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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時間:2025-05-15 08:41:10 金怡 綜合指導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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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通用7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2025年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5年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通用7篇)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1

              一、工資

              員工的工資每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按月工資除以當月工作日天數計算日工資,薪酬計至月底,于次月十五日以銀行打卡形式發放一次,遇周日則提前一天發放。員工工資由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年終獎金構成。具體規定如下:

              1、基本工資

              公司實行基本工資與銷售額掛鉤的政策。業務員無基本工資;試用期營業員工資xx元(包括全勤獎500元),全勤獎500,試用期兩個月;正式營業員基本工資為xx元;經理基本工資xx元。

              2、銷售提成

              銷售提成的具體數額與產品售價有關,營業員可以按xx折銷售產品,店長可以以xx折銷售產品,經理的折扣權限另行確定。

              營業員銷售提成以超過標價xx的'售價為基數,提成xx,經理提成以超過標價xx的總營業額的為基數,提成xx。

              3、年終獎金

              公司年終核算運營成本后于春節前發放,獎金總額不低于利潤的xx,具體發放方案,由董事會與管理人員議定。

              二、工作時間

              員工實行倒班工作制,輪班休息。公司營業時間為早9:00至18:00。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中午員工休息一小時由店長提前安排人員值班。員工享有國家法定節日,如法定節日安排上班,薪酬按國家標準給付。

              三、員工休假

              1、月假

              正常情況下,員工每月休假4天。員工臨休假兩天前提出申請,經理調整其他員工工作安排后,方可休假,若暫時無法安排休假者,該員工休假時間相應順延。員工休假避開周六及周日。每月未休假日累計計入年假中。

              2、年假

              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年假天數為國家規定休假天數加本年度未休月假。

              四、保險

              單位代員工購買保險,保險繳費比例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購買險種如下:

              珠海市非農戶口:養老、基本醫療、城鎮工失業險、工傷、生育;

              珠海市農業戶口:養老、基本醫療、農民工失業險、工傷、生育;

              外市非農業戶口:養老、外來工大病醫療、城鎮工失業險、工傷;

              外市農業戶口: 養老、外來工大病醫療、農民工失業險、工傷;

              五、員工權限及內部購買優惠政策:

              正常情況員工應按照定價銷售,特殊情況員工可以商品定價的xx折進行銷售。若顧客購買的商品數量較多或其他一些特殊情況,顧客要求更低的折扣,員工在評估該單應該做的情況下,請示經理后再做處理。經經理批準后,方可以低于xx折的折扣銷售,且需經理簽字。

              員工可以7折的價格購買本公司產品(須為自用,按大類每個品種限1件),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以內部購優惠價格為他人購買本公司產品,一經發現,將責令員工補齊差價,并罰款100元。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2

              一、引言

              門店銷售人員是企業銷售鏈條中至關重要的一環,他們的工作表現直接影響到銷售業績和客戶滿意度。因此,為了激勵銷售人員的積極性和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一套合理的薪酬制度是至關重要的。

              二、薪酬結構設計

              1.基本工資:門店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是其工作的最基本保障,應根據工作經驗、學歷和職稱等因素進行合理調整。

              2.銷售提成:銷售提成是激勵銷售人員積極性的關鍵因素,可以根據銷售額、銷售額增長率等指標進行設定,提高銷售人員的工作動力和主動性。

              3.業績獎金:在銷售人員達到一定銷售目標后,可以給予額外的業績獎金作為激勵,鼓勵銷售人員超越自我,不斷提升業績。

              4.薪酬福利:除了直接的薪酬,還可以考慮為銷售人員提供一些福利待遇,如員工優惠購物、培訓機會等,進一步提升銷售人員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三、激勵機制建立

              1.目標設定:為銷售人員設定明確的銷售目標,并與薪酬制度相匹配,使銷售人員能夠清晰地了解自己的工作重點和獎勵機制。

              2.獎懲機制:建立獎懲機制,對于達成銷售目標的銷售人員給予及時獎勵,對于未達成目標的銷售人員進行適當的懲罰,以激勵全體銷售人員共同努力。

              3.競爭激勵:設立銷售排名和競賽活動,將銷售人員之間的競爭轉化為促進個人和團隊的動力,激發銷售潛力。

              四、體系建立

              1.設置合理的指標:根據門店銷售的特點和目標,制定一套科學合理的績效評估指標,確保評估結果能夠客觀、全面地反映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

