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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北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時間:2022-12-08 12:39:15 社保政策資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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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北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自10月11日起,京津冀地區又經歷了一次重污染天氣過程,北京儼然在這次污染過程中“淪陷”,達到空氣質量指數的“高峰”。北京開始啟用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下面就一起了解下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內容吧!

            最新北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的通知

              京政發〔2015〕11號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現將《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16日

              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近年來,本市不斷加大大氣污染防治力度,通過采取壓減燃煤、控車減油、治污減排、清潔降塵等措施,持續改善了首都空氣環境質量。但是,目前污染物排放總量仍然超過環境容量,在極端不利氣象條件下容易引發空氣重污染。及時有效組織實施應急措施,對減緩污染程度、保護公眾健康具有重要意義。為健全完善空氣重污染應急機制,不斷提高環境管理精細化水平,結合近年來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實際,借鑒2014年亞太經濟合作組織會議空氣質量保障經驗,在對《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進行修訂完善的基礎上,形成《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

              一、空氣質量監測與預報

              依據國家《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開展空氣質量監測和評價。建立健全環保、氣象部門聯合會商預報機制,根據地理、氣象條件和污染物排放狀況,每日對空氣質量進行預測預報,遇空氣重污染時增加會商預報頻次。市環保部門或其授權的監測機構統一發布空氣質量狀況和預測預報信息,并不斷拓展信息發布渠道,便于公眾及時知曉。

              二、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級

              根據環境保護部《環境空氣質量指數(AQI)技術規定(試行)》(HJ633-2012)分級方法,空氣質量指數在200以上為空氣重污染。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有關規定,依據空氣質量預測結果,綜合考慮空氣污染程度和持續時間,將空氣重污染預警分為4個級別,由輕到重依次為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黃色預警(預警三級)、橙色預警(預警二級)和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一)藍色預警(預警四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1天(24小時)。

              (二)黃色預警(預警三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2天(48小時)。

              (三)橙色預警(預警二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72小時)。

              (四)紅色預警(預警一級):預測空氣重污染將持續3天以上(72小時以上)。

              三、空氣重污染應急措施

              根據空氣重污染預警級別,分級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主要包括:健康防護措施、建議性應急措施和強制性應急措施。對因沙塵暴形成的空氣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塵暴災害應急預案》執行。

              (一)藍色預警(預警四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減少戶外運動。

              (2)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3)加強道路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4)排污單位進一步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二)黃色預警(預警三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運動。

              (2)一般人群減少戶外運動和室外作業時間。

              (3)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中小學、幼兒園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

              (2)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加大揚塵控制措施力度。

              (4)排污單位進一步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加大重點道路清掃保潔強度,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等施工作業。

              (三)橙色預警(預警二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

              (2)一般人群應盡量避免戶外活動,如戶外活動可適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中小學、幼兒園停止戶外活動。

              (2)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3)排污單位進一步采取措施,減少污染物排放。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2)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澆筑、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施工作業;對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場所采取防塵措施。

              (3)按照空氣重污染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實施停產限產措施。

              (4)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5)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四)紅色預警(預警一級)

              1.健康防護措施。

              (1)提醒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腦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盡量留在室內,避免戶外活動。

              (2)一般人群應盡量避免戶外活動,如戶外活動可適當采取佩戴口罩等防護措施。

              (3)環保、衛生計生、教育等部門和各區縣政府分別按行業和屬地管理要求,加強對空氣重污染應急、健康防護等方面科普知識的宣傳,組織專家開展健康防護咨詢、講解防護知識。

              (4)醫療衛生機構加強對呼吸類疾病的醫療保障和應急值守工作。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中小學、幼兒園停課;企事業單位根據空氣重污染情況可實行彈性工作制。

              (2)原則上停止大型露天活動。

              (3)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機動車上路行駛;駐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4)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全市范圍內依法實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純電動汽車除外),其中本市公務用車在單雙號行駛的基礎上,再停駛車輛總數的30%;公共交通運營部門延長運營時間,加大運輸保障力度。

              (2)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3)施工工地停止室外施工作業。

              (4)在常規作業基礎上,對重點道路每日增加1次以上清掃保潔,減少交通揚塵污染。

              (5)按照空氣重污染紅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實施停產限產措施。

              (6)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露天燒烤。

              四、預警發布與解除

              市應急委、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負責空氣重污染預警發布與解除的指令下達。

              (一)預警發布

              紅色預警由市應急委主任批準,由市應急辦提前24小時組織發布。

              橙色預警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批準,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前24小時組織發布。

