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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蘇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

            發布時間:2017-07-18 編輯:張莉

              江蘇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已經公布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相關內人,供17年的考生閱讀參考。

              根據“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本著公平、公正和有利于選拔拔尖創新人才的原則,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制訂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具體細則如下:

              一、指導思想

              我院博士研究生復試及錄取工作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進一步探索符合學科特點、科學有效、靈活多元的復試考核辦法,提高復試的有效性、規范化和透明度;積極發揮學科和導師的作用,加強對考生學術水平、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的考察,促進拔尖創新人才脫穎而出。

              二、管理機構及職責

              1、我院成立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本學院復試錄取工作實施細則,全面負責本學院的復試錄取工作。

              2、我院成立復試工作組和資格審查工作組。復試工作組成員由學科帶頭人、學術骨干、博士研究生導師等本學科專家組成,不少于5人。資格審查工作組成員由學院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領導和教師構成,不少于3人。

              三、復試辦法

              1、復試人選

              根據國家及江蘇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本次考試情況,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分數線(單科/總分)基本要求為:≥40/80分)。

              以推薦免試方式或導師自主招收方式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參加本次復試。

              2、復試考核內容和形式

              復試考核包括專業能力考核和綜合能力考核兩部分:

              1)專業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考生現場在題庫中抽取題目并回答。考核科目以考生報名時所選擇的業務課二為主,同時考核本學科博士生應該具備的專業知識和能力。

              2)綜合能力考核成績以百分制計,以面試形式進行(含英語口語測試)。由復試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復試工作組應參考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作為博士研究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同時,將考查、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現,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復試面試環節按要求全程錄音錄像。

              碩博連讀考生的復試內容和形式同普通招考方式考生。

              3、破格復試

              破格復試考生參加復試時,復試工作組根據考生實際背景加試相關內容。

              四、錄取辦法

              1、招生計劃

              我院招生指標為16人(含推免生)。

              擬錄取的博士研究生原則上須全脫產學習,并簽訂全脫產學習協議。

              2、復試成績及總成績計算辦法

              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視為復試不合格)。復試成績計算公式為:復試成績=(專業能力考核成績×3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70%)。

              我院對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進行加權計算后得出考生總成績。復試成績權重(初試和復試權重之和為1)為50%。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初試成績÷2×50%+復試成績×50%。

              3、擬錄取名單確定原則

              (1)非定向就業考生

              我院按非定向就業考生的復試合格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我院資格審查工作組在復試前須嚴格審查考生的報考類別,錄取后(包括在讀期間)非定向就業考生不得更改報考類別,否則學校將取消其錄取或學籍資格。

              (2)定向就業考生

              我院按定向就業考生的復試合格總成績排序,確定備選名單,學校根據我院招生指標使用情況,按備選次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我院按招生指標及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排序,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學院根據本單位導師招生人數限額規定,超出招生限額的再進行導師雙向選擇,最終錄取結果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公示。對不予錄取的考生,學院安排專人及時將復試結果告知考生本人。

              未按要求參加復試或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復試流程

            環節 時間 內容及要求 地點
            報到 5月5日
            8:30—9:00
            考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在學碩士生核查學生證;獲境外學位考生須核查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均須原件),由資格審核小組成員進行資格審核。 食品學院307
            復試 5月5日
            9:00—12:00
            專業能力考核及綜合能力考核 食品學院302

              六、公示和監督渠道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在校研究生院、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網站公布。我院招生咨詢電話為:0511-88780201。

              我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對本學院考生的復試和錄取結果負責,并負責對考生提出的有關疑問做出必要的解釋。對投訴和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我院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七、其他

              1、在我院招生指標未滿的情況下,有招生名額的導師,可招收校內相同一級學科的線上調劑考生。申請調劑復試的考生須提供相關的申請材料。擬調劑考生名單由我院復試錄取領導小組審核,報研究生院備案。

              2、考生的錄取類別以考生本人報名信息中的報考類別(分“非定向就業”或“定向就業”)為準,不得更改,如確有特殊情況,考生須在復試前向學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檔案轉入我校,畢業后通過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的考生須全脫產學習;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檔案仍在原單位,畢業后回原單位工作)的在職人員,錄取前須簽訂定向培養協議。

              3、凡有親屬(指夫妻、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姻親)參加復試的教職工,必須主動回避復試、錄取工作的全過程。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切實維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對徇私舞弊者追究責任。

              4、其他未盡事宜請參見江蘇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辦法。

              5、本辦法由江蘇大學食品與生物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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