              2.定期評估:績效評估應設定一定的周期,定期對銷售人員進行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調整,保持薪酬制度的.有效性。

              3.透明公正:績效評估結果應公開透明,確保銷售人員對評估結果的公正性有信心,從而增加其對薪酬制度的認同感。

              五、總結

              門店銷售人員薪酬制度的優化對于激勵銷售人員、提高銷售業績具有重要意義。通過設定合理的薪酬結構、激勵機制和績效評估體系,可以有效提升銷售人員的工作動力和貢獻度。同時,建立透明公正的薪酬制度,增加銷售人員的認同感和滿意度,進而實現銷售目標的達成。

              在門店銷售人員薪酬制度的優化過程中,企業還應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進行靈活調整,確保薪酬制度能夠適應不同的銷售環境和挑戰。只有不斷完善和優化薪酬制度,才能更好地激勵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創造力,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和市場份額。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調動營銷系統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公司營銷業績的不斷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慮營銷體系的特殊性,營銷系統的薪酬體系有別于公司其他人員的薪酬體系,以增加對優秀營銷人員的吸引力。

              第三條:營銷系統薪酬體系適用的員工對象包括:

              從事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代表;

              管理終端業務工作的推廣專員;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代表;

              管理銷售渠道的.銷售主管;

              銷售分公司經理、銷售部經理;

              銷售總監助理;

              市場支持、銷售支持等人員。

              第二章:推廣代表和推廣專員

              第一條:推廣代表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從事店鋪、超市等零售機構貨品管理和推廣的人員。

              第二條:推廣專員指在“協助經銷商銷售”營銷模式中,管理推廣代表的員工。

              第三條:推廣人員的基本工作內容為常規性的,通過程序化的方式進行管理,以減少這部分人的高流動性給組織帶來的危害。

              第四條:推廣人員的薪酬結構: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獎金+福利保險

              第五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推廣代表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代表:x元

              中級推廣代表:x元

              高級推廣代表:x元

              2、推廣專員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推廣專員:x元

              中級推廣專員:x元

              高級推廣專員:x元

              第六條:考核工資主要根據考核結果按月支付,一般不超過本人月基本工資。具體考核內容包括:推廣活動開展、終端包裝陳列、POP布置、信息與報表、培訓與溝通、規章制度遵守等。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停發考核工資。60分以上者,按相應百分比支付考核工資。

              第七條:推廣人員的獎金采取半年支付的方式,根據歷次考核的情況確定:

              六次考核中累計三次或連續兩次月考核成績低于50分者,免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300~360分以內者,支付本人半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361~420分以內者,支付本人一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421~480分以內者,支付本人兩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六次考核累計分數在480以上者,支付本人三個月的基本工資作為獎金。

              第八條:推廣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

              第三章: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

              第一條: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的薪酬結構為:

              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單項獎+福利保險

              第二條:基本工資為保障其基本的生活要求,按月支付。

              1、銷售代表的基本工資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代表:x元

              中級代表:x元

              高級代表:x元

              2、銷售主管的基本工資劃分為三級,根據考核確定和提升,基本工資標準為:

              初級主管:x元

              中級主管:x元

              高級主管:x元

              第三條:考核工資采取與銷售、回款指標掛鉤的方式進行,銷售回款指標按季度分配并分解到月,銷售完成率和回款率按月考核,考核工資按月支付,年終統算,多退少補。各季度掛鉤的標準不同,每季度調整一次。第一季度銷售人員考核工資掛鉤標準為見附表(表中數字為個人基本工資的倍數)。

              第四條:銷售提成采取區別性方式確定。區分的原則為:

              計劃指標內不超過去年銷售實際達成數額部分的提成比率<計劃指標內超過去年銷售實際達成數額而又沒能超過計劃指標的部分的提成比率<計劃外增長部分的提成比率

              第五條:為了確保分配的公平性,在確定計劃指標時,應盡量充分考慮各地區任務的平衡和公司對不同地區的資源支持。

              第六條:銷售提成比例確定原則:按職位獎金預算及所承擔的區域目標進行測算,具體提成比例參見《xx年度銷售提成計劃》。

              第七條:銷售提成的分配方式為:按應提取總額的100%,每季度支付一次。

              第八條:公司根據需要,對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設立若干單項獎,如銷售狀元獎、優秀代表獎、新客戶開發獎、費用節約獎等。