              黃色預警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批準并提前組織發布。

              藍色預警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實時組織發布。

              當發生空氣重污染時,本市將及時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絡、手機等渠道發布預警信息,方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重污染情況及相關應急措施,加強自身健康防護。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可根據污染程度變化和最新預報結果,按預警發布程序報批后,適時提高或降低預警級別。

              (二)預警解除

              紅色、橙色、黃色預警解除程序與發布程序一致;藍色預警不設解除審批程序,空氣質量好轉時自動解除。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在市應急委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總指揮由市政府常務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環保工作的副市長和副秘書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市有關部門、各區縣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擔任。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行業空氣重污染應急的組織管理,提出應急措施,細化具體方案,有效組織落實并開展督促檢查。各區縣政府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承擔空氣重污染應急主體責任,逐級分解細化任務,并嚴格組織實施。

              (二)完善配套措施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結合部門和轄區實際,認真修訂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工作臺賬,完善實施流程,明確保障措施,加強宣傳引導,適時組織演練,不斷健全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體系。各成員單位要在《應急預案》發布后15日內,將修訂完善后的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報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備案,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強化社會監督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通過及時發布空氣質量狀況、公布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公開應急措施等,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進一步暢通監督渠道,引導媒體、公眾等社會力量依法、有序監督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鼓勵對有關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舉報(舉報電話:12345、12369、96310),并予以曝光。

              (四)嚴格督查考核

              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組織對全市空氣重污染應急的督查考核工作。市政府督查室、市監察局、市環保局等部門要對全市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加強抽查檢查;各成員單位負責對本轄區、本行業應急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對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職缺位等導致應急措施未有效落實的,依據《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北京市行政問責辦法》等規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應急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試行)》(京政發〔2013〕34號)同時廢止。

              附件: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職責分工

              一、北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和辦公室職責

              (一)指揮部

              1.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2.研究制定本市應對空氣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導意見;

              3.負責具體指揮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處置工作,依法指揮協調或協助區縣政府做好工作;

              4.負責指揮、協調《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工作,督促檢查市有關部門和各區縣政府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落實情況;

              5.分析總結本市空氣重污染應對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6.組織開展本指揮部所屬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及應急物資的儲備保障等工作;

              7.承辦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1.組織落實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做好空氣重污染應急相關工作;

              2.承擔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應急值守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上報重要信息;

              4.組織開展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風險評估控制、隱患排查整改工作;

              5.負責發布藍色、黃色、橙色預警信息,向市應急辦提出發布紅色預警信息的建議;

              6.配合有關部門承擔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新聞發布工作;

              7.組織擬訂或修訂與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職能相關的專項、部門應急預案,指導成員單位制定或修訂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

              8.組織開展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演練;

              9.組織開展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宣傳教育與培訓;

              10.負責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技術系統的建設與管理工作;

              11.負責聯系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專家顧問組;

              12.承擔市空氣重污染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二、成員單位職責

              (一)市交通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會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編制《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3.負責及時組織公共交通運輸保障;

              4.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落實部分重型車輛停駛等措施;

              5.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二)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建立備案名單管理制度,做好對停駛公務車輛和不適用限行措施的社會保障等車輛的相關備案工作;

              3.按照紅色、橙色預警級別措施要求,通過北京交通廣播、電子顯示屏等媒介及時向公眾告知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并做好機動車單雙號行駛和本市公務用車停駛的監管執法工作,加大對部分重型車輛違反規定上路行駛的檢查執法力度;

              4.協助市交通委制定《關于空氣重污染期間采取臨時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5.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三)市經濟信息化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建立停產限產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紅色、橙色預警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市級)并及時更新,會同市環保局指導區縣政府制定其他工業企業停產限產名單(區縣級);

              3.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組織落實本市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措施;

              4.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四)市住房城鄉建設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建立停工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并及時更新;

              3.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及時組織落實行業內房屋建筑、市政、拆除、軌道交通、城市道路新建等工地揚塵防治和停止土石方、建筑拆除、混凝土澆筑、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噴涂粉刷等施工作業,以及停工后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混凝土罐車、砂石運輸車等重型車輛停運等措施;

              4.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五)市園林綠化局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建立停工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并及時更新;

              3.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落實城市綠化作業工地揚塵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業以及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等易揚塵車輛停運等措施;

              4.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六)市水務局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建立停工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停工工地名錄并及時更新;

