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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考研大綱英語科目解析

            發布時間:2017-07-02 編輯:bin

              英語一考查內容

              考生應掌握下列語言知識和技能:

              一、語言知識

              1. 語法知識

              考生應能熟練地運用基本的語法知識。

              本大綱沒有專門列出對語法知識的具體要求,其目的是鼓勵考生用聽、說、讀、寫的實踐代替單純的語法知識學習,以求考生在交際中能更準確、自如地運用語法知識。

              2. 詞匯

              考生應能掌握5 500左右的詞匯以及相關詞組(詳見附錄)。

              除掌握詞匯的基本含義外,考生還應掌握詞匯之間的詞義關系,如同義詞、近義詞、反義詞等;掌握詞匯之間的搭配關系,如動詞與介詞、形容詞與介詞、形容詞與名詞等;掌握詞匯生成的基本知識,如詞源、詞根、詞綴等。

              英語語言的演化是一個世界范圍內的動態發展過程,它受到科技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影響。這意味著需要對本大綱詞匯表不斷進行研究和定期的修訂。

              此外,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英語統一考試是為非英語專業考生設置的。考慮到交際的需要,考生還應自行掌握與本人工作或專業相關的詞匯,以及涉及個人好惡、生活習慣和宗教信仰等方面的詞匯。

              二、語言技能

              1. 閱讀

              考生應能讀懂選自各類書籍和報刊的不同類型的文字材料(生詞量不超過所讀材料總詞匯量的3%),還應能讀懂與本人學習或工作有關的文獻資料、技術說明和產品介紹等。對所讀材料,考生應能:

              1)理解主旨要義;

              2)理解文中的具體信息;

              3)理解文中的概念性含義;

              4)進行有關的判斷、推理和引申;

              5)根據上下文推測生詞的詞義;

              6)理解文章的總體結構以及上下文之間的關系;

              7)理解作者的意圖、觀點或態度;

              8)區分論點和論據。

              2. 寫作

              考生應能寫不同類型的應用文,包括私人和公務信函、備忘錄、報告等,以及一般描述性、敘述性、說明性或議論性的文章。寫作時,考生應能:

              1)做到語法、拼寫、標點正確,用詞恰當;

              2)遵循文章的特定文體格式;

              3)合理組織文章結構,使其內容統一、連貫;

              4)根據寫作目的和特定讀者,恰當選用語域*。

              *考生應能掌握的語言技能包括聽、說、讀、寫四種能力。但是由于聽力能力和口語能力的考查在復試中進行,因此這里只列出讀和寫兩種技能。

              *指在書面和口語表達中根據不同的交際對象,所采用的話語方式,即正式、一般、非正式的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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