              第九條:銷售代表和銷售主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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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引言

              1.1 薪酬體系的重要性

              在企業管理中,薪酬體系作為一種管理工具,對于激勵員工、提升績效具有重要作用。而對于銷售人員來說,薪酬體系更是直接影響其工作積極性和績效表現的關鍵因素。

              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本文旨在分析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定義、作用、設計要點以及優化方法,為企業建立科學合理的薪酬體系提供指導,從而提高銷售人員的激勵和績效,實現企業銷售目標。

              2.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定義與作用

              2.1 定義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是指根據銷售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為其提供相應的一套制度和機制。

              2.2 作用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作用包括:激勵銷售人員積極性、提升銷售業績、吸引和留住優秀銷售人才、調動團隊合作意識等。

              2.3 影響因素

              影響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因素包括:市場需求、行業特點、企業規模、銷售策略、績效評估方法等。

              3.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設計要點

              3.1 目標設定

              明確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目標,如提升銷售額、增加客戶數量等,確保薪酬體系與企業戰略一致。

              3.2 薪酬結構設計

              根據銷售人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設計合理的薪酬結構,包括基本工資、提成、獎金等。

              3.3 績效考核指標

              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如銷售額、銷售增長率、客戶滿意度等,確保指標與銷售人員的工作緊密相關。

              3.4 績效評估方法

              選擇適合企業的績效評估方法,如360度評估、KPI評估等,確保評估結果客觀公正。

              3.5 薪酬發放方式

              確定薪酬發放方式,如月度、季度或年度發放,確保及時和準確。

              4.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優化方法

              4.1 基于績效的薪酬調整

              根據銷售人員的績效表現,進行薪酬的適當調整,激勵優秀銷售人員,提高整體銷售績效。

              4.2 激勵機制的靈活性

              建立靈活的`激勵機制,根據銷售人員的個人差異和團隊協作情況,設計不同的激勵方式,提升激勵效果。

              4.3 高績效與高風險的平衡

              在設計薪酬體系時,要平衡高績效和高風險,避免過于激進的激勵方式導致銷售人員過度冒險或追求短期業績。

              4.4 薪酬與職業發展的結合

              將薪酬體系與銷售人員的職業發展規劃相結合,提供晉升機會和培訓發展計劃,增強銷售人員的長期激勵動力。

              5. 實施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關鍵問題

              5.1 內外部公平性

              確保薪酬體系在內部公平上體現公正,同時與外部市場相比具備一定的競爭力,以吸引和留住優秀銷售人才。

              5.2 激勵與約束的平衡

              薪酬體系應既能激勵銷售人員積極性,又能對其行為進行適度的約束,防止出現不當競爭和不良行為。

              5.3 風險管理及控制

              在薪酬體系設計中,要合理管理和控制風險,避免因過高的激勵導致企業經營風險增加。

              5.4 持續優化與改進

              薪酬體系是一個動態的系統,需要不斷進行優化和改進,根據市場環境和企業戰略調整相關參數,以保持其有效性和競爭力。

              6. 結論

              6.1 總結銷售人員薪酬體系的重要性

              銷售人員薪酬體系對于企業的銷售業績和人才激勵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需要科學設計和合理實施。

              6.2 強調優化方法的實施

              在建立銷售人員薪酬體系時,需要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并不斷優化和改進,以實現最佳效果和長期發展。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5

              一、行政制度

              為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該守則

              1、銷售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規、法令,自覺維護公司利益,不謀求公司制度規定之外的個人利益。

              2、銷售人員必須敬業愛崗、盡職盡責、勤奮進取,按質按量完成銷售工作任務。

              3、銷售人員之間應團結協作、密切配合、發揚集體主義精神,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4、待人接物熱情有禮,著裝儀表整潔大方,自覺維護良好的辦公環境,保持統一規范的辦公秩序。

              5、嚴格保守公司機密,以公司利益為重,不得做任何有損公司及客戶利益的事情。

              6、銷售人員應及時做好客戶登記、成交登記和值班記錄工作,發生接待客戶沖突,不得爭搶,均按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7、遇特殊情況由銷售經理判別客戶歸屬及業績和傭金得分配。