              3.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落實市屬水利工程工地揚塵防治、停止土石方施工作業以及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等易揚塵車輛停運等措施;

              4.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七)市市政市容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增加道路清掃保潔頻次,紅色、橙色預警期間配合有關部門落實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停駛等措施;

              3.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八)市城管執法局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組織開展施工揚塵、道路遺撒、露天焚燒和燒烤以及無照售煤等違法行為的執法檢查,會同有關部門對建筑垃圾和渣土運輸車、砂石運輸車等易揚塵車輛停運情況進行檢查;

              3.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九)市教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加強對在校學生空氣重污染健康防護知識的宣傳,按照不同預警級別措施要求,負責及時將相關應急措施通知到區縣教育部門和學校,組織落實本市中小學和幼兒園實施健康防護,停止體育課、課間操、運動會等戶外活動以及停課等相關措施;

              3.對分預案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檢查。

              (十)市衛生計生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做好醫療救治等工作;

              3.組織開展空氣重污染健康防護相關知識的宣傳。

              (十一)市氣象局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向指揮部及相關部門提供氣象監測預報信息,與市環保局共同進行空氣重污染會商預報。

              (十二)市國資委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市屬國有企業制定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2.配合行業主管部門,督促市屬國有企業在空氣重污染期間落實停產限產措施。

              (十三)市煙花辦(設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總隊)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部門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細化分解任務措施,空氣重污染發生時負責組織實施;

              2.負責協調市安全監管局開展煙花爆竹銷售管理,負責制定空氣重污染紅色、橙色預警期間煙花爆竹禁放方案;

              3.空氣重污染紅色、橙色預警期間,負責通知市安全監管局及時組織停止配送、運輸煙花爆竹,通知市公安局加強巡邏檢查,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

              (十四)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查各成員單位的職責落實情況。

              (十五)市監察局

              負責監察各成員單位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十六)市委宣傳部

              1.充分發揮各類媒體的作用,加大對《應急預案》特別是公眾健康防護、建議性和強制性應急措施的宣傳力度;

              2.配合做好預警信息發布和大氣污染防治新聞的報道等工作。

              (十七)各區縣政府

              1.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編制本區縣空氣重污染應急分預案,明確應急響應程序,細化分解任務措施,并組織區縣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等單位制定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

              2.加強對社會公眾空氣重污染健康防護知識的宣傳,組織落實中小學和幼兒園停課、機動車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掃保潔、工業企業停產限產、禁放禁燒等各項應急措施,并開展督查檢查;

              3.建立各類名單管理制度,制定空氣重污染期間轄區停產限產工業企業名單和停工工地名錄,向社會公布并及時更新;

              4.組織分預案的宣傳培訓,開展空氣重污染應急演練,遇空氣重污染時加強應急值守。

              相關新聞:環保部督查北京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落實不到位

              環境保護部16日通報對北京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的專項督查情況。督查發現,北京市城鄉結合部及郊區的應急響應預案沒有落到實處。

              針對北京市近日出現的重污染天氣,10月15日,環境保護部華北環保督查中心派出督查組對北京市海淀、豐臺、門頭溝、通州、房山、大興(含亦莊開發區)等地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情況開展專項督查。截至16日上午10時,實地抽查發現各類違規工地10余家以及道路揚塵、小鍋爐污染、垃圾焚燒等點位10余處。督查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部分工地未按要求停工,部分地區揚塵污染沒有得到有效控制。

              15日下午,豐臺區西局村舊村改造項目XJ-09商業金融項目,仍有土石方開挖作業,地基基板施工有大面積鋼筋切割和焊接作業,煙塵排放明顯;豐臺區樊羊路與六圈路交叉處西北角一處市政工程,仍在實施道路開挖施工,工地內有大片裸土無苫蓋,工地出入口有大量浮土,未采取灑水抑塵措施;豐臺區南三環青少年愛心廣場有一處面積近萬平方米、高近10米的祼土堆,無苫蓋,存在揚塵污染;南五環多輛渣土車未苫蓋,道路遺撒問題突出。

              北京軌道交通房山線北延工程土建工程03標段~終區間工區,渣土大面積裸土無苫蓋,部分區域正在挖土施工作業。海淀區北清路北安河消防中隊向東500米處一建筑工地正在進行土石方施工,北安河路北安河烈士紀念堂南側建筑垃圾堆場正在進行渣土裝卸作業,北安河路北安河工業大院對面拆遷工地仍在施工;海淀區北清路與六環路交匯處西側路段,存在明顯的道路揚塵,該路段貨車通過頻繁,且是駕校車輛聚集區,道路揚塵問題十分突出。

