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旅游合同范本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國內旅游合同范本,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
________旅游(____天____夜游)
甲方:____________(旅游者)
乙方:____________(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游程及景點:
二、出發時間:出發地點:
三、結束時間:返回地點:
四、供應標準:
1、交通
2、門票
3、車輛
4、住宿
5、供餐
6、旅游保險
7、導游服務
8、其他
五、團費總價:____元發票號碼:____
六、組團旅行社或組團聯合體:____(許可證號l—sh—gn____)
補充條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通用條款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
(五)遵守合同約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四)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63條的規定執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旅游手續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的,或代辦的手續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并承擔補辦手續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時或出發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2)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實際發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等而實際發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生社會 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二章專用條款
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_________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_________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_________(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____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返回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_______元(人民幣)/人,兒童(____歲)旅游費用為________元(人民幣)/人,總計為_______元。
(八)住宿時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出發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_________種方式
1.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____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____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_________旅行社(簽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號碼: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3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
電話:
乙方:(組團旅行社)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時_______分于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
甲方: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負責人:
電話或傳真: 電話或傳真:
通訊地址: 通訊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4
一、本合同文本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訂的示范文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持有《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分支機構必須以組團社名義和甲方簽訂合同。
四、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交給甲方。
五、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合同提及有關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定。
六、乙方提供的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七、甲方應妥善保存有關票據、證明及資料,以便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證、索賠證據。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5
甲方(旅游者):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或電子郵件: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協商,現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國內旅游的有關事項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情況
(一)本合同甲方人數為_____人。甲方共同委托的簽約代表人是______(委托書詳見附件三)。
(二)甲方人員情況:□如下。□詳見附件二《甲方(旅游者)名單》(《甲方(旅游者)名單》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姓名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碼 健康狀況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本次旅游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 。
(二)出發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三)結束時間: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_ 。
(四)行程時間(包含在途時間)共計_____日_____晚。
(五)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六)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七)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住宿如遇單人房間時,差價的解決辦法為:__________ 。
(八)餐飲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九)購物安排: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購物不超過_____次。
(十)自費項目:本次旅游行程中乙方安排的需要甲方在本合同旅游費用以外另行付費的項目不超過_____個,付費金額不超過_______元人民幣。
(十一)導游服務:乙方全程陪同人員_____ 人,旅游目的地導游員_____人。
(十二)乙方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國內旅游行程表》(附件一),于出發前 日內交給甲方,并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服務標準
本次旅游乙方的服務質量標準,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此外,甲乙雙方自行約定的其他服務質量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次旅游的旅游費用為:成人每人_______元人民幣,兒童(_____歲以下或身高____米以下)每人_____元人民幣, 總計為______元人民幣。
(二)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旅游開始前_____日內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所需證件、手續的費用。
2、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如遇交通部門票價調整,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執行。
3、《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當補交所需差額。
4、《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交通游覽費用。包括自機場、港口、車站等交通口岸至住宿地、自住宿地至游覽地的往返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
5、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含導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非本合同約定行程發生的費用。
2、行程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包括本合同約定的餐飲、交通安排以外的個人交通、餐飲費用,個人醫療費費用,個人行李超重費用,個人的洗衣、通訊、飲料、酒類費 用,個人尋回遺失物品的費用以及行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行程中甲方參與的自費項目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的費用。
6、未列入本合同第四條第(三)項中的其他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五條 人數約定
本次旅游成行的基準人數為______人。參加旅游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乙方可最遲于旅游開始前第3日(不含開始當日,下同)通知到甲方,雙方解除合同,并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乙方一次性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不承擔違約責任。
