6)通訊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時傳遞。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資料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職責、限期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水庫、灘涂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并經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依法強行拆除。
2、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村、社,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立即與氣象、國土資源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村、社,由國土資源部門協助鎮編制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人員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鎮、村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每一天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強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做好旱災工作
鎮抗旱機構隨時掌握旱災變化情景,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景。
做好抗旱水源調度管理工作
及時分析了解社會各方面的用水需求,根據情景適時調整工作部署。
掌握抗旱準備工作和行動情景
及時通報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景
根據旱情發展趨勢適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搞好舒家溝、高坪、孟家梁水庫防汛工作
1、建好防汛領導機構,成立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由人大副主席顧新民任組長,副鎮長向軍任副組長。成員:漆明波、張元仕、王合禮、吳仁政、伍明路、肖應高。同時下設搶險隊、物資器材儲備運輸隊、通訊聯絡辦公室、搶險隊伍由各村委會、基干民兵、村民小組長、共產黨員組成。
2、物資器材的儲備工作:尖峰寨村、紙廠溝村、龍家壩村,各備足編織袋3000條,撮箕500擔,鋤頭、鐵鏟1000把。
3、建立值班制度和安全轉移準備工作:水庫管理人員在汛期必須24小時晝夜值班,隨時觀測水庫大壩有無變化情景,危機時要在泄洪的同時及時報告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鎮指揮部要立即進入高度戰備狀態,全力組織龍家壩、李家壩、社區、崔家壩沿天師河群眾向原天師初中地段安全轉移,朱家壩群眾向原村小集結。
四、山坪塘防汛預案工作
1、重點山坪塘抓好汛期安全調度工作,汛期限制蓄水,做到不垮壩,零死亡,確保大壩下游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做好大壩溢洪道水毀工程修復,確保工程安全渡汛。
3、加強工程檢查,堅持通訊暢通,管理人員和村民小組長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一旦發生險情,及時上報鎮指揮部,鎮政府向有關部門報告,并組織搶險。
五、天師河、朱家壩河防汛搶險預案
各村要組織力量,認真檢查河流安全、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景,對堵塞排洪、行洪河道,嚴重影響防洪安全的障礙,要全面整治,并按照“誰設障,誰清除”的原則,堅持依法清障,對排洪防洪設施,易淹易沖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等存在隱患的,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旦出現險情,立即上報,投入搶險,減輕損失,洪災后及時組織人員進行疫病防治,發動群眾生產自救,迅速修復水毀工程,避免下次洪災造成更大的損失。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6
為做好防汛工作,提高應對特大洪澇災害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社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工作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街道統一指揮,各股室、各社區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轄區倒灌水地域、棚戶區人身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4、堅持依法防汛抗災,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積極參與和支持抗洪救災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有汛報汛、有險排險、有災救災的要求,區域內各有關社區都要圍繞防洪搶險救災開展工作。
社區負責轄區內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組織居民抗災自救。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汛前準備
(1)防汛搶險物資器材準備。社區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器材儲備
(2)防汛搶險隊伍組織。社區組建搶險隊伍,做到臨戰待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每年4月前,調整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
(4)防汛檢查。由社區城管專干負責與區水利局聯系,進行防汛保安檢查;提出處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1)雨情
根據區防汛安排,本區24小時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24小時降雨達100毫米以上,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電話報告,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匯報情況備案存檔。
(2)水情
當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時,社區防汛領導小組領導開始進入24小時防汛值班。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崗,按街道指揮部安排,對轄區和部分單位進行局部動員,做好人員、財產轉移與搶險準備。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1小時內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工作人員分頭下到各居民小組指揮抗洪。
水位達到57米時要進行全面動員,社區所有工作人員,要下去檢查了解汛情和指導有關單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9米(城區達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設施已超過當前運行能力),或日降雨達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搶險隊員進入一級戰備,保證隨時出動。所有單位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街道防汛指揮部調遣,盡一切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3)險情
凡發生險情,如轄區出現倒灌水內澇地域、棚戶區安全險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及時組織力量排險。
(4)災情
汛期,社區了解災情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報告。對災情不祥的,要邊報告、邊收集、邊繼續補充。2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災情態勢及搶險情況。
四、督查
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法,對社區防汛地段進行抽查、督查,確保防洪防汛安全。
五、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要求
(1)按區防指部指示安排,將應急響應行動按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2)從4月1日至9月30日為防汛期,汛期內,社區要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特別是手機要保持暢通)。社區要按照街道防汛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和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并及時報告有關工作情況。
(3)災害發生后,社區應及時向街道防汛領導小組報告情況,并及時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救災工作,重大洪澇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由區防指直接指揮,街道各單位要大力支持配合。
2、緊急處置
(1)搶險、排險
一旦發生險情災情,在及時向防汛指揮部門報告的同時,應急搶險隊投入搶險救災,確保災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盡量減少財產損失。緊急情況下積極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以下工作:首先把被困人員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如有人畜傷亡,及時搶救受傷人員,清理、妥善處置人畜遺體。二是對緊急轉移的人員作好臨時安置,發放糧食、衣物,對災區作好衛生防疫工作。同時迅速組織力量搶修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
對可能造成新的危害建筑物等要安排專人監測、防御。
(2)轉移
轉移工作采取層層包干負責的辦法實施,統一指揮、統一轉移、安全第一。遵循先人員后財產,先老弱病殘人員后一般人員的原則。轉移責任人有權對不服從轉移命令的人員采取強制轉移措施。
(3)災民安置
按區防指的統一安排,街道大力配合支持災民安置工作。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興建廠棚、搭建帳篷等辦法,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集中建房與分散恢復相結合。
(4)物資調撥
堅持屬地管理和就近原則,配合區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的救災物資調撥。
(5)應急人員的安全保護
所有參加應急搶險的人員,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汛期進行統一的'技術安全培訓,在實施應急搶險時由指揮部統一裝備安全服與必要的安全設備。
(6)群眾安全防護
出現險情后,一方面及時組織受災區群眾及時轉移到安全地帶,對來不及轉移的群眾按區防指安排及時組織民兵和部隊進行營救。
3、保障措施
(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由區防指統一部署,街道辦事處指揮部組織落實,并負責統一管理與調度,確保發生險情時應急隊伍能全部及時落實到位,投入抗洪搶險工作。
(2)治安保障
社區要大力配合公安部門維護治安秩序,打擊趁災打劫等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確保重點目標安全
六、應急結束
當洪水水位處于警戒水位以下,水文、氣象部門預報短期內無異常變化,災民得到妥善安置等條件具備后,整個應急處理工作結束,隨即進入生產自救與水毀工程恢復建設階段。
七、紀律與獎懲
1、紀律
防汛期間,防汛有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出現空缺崗現象。要加強對雨情、工情、水情等情況的統計,并及時上報。對工程出現的險情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護,確保工程安全。加強防汛值班,做到晝夜有人接聽接收電話、傳真,確保暢通。
對不到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職責的,一經查出,將按防汛工作紀律論處。對出現險情、災情不及時采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者出現漏報、錯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防汛工作紀律處罰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和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獎勵
對表現突出的予以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7
為切實做好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將我縣防汛抗旱保障工作落到實處,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部門及縣局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系統實際情況和救災能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防汛抗旱交通運輸應急保障指揮系統,堅持災情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落實預防突發情況的各項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優勢互補、常備不懈,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暢通,最大程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保障公眾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防汛搶險救災公眾的領導,確保全區道路運輸業安全度汛,經研究,成立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組長:陸軍
副組長:高東文、郝慧棟、趙王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郝慧棟(兼)
成員:張曉軍、白亞文張青、梅雪冬張鵬姜全、張曉峰、尹建國、胡韶梅
聯系電話:xx
值班電話:xx
三、防汛工作重點
1、積極采取防汛措施,確保道路客貨運輸市場安全度汛
防汛工作關系到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關系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穩定大局。要充分認識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堅持“全面防范、重點突出、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健全防汛組織、落實防汛單位責任制,真正做到措施到位,責任到位。進一步完善防汛預案,做好客貨運輸車輛的應急保障工作,細化落實責任。
2、全面自查,消除隱患
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并對防汛設施和防汛準備工作進行一次全面徹底的檢查,對存在的隱患和問題要及時予以處理,以確保安全度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扎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3、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一旦遇有防汛抗旱搶險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凡執行防汛抗旱搶險應急應急運輸任務的單位、企業和人員必須無條件執行命令,對拒不執行上級命令、玩忽職守、推諉扯皮或執行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沒有完成任務的單位和企業的主要領導、直接責任人等要嚴格追究責任,依法進行處理和處罰。
附:1、20xx年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人員值班表
2、崇禮縣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所防汛搶險車輛、人員名單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8
一、今年防汛抗旱工作形勢
xx縣地跨xx河、xx河兩大流域,降雨受季風、xx山地形影響,天氣變化劇烈,多災害性天氣,年降雨量的60%-70%集中于主汛期7、8、9三個月內幾次較大降雨過程,7月上旬至8月下旬為大暴雨的多發期。xx河、xx河從我鄉境內穿過,系無堤排澇河道,多年未清淤整修,防大汛能力較差。慈周寨溝、大寨溝等五條溝多年未開挖清淤,造成嚴重淤堵現象。部分干部群眾的防洪意識淡薄,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仍存。這些問題應引起各單位領導的高度重視,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加以解決。
二、總體要求
20xx年我鄉防汛抗旱的總體目標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重在持續、重在提升、重在統籌、重在為民”,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搶大險、救大災,堅持“以防為主”的方針,狠抓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在規定防洪標準內,主要河道堤防不決口,街道排水暢通,主要交通要道正常運行,企業正常生產。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千方百計滿足生產和生態用水需求,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
(一)河道防汛
1、做好堤防加固工作,經排查,我鄉境內的河段受損嚴重,主要有:xx河尚xx東段因取土河堤、河床嚴重受損;xx河xx橋南段,xx河xx社段都存在著不同程度的毀壞。各村要對所轄受損河段抓緊補修,確保安全度汛。
2、要本著“誰設障,誰清障”的原則,對河道淤積,開墾種樹、種地等阻水障礙要立即清除,保證汛期流水暢通。
3、要保證xx閘、xx閘、xx閘汛期正常運行,健全管護制度,要責任到人。服從鄉防指統一指揮,不得隨意啟閉。由責任村及責任人協同水利站進行一次檢修和全程運轉調試,保證啟閉靈活。對不能正常啟閉的橋閘,立即上報縣水利部門,及時整修。
(二)內地防澇
我鄉境內排水防澇溝渠已多年未開挖清淤,造成嚴重淤堵甚至消失,近幾年來各村硬化道路較多,但多數未修建排水設施,容易造成雨水滯留路面,致使道路不暢。有些村莊建房截斷歷史水路,造成雨水不能及時村內向xx、xx河轉移,容易造成內澇。因此,我鄉內地防澇形勢非常嚴峻。
各村要詳細排查村莊及大田排水出路是否暢通,根據排查出的問題,積極采取針對性措施。排水溝內的垃圾、樹木、雜草等阻水障礙必須在汛前清除。各村必須將平掉的溝河地段本著“誰破壞、誰修復”的原則,責令當事人限期恢復,拒不恢復的要依法嚴懲。對在排水出路上建房、耕種的要依法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三)防汛抗旱兩手抓
汛期不僅要立足于防大訊、抗大澇,而且做好抗旱保豐收的工作。各村要利用汛期多水多雨的時節,在做好防汛搶險準備的情況下,有組織、有計劃地利用現有水利調節工程引水、蓄水,趨利弊災,統籌兼顧,提高抗旱能力。注意在xx河、xx河上攔河蓄水,以保障農田水利灌溉所需。
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投資力度,確保防汛抗洪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條例》的要求和分級負責的原則,將所需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以保證防汛工作的正常開展。
(二)抓緊做好度汛工程檢查和水毀工程修復工作,落實安全度汛措施。水利站要重點抓好溝河、水路的清障和堤防除險加固。xx河、xx河內的節制閘要進行一次檢修和全程運轉調試,保證啟閉靈活。對不能正常啟閉的涵閘,要采取臨時應急措施,確保涵閘及時啟閉。
(三)組織防汛搶險隊伍,加強培訓。組織以民兵為骨干的防洪搶險隊伍,人員不少于50人,做到責任到人,任務明確。低洼易澇地區的鄉村,要成立排澇專業隊,采取溝排和提排相結合的方式,增加突擊排澇能力。
(四)加強氣象、水情預報、預測和洪水調度工作。電信、水利部門汛前要檢修調試通訊和量雨器械,復測量水、量雨設施,各村、各單位都要指定一部防汛專用電話,明確專人值班,確保汛情暢通。
(五)嚴格加強防汛物資的管理和使用。防汛物資采取靜態和動態相結合的辦法儲備。供銷、商業、糧食等部門要做好防汛物資儲備計劃,進一步搞好防汛物資的動態管理,確保儲備計劃落實到位。
四、具體要求
(一)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全面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責任制。凡因汛前不檢查、情況不熟悉、問題不解決、指揮不力、準備不足等貽誤戰機造成損失的,要追究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
(二)嚴明紀律,依法治水。《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條例》和《防汛條例》是我們做好防汛工作的法律保證,必須堅決貫徹執行。防汛工作涉及上下游、左右岸,整體與布局的利害關系,各村、各單位要顧全大局,統籌兼顧,團結協作、依法治水,凡違抗上級防汛方案或調度命令,不及時分洪、滯洪,擅自阻水、放水,向河道傾倒垃圾、棄置雜物,設置阻水障礙,破壞水利工程實施和測報設備,借故聚眾鬧事,玩忽職守,謊報汛情、水情等造成損失和危害的,要堅決依法查處。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xxx鎮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xxx鎮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鎮防指)。成員組成如下:
