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慈溪職工醫保政策調整
據了解,寧波慈溪職工醫保政策有了新的調整:今年5月1日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以下簡稱歷年賬戶資金)不再用于支付個人上年按月繳納2%部分的費用,該部分資金繼續留存于職工醫保歷年賬戶中。為使參保人員歷年賬戶資金在就醫購藥中發揮更大的效用,今年5月1日起,醫保目錄外自費藥品(指西藥、中成藥或中藥飲片)、自費醫療服務項目(限物價部門《醫療服務價格手冊》范圍內)、自費醫用材料的費用可由歷年賬戶資金支付。
根據寧波市政府、慈溪市政府關于職工醫保政策調整意見,提醒廣大參保人員關注以下內容:
一、調整我市職工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
從今年5月起,降低職工醫保繳費比例,即用人單位繳費比例從9%降到8%,職工本人仍按2%的比例繳費,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繳費比例從11%降到10%,并適當調整醫保個人賬戶計入辦法,具體調整情況見下表:
人 員 | 目前政策 | 調整后政策 |
45周歲以下在職職工 | 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2% | 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 |
45周歲(含)以上在職職工 | 按本人繳費基數的4% | 按本人繳費基數的3.6% |
今年5月1日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以下簡稱歷年賬戶資金)不再用于支付個人上年按月繳納2%部分的費用,該部分資金繼續留存于職工醫保歷年賬戶中。為使參保人員歷年賬戶資金在就醫購藥中發揮更大的效用,今年5月1日起,醫保目錄外自費藥品(指西藥、中成藥或中藥飲片)、自費醫療服務項目(限物價部門《醫療服務價格手冊》范圍內)、自費醫用材料的費用可由歷年賬戶資金支付。 二、調整個人賬戶歷年結余資金用途
提醒參保人員注意:
參保人員就醫中的主要手術或治療符合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其中使用的自費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材料可由歷年賬戶資金支付,工傷、生育、美容手術等發生的自費藥品、醫療服務項目、醫用材料不能由醫保歷年賬戶資金支付。
參保人員在定點零售藥店使用歷年賬戶資金購買自費藥品,購買前應到定點醫療機構開具醫保外配處方。
參保人員使用歷年賬戶資金購買自費藥品,仍要繼續執行“急性病一般不超過3天量、慢性病一般不超過7天量”等用藥規定。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中藥膏方費用作為一項整體費用納入歷年賬戶資金支付范圍。
三、調整特殊病種政策
從今年5月1日起,增加兩類精神類疾病:雙相情感障礙、中重度阿爾茨海默癥(老年癡呆癥)納入特殊病種治療范圍。同時,為緩解惡性腫瘤患者的`醫療待遇負擔,擴大惡性腫瘤特病治療范圍,惡性腫瘤下列項目的門診治療,可享受特殊病種待遇:化療、放療、內分泌特異治療、細胞免疫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及與惡性腫瘤治療相關的藥品、手術、檢查費用。調整后的特殊病種治療項目見下表:
特殊病種治療項目 | |
1 | 惡性腫瘤治療(指門診就醫中發生的化療、放療、內分泌特異治療、細胞免疫治療、同位素治療、介入治療、中醫藥治療相關費用,及與惡性腫瘤治療相關的藥品、手術、檢查費用) |
2 | 重癥尿毒癥透析治療 |
3 | 器官、組織移植術的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術后抗排異治療 |
4 | 精神分裂癥、抑郁癥(中、重度)、躁狂癥、強迫癥、精神發育遲緩伴發精神障礙、癲癇伴發精神障礙、偏執性精神病、兒童孤獨癥、雙相情感障礙、阿爾茨海默癥(中、重度)的專科治療 |
5 | 系統性紅斑狼瘡治療 |
6 | 再生障礙性貧血治療 |
7 | 血友病治療 |
8 | 耐多藥肺結核治療 |
為與全省各地城市特殊病種政策相統一,并順利進行全省“一卡通”結算,2016年5月1日起,以上項目進行門診治療的,享受特殊病種治療醫保待遇;住院治療的,享受一般住院醫保待遇(即住院治療時不論是否屬特病治療項目,均按一般住院待遇結算),已辦理特殊病種醫保核準手續的參保人員,住院治療時不設置起付標準。
我市門診特殊病種治療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名單附后。
四、調整轉外地就醫政策
為貫徹落實各級政府分級診療政策要求,引導參保人員在統籌區域內有序就醫,2016年5月1日起,職工醫保參保人員轉寧波大市外醫保定點醫院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在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基礎上,按以下標準下浮醫保基金支付比例:
醫院分類 | 醫保待遇 | 備注 |
經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后轉上海及杭州主城區的省、市醫保定點三級醫院就醫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10個百分點 | 未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而自行去外地就醫,經審核情況屬實的,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對應的基金支付比例基礎上,再下浮10個百分點 |
經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后轉往上海、杭州當地其它醫保定點醫院就醫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20個百分點 | |
經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后轉往上海、杭州以外其他城市當地醫保定點三級醫院就醫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20個百分點 | |
經辦理轉外地就醫核準手續后轉往上海、杭州以外其他城市當地其他醫保定點醫院就醫 | 醫保基金支付比例在我市基本醫保待遇基礎上,下浮25個百分點 |
五、調整綜合減負辦法 我市出具轉院證明的指定定點醫療機構名單附后。
為減輕大病、重病患者的醫療費負擔,2016年5月1日起,原職工醫保綜合減負辦法調整為大病保險辦法,實行“一站式”即時補償結算。參保人員住院及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發生的醫療費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其他門診醫療費不納入大病保險補償范圍。
大病保險補償起付標準和補償比例如下:住院和門診特殊病種治療發生的醫療費,按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支付后,其個人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超過3000元以上部分至2萬元(含)部分,補償80%;2萬元以上部分,補償90%,最高補償醫療費限額50萬元。
提醒參保人員注意:
2015醫保年度仍按原辦法享受職工醫保綜合減負補助,在2016年9月將補助金額劃入參保人員社保卡金融賬戶。
六、年度處理期間注意事項
根據寧波統一安排,我市將于2016年4月30日中午13時至5月1日8時暫停所有醫保實時交易結算服務,期間定點醫療機構啟用應急記賬系統,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及各類醫療統籌人員可持社保卡選擇應急記賬方式結算醫療費,也可選擇先由個人現金支付,年度處理期結束后申請零星報銷;期間,定點零售藥店暫停醫保購藥服務。
此外,近年來我市每次進行醫保政策宣傳時,社會上就會出現各種版本的電話詐騙,騙子以社保卡資料外泄、欠費停用、賬戶透支、領取醫保補助、醫保卡社保卡需要帳戶合并等為借口進行詐騙。特別是近期不法分子利用改號軟件將來電號碼顯示為0574-12333,一步步誘騙參保人員提供身份證號、銀行卡號和密碼,把銀行卡資金轉入所謂的“安全賬戶”,致使部分參保人員受到經濟損失。市醫保中心提醒廣大參保人員,切勿相信來歷不明的電話、短信,更不要泄漏個人信息甚至匯款、轉賬給他人。參保人員遇到社保卡(醫保卡)不能正常使用等情況,可以到就近的醫保經辦機構咨詢,也可以撥打人力社保電話咨詢專線12333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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