雙方訂立新的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還或由甲方補足。
第六條 地接社約定
乙方可以委托旅游目的地的旅行社依照本合同約定的內容,接待安排本次旅游中外埠的旅游行程。乙方委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視同乙方違約。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
(一)要求乙方出示合法經營資質證明文件、如實告知本次旅游組團形式、住宿、餐飲、交通、景點、購物、服務標準等行程安排真實情況以及注意事項的權利。
(二)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和《國內旅游行程表》記載的內容,組織安排本次旅游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的權利。
(三)自主選擇合同約定行程中的自費項目、自愿購物、拒絕乙方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不合理安排的權利。
(四)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要求乙方出具合法發票的權利。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到尊重的權利。
(六)對乙方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意見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的權利。
第八條 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在旅游過程中不得從事違法活動,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二)遵守社會公德和公共秩序,與本團其他成員和睦相處、團結互助,尊重當地的宗教信仰、民族風俗習慣,杜絕在景點建筑上亂刻亂畫、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三)如實向乙方提供有關個人身份、健康、聯系方式等方面的信息資料,保證個人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本次旅游,并在簽訂本合同時將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四)做好旅游行程中的自我安全防護,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不擅自離團活動。
(五)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旅游費用。
(六)遵守團隊紀律,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旅游過程中與乙方發生糾紛時,平等協商解決,或在旅游行程結束后按照本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不采取拒絕登機(車、船)或其他方式拖延旅游行程、擴大損失和影響。
第九條 乙方的`權利
(一) 核實甲方提供的證件及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 按照合同約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餐館、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積極配合乙方完成本次旅游行程的權利。
(五)拒絕甲方提出的合同約定以外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十條 乙方的義務
(一)向甲方出示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出發前向甲方如實說明本次旅游的組團形式、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有關注意事項,提示甲方自愿選擇購買旅游期間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個人保險。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和財產安全的事宜,事先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積極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三)妥善保管辦理旅游手續所需的甲方各種證件資料。
(四)對甲方在旅游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
(五)按照合同約定安排甲方的旅游活動。不強制甲方購物,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活動和自費項目,保證甲方在《國內旅游行程表》中所列各景點的游覽時間。
(六)收取全部旅游費用后,向甲方出具合法發票。
第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一)出發前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因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出發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可以在保證旅游內容和服務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承擔責任(甲方與其他旅行社另行簽定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無法按約定繼續履行合同時,乙方可以在征得本旅游團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書面同意后,對相應合同內容予以變更。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可能導致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可采取合理的措施單方變更合同。因上述合同變更而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節余的費用應當返還甲方。
(二)除前項約定的情形外,變更本合同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解除本合同,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采用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一)本次旅游開始時,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于中途加入本次旅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四)項約定承擔責任。
(二)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提供真實有效的證件等個人身份資料,致使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或已辦理的相關手續無效的,承擔乙方因此已支出的直接費用。
(三)在旅游開始前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乙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四)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乙方解除本合同或未通知不參加的,承擔乙方為辦理本次旅游已經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五)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按照遲延支付部分每日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六)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七)旅游行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乙方不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八)旅游行程中因自身過錯、自身疾病以及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六)項約定造成的人身或財產損失,自行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一)代辦旅游手續及旅游過程中,遺失、毀損甲方證件、手續或代辦的手續因乙方過錯存在瑕疵的,應積極補辦并承擔相關費用;因此影響甲方旅游行程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二)除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情形外,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不能成行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到甲方,退還甲方已交納的全部旅游費用,并按下列情形和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2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甲方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三)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通知到甲方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五條第(二)項約定承擔責任。但因甲方提供的聯系地址或聯系方式不當,致使乙方未能按本合同有關條款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乙方不承擔責任。
(四)擅自變更合同的,按全部旅游費用的5%支付違約金;因此增加的費用,自行承擔;減少旅游行程的相關費用,退還甲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購物場所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乙方應負責退換;不予退換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可以繼續履行本合同,但應支付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對其中無法繼續履行的合同內容,乙方應退還相應的旅游費用;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承擔全部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因旅游行程延誤而支出的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旅游行程中棄置甲方的,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費用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旅游行程的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00%的違約金。