2.2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鎮防汛抗旱預案和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鎮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鎮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及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3.1.1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3.1.2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切實做好旱災防范與處置工作,提高對旱情災害的應急處理能力,確保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切實減輕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的飲水安全、保障工農業生產,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抗旱預案編制導則(試行)》《旱情等級標準》《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城區節約用水管理規定》《省抗旱條例》《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市抗旱應急預案》《朔城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編制。
1.3編制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抗結合,政府負責、協調一致,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科學全面、切實可行的原則。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朔城區所轄行政區域內干旱災害的預防和抗旱應急處置,干旱災害包括:干旱缺水、供水危機以及其他次生衍生災害。
2.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職責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組織全區抗旱減災工作,統一指揮全區抗旱應對工作,對全區抗旱減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由分管應急與水利工作的副區長共同擔任,副指揮長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區水利局局長、區氣象局局長、區人民武裝部副部長和區消防救援大隊隊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市生態環境局朔城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區商務局、區文化和旅游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應急管理局、區能源局、區消防救援大隊、區氣象局、區人民武裝部、武警朔城中隊、區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國網供電公司、移動、聯通、電信分公司等單位以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主要職責: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干旱災害防范應對工作的決策部署,統籌協調全區旱災抗御工作,制定抗旱總體規劃、重要措施,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風險防控、監測預警、調查評估和善后工作,組織指揮較大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特別重大、重大水旱災害的先期處置工作,決定重要河流洪水應急調度方案,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交辦的抗旱應急處置重大事項。
2.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管理局局長和區水利局局長共同兼任。承擔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抗旱工作。
主要職責:承擔防汛抗旱指揮部日常工作,制定、修訂防汛、抗旱專項應急預案,開展干旱災害風險防控和監測預警工作,組織桌面推演、實兵演練等抗旱專項訓練,協調各方面力量參加抗旱救援行動,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抗旱應急處置工作,組織開展調查評估、協調推進善后處置工作,報告和防汛抗旱信息,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抗旱應對等工作。
2.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委宣傳部:負責正確把握抗旱救災宣傳工作導向,及時組織、指導、協調新聞單位做好抗旱救災新聞宣傳報道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各級電臺、電視臺開展抗旱宣傳工作;及時準確報道抗旱動態,做好抗旱救災宣傳報道工作。
區發展和改革局:組織指導抗旱工程規劃工作,負責應急抗旱工程投資計劃安排和監督實施,安排災區群眾生產用糧計劃并及時組織調撥。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協調移動、聯通、電信分公司做好抗旱工作期間通信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朔城分局:負責災害發生地交通管制、疏導,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抗旱物資以及破壞抗旱設施等違法犯罪活動。
區民政局:負責分配社會捐贈物資并監督其使用情況。
區財政局:組織實施全區抗旱和搶險救災經費預算,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市生態環境局朔城分局:指導和監督受干旱影響的地區生態環境恢復及善后處理工作。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全區供水管理部門加強供水管網建設和維護。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及時提供供水用水信息。
區交通運輸局:協調組織運力優先安排災區抗旱物資的運輸,確保道路暢通。
區水利局:合理配置全區水資源,負責全區農村人畜飲水安全,開展抗旱應急工程的建設與管理,積極組織全區水管單位開展抗旱灌溉。
區農業農村局:及時收集干旱災害信息,指導落實災后農作物的補救措施,負責化肥等專項抗旱物資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管理,救災種子、飼料的調劑分配,負責災區病蟲害防治與救治。
區商務局:負責對災區重要商品區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監控。
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護工作。組織醫療衛生人員趕赴災區,預防和控制疫病的發生和蔓延。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和協調各單位做好抗旱工作,組織指導發放災害救助款物和緊急轉移安置災民,保障災民衣、食、住等基本生活需要。
區能源局:協調電力企業做好重點抗旱設備的電力保障。
區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抗旱救災期間應急救援隊伍,做好抗旱救災的人員、物資和器材準備。
區氣象局: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降雨等氣象信息,做好氣象信息預測、預報工作,負責對干旱災害的預測,適時開展人工降雨作業。
區人民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參加抗旱救災和重大搶險救災行動,協助地方人民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群眾。
武警朔城中隊:組織武警部隊開展抗旱救災工作,協助當地公安部門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幫助缺水群眾解決缺水困難問題。
區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負責組織指導畜牧業災后處理;負責提供旱災對畜牧業造成的損失情況。
國網供電公司:負責保障抗旱搶險、抗旱設施及抗旱指揮中心的用電需要,保障電力設施安全工作,負責災區電力調度和供電設備搶修工作。
移動、聯通、電信分公司:做好旱期抗旱通信保障工作,確保抗旱信息和調度指令傳遞,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根據指令,向事發區域用戶發送預警短信。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所轄區域內的人民生產生活用水安全,預防干旱災害對本地區的影響,及時向區政府匯報本地區旱情狀況。
2.4應急工作組及職責
根據抗旱工作任務,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設立綜合協調組、現場處置組、應急保障組和宣傳報道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2.4.1綜合協調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區水利局
成員單位:區委宣傳部、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朔城分局、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能源局、區氣象局等部門和相關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相關部門。
職責:掌握抗旱動態,綜合匯總情況;負責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旱情、救災工作;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匯總。負責應急搶險隊員、物資、設備的調集以及各小組之間的協調工作。
2.4.2現場處置組
牽頭單位: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
成員單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朔城分局、區農業農村局、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區畜牧獸醫服務中心、武警朔城中隊等部門。
職責:負責指導應急抗旱工作,抗旱應急工程的建設管理,臨時性缺水村莊的人畜飲水安全,病蟲害防治、救治,衛生防疫、救護。
2.4.3應急保障組
牽頭單位:區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區發展和改革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財政局、區交通運輸局、國網供電公司、區氣象局等單位。
職責:協調運力優先保障抗旱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
需要;根據需要緊急調撥抗旱所需生活物資,保障油料、電力等供應。
2.4.4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新聞媒體單位、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職責:負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采訪秩序;統一抗旱救災的信息,收集分析輿情,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監測預防
3.1旱情信息監測
區直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和分工分別對朔城區旱情信息進行監測、收集、核實、上報和管理。旱情信息的收集、監測和預警按統一渠道,分級、分區域、分專業的原則實施。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確定轄區抗旱突發事件的種類和所在地區,制定相應的數據監測制度,并建立數據庫,做到有效監控,及時維護更新,確保監測數據準確。
3.1.1氣象信息
主要包括:降水量及天氣形勢分析,預報中、短期降水量等其他有關氣象信息。氣象局做好災害性天氣預測預報工作,當有可能發生災害性天氣時,要加強信息報送和工作會商,滾動預測最新氣象變化趨勢,并及時報送本級人民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3.1.2水文信息主要包括:水管部門掌握朔城區境內河道、水庫水位、流量、蓄水量及其變化趨勢的情況。
3.1.3旱情信息
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間、地點、范圍、程度、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土壤墑情、蓄水和城鄉供水情況;災害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3.2信息報告與處置
旱災發生后,受災地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干旱受災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根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收集、整理和研究對本轄區可能發生旱情信息的分析匯總,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時向上級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
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將初步情況報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因旱情災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災害,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全力搶救和處置,防止災害蔓延,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3.3預防措施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做好思想、組織、工程、
預案、物資、通信、抗旱準備工作。
4.干旱預警
4.1預警分級
干旱等級分為4級,分別為Ⅳ級、Ⅲ級、Ⅱ級、I級,對應的干旱等級預警類型為藍色(輕度干旱)預警、黃色(中度干旱)預警、橙色(嚴重干旱)預警、紅色(特大干旱)預警。
4.2干旱預警
4.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Ⅳ級藍色預警
(1)夏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10日,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5日內不會出現降雨;春秋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15日,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冬季連續無雨(雪)日數達到20日,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
(2)城區干旱缺水率即將達到5%;
(3)區域因旱飲水困難人數占朔城區總人口的10%以上。
4.2.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Ⅲ級黃色預警
(1)夏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2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5日內不會出現降雨;春秋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3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冬季連續無雨(雪)日數達到3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5日內不會出現降雨(雪);
(2)城區干旱缺水率即將達到10%;
(3)區域因旱飲水困難人數占朔城區總人口的15%以上。
4.2.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橙色預警
(1)夏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3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春秋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5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5日內不會出現降雨;冬季連續無雨(雪)日數達到6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2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
(2)城區干旱缺水率即將達到20%;
(3)區域因旱飲水困難人數占朔城區總人口的20%以上。
4.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紅色預警
(1)夏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5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春秋季連續無雨日數達到75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15日內不會出現降雨;冬季連續無雨(雪)日數達到80日,并根據氣象局預測未來20日內不會出現降雨;
(2)城區干旱缺水率即將達到30%;
(3)區域因旱飲水困難人數占朔城區總人口的30%以上。
4.3干旱預警響應
4.3.1Ⅳ級藍色預警響應
(1)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將旱情、災情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會商并決策確定干旱程度即將達到輕度干旱,由區指揮部辦公室協調相關部門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廣播以及網絡等藍色預警信息。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掌握旱情發展趨勢,了解、統計現狀情況,向區政府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可能發生的旱情。
(3)區氣象局干旱監測、預報等氣象信息;提供降雨、氣溫、土壤墑情等情況,并分析未來的天氣形勢,做好預防。
(4)區水利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來水情況,落實抗旱供水準備計劃;抓好水利工程設施的維修管護,積極檢修抗旱設備,組織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抗旱應急工程修復。
(5)區農業農村局了解農作物播種情況、苗情,指導抗旱農業新技術,加強田間管理。
4.3.2Ⅲ級黃色預警響應
(1)受災區將旱情、災情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會商確定干旱等級即將從輕度干旱轉至中度干旱,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廣播以及網絡等方式Ⅲ級預警信息。
(2)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況,部署抗旱救災工作,組織有關部門赴災區核實災情,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應急工作。各成員單位依據各自抗旱職責、負責搞好抗旱服務工作。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旱情消息,了解、統計受旱情況,及時掌握各鄉(鎮)、街道旱情發展變化和抗旱動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抗旱指揮機構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況;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派出抗旱工作組,指導各地抗旱工作,盡可能防止旱災進一步升級;部署指導各級抗旱服務組織投入抗旱。
(4)區氣象局干旱監測、預報等氣象信息。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降雨、蒸發、氣溫、土壤墑情等情況,并分析未來的天氣形勢和發展趨勢,提出抗旱建議。
(5)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調查農作物苗情,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作物的種植結構、種植面積、生長時期,分析旱情對作物的不利影響。做好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準備供應工作。適時進行農作物改種和補種,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制定農業救災措施并組織實施。
(6)區水利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來水情況,優先保證生活用水,做好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科學調水工作,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資源,千方百計擴大抗旱灌溉面積,防止旱災對農作物產生進一步的影響。
