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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江蘇南京天光所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規程

            發布時間:2017-04-27 編輯:張莉

              江蘇南京天光所已經公布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規程,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相關資料,供大家閱讀查看。

              根據教育部及中國科學院大學有關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提高復試有效性等原則,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復試原則

              復試是對經過初試達到中國科學院大學復試條件的初試考生進行的復查性考試。復試應從德、智、體等方面全面考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復試包括業務素質復試、體檢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應著重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掌握情況,以及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潛能和綜合素質等。

              二、資格審查

              為了較全面地考核考生的綜合素質,考生在復試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碩士階段在校成績單(教務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

              2、考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明(應屆畢業生請提供學士學位證書、畢業證書)、準考證等;

              3、考生在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或全國性學術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所獲專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創性工作成果的證明材料;

              4、考生個人自述(包括本人的專業學習情況、學術背景、在所報考專業領域的研究工作經歷、個人學術研究興趣,以及攻讀博士研究生階段的學習和研究計劃、畢業后的就業目標等);

              5、其它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三、復試時間:2016年4月29日下午13:00 ;

              復試地點:南京天文光學技術研究所辦公實驗樓四樓會議室。

              四、復試程序

              1、復試組設組長1名,秘書1名。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一般在5人以上。復試組成員必須工作嚴謹、作風正派,當年無親屬報考與本人復試工作范圍相關的專業。

              2、由研究生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和協調實施所有復試內容的準備工作。

              3、復試組對考生進行面試,同時需填寫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復試表,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一般不得少于20分鐘。

              五、復試內容

              1、業務能力面試

              對學生專業課進行面試,采用問答形式,主要考察以下內容(滿分為100分):

              a.掌握專業知識的廣度、深度(對所報考學科前沿知識和當前研究熱點的了解情況);

              b.靈活運用專業知識的能力;

              c.邏輯思維及應變反應能力;

              d.語言表達能力;

              e.研究興趣和愛好;

              f.從事科研工作的潛力和創新發展能力。

              2、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

              測試內容和要求:參照相關文件精神執行(滿分為100分),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測試教師用英語與考生對話,交談有關日常生活、家庭、工作、學習等話題。

              第二部分:測試教師讀一段英文文字并提問,由考生用英語回答。

              第三部分:考生從所給的問題或話題中選擇一個話題,并就此話題用英語表達自己的看法;或讓考生讀一段英文文字,并就其中的話題用英語進行發揮或闡述。

              3、綜合素質考核

              結合學生在業務能力面試與英語聽力與口語測試過程中的表現,綜合打分(滿分為100分)。

              4、復試成績計算:取復試各分項成績的平均分,滿分100分。

              復試成績60分為及格,對不及格者不予錄取。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品德、學習工作態度、親和力、團隊合作精神、科研道德、遵紀守法及人生觀、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素質。主要采用審核考生基本資料及面試提問形式,必要時可同時采取函調方式進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6、體檢

              體檢主要考查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也包括體能、體質和心理素質等方面的考查。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制訂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及《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進行。

              體檢時間:2016年4月29日上午8:30;

              體檢地點:南空機關醫院體檢中心。

              六、錄取

              1、復試組將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1:1的比例加權,即錄取成績=(初試成績÷3)×50%+復試成績×50%,產生參加復試考生的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進行排名,提出擬錄取考生的建議名單。

              2、根據復試組上報的總成績和擬錄取名單,由研究生指導小組研究確定正式錄取名單。

              七、具有以下行為考生將不予以錄取:

              1、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在初試、復試中有嚴重違紀、舞弊情況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或體檢結果為不合格者;

              3、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能被錄取。

              八、復議

              研究生指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參加復試考生,對其復試成績或復試過程有異議,可在復試結果及擬錄取名單公布一周內向研究生指導小組提出書面投訴或書面申訴,由研究生指導小組責成人事教育處對投訴或申訴問題進行調查,情況屬實者提交研究生指導小組復議,并將復議結果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本辦法由人事教育處負責解釋。

              原標題:南京天光所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復試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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