(八)旅游行程中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九)除上述約定外,乙方提供的旅游服務中其他違反《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規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嘗試行標準》的規定賠償。
第十六條 免責條款
(一)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一方延遲履行或單方變更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二)旅游行程中由于飛機、輪船、火車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權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致使甲方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相關糾紛。
第十七條 避免擴大損失
本合同任何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十八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或按下列方式之一解決:
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履行完畢。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6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6、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7、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7
旅游者或團體:__________
旅行社名稱:____________江西省旅游局
制定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四月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旅行社在提供旅游服務前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書面合同。本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旅行社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通用條款
第一條:甲方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甲方有權自主選擇具有經營資格的旅行社進行旅游活動,有權要求乙方出示由國家旅游局或江西省旅游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乙方實際營業場所應與《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一致。
(二)知悉乙方服務真實情況,并要求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如實提供行程安排表和行程須知,并告知有關服務價格、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在旅游過程中按照約定內容提供服務。
(三)人身、財產不受侵害的權利。甲方可自愿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中發生意外事故的,按有關保險條款處理。
(四)自主選擇自費項目、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行程安排帶團到合法的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約定的購物安排,有權拒絕乙方推薦的各種形式的自費項目。
(五)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六)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督投訴和要求賠償的權利。甲方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國家旅游局印制的《ic卡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情況的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甲方認為乙方未按旅游合同約定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向有關部門投訴并要求賠償。
第二條:甲方的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甲方與乙方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將健康狀況如實告知乙方。
(三)遵守合同約定,自覺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支付旅游費用,在行程中服從旅行社安排,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團體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四)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甲方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
(一)享有在出發前向旅游者收取約定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享有按照服務標準選擇交通工具、酒店、接待社的權利。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業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年___月____日____時____分于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9
第一條:
1、團費不含(行程中列明或行程外)一切私人消費、自費項目(請了解自由活動期間旅游攻略的項目價格和時間)、人身意外保險,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2、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的條件,甲方要求在游覽行程過程中,為豐富游客的娛樂活動,旅行社提供以下 3 個當地有特色的活動或景點供游客自行選擇,從而豐富行程內容。
活動項目名稱為:大關東文化園,價格: 50元/人, 游覽時間為:40分鐘—1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紅旗民俗村,價格:50元/人,觀看時間為: 3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溫泉,價格:100元/人—238元/人,觀看時間為: 1.5小時; 活動項目名稱為: 峽谷浮石林 ,價格:觀光票110元/人,觀看時間為: 5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長白山漂流,價格:120元/人,觀看時間為: 40分鐘; 活動項目名稱為:圖們中朝邊境,價格:圖們上橋門票20/人+車費(根據人數定車費),觀看時間為:2小時;
3、景區內出現購物場所及二次消費,為景區自行經營模式,與旅行社無關。
4、在旅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時,經雙方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已發生費用包括往返交通費(機票、火車票等、包含機票定金費用)、當地已付定金的酒店住宿費用、車費等。已發生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
若在旅游途中遇到不可抗力或游客自身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合同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主合同。乙方可根據當時的情況做全權處理,如發生費用增減變化,按未發生費用退還甲方(但應扣除已發生、支付且不可退還的費用),由此增加的超支費用(包括發生不可抗力條件下游客產生的滯留費用、額外交通費用等),均為甲方自行承擔,合同范本《旅游合同補充協議書》。
第三條:
乙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行程先后順序做出合理調整,但不影響原定標準及游覽景點;如遇乙方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地震、洪水、泥石流、惡劣天氣、塞車、航班延誤、景區臨時關閉不接待等)造成行程延誤或不能完成景點游覽,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條:
甲方按照獨立成團簽訂旅游合同時,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人數變化,則甲方需承擔乙方已經為其準備旅游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因甲方人數減少而導致乙方增加的各項費用)。因甲方人數減少導致不能達成最初簽訂主合同的成團人數時,經雙方一致同意,以現有人數出團并且增加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雙方可重新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旅行社可以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1、在旅游過程中不得擅自離團或者脫團,如不聽導游及領隊勸解,仍舊擅自離團或者脫團
2、患有各類傳染病等疾病,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
3、攜帶危害公共安全物品且不同意交由有關部門處理的
4、從事違法犯罪或者違反社會公德活動的
5、在旅游糾紛中,游客不能正確處理,行為嚴重影響其他旅游者正常游覽和正當權益的,且不聽勸阻、不能控制的,經團內其他客人簽字,旅行社可單方面終止履行旅游合同
6、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旅行社人身及財產損失的,甲方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持有效證件按照當地景區規定可享有優惠、免票政策。
第七條:
游客必須填寫“游客意見書”,投訴回團后7天內有效,處理結果以在當地填寫的“游客意見書”為準,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客人在意見單上填寫“差”一欄后,并在意見單上填寫投訴理由;可視為投訴范疇,恕不受理客人因虛填或不填意見書而產生的后續爭議,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客人自負。(特別說明客人在當地意見單簽的沒有投訴,回去之后就投訴說在導游面前不敢不簽,礙著面子別人簽了自己不簽不好),處理投訴我社嚴格按照客人簽的意見單為準!