(7)區應急管理局、發改等部門做好抗旱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定期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送物資儲備情況。
4.3.3Ⅱ級橙色預警響應
(1)受災地區將旱情、災情上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緊急組織開展相關會議,指揮部召集成員單位會商確定干旱等級即將從中度干旱達到嚴重干旱,并迅速組織抗旱救災,全面安排抗旱減災工作;區應急管理局派出抗旱工作組,督促指導抗旱工作;區委宣傳部通過新聞媒體、電視、廣播以及網絡等形式以最快時間Ⅱ級預警信息。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向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災情和救災情況,傳達上級對抗旱救災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區抗旱救災工作,并發出抗旱救災緊急通知,督促受災地區組織力量投入抗旱,組織工作組赴災區核實災情,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應急工作。
(3)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災情消息,及時了解、掌握、統計災情及發展趨勢、抗旱工作情況,部署指導各級抗旱服務組織投入抗旱。
(4)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核實災情,做好抗旱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及時籌措救災物資,發放救災款,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5)新聞單位按照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宣傳工具,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6)其它各有關部門根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配合相關部門共同完成抗旱救災預警工作。
4.3.4Ⅰ級紅色預警響應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接到旱情、災情報告后,確定干旱等級即將從嚴重干旱達到特大干旱,部署抗旱救災應急工作,并發出抗旱緊急通知,要求各級各部門立即行動起來,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2)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協調各部門籌集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工作,督促落實各項抗旱救災措施,調查受災程度,幫助群眾抗旱救災,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3)按照“先生活、后生產,先節水、后調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強化抗旱水源的科學調度和用水管理,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優先保證城鄉生活飲水安全和重點行業用水。
(4)區氣象局干旱監測、預報等氣象信息。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逐日降雨、蒸發、氣溫、土壤墑情等情況,并分析未來的天氣形勢和發展趨勢。
(5)區農業農村局負責調查、收集、統計農作物苗情,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擴大旱情對作物產生的不利影響。做好抗旱救災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準備工作。指導調整作物種植結構,搶墑播種、改種、補種,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組織實施農業救災措施。
(6)區水利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為可能發生的特大干旱提前做好準備,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來水情況,優先保證人畜飲用水,做好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科學調水工作,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資源。
(7)國網供電公司優先保證抗旱用電。
(8)按災情和國家有關規定,動員社會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災工作,并做好救援資金、物資的接收和發放。
(9)新聞單位按照區政府核定的旱情災情,及時向社會災情預警;宣傳各級政府、各部門的抗旱救災情況。
(10)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在指揮部的統一部署下,按照抗御特大干旱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11)其它各有關部門根據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開展有關工作。
4.4干旱預警
區旱情及抗旱動態等由區政府統一審核并向有關部門,涉及干旱災情的,由有關部門審核和。抗旱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有關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的相關規定,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按照區委、區政府有關規定對工作進行管理與協調。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等級及啟動
根據朔城區旱情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將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輕度干旱)應急響應、Ⅲ級(中度干旱)應急響應、Ⅱ級(嚴重干旱)應急響應、Ⅰ級(特大干旱)應急響應四級,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與之對應。
5.1.1Ⅳ級(輕度干旱)
(1)城鎮干旱缺水率在5%以上;
(2)農業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15%-30%;
(3)人畜飲水困難比率占到總數的10%-15%。
5.1.2Ⅲ級(中度干旱)
(1)城鎮干旱缺水率在10%以上;
(2)農業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30%-50%;
(3)人畜飲水困難比率占到總數15%-20%。
5.1.3Ⅱ級(嚴重干旱)
(1)城鎮干旱缺水率在20%以上;
(2)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50%-80%;
(3)人畜飲用水困難比率占到總數20%-30%。
5.1.4Ⅰ級(特大干旱)
(1)城鎮干旱缺水率在30%以上;
(2)受旱面積占播種面積的80%,農作物大面積枯死;
(3)人畜飲水困難比率占到總數的30%以上,社會經濟發展遭受嚴重影響。
5.2應急分級響應
5.2.1Ⅳ級(輕度干旱)應急響應
(1)水利部門抓好水庫蓄水,機泵站維修,各級渠道整修,自流灌區提前引水灌溉,實行冬旱秋防,春旱冬防,夏旱春防,秋旱夏防,為抗御中度干旱作好準備。
(2)灌溉與發電有矛盾時,優先考慮灌溉抗旱需水要求,防止和減少不必要的'泄水。灌區抗旱灌溉任務大,河道水源有限,區水利局要提早對渠道進行整修,加強管理,提前做好抽水前的準備工作。特別是用水計劃、機泵維修、渠道清淤,確保按計劃抽水抗旱灌溉。
(3)區農業農村局引導農民走節水、高效、生態農業之路,變對抗性種植為適應性種植,同時要積極推廣旱作農業新技術。指導農民調整種植結構,推廣旱作農業新技術,部署抗旱服務組織全力投入抗旱。
(4)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指導各行業減少用水,保障居民生活用水和重點企業用水,按抗旱要求報告用水需求和計劃。
(5)受旱地區的基層組織要積極主動做好攔河提水、開溝引水、打井挖泉等抗旱工作。
(6)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用水管理和節水宣傳,嚴格控制,做到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確保生活及主要工業企業用水。適當壓減公共設施及高耗水服務行業用水,做好啟動應急水源準備工作。
5.2.2Ⅲ級(中度干旱)應急響應
(1)受旱地防汛抗旱指揮部要組織相關部門制訂抗旱工作計劃,明確抗旱工作重點,研究抗旱措施,做好用水計劃,積極開展節水宣傳。
(2)指揮部派遣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及時向上級報告抗旱工作情況,組織抗旱工作組巡回檢查,收集資料,統計災情,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爭取支持。積極做好抗旱物質的分配、供應工作。
(3)區水利局發揮現有水利設施的抗旱作用,繼續蓄水,為抗御嚴重干旱做好準備,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全社會對水資源短缺嚴重性的認識。
(4)區水利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開動一切水利設施,加大抗旱灌溉力度,多引(提)蓄水,爭取抗旱主動權。在做好蓄水工作的同時,立即開閘放水,投入抗旱灌溉;做好供水方案,精心調度,優化配置水資源。要強化節水灌溉意識,采取節水灌溉措施。
(5)區農業農村局做好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工作。根據旱情發展情況,適時進行農作物改種和補種,推廣應用有關抗旱農業新技術,制定農業救災措施并組織實施。
(6)區應急管理局做好抗旱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并定期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報送物資儲備情況。
(7)抗旱服務隊投入抗旱,檢修抗旱機具,啟動所有設備,擴大灌溉面積及解決旱區人畜飲水困難。已關閉的水源井,要落實管護責任,做好隨時啟用的準備。
5.2.3Ⅱ級(嚴重干旱)應急響應
(1)各受災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防汛抗旱指揮部迅速組織抗旱救災。全面安排抗旱減災工作,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派出抗旱工作組,督促指導抗旱工作。
(2)嚴重干旱的抗旱工作重點是挖掘水源和水源優化配置,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準備。所有水庫根據多年控制運用資料,總結、分析最佳控制運用方案,制定新的攔水,蓄水辦法,合理多蓄,盡量少泄;所有水庫做好非灌溉時期的蓄水,充分發揮調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資源量;抗旱工作中大力開展節水灌溉,提高水的有效利用率。
(3)受旱地區基層組織負責在有水源的河道、低漕溝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或采取噴灌進行灌溉,受旱地區臨時性打井、建蓄水池等,臨時在河道截水。適時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4)工程調度組成員負責用水統一調度,在最大限度利用溝河攔蓄地表水和過境水量,在充分利用提水設備提取地面水的同時,可選擇淺層地下水水源,擴大灌溉面積,保證農作物不減產或少減產。
(5)抗旱服務隊全力以赴投入抗旱,在本行政區內實行統一調配設備和人員,解決部分受旱地區有水源無設備灌溉難問題。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調整用水計劃,控制非生活用水,確保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安全,保證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點企業用水需求。
(6)區衛生健康和體育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指導群眾做好水質消毒,保證飲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監督工作。
(7)區應急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檢查核實災情,做好抗旱救災物資的儲備和供應工作,及時籌措救災物資,發放救災款,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
(8)區水利局負責保證各企業用水的綜合協調。
(9)區農業農村局做好農業生產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工作。
(10)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能分工,積極做好抗旱工作。區應急管理局實施抗旱水源的統一調度,加強取水計量監督管理,全面抗旱、保證重點。
5.2.4Ⅰ級(特大干旱)應急響應
(1)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加強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協調各部門籌集、調運抗旱救災資金和物資;迅速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區協助當地開展抗旱救災工作,督促落實各項抗旱救災措施,調查受災程度,幫助群眾抗旱救災,維護災區社會穩定。不定期召開成員會議,提出抗旱救災方案。
(2)出現特大干旱災害后,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可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進一步擴大。同時,上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
(3)受旱地區把抗旱工作當作地方政府的第一要務,緊急組織人力、財力、物力,派遣工作組到旱區指導抗旱,全面開展節水、調水、救災、增雨等抗旱工作。所有蓄水工程都要嚴格按照控制運行辦法調度運行,對現有的水源加強管理;同時,區農業農村局也要加強節水工作。
(4)區水利局加強抗旱水源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來水情況,優先保證農村人畜飲用水,做好計劃用水、節約用水和科學調水工作,充分發揮現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資源,千方百計擴大抗旱灌溉面積,并抓好水利工程設施維修管護,積極檢修抗旱設備,組織實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設和抗旱應急工程修復。
(5)區水利局負責協調確保工業用水供應與居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發電、生活必需品的生產用水。
(6)區農業農村局做好旱情發生時所需種子、農資的調撥供應指導工作,維護區場價格穩定,與農業合作社共同商榷抗旱對策。
(7)各鄉(鎮)、街道水源地實施統一調度,加強取水計量監督管理。蓄、引、提、調并舉,組織調配各類抗旱機電機械設備,全力開機提水抗旱,做到有計劃地調度、配置使用。
5.3應急響應結束
當旱情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事發地人民政府可視旱情,宣布緊急抗旱結束。Ⅳ級響應由縣級人民政府宣布結束,Ⅲ、Ⅱ、Ⅰ級響應由區級人民政府宣布結束。
6.后期處置
6.1災后恢復
發生嚴重的特大旱災后,在按照災害評估報告后,盡快研究制定各部門、各單位對口幫扶救災方案,認真組織和落實有關救災幫扶措施。同時,根據災害損失程度,在大力抗災自救的同時,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募捐活動,吸納社會資金救災。對災區重大疫情、災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傳播蔓延。
6.2工作評價
對輕度干旱突發事件,由縣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調查評估,并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對中度、嚴重、特大干旱突發事件,由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調查評估,并向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7.保障措施
7.1組織保障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朔城區抗旱應急預案的監督執行,督促各相關部門按照預案,各盡職責,開展好抗旱工作。社會公眾有權對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7.2資金保障
區財政局每年安排資金用于旱情預防,遇嚴重干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根據旱情提出意見,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區人民政府在年度預算中應考慮抗旱資金,財政預算安排足夠的抗旱經費,用于本行政區內抗旱物質儲備、水利設施運行與維護、水利工程應急除險、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和應急隊伍培訓。
7.3物資保障
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統一調配使用,對抗旱物資建章立制,加強規范化管理。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7.4技術保障
建設和整合全區抗旱計算機網絡,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當網絡發生故障時,應迅速組織搶修,以最短時間恢復數據通信。依托旱情監測預報系統、災情分析評估系統及異地會商系統,以現行的水源供水調度工作流程、調度規劃、組織分工為基礎,建立抗旱調度決策支持系統,完善水文信息采集和抗旱信息管理系統。建立抗旱專家庫,專家庫由設計科研、管理、防汛抗旱等部門有實踐經驗的專家組成。當發生干旱災害時,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安排專家,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技術支持。
7.5應急隊伍保障
組織抗旱應急服務隊進行抗旱服務工作。抗旱期間,抗旱應急服務組織應服從調遣,組織抗旱車輛運送飲用水到受旱地區,提供抗旱流動機械,維修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等。
7.6應急水源保障
為確保朔城區生活用水安全,要建立抗旱應急水源保障體系。根據朔城區的實際情況,當發生嚴重干旱或特大旱情時,嚴格限制非生活用水,儲備必要的應急水源,對容易出現用水困難的地方,要根據當地的水源狀況,儲備必要的水資源。
7.7通信與信息保障
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抗旱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抗旱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在緊急情況下,充分利用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8.宣傳、培訓與演練
8.1宣傳培訓
8.1.1宣傳旱情災情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區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抗旱救災工作。
8.1.2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8.2演練
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每年至少組織一次應急演練,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演習。
9.附則
9.1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朔城區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1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應對干旱災害,減輕干旱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保障社會和諧穩定和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制定。
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國各級行政區域內的抗旱應急工作,包括干旱預警、應急響應、搶險救災、災后恢復等各個環節。
4、工作原則
抗旱應急工作應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快速響應的原則。
二、組織體系與職責
1、組織體系
抗旱應急工作實行中央統一領導、地方分級負責、部門分工協作的組織體系。中央層面設立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相應的抗旱應急指揮機構。
2、職責分工
(1)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國抗旱應急工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制定抗旱政策、規劃,指導地方抗旱工作。
(2)地方抗旱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轄區內抗旱應急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落實抗旱措施,保障抗旱工作順利進行。
(3)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抗旱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保障。
三、干旱預警與響應
1、干旱預警
