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個人養老保險補繳政策解讀
據上海個人養老保險補繳政策最新消息: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征收。
補繳范圍:
這次享受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優惠政策的,包括未參保企業和人員及中斷繳費的企業和人員。不包括按規定核定了繳費基數但有歷史欠費的企業和人員,對已核定過繳費基數的歷史欠費的滯納金,仍由地稅部門按規定確定和征收。
關于未參保單位和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后,未核定過繳費基數、未繳費人員為未參保人員;單位一直未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參保登記,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為未參保單位。
關于中斷繳費人員補繳
實行個人繳費制度后,核定過繳費基數,也曾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再申報繳費基數,也不再繳費的,為中斷繳費企業和人員。
國家和省規定的應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單位,應按國家和省規定,為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所有人員(含男未滿60周歲、女未滿55周歲的固定工、勞動合同制和實行臨時工繳費制度后的原臨時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于用人單位原因部分人員應繳未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可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書面補繳申請,并提交申請補繳期間與被保險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以及工資收入憑證,經確認后,由企業和職工個人從規定實行企業和個人共同繳費之月,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原長期病休6個月以上時間、判刑人員服刑期間,不允許補繳。
單位整體未參保的應從企業注冊成立之日起為職工全員參保,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動補繳養老保險費的.,可以按優惠政策補繳。但補繳的時間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鄉鎮企業最早從2003年1月起補繳),有視同繳費年限的,應按上條規定的最早補繳時間補繳(即將企業和個人實行繳費制度后,應繳費的時間均補繳齊,其中,建立個人賬戶后連續繳費滿5年以上,才能計算視同繳費年限)。
整體未參保單位包括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尚未參保繳費的各類企業和職工。
整體未參保單位參保補繳,應全員參保補繳。單位全員補繳后,由原單位負擔養老保險費用的退休人員,從全部補繳資金到賬后的下月起納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
濟南政府下發通知,出臺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新政策稱,符合條件的城鎮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可在一次性補繳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可按月領取養老金。
通知稱,根據我省相關規定,凡在2010年底前具有濟南市城鎮戶籍,且1996年1月1日前曾與濟南市城鎮集體企業建立勞動關系或形成事實勞動關系,同時符合魯政辦發〔2011〕64號文件實施范圍中第二、三項規定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可在一次性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后,納入全市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范圍。
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
【辦理機構】: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鄉、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
【辦結期限】:已建立個人賬戶人員當場辦結,未建立個人賬戶人員10個工作日辦結。
【咨詢電話】:021-12333
【相關業務】:上海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
補繳標準: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由參保人員自主選擇。
辦理條件:
1、參保人員未滿60周歲時,補繳未繳年度的養老保險費。
2、2011年7月1日,年齡超過45周歲的參保人員,在按年繳費后,在年滿60周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
辦理流程(分為已建立個人賬戶與未建立個人賬戶兩類)
1、已建立個人賬戶人員補繳申報
a、申請人提出補繳申報,選擇補繳類型、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
b、辦理機構審核補繳申請,符合條件的,打印《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辦理機構簽署審核意見后交申請人。
2、未建立個人賬戶人員補繳申報
a、申請人到辦理機構填寫《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選擇補繳類型、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簽字確認;
b、辦理機構在《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中簽署意見后寄交申請人。
養老保險補繳咨詢
一、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標準是多少?咨詢電話為多少?
【回復】: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補繳標準分為十檔,分別為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參保人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選擇補繳標準,咨詢電話021-12333。
二、情況是這樣的,我家在上海,爸爸今年50歲,打算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有一個疑問就是等到60歲時候爸爸繳費年限還是沒有滿15年怎么辦?可以申請補繳嗎?
【回復】:可以的。按照規定2011年7月1日,年齡超過45周歲的參保人員,在按年繳費后,在年滿60周歲時一次性補足15年養老保險費。
三、叔叔參加了上海城鎮居民養老保險,且建立了個人賬戶,但是現在達到退休年齡,繳費年限不滿15年,應該如何處理?可以辦理補繳嗎?
【回復】:這種情形可以辦理養老保險補繳。辦理流程如下:
1、申請人提出補繳申報,選擇補繳類型、補繳年度(或年限)和繳費標準;
2、辦理機構審核補繳申請,符合條件的,打印《上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補繳申報表》交申請人簽字確認,辦理機構簽署審核意見后交申請人。
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
一、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辦理條件
因各種原因單位從業人員、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業主及其幫工、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從業人員未及時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所需材料
1、農村合同制人員,需攜帶該人員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勞動手冊》復印件
2、經勞動仲裁、勞動監察、法院調解或裁決補繳社會保險費的,需攜帶《仲裁調解書》或《仲裁裁決書》、《限期整改指令書》、法院調解書或法院裁決書等。
3、材料復印件需加蓋公章。
三、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辦理流程
1、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核定表》一式二份,辦事人員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補全材料,辦理機構打印《受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退還。
3、不符合辦理規定,辦理機構打印《辦理情況回執》一式二份,辦事人員簽名確認后,與辦理機構各執一份。辦理機構將全部材料復印后退還。
四、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辦理時限
材料齊全且符合條件者當場辦結。
五、上海單位從業人員養老保險費補繳--辦理地址
1、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至參保所在地區(縣)社保分中心(非正規就業勞動組織由所在地開業服務機構代為申報)
2、從事有合法經濟收入的自雇人員、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3、本市戶籍人員的外省市配偶至本市戶籍人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4、停止繳費人員至戶籍所在地或居住登記地的街道、鎮(鄉)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或區(縣)社保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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