第八條:
本協議及雙方確認的行程作為旅游合同的補充條款,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約束力,主合同與本補充協議約定不一致的,以本補充協議為準。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1
合同甲方: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或團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旅游事業管理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旅游的時間安排:
由合同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為乙方提供旅游服務。
第二條 旅游的地點及每個旅游景點的時間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點為 旅游的生活安排: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標準內。
第四條 導游服務:_______。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導游服務,服務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旅游的費用:
本次旅游的費用總計____元(包括食宿在內)。在旅游出發前____日交清。
第六條 旅游的交通工具:
合同甲方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合同甲方聯系、提供,并保證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條 合同甲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的規定按時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合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減少或增加旅游景點和縮短旅游時間。如合同甲方違反約定,應向乙方賠償____%的違約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合同甲方按約定繼續提供旅游服務,合同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合同甲方增加游覽景點的',增加的費用由合同甲方承擔。
3、合同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為乙方提供優質的服務。在旅游期間,合同甲方應派醫務人員、保安人員等隨行,以保證本次旅游的順利進行。
4、合同甲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否則按約定賠償乙方損失額________元。
5、由于合同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受到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合同甲方負賠償責任。如因第三人的過錯造成損失的,合同甲方在賠償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及違約金:
1、乙方應按時交納旅游費用,如違反規定在旅游出發前____天內還不交清的,合同甲方有權不與乙方簽訂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項。
2、乙方應遵守合同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當中的安全事項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單獨行動,否則后果自負。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前或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后,另訂附則附于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執________份。
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2
第一部分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旅行社條例》、《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江蘇省合同監督管理辦法》、《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的示范本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第一條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
1、旅游者應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選擇自己能夠哦內閣制風險的旅游項目,并在自己能夠控制的風險范圍活動,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2、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聽從旅行社及導游的安全警示,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程;旅游者(或旅游團體)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3、旅游者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4、旅游者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是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旅行社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旅游者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如發票、收據等)要求旅行社先行賠付。
5、在旅游過程中,旅游者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6、旅行社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旅游服務的,旅游者應與旅行社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瑣事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7、旅游者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8、在本合同約定的出發期限前,旅游者可以將在本合同中的權力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旅行社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因此而減少的費用,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旅行社的權利與義務
1、旅行社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旅游者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旅行社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旅行社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旅游者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在旅游過程中,旅行社不得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增減項目,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5、旅行社為接待旅游者所選擇的服務提供者及委派的導游應當具有合法資質。
6、因航空。輪船、鐵路等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因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延誤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要求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賠償損失的,旅行社應當予以協助。因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延誤而造成旅*程縮短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當退還旅游者相應減少的費用。
7、因服務提供者(航空、輪船、鐵路等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除外)或導游原因造成違約的,旅行社應當承擔責任。因其他第三者原因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失的,或者旅游者突發疾病的,旅行社應當主動予以必要協助,不承擔賠償責任。
8、在旅游過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二部分協議條款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團體):__________
人數: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旅行社服務質量投訴電話:__________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旅行社條例》、《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標的
旅游線路名稱:________。
組團方式□自行組團□委托組團
(被委托方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天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
第二條游程與標準(所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
景點瀏覽時間: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標準:________。