根據氣象、水文等部門的監測和預測,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發布干旱預警信息。預警等級分為四級,由低到高依次為藍色、黃色、橙色、紅色。
2、應急響應
根據干旱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包括加強抗旱水源調度、保障群眾生活用水、實施節水措施、組織抗旱救災等。
四、搶險救災與恢復
1、搶險救災
在干旱災害發生時,各級抗旱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防止因干旱引發的次生災害。
2、災后恢復
干旱災害過后,要及時組織災后恢復工作,包括修復受損設施、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總結抗旱經驗教訓等。
五、保障措施
1、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機制,確保抗旱救災所需物資的.及時供應。
2、技術保障
加強抗旱技術研發和推廣,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3、人員保障
加強抗旱應急隊伍建設,提高抗旱應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應對能力。
六、附則
1、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國家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解釋。
2、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抗旱應急預案或實施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和評估。
3、在抗旱應急工作中,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2
一、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有效應對和減輕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抗旱應急預案。
2.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干旱災害及其衍生、次生災害的應對工作。
4. 工作原則
抗旱救災工作遵循“預防為主,綜合施策,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社會參與,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1. 組織機構
成立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抗旱救災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抗旱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2. 職責分工
抗旱應急指揮部負責研究制定抗旱救災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抗旱救災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抗旱救災相關工作。
三、預警與預防
1. 預警發布
根據氣象、水文等部門提供的干旱預警信息,抗旱應急指揮部及時發布干旱預警,并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2. 預防措施
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提高蓄水保水能力;推廣節水灌溉技術,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加強水情監測和預報,為抗旱救災提供科學依據。
四、應急響應
1. 響應啟動
當干旱災害達到應急預案啟動條件時,抗旱應急指揮部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并通知相關地區和部門開展抗旱救災工作。
2. 響應措施
(1)加強水資源調度,優先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和農業生產用水;
(2)啟動應急水源工程,增加抗旱水源;
(3)組織抗旱服務隊,深入災區開展抗旱救災工作;
(4)加強災區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發生;
(5)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眾抗旱意識和自救能力。
3. 響應結束
當干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災區生產生活秩序基本恢復正常時,抗旱應急指揮部宣布應急響應結束。
五、后期處置
1. 災情評估
抗旱應急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干旱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并編制災情評估報告。
2. 恢復重建
根據災情評估報告,制定恢復重建計劃,并組織實施。同時,加強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提高抗旱能力。
3. 總結評估
抗旱應急指揮部對本次抗旱救災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完善抗旱應急預案。
六、保障措施
1. 物資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物資儲備和管理,確保抗旱救災所需物資及時到位。
2. 技術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技術研究和推廣,提高抗旱救災的科技含量和效果。
3. 資金保障
加大抗旱救災資金投入力度,確保抗旱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4. 隊伍保障
加強抗旱救災隊伍建設和管理,提高隊伍素質和專業水平。
七、附則
1.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抗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2. 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3
為了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采取積極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xx萬畝,總人口xx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xx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地面平均增高xx米,警戒水位xx米,閉口水位xx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xx米,根據現有防洪能力擋排可達xx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
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責任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
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干群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
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達到xx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xx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達到xx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達到xx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xx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xx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xx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救災應急的反應和行動
災害發生后,救災應急做出如下反應:
(一)鎮政府召開救災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全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分析預測可能出現的更大災害,部署全鎮救災工作。立即將我鎮災情和救災工作情況報告縣政府和縣直有關部門,請求縣政府給予支持。
(二)鎮政府立即組織相關工作組,進駐受災嚴重地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三)其它各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支援災區工作。
六、災后救濟工作
(一)及時召開生產自救工作會議,迅速組織恢復生產、搶種補種工作,有組織、有計劃地進行勞務輸出。
(二)認真組織查災核災工作,重點核查因災造成房屋倒塌特別是全倒戶、農作物絕收等特重災民的損失。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4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5、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6、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7、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8、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9、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0、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1、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2、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3、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4、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5
一、總則
為了有效應對和減輕因干旱天氣造成的各類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提高抗旱工作的組織化、科學化水平,本預案適用于本區域內發生的各類干旱災害。
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成立抗旱指揮部,負責全面領導、組織、協調抗旱工作。抗旱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負責預案的制定、修訂、實施和監督。
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抗旱工作的具體實施。水利部門負責水資源調度和水利工程建設;農業部門負責農業生產和農村抗旱工作;氣象部門負責氣象監測和預警;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其他部門按照抗旱指揮部的要求,積極履行職責。
三、監測與預警
1、氣象部門加強干旱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及時發布預警信息。
2、水利部門加強水資源監測,及時掌握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資源狀況,為抗旱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3、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監測數據,分析旱情發展趨勢,提出抗旱措施建議,并向抗旱指揮部報告。
四、應急響應
根據干旱程度和發展趨勢,抗旱指揮部將抗旱應急響應分為四個等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不同的旱情程度和應對措施。
Ⅳ級響應:當發生輕度干旱時,啟動Ⅳ級響應。主要措施包括加強水資源調度,保障城鄉居民生活用水;組織農業抗旱,減輕旱災對農業生產的影響。
Ⅲ級響應:當發生中度干旱時,啟動Ⅲ級響應。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抗旱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公眾抗旱意識;組織應急隊伍,做好抗旱搶險準備。
Ⅱ級響應:當發生重度干旱時,啟動Ⅱ級響應。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開展抗旱救災工作,保障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
Ⅰ級響應:當發生特重干旱時,啟動Ⅰ級響應。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全面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抗旱救災工作;實施緊急救援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后期處置
1、抗旱工作結束后,抗旱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對抗旱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2、對在抗旱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單位和個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六、保障措施
1、加強抗旱宣傳教育,提高公眾抗旱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強抗旱隊伍建設,提高抗旱搶險能力。
3、加強抗旱物資儲備和調配,保障抗旱工作的順利進行。
4、加強科技支撐,提高抗旱工作的科技含量和效率。
七、附則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本預案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6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妥善處置水旱災害突發事件,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以保障高壩鎮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涼州區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水旱災害包括:河流洪水、內澇災害、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動等引發的堤防決口的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抗旱防汛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抗旱防汛的現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實行各村委會主任,各單位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村、分單位負責。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糧食生產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和堅持執行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抗旱防汛,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
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抗旱防汛統籌,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嚴格執行相關法規,在充分利用水資源的同時,要切實保護好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XX鎮人民政府設立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全鎮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災害突發性事件應對工作,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政府辦公室。
2.1.1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組織機構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分管農業的副鎮長和武裝部長任副組長,成員為:鎮政府辦公室、鎮水管站、派出所、國土所、鎮財政分局、鎮民政辦、鎮統計站、鎮農技站、畜牧站、林業站、學區輔導站、供電所、鎮衛生院、鎮廣播站構成。
2.2職責分工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職責:負責領導、組織、指揮全鎮抗旱防汛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抗旱防汛搶險的各項政策、規章和制度以及上級抗旱防汛指揮部調度指令和批準的防洪搶險預案;及時掌握全鎮旱情、水情、汛情、災情,組織實施抗旱減災措施、抗洪搶險、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1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鎮政府辦公室:負責執行鎮黨委、鎮政府及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災等決策、指令,督促有關站、所履行職責,并監督協調執行過程中發生的問題。
鎮武裝部:負責全鎮抗旱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訓練等工作。根據汛情、災情需要,協調民兵連隊協助政府擔負抗洪搶險、營救群眾、轉移物資及執行重大防洪搶險任務。
鎮水管站:負責全鎮防汛搶險及所屬重點水利渠系的運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鎮抗旱防汛搶險各類預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預報,;負責實施全鎮抗洪搶險工作的技術指導及
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抗旱防汛搶險秩序和災區的社會治安工作,緊急防汛期間協助防汛部門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偷竊防汛物資、破壞防汛工程及通信設備的違法犯罪行為,做好抗旱防汛搶險的治安保衛工作。
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的監測、勘測、預報和預防工作;負責全鎮范圍重點區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負責地質災害及泥石流防御預案的制定和落實。
鎮財政分局:負責落實、解決防汛搶險經費;及時下撥省、市、區下達的抗旱、防汛投資并監督使用;根據防汛搶險和水毀工程修復的急需程度,籌措、調劑、落實防汛經費。
鎮民政辦:負責全鎮水旱災害的調查評估,做好災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災工作。
鎮統計站:統計旱情、汛情、險情、災情,并及時做好上報工作。
鎮農技站、畜牧站:負責做好本行業的抗旱防汛搶險工作,及時準確掌握水旱災害動態,組織、協調、落實災區農、牧業減災、救災措施。
鎮林業站:負責全鎮造林地抗旱保苗預防工作。
學區輔導站: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強對中小學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學生不到水庫、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時掌握并上報學校受洪澇災害情況,做好學校的防災、減災、救災工作。
供電所:負責全鎮抗旱防汛及抗洪搶險期間電力設施的安全運行和電力供應;發生緊急情況,線路中斷時,要及時派出專業技術人員搶修,確保防洪搶險的電力供應。
鎮衛生院:負責組織災區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緊急情況發生后,要立即組織衛生醫療救護隊進入受災區域,及時救治和運轉傷病人員,做好災區災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鎮廣播站:負責根據抗旱防汛領導小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時向群眾發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搶修、抗洪救災知識的宣傳
指導工作,做好嚴厲打擊盜竊防汛物資、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等犯罪行為的宣傳報道。
3 預防及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預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災害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的范圍、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
3.1.1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災人口、農作物、群眾財產;工礦企業設施;農林牧、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設施等方面的災情損失。
