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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時間:2020-08-07 18:10:53 就業協議書 我要投稿

            關于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協議書,簽訂簽訂協議書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寫好協議書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5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就業協議書全稱“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就業協議書由教育廳根據各校上報的生源信息庫發放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對應一份含有編號的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就畢業生而言,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簽定勞動合同的具體區別主要體現在:

              (1)簽定就業協議書,你的三證派遣至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用人單位所在地人社局;僅簽定勞動合同,則你的三證派回生源所在地,無法直接從學校轉到用人單位,畢業生只能算是在單位打工,實習期簽訂、轉正定位、工齡計算等凡是與戶口、檔案相關的事情都無法辦理;

              (2)就業協議書只是表明雙方的意向,只體現了雙方的基本信息及雙選意見,而勞動合同才有明確具體的工作內容、勞動報酬、工作地點、福利保險等一系列內容,因此,千萬不要認為和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就萬事大吉,應注意報道后及時和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為了更加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應了解勞動合同的內容,尤其是工作年限和待遇等條款,畢業生也可向招聘人員索要樣本或者復印件。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于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注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準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了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了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注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準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準后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后生效,經學校鑒證登記后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后、用人單位、畢業后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系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置要求安排課程,并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后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于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干部者,優先推薦就業并免交就業推薦費,其余學生在最后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并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斗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后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愿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并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信息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于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系,乙方終止用工關系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系。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知識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后,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范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范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制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范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復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學院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系,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復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后,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審核通過后,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后,發放給學生。

              3、對于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后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并以書面形式確定,標注在協議書“備注”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后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并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后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后,在一周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并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簽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并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系,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后,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于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于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注“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信息或不簽字,并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于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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