游覽交通:________,標準: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次數: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住宿天數: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標準: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地點:________,時間: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費用: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第三條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戛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元。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
第四條旅游者保險
乙方提醒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甲方(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元,保險費:____元。
第五條責任條款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通知對方取消合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10%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至出行前24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3、違約方在出發前24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30%的違約金。
4、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非違約方予以賠償。
5、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輪船、鐵路等公共交通服務提供者的運輸費用登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計算,但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一方當事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到達出發地點的,經另一方當事人催告及合理等待后仍未到達的,未遲到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按照以下標準處理:
1、甲方遲到的,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
2、乙方遲到并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退還旅游者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總額50%的賠償。
(三)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或者超出和合同約定的內容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服務的,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四)其他違約責任:________。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一)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管理監督所、消費者協會投訴提出賠償請求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合同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當事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 ___日
合同簽約地: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3
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
旅游路線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組團方式 □自行組團 □委托組團(被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夜(含在途時間)。
出發日期_______________,出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途徑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束日期_______________,返回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游程與標準(如附行程單,須含下列要素)
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景點游覽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往返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游覽交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天數__________,旅游飯店名稱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次數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選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者自由活動時間______________,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場所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接社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旅游者保險
乙方應提示甲方購買旅游意外險。經乙方推薦,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無效)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險。
保險公司及產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元 ,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旅游費用及其支付
甲方應交納旅游費用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旅游費用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費用支付方式 □現金;□支票;□信用卡;□其他___________。
第五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甲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有權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他旅游消費項目。
3.甲方在本合同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有權要求乙方協助進行索賠。自購物之日起9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點獲得賠償的,可憑有效憑證要求乙方先行賠付。
4.在旅游過程中,甲方應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
5.在自由活動期間,甲方應在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范圍內活動,選擇自己能夠控制風險的活動項目,并對自己的安全負責。
6.行程中發生糾紛,甲方應與乙方平等協商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7.甲方簽訂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應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并對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甲方不能成行的,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應按實結算。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如實介紹相關旅游服務項目和標準,向甲方推薦購買個人旅游意外保險,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提供服務。對在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乙方應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3.甲方屬老年人等特殊群體憑有效證件可享受旅游景點門票優惠的,雙方對該旅游景點門票價格可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4.因航空、輪船、鐵路運輸費用遇國家政策性調價導致合同總價發生變更的,雙方應按實結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團隊多數成員同意后可以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變更后增加或減少的費用,雙方按實結算。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當事人因違約不能成行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2.違約方在出發前72小時內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3.以上違約責任如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票務等損失,可參照相關部門有關條款另行賠償,違約金或賠償金總額不超過旅游費用總額。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合同約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乙方未按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等相關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三)其它違約責任 。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單和補充條款均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補 充 條 款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營業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經辦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4