(2)洪澇災害發生后,受災村組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受災情況,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迅速收集匯總災情,全面掌握救災情況,并及時向區政府和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突發重大險情或重大災情,應在第一時間內采用電話或其他方式向區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上報情況,同時組織核實災情,并及時將核實的災情上報。
3.1.2旱情信息
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各村應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出科學依據。
災害發生后,各村組及時收集旱情災情動態信息,并及時向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報告,重大抗旱行動應隨時上報區抗旱防汛指揮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水和干旱災害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組織領導機構,落實抗旱防汛責任人、抗旱防汛隊伍及預警措施,加強抗旱防汛專業搶險隊伍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重點地段水毀工程修復,對存在問題的堤防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
(4)預案準備。編制、修訂、完善各類抗旱防汛應急預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制定嚴格的抗旱水資源調度方案和節水限水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河流堤防險工險段,要制定工程搶險方案。
(5)物資準備。按照各村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須的防汛物資,合理配置。在防汛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資,以應急需。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可按險情、災情需要統一調配抗旱防汛物資,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抗旱防汛通信專網系統完好和暢通,確保雨情、水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抗旱防汛檢查。實行以組織、工程、預案、物資、監測、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時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強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河流、河灘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匯報,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行洪的項目,應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預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預警:由水管站、村、組實行24小時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時將水情、旱情等信息傳達有關部門并由鎮抗旱防汛領導小組發布預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緊急水位洪水預警:當洪水水位超過警戒水位但尚在緊急水位以下時,由水管站、村、組及鎮防汛辦公室實行24小時監控,各防汛責任人上崗到位,會商分析氣象、水情、工情發展趨勢,及時向上級匯報。
(3)超標準洪水預警。當出現超標準洪水時,向上級主管部門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做好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國家建設部《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國家防總《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以及《浙江省海塘管理條例》,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溫州市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水旱災害包括:臺風暴潮災害、江河洪水、山洪災害、干旱災害、供水危機以及由洪水、風暴潮、地震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駐溫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主要承擔防汛抗洪的急難險重等攻堅任務。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市本級設立溫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汛指揮部),市防汛指揮部下設城市防洪防臺分指揮部和水上防臺分指揮部;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2.1.1市防汛指揮部
市防汛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市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溫州軍分區副司令員、市委、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經貿委、市安監局、海軍91765部隊、市武警支隊、市監察局、市規劃局、市交通局、溫州電業局、市氣象局、溫州海洋中心站、市國土資源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衛生局、市港航管理局、溫州海事局、市農業局、市糧食局、市供銷社、市建設局、市市政園林局、市教育局、市環保局、市旅游局、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房管局、市廣播電視總臺、溫州日報社、市郵政局、農行溫州市分行、電信溫州市分公司、人保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等37個單位負責人和海軍、武警支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市防汛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防汛辦),市水利局分管副局長兼辦公室主任。
2.1.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
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市政府副秘書長擔任,市市政園林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鹿城區、龍灣區、甌海區分管城市建設工作的副區長任副指揮,市市政園林局、市建設局、市教育局、市房管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水利局、市城市河道建設管理辦公室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市政園林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
水上防臺分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交通工作的副秘書長任指揮,溫州海事局局長任副指揮,溫州海事局、市港航管理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海警支隊、溫州航標處、東海救助局溫州基地、溫州港務集團、華電集團拖輪公司、溫州海運集團分管領導為成員。分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溫州海事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
2.1.4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2.2工作職責
2.2.1市防汛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市的防汛抗旱工作,擬訂全市防汛抗旱政策性文件、規章制度,以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的調水方案,及時掌握全市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市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2.2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職責
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負責城市防臺防洪相關事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3水上防臺分指揮部職責
水上防臺分指揮部負責處理水上船只、人員防臺搶險救災工作,落實市防汛指揮部防汛工作的部署及下達的任務,制定修編分指揮部防臺防洪預案,組織協調分指揮部成員單位開展防汛抗臺工作。
2.2.4成員單位職責
市氣象局:負責暴雨、熱帶氣旋等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和預警;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溫州海洋預報臺:負責溫州沿海海洋水文要素的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熱帶氣旋、風暴潮以及沿海大浪的預警、預報信息。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溫州市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負責全市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
市水利局:承擔市防指的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防汛防旱的日常工作;負責水工程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洪抗旱調度,及時提供雨情、水情、旱情、災情和水文預報;負責水資源的調配,組織指導抗洪搶險工作和水毀防洪工程的修復。
溫州軍分區、海軍91765部隊、武警部隊、預備役團:執行抗洪搶險任務。軍分區同時負責組織市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搶險救災;申請支援救災部隊;協調駐溫部隊參加當地抗洪搶險;在重大汛情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派駐聯絡員。
市委農辦、市發改委:負責本系統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市經貿委:負責協調企業防汛防旱工作;負責災區重要商品市場運行和供求形勢的監控,負責協調防汛抗旱救災和災后重建物資的組織供應。
市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旱宣傳報道的組織協調和監督管理。
市教育局:負責學校防汛防臺安全的監督管理,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市廣電總臺、《溫州日報》社:負責及時向公眾發布市防汛指揮部和氣象、海洋、水文部門的臺情、汛情、旱情信息,做好防汛防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市公安局:負責維護防汛防臺交通、抗洪搶險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工作;防汛防臺緊急期間,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和轉移;打擊盜竊、搶劫防汛防旱物資和破壞水利工程設施的犯罪行為,做好防汛防旱的治安和保衛工作。
溫州電業局:負責排澇、抗旱用電的供應,負責所屬水電廠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在汛期,督促所屬水電廠嚴格執行控制運行計劃,服從市防指調度;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電力供應。
市交通局:負責督促、指導道路、水路運輸企業,港口企業,各級公路部門和交通在建工程的防臺避風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防汛防旱搶險重點物資運輸;組織修復水毀公路和及時協調、疏通航道;及時提供交通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電信溫州市分公司、移動溫州分公司、網通溫州市分公司、聯通溫州分公司、鐵通溫州分公司:確保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汛指揮部的命令及汛情、險情、災情通訊暢通。
溫州海事局:承擔海事防臺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各地運輸、工程等船舶歸港避風數量,及其分布情況。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溫州沿海內港水域、船舶、設施等的防臺工作。
市港航管理局:負責指導督促水上運輸企業和港口企業的防臺避風工作,保護各企業和碼頭的安全,必要時協助公安、海事部門實施水上交通管制。
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漁船和沿海水產養殖防臺避風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糧庫防汛防臺保安工作,做好救濟糧的發放工作。
市衛生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實施救災防病預案,預防疾病流行。
市民政局:組織、協調全市水旱災害的救助和救濟工作,負責救災捐贈工作;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提供水旱災情信息;指導災區各級政府做好群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市農業局:負責農業防汛防旱和災后農業救災恢復生產技術指導;負責市級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及時籌集和下達防汛防旱專項資金,并加強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
市建設局:負責建筑工地防汛防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市市政園林局:負責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日常工作,及時向市防指提供市政園林系統在建工程、危房、工棚和戶外廣告牌等可能危及防汛安全的建筑物和附屬設施的分布情況,及其棲居人員數量、分布和安全措施落實情況。負責做好市政園林系統城市防臺、防風、防澇及旱期的城市供水工作。
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行政管理中心防汛工作;負責抗洪救災期間市防汛指揮部的后勤保障工作。
市房管局:負責做好危房居住人員的安全轉移工作;督促房屋拆遷人做好拆遷房和騰空房屋、棲居人員的安全轉移;指導、監督物業公司做好防汛防臺工作。
市規劃局:負責本系統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加強城鄉規劃的監督、管理,協調各類專項規劃與防洪規劃的關系,協助水利、防汛等部門落實基礎設施規劃中有關防洪功能的規劃。
市環保局:負責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做好水質污染的監測和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市旅游局:負責旅游度假區防汛防臺安全監督管理。
財保溫州支公司:及時做好災區投保單位和個人的理賠工作。
農行溫州市分行:負責組織本系統防汛防臺抗洪搶險工作,按信貸原則及時發放救災貸款。
市供銷社:負責各縣(市、區)防汛物資儲備的監督工作。
2.2.5市防汛辦職責
負責市防汛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組織全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與管理等,當好市委、市政府防汛抗旱工作的參謀。
2.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和指揮本縣(市、區)的防汛抗旱工作。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由本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當地駐軍、人民武裝部負責人等組成。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1)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2)市級氣象、海洋、水文部門應當組織對重大災害性天氣的聯合監測、會商和預報,延長預見期,對重大氣象、水文災害作出評估,及時報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
(3)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風暴潮災害時,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
河發生洪水時,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市防指,重要站點的水情應在15分鐘內報到市防汛指揮部,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當甌江、飛云江、鰲江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潮位時,各堤防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工程管理部門和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發生洪水地區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立即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工程出險情況和防守情況。
b、當沿海堤塘和涵閘等穿堤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政府、市水利局和溫汛指準確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利加強指導或作出進一步的搶險決策。
(2)水庫工程信息。
a、在大中型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對大壩、溢洪道、輸水管等關鍵部位加密監測,并按照省、市防汛指揮部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省市水利部門和市防汛指揮部報告。大型和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應在險情發生后1小時內上報省市防汛指揮部。
b、當大中型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市、縣防汛指揮部報告出險部位、險情種類、搶護方案以及處理險情的行政責任人、技術責任人、通信聯絡方式、除險情況,以進一步采取相應措施。
c、當大中型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水庫管理部門應立即向省、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報告,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提早向水庫下游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3.1.3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市民政、教育、市政園林、交通、電力、農業、海事、海洋與漁業等部門應及時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市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省防汛指揮部報告。
(3)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洪澇災情。
3.1.4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當地蓄水情況和城鄉供水情況,加強旱情監測,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鄉(鎮)人民政府應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和地質災害易發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水庫、涵閘、泵站、電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和防汛專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3.2.2江河洪水預警
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及有關單位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并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為預警提供依據。
3.2.3地質災害預警
(1)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市氣象、國土資源、水文等部門應密切聯系,相互配合,實現信息共享,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2)有地質災害的`地方,由國土資源、水利、氣象等部門編制地質災害防御預案,劃分并確定區域內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及范圍,制訂安全轉移方案,明確組織機構的設置及職責。