              8、銷售人員在整個銷售過程中必須口徑一直,凡有疑難問題應向銷售經理請示,嚴禁向客戶承諾有關本項目不詳、不實的事宜。

              9、銷售人員應時刻注意自身的素質修養,對項目的業務知識熟練掌握,對周邊項目做到知己知彼。不斷提高房地產專業知識及銷售技巧,具備獨立完成銷售工作的能力及較強的應變能力。

              二、銷售人員的管理

              (一)銷售人員日常管理制度

              為了規范銷售人員的工作行為,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遵守公司各項管理制度。

              二、按時參加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活動,提高自我工作能力。

              三、認真對工作進行記錄,按時完成各類市場管理報表與月度總結。

              四、嚴守公司產品價格、銷售政策等機密,不得打探他人工資。五、服從并積極配合上級對工作的安排與調整。

              六、與客戶保持良好聯系,不得拒絕接聽客戶電話或敷衍客戶。七、認真按照公司銷售政策引導目標客戶,不得向客戶做出超出公司規定的個人承諾。

              八、公司禁止員工在外兼職工作。

              九、做好工作計劃,認真安排客戶拜訪與銷售促成工作。

              十、定期向上級匯報工作進展情況,反映市場中存在的問題。

              十一、每天上午向部門經理上交前一天工作記錄,每周一上交上周工作報表;每月3日前上交上月工作總結。

              十二、銷售人員上班期間不得上網聊天或玩游戲,一經發現,每次罰款50元/人。

              十三、按時參加銷售人員每周例會與公司相關會議。

              十四、銷售人員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與客戶爭吵,每發現一次,扣工資或提成200元。

              十五、對于報銷中弄虛作假者,每發現一次,按弄虛作假金額的兩倍進行處罰。

              十六、不得泄露公司商業機密,不得利用公司名義做與業務不相關的事,否則一經發現,除辭退外,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二)銷售人員報表管理制度

              1、銷售人員每月應當填寫的`報表包括日報表、周報表、月度工作總結、客戶檔案資料與重要客戶月度銷售分析表。

              2、銷售人員必須每十天將自己所接觸的客戶進行資料整理,內容包括客戶名稱、電話、地址、聯系人、采購品種、月采購量、客戶規模、成交意向等資料。整理后上交部門經理。

              3、銷售人員的日報表,必須在當日工作結束后填寫,次日上午在上交前一日工作記錄的同時,必須對次日工作進行計劃。同樣,在上交本周工作小結時必須對下周工作進行計劃。

              4、對于已成交客戶,銷售人員應按照公司規定詳細記錄客戶檔案資料。

              5、不按時上交報表的,根據實際情況,將給予警告或罰款。無故不上交報表的,每次罰款30元。

              6、對于已成交客戶的每月成交量,銷售人員應當認真記錄分析,尋找其中的規律性或反常性,做好客戶跟進與客情維護工作。

              (三)銷售人員薪酬與補助制度

              1、銷售人員月薪1500元/月。

              2、因出差需要在外就餐,每餐補助20元/人。

              3、為了有效激勵銷售人員,在銷售人員試用期內,如銷售人員每月完成與100家以上的有效客戶溝通并完善其檔案,同時獲得15家以上的意向客戶,可獲得月度獎勵300元。銷售人員試用第一個月如成交額高于5萬元,獎勵300元。

              4、在計算底薪的情況下,銷售人員提成比例為月度回款額的1%。如銷售人員提出不拿底薪,銷售人員的提成比例按回款額的2%計算,但差旅費用由銷售人員自己承擔。

              5、銷售人員當月應得工資與提成在次月發放工資時一并發放。

              6、銷售人員出差應經部門經理批準并經行政部備案。

              7、在成交客戶的過程中,如銷售人員需業務招待費用支出,應征得公司同意,在部門經理參與的情況下方可支出。

              8、客戶招待費用標準一般為80元/人(按照參與的人數)以內。

              9、銷售人員出差的交通費用,實報實銷。

              10、銷售人員電話費補助每月200元/人。

              11、在特殊情況下,如銷售人員因業務洽談無法返回公司而需在外住宿,應及時向部門經理反映。經批準后公司給予100元住宿補助。

              12、銷售人員銷售產品過程中,高于公司規定價格以上成交部分,按照公司得70%,銷售人員得30%的分配方式處理,鼓勵銷售人員維護產品價格。

              16、屬于公司分配給銷售人員的客戶,月銷量在3萬元以下的,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提成。月銷量在3萬元—1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500元的獎金;月銷量在10萬元—20萬元之間,給予每月800元的獎金;月銷量20萬元以上,給予每月1200元獎金。以上獎金不累計,且只有銷售回款到位后方可兌現獎金。凡公司分配的客戶,銷售人員統一不計算溢價獎勵。