合同編號:
本合同文本時管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旅行社條例》、《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簽訂合同簽請仔細閱讀。
一、定義和概念
第一條 本合同的詞語定義
1、組團社,是指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從事招徠、組織旅游者旅游活動,并為旅游者提供相關服務的旅行社。
2、旅游者,是指與組團社簽訂旅游合同,參加國內旅游活動的中國公民或者團體。
3、旅游服務,是指旅行社依據《旅行社條例》等法律法規,組織旅游者赴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覽,并親自或者委托旅游目的地旅行社為旅游者安排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經營活動。
4、旅游費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給組團社,用于購買國內旅游服務的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交通費、住宿費、餐費(不含酒水費)、行程計劃單所列旅游項目的第一道門票費、導游服務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等。
5、旅行社責任保險,是指旅行社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對旅行社在從事旅游業務經營活動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財產遭受損害應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行為。
6、離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后,因疾病、證件丟失等客觀原因未能歲團隊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脫團:是指旅游者參加了組團社多組織的旅游團隊后,擅自脫離旅行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8、轉團,是指旅游行程開始前,低于成團人數時,經旅游者書面同意,在出發前將其轉至當地其他旅行社所組織的旅游團隊中,并由旅游者與被推薦的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的行為。
9、散客拼團,是指由于低于成團人數,組團社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經旅游者書面同意,由旅游者報名后自行前往旅游目的地,由當地的旅行社組織來自國內各地的選擇的相同旅游線路的其它散客旅游者,拼成一個團統一安排旅游服務的行為。
10、不可抗力,是指因極端天氣、自然災害、戰爭、罷工、騷亂、恐怖事件、政府行為、公共衛生事件等原因造成的交通延誤或取消、景區臨時關閉、賓館飯店臨時被征用等旅行社無法預見、無法避免、無法克服的客觀情況。
11、意外事件,是指因當事人故意或者過失以外的偶然因素而發生的事故。
12、業務損失費,是指組團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團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報名參團與簽訂合同
第二條 簽訂合同
1、旅游者參加旅游活動應選擇具有《營業執照》《旅游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旅行社業務許可證》上的營業地址與實際營業場所應當一致。
2、旅游者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有關條款、《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一下簡稱《計劃書》)和《自費項目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條款及有關附件內容的情況下,組團社和旅游者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三條 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
1、組團社應當向旅游者提供《計劃書》,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計劃書》用語須準確清晰,《計劃書》應當對如下內容做出明確的說明:
(1)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徑地、目的地,線路行程時間(按自然日計算,含有乘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
(2)旅游目的地的地接旅行社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3)交通工具及其檔次等級;
(4)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稱、地點、檔次等級(是否有空調、熱水等相關的服務設施);
(5)景區(點)及游覽活動等(含主要景點停留的最少時間);
(6)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
(7)早餐和正餐的次數及其標準;
(8)購物次數、購物場所名稱和停留時間;
(9)行程安排的娛樂活動(時間、地點、項目);
(10)自費項目(如果安排,組團社應在簽約時間向旅游者提供《自費項目表》,明確自費項目的價格,由旅游者簽字確認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自費項目應以不影響《計劃書》行程為主責準則,不得欺騙、脅迫旅游者參加)。
第四條 旅游廣告及宣傳品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其內容符合《合同法》要約規定的,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組團社和旅游者雙方具有約束力。
三、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五條 組團社的權利
1、根據旅游者的身體健康狀況及相關條件是否接納旅游者報名參團。
2、要求旅游者如實提供旅游所必須的個人信息,按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3、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旅游費用。
4、要求旅游者遵守旅游合同約定的旅游行程安排,妥善保管隨身物品。
5、出現突發公共事件或者其他危急情形,以及旅行社因違反旅游合同約定采取補救措施時,要求旅游者配合處理防止擴大損失。
6、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旅游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
第六條 組團社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為旅游者提供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旅游者做出真是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生的措施。
2、如實告知旅游者具體的旅游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和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合同約定不派全陪的,應當告知旅游目的地的接洽辦法和聯系方式。
3、為旅游團隊安排的導游應當取得國家旅游局頒發的導游證。
4、妥善保管旅游者提交的各項證件。
5、行程中不得違反合同約定,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
6、旅游者在《計劃書》安排的購物點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組團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進行索賠。
7、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費用發票。
8、旅行社不得向其他經營者或者個人,泄露旅游者因簽訂旅游合同提供的`個人信息。
9、積極協調處理旅游者在旅游行程中出現的糾紛,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
10、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組團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組團社應當盡協助義務,避免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
11、制止旅游者違犯法律、法規和違背旅游目的地風俗習慣的言行。
第七條 旅游者的權利
1、依法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山東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的權利。
2、在支付旅游費用時有權要求組團社開具發票。
3、有權要求組團社按照合同和《計劃書》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
4、有權拒絕組團社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約約定以外餓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
第八條 旅游者的義務
1、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對所填的內容承擔責任。
2、提供的聯系方式須是經常使用或者能夠及時聯系到的。
3、自身身體條件能夠確保順利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
4、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
5、遵守合同約定完成旅游想成,配合導游人員的統一管理,不得以個人原因強迫組團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者脫離團。
6、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舉止文明,不得在旅游工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7、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尤其是貴重物品。