(3)地質災害易發區應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觀測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加強巡邏,并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以便及時組織抗災救災。
3.2.4臺風暴潮災害預警
(1)根據市氣象部門發布的臺風(含熱帶風暴、熱帶低壓等,下同)信息,及時將臺風中心位置、強度、移動方向和速度等信息及時向社會發布,并報告市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有關單位。對可能造成災害的臺風,市防汛指揮部和市氣象部門應及早將信息傳達給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氣象部門。
(2)可能遭遇臺風襲擊的地方,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分指揮部及各成員單位應加強值班,密切注視臺風動向。
(3)水利部門應根據臺風影響的范圍,及時通知有關水庫、水閘和沿海海塘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做好防范工程。各工程管理單位和在建水利工程應組織人員分析水情和臺風帶來的影響,加強工程檢查,必要時實施預泄預排措施。
(4)預報將受臺風影響的地區,當各級防汛指揮部應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和人員做好防臺風工作。
(5)加強對城鎮危房、在建工地、倉庫、交通道路、電信電纜、電力電線、戶外廣告牌等公用設施的檢查和采取加固措施,組織船只回港避風和沿海養殖人員撤離工作。
(6)低洼地帶的水閘、海塘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運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告縣(市、區)水利局和防汛指揮部。
3.2.5干旱災害預警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預警防范措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隨時掌握實時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將加強抗旱服務網絡建設,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建設,以防范干旱災害的發生和蔓延。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市、縣(市、區)的洪水風險圖、地質災害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
3.3.2防御洪水方案
水庫管理部門編制和修訂防御水庫洪水方案,按分級管理的原則,報省、市、縣(市、區)水利部門審批。
3.3.3抗旱預案
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編制抗旱預案,以主動應對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頒布實施。
4防汛應急響應
4.1汛情分級
4.1.1一般汛情:
(1)發布臺風(包括熱帶風暴,下同)消息階段;
(2)日降雨量:50-100毫米(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3.94-4.32米(黃海85高程,下同),飛云江瑞安站3.84-4.26米,甌江溫州站4.00-4.41米;
(4)沿海最大風力:8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一般汛情。
4.1.2較大汛情:
(1)發布臺風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三江潮位:鰲江站4.33-4.60米,飛云江瑞安站4.27-4.55米,甌江溫州站4.42-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9-10級;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較大汛情。
4.1.3重大汛情:
(1)發布臺風緊急警報階段;
(2)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3)三江潮位:鰲江站高于4.60米,飛云江瑞安站高于4.55米,甌江溫州站高于4.71米;
(4)沿海最大風力:11級以上;
凡符合上述4條中1條或1條以上的定為重大汛情。
4.2防范措施
根據預報或實際出現汛情等級,確定防范措施。
4.2.1一般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處室負責人進崗到位,防汛辦主任、氣象臺臺長、市水文站站長進崗到位;
(3)市防汛辦向縣(市、區)防汛辦通報汛情。
4.2.2較大汛情:
(1)市防汛辦向市防汛指揮部負責日常工作的副指揮報告汛情,副指揮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特殊情況下向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及分指揮部指揮進崗到位,召開汛情分析會,各部門各單位領導進崗到位;
(3)市防汛指揮部部署防御工作,下發防御通知;
(4)市防汛指揮部組織指揮全市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4.2.3重大汛情:
(1)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報告汛情;
(2)市委、市政府領導進崗到位,部署防御對策;
(3)市委辦、市政府辦下達防御緊急通知;
(4)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有關規程分組實施。
4.3工作內容
4.3.1組織指揮:
1、市防汛指揮部在上級防汛機構指導下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防汛指揮權。
2、市防汛指揮部及海事防臺分指揮部、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汛期均實行24小時值班。海事防臺分指揮部和城市防臺防洪分指揮部要編制各自防臺預案,報市防汛指揮部批準后實施。3、在臺風、洪澇時發生地質災害,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部應按照《溫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試行)》做好防地質災害和搶險救災工作,并將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原因和造成的損失及時向市防指報告。
4.3.2災害救助:在防臺期間出現重特大災情,由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指揮部根據《溫州市重特大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試行)》統一指揮和組織自然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4.3.3信息發布:
1、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汛情公報、防汛緊急警報、災情(重大災情由市委宣傳部發布);
2、市氣象局負責發布臺風消息、警報、緊急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
3其他部門發布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需報市防汛指揮部指揮同意。
4.3.4預測預報:
1、市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臺風的移動方向、速度、強度、登陸地點;
2、溫州海洋中心站預報沿海和甌江、飛云江、鰲江風暴潮最高潮水位及出現時間;
3、市水文站預報主要江河洪(潮)水位;4、市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一般汛情12小時預報一次,較大汛情3小時預報一次,重大汛情1小時預報一次,
遇特殊情況增加預報次數。預測預報結果按規定表格填寫,經領導簽字后上報市防汛指揮部;預測預報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4.3.5水利工程調度:
1、中型以上水庫由市防汛指揮部調度,其余水庫由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或主管部門負責調度;
2、溫瑞塘河、永強塘河由溫瑞塘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瑞平塘河由瑞平水系管理處負責調度,其余河流由所屬縣(市、區)主管部門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權優先調度。
4.3.6物資車輛調用:
1、發生重大汛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范圍內調用防汛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2、市級物資車輛調用由市防汛指揮部統一安排;
3、各地要求調用市級物資的,由當地防汛指揮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市防汛指揮部決定后下達調運任務;
4、搶險物資款原則上實行誰需要誰負責。
4.3.7人員物資撤離:
1、各地、各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
2、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4.3.8新聞采訪:
1、報道汛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天氣預報、洪(潮)水預報、汛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氣象、海洋和水文部門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隨意修改;
2、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需經宣傳報道組審查后才能發布;
3、電視臺在臺風登陸24小時內編輯洪災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指揮部。
4.4領導分工
4.4.1市委書記、市長領導負責指揮全市防汛工作;
4.4.2分管防汛的市委副書記負責指導協調全市防汛工作;
4.4.3分管防汛的副市長具體負責全市防汛工作;
4.4.4赴各縣(市、區)指導抗臺的市委副書記、市委常委、副市長由市防汛指揮部會同市委辦、市政府辦負責落實。
4.5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市委、市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專家調度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各組組成人員、主要職責和責任人如下:
4.5.1決策指揮組:由市委、市政府、軍分區主要領導和市防汛指揮部指揮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委秘書長、市政府秘書長。
主要職責:
1、發布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
2、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
3、決定調用搶險隊伍;
4、負責請示省政府、省軍區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
5、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4.5.2專家調度組:由市水利局、市防汛辦、市氣象局、市國土資源局、溫州海洋預報臺、市地震臺、市水文站的領導和有關專家組成。牽頭單位為市水利局,責任人為市水利局局長。
主要職責:
1、負責汛情、災情、工情的匯總;
2、負責臺風、風暴潮、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
3、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
4、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4.5.3紀檢督查組:由市委辦、市紀委、市監察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委辦,責任人為市委分管紀檢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級各部門黨政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
2、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
3、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5.4抗洪搶險組:由市府辦、軍分區、武警部隊、海軍91765部隊、市公安局、溫州電業局、市交通局、電信溫州分公司、市郵政局、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市政園林局、溫州海事局、溫州港航管理局、市環保局等職能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農業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
2、負責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調集;
3、負責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
4、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
5、負責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
6、負責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
7、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4.5.5綜合統計組:由市府辦、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防汛辦的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為市府辦,責任人為市府分管信息副秘書長。主要職責:
1、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匯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
2、負責向省委、省政府、省防汛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
3、負責各地災情的收集、核查、匯總。
4.5.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市廣播電視總臺、溫州日報社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責任人為宣傳部副部長。主要職責:
1、及時落實市委、市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臺風信息、汛情公報等的播報任務;
2、及時報道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指揮部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廣大軍民在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
3、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4、編輯洪災和抗洪錄像專輯。
4.5.7后勤保障組:由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領導和有關人員組成,責任人為市市級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主要職責:
1、負責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
2、負責來溫慰問的上級領導和兄弟市領導的生活安排;
3、負責上級派遣來溫支援抗洪搶險部隊的生活安排;
4、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
5抗旱應急響應
5.1旱情等級劃分
5.1.1輕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50%以上―6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3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萬以上3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輕度干旱。
5.1.2中度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上―5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5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30萬以上100萬以下。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中度干旱。
5.1.3嚴重干旱:
(1)中型水庫平均充水度40%以下;
(2)7-10月份連續干旱天數達到70天;
(3)新增飲水困難人口100萬以上。
凡符合上述3條中2條或2條以上的定為嚴重干旱。
5.2防范措施
5.2.1預案啟用標準:
當旱情等級達到輕度干旱,本預案開始啟用。
5.2.2水量調度原則:
抗御旱災的落腳點是充分利用水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水資源的作用,為此,確定抗旱用水調度基本原則如下:
(1)按防大旱、抗長旱的原則制訂用水方案;
(2)在水資源利用上,先用地表水后用地下水,先用活水后用庫水,即先用江河水后用水庫山塘水;
(3)在供水調度上,先保證生活用水,后保證重要工業用水,再考慮農業及生態用水;
(4)在供水對象上,實行確保重點原則,在生活供水方面先確保城鎮生活用水;在生產供水上先保重點工業生產用水;在農業用水上先保重要作物和經濟作物生長關鍵需水時段為重點。
5.2.3調度權限:
(1)重要供水水庫在抗旱庫容以下調度權歸市防汛指揮部,在市防汛指揮部授權范圍內,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可以對轄區內重要水工程進行調度;
(2)其余水工程由所屬縣(市、區)水利局負責調度;
(3)市防汛指揮部對全市水利工程有優先調度權。
5.2.4具體負責人:
(1)重要水工程日常調度由市防汛辦常務副主任負責;
(2)增加或減少重要水利工程用水量的調度由市防汛指揮部副指揮負責;
(3)增加或減少珊溪水庫用水量的調度,跨縣(市、區)用水調度,動用中型水庫死庫容的審批,由市水利局負責。珊溪水庫動用死庫容,由珊溪水庫建設總指揮部報市水利局審查后,上報省水利廳審批。
5.2.5工作程序:
(1)輕度干旱
a、市防汛辦發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b、市氣象、水文部門掌握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做好監測、預報工作,并及時通報市防汛辦;
c、市水利部門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檢修抗旱設備,制定具體抗旱對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
a、市防汛指揮部發出抗旱工作通知;
b、市防汛指揮部召開會議,部署抗旱工作;
c、市防汛指揮部每半個月組織一次氣象、水利、水文、電力部門召開抗旱會商會,提出下階段抗旱措施;
d、市防汛辦每半個月編報一次抗旱簡報;
e、市氣象、水文部門密切注意氣象、水雨情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10天向市防汛辦提供氣象、水文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
f、市水利部門加強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對水利工程實施調度;
g、市委農辦牽頭組織水利、農業等部門深入抗旱第一線,幫助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收集資料,統計災情;
h、市氣象部門部署人工增雨準備工作;
i、市財政部門及時下撥抗旱經費;
j、市新聞部門做好節約用水宣傳。
k、縣(市、區)防汛部門每10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3)嚴重干旱
a、市政府發布抗旱救災通知,緊急動員抗旱,必要時召開會議,進一步部署抗旱工作;
b、市政府組織農業、水利、電力、衛生、民政、財政等部門組成的工作組分赴各地督促檢查指導抗旱工作,幫助群眾解決抗旱中的實際困難;
c、市防汛指揮部每周召開一次會商會;
d、市防汛辦每周編報一期抗旱簡報;
e、市氣象部門密切關注氣象變化情況,加強監測、預報工作,每5天向市防汛辦提供天氣形勢、降雨趨勢等預測預報信息;
f、市水利部門做好水庫的水資源統一調度工作,首先保證城鎮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水,加強水政執法工作,深入重災地區,及時調處水事糾紛,辦理水事案件;
g、市新聞部門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等多種形式加強災情報道和抗旱救災的宣傳工作;
h、市防汛、財政、民政部門加強災情統計,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積極爭取省級的支持,爭取國家特大抗旱補助經費;
i、市政府牽頭組成人工增雨領導小組,在有條件的地方積極實施人工增雨;
j、市環保部門對污染水源企業實施監控;
k、市水文站每10天對大中型水庫、主要江河水量、水質實時監測,必要時要加密監測。
l、駐溫部隊和市港航管理、市政、消防等部門要全力支持飲水困難地區運水和送水工作;
m、市防汛指揮部報請市政府同意后,要求有關部門采取用水限制措施。
n、縣(市、區)防汛部門每5天向市防汛辦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和下步打算。
5.3抗旱庫容
劃定重要供水水庫的抗旱庫容,合理分配水量,以便遭遇干旱時盡可能保證正常供水。
5.3.1珊溪水庫抗旱庫容72400萬方。