              (四)銷售回款管理規定

              1、為了規范銷售回款工作,降低公司財務風險,特制定本規定。

              2、剛成交的普通客戶(月采購量5萬元以下),原則上一律收取現金或三日內的現金支票。未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任何銷售人員均不得收取客戶的轉賬支票或其他期票。

              3、經pc銷售部經理與財務確認同意可以收取轉賬支票的客戶,負責跟進的銷售人員應當對其檔案資料進行詳細登記,對客戶的經營狀況進行詳細、準確、定期的了解,以有效降低貨款風險。

              4、銷售人員所回收的現金、現金支票或轉賬支票,應當在收到當日交給公司財務,不得拖延。如所收回的現金有假幣或貨款金額不符,由銷售人員承擔責任。

              5、凡經公司同意收取期票的客戶,在合作的前三個月內必須對支票的轉賬期限進行嚴格限制。原則上當月發貨,只能開具當月26日以前到賬的支票,非經公司相關領導同意,不允許例外。

              6、月結客戶的供貨價格,原則上應當高于現結客戶。

              7、對于經過嚴格評估可以月結的客戶,銷售人員必須在其內部建立內線,做好相互關系處理,盡可能降低貨款風險。每月應對客戶的經營狀況出具一份評估報告。

              8、非現金結算客戶每次下單均應經pc銷售部經理確認訂單,確認無誤,方可安排發貨事宜。

              9、因銷售人員對貨款風險認識不足,對客戶缺乏了解分析導致出現呆賬或壞賬,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下表標準承擔責任。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6

              為了構建有效的經營銷售管理制度,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制定詳細的銷售手冊,明確各項規定和流程,確保全員理解和執行。

              2.定期對銷售團隊進行培訓,提升其專業技能和服務水平。

              3.設立專門的銷售監督機制,定期檢查銷售活動的合規性。

              4.實施靈活的.激勵機制,如設立銷售獎勵,表彰優秀業績。

              5.不斷收集反饋,優化制度,使之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發展。

              通過上述方案,企業能夠建立起一套科學、高效的經營銷售管理制度,為實現可持續的銷售增長奠定堅實基礎。

              珠寶店員工薪酬制度 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目的 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資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所有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實現公司的經營目標。

              第二條范圍 本制度依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公司從業人員的薪資管理除國家法律法規另有文件規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執行。 本制度系公司各部門薪資管理的總則,其中對直屬各職能部門的薪資管理作了明確的規定。

              第三條權責

              1、 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起草、頒布,修訂,解釋并監督施行,公司各部門共同執行。

              2、修訂由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意見和公司經營目標調整需要提報修改方案,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方可修訂。

              3、此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核準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條工資構成與定義

              一、銷售人員工資 銷售員:基本工資+崗位工資+個人提成+團隊提成+考核獎+福利津貼 業務員:銷售回款額*提成點+考核獎+福利津貼

              二、管理類人員工資

              1、 底薪:各崗位根據社會平均水準制定的工資標準;

              2.崗位績效工資:各崗位根據業績付出、崗位難易度水平等不同設定崗位工資。

              3、月工資構成:(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績效系數+福利津貼 績效系數由上司根據主管本月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業績打出,范圍控制在1.00~1.10之間。

              三、定義

              1、 業務類人員:創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響公司關鍵目標的執行效果。公司業務類人員為:銷售人員、業務員

              2、 管理類人員:持續性的管理工作,可確保業務工作的有效開展,其工作的行為、表現及結果對公司的總體業績發生作用。(如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前臺文員、司機等)

              第五條扣除項目

              1、 工資收入所得稅; 2、 社會保險等相關福利個人支付項目;

              3、 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條下列情況工資不予扣除

              1、 按公司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的婚假(7天),喪假(3天),重大疾病假(3天)等;

              2、 因公出差者;

              3、 奉調參加培訓;

              4、 奉派外出考查;

              5、 其它不必扣款情況;

              第二章,考評

              公司人力資源部每半年度、年度末根據有關制度、工作流程、獎懲記錄等因素做出的薪資調整項目。

              1、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可予以加薪;