8行程中發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
四、合同的變更
第九條 合同內容的變更
1、組團社與旅游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字確認。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及給對方造成的損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
2、因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可以在征得多數旅游團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同予以變更。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組團社可決定內容的變更,但應當就做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和證據。
3、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意外事件的,雙方經協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組團社應當退還旅游者未發生的費用,已發生費用的由雙方協商后合理分擔。
4、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半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減少的,組團社應當將減少的費用退還旅游者,造成實際支出的旅游費用增加的,旅行社可以要求旅游者額外支付。
5、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的,組團社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實施變更后,將未發生的旅游費用退回旅游者,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但因緊急避險所致的,由受益方承擔。
第十條 組團社轉團
組團社轉團,應當在本合同協議條款中注明,并就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和委托的地接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旅游者和受讓出團的組團社另行簽訂合同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
五、購物
第十一條 購物責任
1、《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為大眾購物場所,旅游者夠沒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
2、《計劃書》安排的購物店以團隊旅游者為主要客戶的,旅游者在該購物場所購物,旅行社應當協助旅游者取得合法的購物憑證;旅游者購買的產品存在質量問題或者價格顯失公平,造成旅游者損失的,旅游者可以請求旅行社承擔協助索賠義務。旅行社未履行協助索取購物憑證義務,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相應的損失。
3、旅行社脅迫、誘導、欺詐旅游者購物,導致旅游者遭受損失,旅行社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協議條款
第十二條 旅游者與組團社資料
1、甲方(旅游者): 等 人(名單可附頁,需雙方簽字蓋章確認);
2、乙方(組團社): ,經營范圍:國內旅游,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 ,地址:,電話: 。
第十三條 旅游內容與標準
1、出發時間: 年 月 日 時 分,集合地點: ,請于 年 月 日 時 分前抵達集合地點。
2、返回時間: 年 月 日,返回地點:
3、旅游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4、往返大交通:
5、地接車輛:
6、旅游途徑地、目的地和統一安排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住宿標準、酒店名稱;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名稱。詳見《計劃書》。
7、旅游者須另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詳見《自費項目計劃書》。
8、用餐次數:正餐 次,早餐 次;標準 。
9、旅游費:成人應交旅游費元/人,1.1米以下兒童費用元/人,旅游費共計 元;未按成人標準交納旅游費的兒童,旅行社不提供: 。
10、付款方式及時間:甲方在報名時應繳80%訂金元,余款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
11、導游服務:提供全陪服務□/地陪服務□。
第十四條 不能成團的約定
1、如報名參團的人數不足 人不能成團,乙方應于約定出發日 日前通知到甲方,并按以下方式解決:
(1)甲方(同意/不同意)組團社在 日之內延期出團。
(2)甲方(同意/不同意)轉 旅行社出團;若同意轉團,乙方須應與接受委托的旅行社簽訂委托協議,確定接待旅游者的各項服務安排及其標準,約定雙方的權利、義務。
(3)甲方(同意/不同意)改為散客團,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2、甲方如均不同意按前3項約定方式解決的,自乙方通知起本合同解除,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前3項方式解決的,視為變更合同協商不成,乙方退還甲方全部團款,并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第1項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解除合同的約定
1、甲、乙雙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守約方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出發前7天(不含當天,下同)之前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在出發前6至4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3)在出發前3至2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4)在出發前1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5)在出發當天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守約方本合同金額 %的違約金。
2、甲方未在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約定時間繳齊旅游費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出發時間抵達集合點的,也未能在出發中途加入旅游團的,經催告后仍未按照催告通知時間抵達集合地點或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旅游者單方解除合同,按照本條第1項約定處理。
4、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旅游者不得要求組團社退還旅游費用,如給組團社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5、甲方在行程中因自身原因離團的,組團社可以解除合同,退還甲方未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行程延誤,并造成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的,應承擔因服務項目減少和服務質量降低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 %的違約金。
2、旅游行程中,乙方無正當原因棄置甲方的,應退還未完成的旅游項目的費用,承擔甲方遭棄置期間支出的必要費用,支付本合同的金額的 %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繼續旅游的,乙方應退還甲方旅游費月,支付本合同金額的 %的違約金,疾病情況處理依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等有關規定。
第十七條 免責條款
乙方在旅游問題發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免除責任:
1、2、;3、。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訴并提出賠償請求;也可選擇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其它約定
1、旅游意外險:甲方(同意/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保險產品名稱:旅游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 元/人;保險費: 。
2、《旅游行程計劃說明書》《自費項目計劃單》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其它約定事項:
旅游者代表簽字(蓋章): 組團社簽字(蓋章):
證件號碼:簽約代表: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國內旅游合同范本15
合同編號:137547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西安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人數
旅行日期線路與景點(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早餐____次正餐_______次標準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派全陪不派全陪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規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警告或事先說明;
B.所發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提出申訴,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蓋章)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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