5.3.2蒼南橋墩水庫抗旱庫容21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20萬方;低于1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5萬方;低于12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3蒼南吳家園水庫抗旱庫容8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5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4樂清鐘前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8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0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6萬方;低于45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4萬方。
5.3.5樂清淡溪水庫抗旱庫容100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
量不得大于10萬方;低于7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8萬方;低于6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7萬方;低于46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不得大于5萬方。
5.3.6文成百丈水庫抗旱庫容620萬方。低于抗旱庫容時,每日供水量3萬方;低于53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2萬方;低于440萬方時,每日供水量1萬方。
中型水庫參照以上要求執行,珊溪水庫指揮部根據劃定的抗旱庫容,制訂相應的抗旱應急調度運行方案,報我部批準后實施。
5.4工作內容
5.4.1組織指揮:市防汛指揮部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行使全市抗旱指揮權;發生嚴重旱情時,市防汛指揮部有權在全市征用抗旱物資,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5.4.2信息發布:市防汛指揮部負責發布旱情和災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門或個人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發布有關旱情和災情信息。
5.4.3旱情測報:
a、市氣象局負責預報天氣情況和有關氣象信息,特別是中長期天氣預測;
b、市水文站負責測報降水量、蒸發量和主要江河、水庫水位;
c、縣(市、區)防汛部門負責上報旱情、災情和抗旱工作情況。
測報(上報)的信息必須客觀、真實,并按規定格式填寫,經本單位領導簽字后上報市防汛指揮部;測報(上報)的信息未經市防汛指揮部同意不得外傳。
5.4.4新聞采訪:報道旱情、災情必須真實,不得隨意夸張;天氣預報、旱情公告必須按市防汛指揮部或市委宣傳部提供的材料公布,不得隨意修改;電視臺在災后應抓緊編輯抗旱錄像專輯,上報市防汛防旱指揮部。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6.1.1市、縣(市、區)通信運營部門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暢通的責任。
6.1.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海塘、水閘及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6.1.3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旱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抗旱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
6.1.4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公共廣播和電視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溫州歷史上的險工險段或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和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能滿足搶險急需。
6.2.2應急隊伍保障
(1)防汛隊伍。
a.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
b.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解放軍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c.調動部隊參加搶險程序:市(縣)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軍隊參加的,應通過市防汛指揮部向軍分區(人武部)提出申請,由軍分區(人武部)按照軍隊有關規定辦理,緊急情況下,部隊可邊行動邊報告,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d.申請調動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e、凡進入危險地點、接觸有毒物體、易爆物體搶險的,事先必須向市防汛指揮部報告險情和詳細的搶險措施,在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明知搶險無明顯效果又非常危險的地點,一般不派搶險隊伍進入搶險,但需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災害擴大。
(2)抗旱隊伍。
a.在抗旱期間,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揮部應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力量投入抗旱救災工作。
b.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干旱時期應直接為受旱地區農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動灌溉,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6.2.3供電保障
溫州電業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4交通運輸保障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救災物資運輸;低洼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船舶的調配;負責河道航行和渡口的安全;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船舶的及時調配。
6.2.5醫療保障
市、縣(市、區)衛生局及防疫站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6.2.6治安保障
市、縣(市、區)公安局、派出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7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a.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
b.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c.抗旱物資儲備。干旱頻繁發生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物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調用。
d.抗旱水源儲備。嚴重缺水的洞頭縣等地應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方案。
(2)物資調撥。
a.市、縣級防汛物資調撥原則:先調用縣(市、區)級防汛儲備物資,在不能滿足需要的情況下,可調用市級的防汛儲備物資。先調用搶險地點附近的防汛物資,后調用搶險地點較遠的防汛儲備物資。當有多處申請調用防汛物資時,應優先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b.市、縣防汛物資調撥程序:市級防汛物資的調用,由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向市防指辦公室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市防指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
c.當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和抗旱需要時,應及時聯系有資質的廠家緊急調運、生產所需物資,必要時可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征集。
6.2.8資金保障
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嚴重水旱災害的工程修復補助。
6.2.9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抗旱的責任。
(2)汛期或旱季,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做好動員工作,組織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市、縣(市、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組成部門,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4)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減災。
6.3技術保障
6.3.1建設溫州市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全市防汛部門的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采集系統,使全市報汛站的水情信息在30分鐘內傳到市防汛指揮部。
(3)建立和完善大、中型水庫、小(一)型水庫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中型水庫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甌江下游段、飛云江、鰲江及主要平原河網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建立市防指與省、縣(市、區)防汛指揮部之間的防汛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8)建立全市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市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6.3.2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建立專家庫,當發生水旱災害時,由防汛指揮部機構統一調度,派出專家組,指導防汛抗旱工作。
6.4宣傳、培訓和演習
6.4.1公眾信息系統
(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負責同志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
(2)當甌江下游段、飛云江、鰲江及沿海主要平原河網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發布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6.4.2培訓
(1)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統一組織培訓。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市、縣防汛指揮部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市縣防汛指揮部負責鄉鎮防汛指揮部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人員和防汛機動搶險隊骨干的培訓。
(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質量。
(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6.4.3演習
(1)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定期舉行不同類型的應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2)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7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1救災
7.1.1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派聯絡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7.1.2市、縣(市、區)民政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應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1.3市、縣(市、區)衛生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1.4鄉(鎮、街道)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7.2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市、縣(市、區)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3水毀工程修復
7.3.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7.3.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4災后重建
各相關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5防汛抗旱工作評價
每年市、縣(市、區)防汛指揮部應針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引進外部評價機制,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旱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管理以及防汛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8附則
8.1名詞術語定義
8.1.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2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8.1.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山洪災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防御洪水方案經批準后,有關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執行。各級防汛指揮機構和承擔防汛抗洪任務的部門和單位,必須根據防御洪水方案做好防汛抗洪準備工作。
8.1.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汛指揮部門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8.1.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利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國家支持和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種形式的抗旱社會化服務組織。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市防汛辦負責管理,并負責組織對預案進行評估。每5年對本預案評審一次,由市防汛辦召集有關部門、各縣(市、區)防汛指揮部專家評審,并視情況變化作出相應修改,報市政府批準。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工程施工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相關重點工程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8.3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勞動模范、先進集體和個人,由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向省政府、國務院推薦表彰;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對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溫州市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8
為防范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理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后重新開學工作。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它防汛搶險工作,并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它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并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防汛抗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要本著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全面落實以主要領導負責制為中心的防汛抗旱工作責任制,狠抓各項防汛抗旱搶險準備工作的落實,做到思想高度重視,工作積極主動,措施扎實有效,指揮保障有力,確保全區防汛抗旱搶險運輸保障工作及時、暢通、有序。
2、構建體系,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指揮體系,有序開展防汛搶險工作,形成統一協調、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要按照“分級負責、分級準備”的原則制定切實可行的運輸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運輸保障工作責任,落實防汛抗旱各項工作措施。要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遇有緊急情況,及時向上級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確保一旦發生險情,第一時間得到信息,馬上啟動應急預案。同時要開展對應急預案的演練,確保在關鍵時刻拉得出、頂得住、戰得勝。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19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做好我村水旱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使水旱災害處于可控狀態,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特制定南中村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村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水旱災害包括:大雨洪水、干旱災害以及由洪水、地震引發的堤防決口、水閘倒塌、供水水質被侵害等衍生災害。
1.4工作原則
1.4.1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人為本,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防汛抗旱并舉,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不斷提高防汛抗旱工作的現代化水平。
1.4.2防汛抗旱工作實行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
1.4.3防汛抗旱以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的原則。
1.4.4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流域或區域統一規劃,堅持因地制宜,城鎮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1.4.5堅持依法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資源承載能力為基礎,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滿足城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
1.4.7堅持防汛抗旱統籌,在防洪保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利用洪水資源;以法規約束人的行為,防止人對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資源又保護水資源,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2、組織指揮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南中村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 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企辦,由葉林海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具體日常工作。