              (1)、連續兩個季度工作考評成績總評90分以上

              (2)、其它為公司發展做出重大貢獻并通報嘉獎一次以上者;

              (3)、年度內工作成果顯著,并無任何違紀等不良紀錄,且工作滿6個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條件的管理類人員將予以降薪:

              (1)、連續兩個季度工作考評成績低于70分者;

              (2)、季度內通報批評2次以上者;

              (3)、季度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

              (4)、實施其它對公司發展不利的行為。

              3、 管理類人員加薪和降薪級差明細表(詳見附表)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評結束后7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依規定要求將符合標準的人員提報考評組確認,并負責同財務部共同執行。

              第四章晉升與降職

              第九條晉升(降職)定義:依據公司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進行評估,人力資源部提出建議,由考評小組確認其晉升或降職。

              第十條管理類人員的晉升與降職

              1、符合以下條件可適當予以晉升

              (1)、職員應符合加薪條件的一并晉升直至高級專員 (2)、因工作成績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條件將予以降職

              (1)、累計被書面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2)、連續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評成績低于65分者;

              第十二條 關于考核的規定

              1、 考核時間:每月1-10日對上月公司整體績效進行考核并實施;

              2、 考核權責: 本規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業務部提供上月銷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關資料至財務部,經財務部測算,報總經理核準后由財務部發放。

              3、 考核方式: 由總經理根據部門本月月度內工作事項的完成情況給于評分,對應評分對應相應的績效浮動系數。參考《部門月度工作計劃》。

              4、考核分數明細 考評得分在90分以上者,系數為10%;在80-90分,系數為7%;在70-80分,系數為5%;70分以下,不調整。 部門經理得分由總經理評定,部門內員工的平均系數采用部門主管的系數,不得高于主管的系數。此項要求,部門主管和員工為部門工作共同努力,更好的完成本月的`工作。

              第十三條職務獎金系數明細(略)

              第十四條 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公司財務部提交職務獎金系數明細;

              2、財務部按照本制度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總經理經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五章 年度績效考評獎金

              第十五條 定 義:又稱年終獎(司齡獎),公司視年度經營狀況及員工工作表現,以在公司工作的司齡為主要依據發放的獎金。

              1、公司高層管理人員由公司總經理確定發放額度。

              2、中層及一般管理人員由公司考評小組確定不同職級司齡獎金的單位額度,人力資源部、財務部依據進入公司公司的時間和其他評比要求計算獎勵額。

              3、發放時間:年假前一周; 年終獎金=獎金的單位額度×出勤系數

              1、 出勤系數=本年度實際出勤月份/12;

              2、 獎金的單位額度由公司臨時組建的考評小組根據本年度公司整體的經營業績,盈利狀況,未來發展規劃等確定的額度;

              第十六條 以下人員不享有年終獎:

              1、年度事假超過1個月以上者;

              2、年度曠工超過3天以上者;;

              3、年度通報批評3次以上者;;

              4、其它不利于公司發展之行為;

              5、年度內12月30日前離職的

              第十七條 作業流程:

              1、人力資源部向財務部提交年度員工人事考評成績累積數據;

              2、財務部按照制定標準進行測算;

              3、計算結果提交公司總經理核準后財務部發放;

              4、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將過程中的文件存檔;

              第七章薪資保密規定

              第十八條 目的 公司為鼓勵各級員工恪盡職守,且能為公司盈利與發展積極作貢獻,實施以按勞分配兼顧公平,薪資制度。為培養以貢獻為爭取高薪的風度與避免優秀人員免遭嫉妒起見,特推行薪資保密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各級人員不探詢他人薪資的禮貌,不評論他人薪資,以工作表現爭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條 各級人員的薪資除公司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及各級直屬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違反,處罰如下:

              1、主辦核薪及發薪人員,非經核準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資,如有泄漏事件,另調他職或辭退。

              2、探詢他人的薪資者,通報批評;

              3、吐露本身薪資者,通報批評;

              4、評論他人薪資者,予以辭退; 5、若因以上行為造成其它影響者除以上處理外,將視具體情況予以辭退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第二十一條 薪資計算如有不明之處,報經直屬主管向經辦人查明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 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關制度即刻廢止。公司將保留根據實際情況對此制度的修改權。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相關文件

              1、《人事管理制度》

              2、《XXXXXX公司管理制度》

              3、《各崗位薪資計算明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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