              16日上午,通州區宋莊理想公寓附近(通燕高速北)有一處工地正在進行土石方施工,現場還有大面積裸土區;宋梁路兩側堡辛新村大面積拆遷區仍在進行拆遷作業;宋梁路與通湖路交叉處還有一拆遷工地,正在進行拆遷作業,揚塵嚴重;

              通州區市政集團6號路施工現場,存在大規模土石方開挖及運輸,渣土車無苫蓋,有大面積裸土堆,運輸道路泥濘不堪;通州區馬駒橋鎮北京北建通成通州口岸項目(北京住總集團一物流園工地),正在進行土石方作業,存在大面積裸土區,未見苫蓋等抑塵措施;通州區自六環馬駒橋收費站沿六環向西約1公里路段,北側存在連片土石方施工區,連片裸土區無苫蓋等抑塵措施;通州區京榆舊線(x013)潮白河至白廟新村約1公里路段,兩側綠化帶改造,存在大片裸土帶,揚塵污染明顯;通燕高速白師路收費站至潞城出口段北側,存在連片建筑垃圾填埋場,無任何抑塵措施,環境混亂。房山區顧八路與京周路交口向北500米處有渣土車正在進行裝卸作業;琉陶路中國北京農業生態谷建設管理委員會對面仍在進行建筑施工;琉陶路大石河橋兩側工地土石方作業,且渣土車在運送渣土過程中沒有苫蓋;竇店鎮周邊區域有數量眾多的渣土車上路行駛,運送渣土時均沒有苫蓋措施。大興區南六環與京臺高速(在建)交叉區域,東西長約兩公里范圍內有連片土石方施工區,無任何抑塵措施,環境臟亂。

              二、機動車污染比較嚴重

              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大、使用強度高,重型柴油車和車齡較長輕型汽車的污染問題比較突出。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目前已達570多萬輛,其排放的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量分別占大氣污染物的50%和40%左右,是首要污染物。其中,車齡10年以上的輕型車達50多萬輛,這些車輛排放的碳氫化合物占500萬輕型車的比重較大,達40%左右。重型柴油車保有量20多萬輛,顆粒物和氮氧化物占機動車排放量的90%和60%左右。

              在近日重污染天氣期間,環境保護部和北京市環保局聯合開展的路檢抽測結果表明,車齡10年以上車輛的超標率較高;運行里程超過30萬公里的.出租汽車排放超標率達到80%~90%。重型柴油車超標問題比較突出,部分車輛車用尿素添加不到位,一些車廠生產的新車存在問題。

              外地進京車輛污染問題十分突出。外地進京車輛達到30萬輛/日左右,其中重型車占到1/3以上。外地進京重型車中,80%為過境,20%為進京運送生活物資。在近日重污染天氣期間,環境保護部和北京市環保局在部分進京路口聯合檢查發現,一半以上進京或過境外地重型車輛無法達到綠標車排放水平(國三排放標準以上),這些車輛每車排放量相當于200多輛國四小轎車。近年隨著環保監管力度加大,國四以上重型柴油車進京比例有所提高,但是由于相當一部分車輛沒有正常添加車用尿素溶液,氮氧化物排放依舊很高,甚至超過國二排放水平的黃標車。

              三、焚燒及散煤污染仍有發生

              15日下午5時前后,沿西六環147公里~150公里處兩側1公里范圍內,發現有5處垃圾焚燒點,有的焚燒面積較大,黑煙彌漫。16日上午9時,房山區房窯路夏村綠色燃氣集中供熱站門口有焚燒垃圾現象,煙塵排放問題突出。16日上午,督查還發現通州區白廟新村(白師路旁,靠近通燕高速口)一作坊冒黑煙嚴重。

              下一步,針對應急預案普遍存在的執行不到位的問題,環境保護部將進一步加大對京津冀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項具體措施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

              對措施不落實的地方政府,將依法約談和問責有關負責人,確保各項應急措施執行到位。

              加強對重型柴油車的監督檢查,推進黃標車和老舊車淘汰,加快國六排放標準研究制定

              督促京津冀地區為出租車輛更換三元催化器,加強路查路檢,嚴格處罰超標排放車輛,重點查處超標重型柴油車

              推進北京市加快制定實施京六油品標準,研究外地過境車輛繞行北京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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