2.2工作職責
負責領導、組織全村的防汛抗旱工作,及時掌握全村汛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全村水利設施的水量,做好洪水管理工作,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汛情信息
結合當地氣象部門加強對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防汛指揮部和相關成員單位。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時,防汛指揮部應提早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發生洪水時,雨情、水情應在30分鐘內報到鎮防指,為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3.1.2洪澇災害信息
(1)洪澇災害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交通運輸、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防汛指揮部應及時向鎮防汛指揮部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對人員傷亡等重大災情在災害發生后,應立即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汛指揮部,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
3.1.3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防汛指揮部應掌握水雨情變化、加強旱情監測,按照《水旱災害統計報表制度》的規定上報受旱情況。
3.2預防預警行動
3.2.1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落實防汛抗旱責任人、防汛抗旱隊伍的監管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預案和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并開展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編制的效果,提高預案的可操作性。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鎮防汛指揮部應儲備充足的搶險物資。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等信息及指揮調度指令暢通。
(7)防汛抗旱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
4、防汛應急響應
依照《防洪法》和《防洪條例》的規定,按照防汛工作的統一部署,實行行政首長責任制。各搶險隊在隊長領導下,按現場指揮制定的搶險方案,分工合作圍繞搶險這一目標,進行有序的.工作。
5、防汛搶險責任制、責任人、通訊聯絡方式及責任目標。
5.1搶險責任制
貫徹行政首長負責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保證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服從大局,團結抗洪;工程措施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盡可能調動全社會積極因素。
5.2責任目標
立足防大汛、抗大災,做到遇設防標準洪水不出險,遇超標準洪水有對策。
6、抗旱應急響應
6.1防范措施
基于旱災的特殊性及發展形勢,使我們認識到防災減災的重要性。首先要樹立與旱災作長期斗爭的觀念。旱災主要由自然因素引起,而且有很大的隨機性,要消滅或完全控制是不可能的,但還是可以通過一定的防御措施和手段來避免的減輕災害。針對不同等級的干旱,我村采取如下措施:
(1)輕度干旱主動到受旱區域查看現場,做好旱情監測、預報工作,隨時掌握旱情變化情況,并及時收集災情;
(2)中度干旱
①加強自我旱情監測,密切注視旱情變化,每月上下旬分析旱情情況,收集災情并嚴格按照報旱制度統一歸口上報;
②采取具體行動,做好抗旱準備工作;
③及時向上下級通報旱情的抗旱情況;
④按照旱情的變化趨勢,適時部署相應的抗旱工作。
(3)嚴重干旱
①通報域內災情的抗旱工作情況,隨時掌握旱災的發展趨勢;
②抗旱指揮部及時召開抗旱工作會議,并部署抗旱工作方案;
③發布通知,進一步落實各部門的抗旱職責;
④啟動本抗旱預案。
防旱抗旱應急預案 20
1總則
1.1目的
為建立健全水旱災害應急救援機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縣水旱災害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群眾因水旱災害造成的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防汛抗旱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堅持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因地制宜、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省防汛抗旱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等。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行政區域內突發性水旱災害的應對工作。
2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
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體系由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
2.1縣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縣公安局、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分管副職。
成員單位:縣委宣傳部、縣公安局、縣發改局、縣工科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局、縣教育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旅局、縣衛體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融媒體中心、縣能源局、縣氣象局、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市后河水庫服務中心、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路段、中條山有色金屬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人壽保險分公司、交控集團北高速分公司、國網供電公司、移動分公司、聯通分公司、電信分公司、中石化分公司。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辦),縣防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應急管理局和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共同擔任。辦公室增設防汛會商小組和抗旱會商小組,組長由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分管負責人兼任。縣防指及其辦公室、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x。
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部及其辦公室。
2.2分級應對
符合一級、二級、三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縣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符合四級響應條件的水旱災害由鄉(鎮)防指組織搶險救援。縣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x。
跨界的水旱災害搶險救援工作,由上一級防指組織協調有關工作。
2.3現場指揮部
根據洪澇災害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視情設立水旱災害搶險救援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設置如下:
指揮長:縣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縣長。
副指揮長:縣政府辦公室協管應急管理和水利、農業農村工作副主任、縣應急管理局、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氣象局、市后河水庫服務中心主要負責人,縣人武部副部長、武警中隊中隊長、縣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災害發生地鄉(鎮)長。
現場指揮部下設綜合組、搶險救援組、技術組、氣象服務組、通信保障組、人員安置組、物資供應組、后勤保障組、醫療救護組、社會穩定組和宣傳報道組等xx個工作組。根據現場情況,指揮長可調整各組的設立、組成單位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見附件x。
2.4應急力量
防汛抗旱應急力量以縣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為主力,防汛搶險救援隊伍為專業力量,武警為突擊力量,民兵、預備役部隊及其他社會救援隊伍等為協同力量,企事業單位職工、事發地群眾為輔助力量。
3風險防控
縣防指督促指導鄉(鎮)及有關單位及時公示防汛抗旱行政責任人,從思想、組織、工程、預案、隊伍、物資、通信等方面提前做好準備。水利、農業農村、自然資源、氣象等部門對水旱災害風險進行辨識、監測監控、定期檢查,建立信息共享機制;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導河水流向、保護堤岸等工程;全面調查山洪可能誘發山體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隱患點,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逐項整改;組織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防范化解水旱災害風險。
4監測、預警
4.1監測
氣象、水利、自然資源、住建、交通等部門及水文站要完善監測網絡,劃分監測區域,確定監測站點,明確監測項目,主要對雨情、水情、工情、險情、墑情、農情、災情等進行監測預測。
4.2預警
4.3.1降雨預警
氣象、水利部門及水文站加強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及時對暴雨、重要降雨過程進行預警,并將結果報送縣、鄉(鎮)防指。當預報即將發生暴雨、強降雨時,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進行預警。接預警后,縣、鄉(鎮)防指視情況組織會商,提前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有關準備,落實應急措施。
4.3.2水利工程預警
當河流、湖泊出現警戒水位、流量或水庫超汛限水位時,工程管理單位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工程設施運行情況,通過手機、網絡、電話、文字傳真上報等方式,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重點做好x條河道及后河水庫的工程預警,出現險情時,工程管理單位應迅速組織搶險,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區域預警,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并通報事發地政府做好人員轉移和搶險準備。
4.3.3山洪災害預警
山洪災害易發區利用山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群測群防體系落實預警措施。汛期堅持24小時值班巡邏,降雨期間加密觀測頻次,每個鄉(鎮)、村、組和有關單位要明確信號發送員,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報警,實現快速轉移,并報告事發地防指,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工作。
4.3.4洪水預警
當河流發生洪水時,水利部門及水文站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同級防指報告實測水位、流量等信息和洪水走勢,跟蹤分析河流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縣水利局負責亳清河、允西河、西陽河、板澗河、清水河等河流洪水預警,黃河進入我縣xxxmx/s時進行預警,后河水庫泄水超過xxxmx/s時進行預警。
縣、鄉(鎮)防指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會商研判,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級別,按照權限向社會發布預警。
4.35城縣內澇預警
當氣象部門預報將出現較大降雨時,縣城由縣水利局、縣住建局預警,預警通過手機、網絡、傳真等方式進行。及時明確內澇災害預警區域,并設置警示標志,做好防洪排澇準備工作。城市內澇啟動條件見附件x。
4.3.6干旱預警
干旱預警由縣農業農村局負責,重點預警指標是降雨量、墑情、苗情、受旱面積、成災面積等。干旱災害發生后,依據作物受旱面積和因旱造成臨時性飲水困難人數,縣、鄉(鎮)防指及時組織會商研判,發布相應級別的干旱預警,采取措施,啟動應急響應。干旱災害分級預警及措施見附件x。
5應急處置和救援
5.1信息報送
洪澇災害發生時,監測單位、巡查人員要立即向事發地人民政府和水利、應急部門(防辦)報告;發生干旱災害時,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及規定逐級報送信息。
5.2信息處置
縣防辦接到水旱災害信息后,立即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分析研判水旱災害趨勢,研究應對措施,按照職責和有關規定及時上報,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5.3先期處置
水旱災害發生后,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及防指按照本級預案視情啟動應急響應,立即采取措施,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當災害符合一定條件時,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三級響應由副指揮長、二級響應由指揮長、一級響應由總指揮主持會商,成員單位和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及有關單位參加,分析水旱災害趨勢,提出防范重點和建議,安排部署搶險救援工作。
5.4縣級響應
縣級響應由低到高設定為四級、三級、二級、一級x個響應等級。水旱災害發生后,依據響應條件,啟動相應的防汛抗旱縣級響應,縣級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見附件x。
5.5.1四級響應
符合四級響應條件時,由縣防辦主任(縣水利局主要負責人)啟動四級響應、視情況派出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協調有關工作。
5.52三級響應
符合三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副指揮長報告,縣防指副指揮長會商研判后,啟動三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指及時指導各鄉(鎮)人民政府防指做好水旱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2)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發生地,協調指導搶險救援工作。
(3)根據需要,協調增派救援力量和調拔搶險救援物資、裝備。
(4)密切監測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變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有關工作。
(5)縣防辦隨時掌握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5.53二級響應
符合二級響應條件時,縣防辦主任向縣防指指揮長報告,由縣防指指揮長啟動二級響應。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縣防辦通知副指揮長、成員單位負責人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
(2)指揮長到達現場后,迅速成立現場指揮部及其工作組,接管指揮權;開展災情會商,了解先期救災工作,分析研判災害形勢,研究制定搶險救援方案,指揮各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
(3)縣防辦按照現場指揮部要求,協調增派應急力量,調撥搶險救援物資、裝備等。
(4)成員單位要進一步做好交通、通訊、測繪、電力等應急保障工作。
(5)加強氣象服務,根據需要提供精準天氣預報。
(6)按照市工作組指導意見,落實相應工作。
(7)協調媒體加強搶險救災宣傳報道,統一發布災害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搶險救災新聞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8)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縣委、縣政府批示精神。
6.1.1一級響應
符合一級響應條件時,縣防指指揮長向縣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建議由總指揮啟動一級響應,在做好二級響應重點工作基礎上,落實市工作組指導意見,進一步加強現場指揮部力量,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請求市有關部門給予支援。
6.1.2響應等級調整
根據水旱災情發展態勢,經縣防指或縣防辦會商,適時調整響應等級。
61.3響應結束
洪澇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旱災得到緩解,二級、一級響應縣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宣布響應結束;三級響應由縣防指副指揮長宣布響應結束;四級響應由縣防辦主任宣布響應結束。
7后期處置
7.1調查評估
縣防辦和災害發生地鄉(鎮)防辦對水旱災害應對工作進行分析,對水旱災害造成的損失和應急處置進行調查評估,調查評估報告報送同級人民政府。評估報告內容包括災害類型、災害發生過程和規模、成因、人員傷亡、災害損失及應急響應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7.2資金保障
縣、鄉(鎮)人民政府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對水旱災害搶險救援過程中所需費用予以保障。縣財政局負責支付縣防指在組織防汛抗旱搶險救援、緊急醫學救援、調查評估等工作費用。
7.3作總結
應急響應結束后,縣、鄉(鎮)防辦要及時對水旱災害應急響應過程中的協調指揮、組織實施、預案執行等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水旱災害影響范圍、造成損失和應吸取的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8恢復與重建
恢復與重建工作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災害發生地人民政府要做好受災群眾生活供給、救災物資供應、醫療衛生服務、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工程修復等重建工作。
應急響應工作結束后,縣、鄉(鎮)防辦應當及時歸還緊急防汛期、緊急抗旱期征用的物資、設備、交通工具等;造成損壞或者無法歸還的,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償。
9附則
9.1宣傳、培訓和演練
縣防辦和宣傳部、水利局、農業農村局、住建局、自然資源局、融媒體中心、各鄉(鎮)防辦等要充分利用報刊、網絡、廣播、電視等媒體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知識宣傳,提高公眾防災減災能力。
縣及鄉(鎮)防辦要落實定期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組織防汛抗旱管理人員培訓。
9.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xxxx年x月xx日印發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縣防汛應急預案的.通知》(垣政辦發〔xxxx〕xx號)文件同時廢止。
9.3預案修訂
本預案一般每x年修訂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組織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應急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較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較大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應對或者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較大調整的;
(5)縣人民政府要求修訂的;
(6)縣應急管理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本預案印發滿x年,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評估后認為情況變化較小,可以延續使用的,向縣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批準同意可暫緩修訂,延期使用時間不超過x年。
9.4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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