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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南大學2016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

            發布時間:2017-03-29 編輯:張莉

              西南大學已將2016年考研復試錄取工作安排及要求的相關通知公布了,請相關考生及時查看信息,為考研復試做好準備工作,小編搜集的詳細內容如下:

              一、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1.參加全國統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附件1: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各二級招生單位在不低于該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根據本單位、本學科的實際情況,進行二次劃線并確定具體的復試要求。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附件2:2016年西南大學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3.參加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5分

              4.對口支援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5分

              5.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接受對調劑也按此要求執行)

              初試總成績不低于245分(滿分為300分的按總成績不低于147分執行)

              二、復試生所需攜帶的材料

              (一)報考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學術型、專業學位型及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學習成績表;

              5.《西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一式兩份,由考生單位填寫)。附件3:西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二)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考生所需攜帶的材料

              1.本人準考證;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生證(在職人員帶上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大學學習成績表;

              5.《西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一式兩份,由考生單位填寫);附件3:西南大學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表

              6.戶籍原件及復印件;

              7.享受少數民族優惠政策的少數民族在職人員考生須提供已簽好的委托培養協議書,原件一式叁份。附件4:西南大學招收的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合同

              (三)其它優惠對象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項目(包括經教育部批準備案的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項目),完成服務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單已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布,網址為https://yz.chsi.cn或https://yz.chsi.com.cn,以下簡稱研招網,未在研招網上公布的人員不享受該政策),三年內可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這類考生在復試時須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三、復試學籍學歷審核

              近年來,教育部在對擬錄取考生進行錄取檢查時,加強了對擬錄考生學籍學歷信息的審核。在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管理規定實施細則》和《2016年全國招收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簡章》中,明確提出,招生單位對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有疑問的和考生學籍學歷信息與全國學籍學歷信息數據庫信息不相匹配的,必須進行嚴格審查,并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學籍學歷認證證明。在確認學籍學歷真實性之后,方可發放錄取通知書。為此,各二級招生單位在復試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和學籍學歷必須進行嚴格審核,對于學籍學歷信息與全國學籍學歷信息數據庫信息不相匹配的(報考我校的考生在下載的準考證上“招生單位說明”欄里有提示)復試生,務必要求其在4月2日前提供學歷驗證或認證書(具體認證方法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相關說明)。否則,取消擬錄取資格。

              四、復試時間安排及程序

              1.3月21日前,各二級招生單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二級招生單位按學科(專業)成立有研究生指導教師參加的復試小組,制定本單位復試小組工作基本規范;確定本單位的復試標準、復試方式、復試程序、時間地點,并于復試開始前進行公示,并至遲隨復試通知告知考生。

              2.4月11日前,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復試名單并按學校規定進行公示,并向考生發送復試通知。

              3.4月11日各二級招生單位組織考生復試。

              復試期間考生自行到校醫院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4月中旬,各二級招生單位確定擬錄取名單并按學校規定進行公示。

              5.5月中上旬,重慶市教育考試院下發正式錄取名單及錄取庫,學校發放錄取通知書。

              五、調劑須知

              (一)從其他學校調到我校復試的程序

              1.考生自行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

              2.各二級招生單位在研招網上審核申請材料,決定是否同意該生參加復試,若同意則在“碩士研究生調劑復試服務系統”回復調劑考生。

              3.各二級招生單位安排調劑生復試,給出復試結果,并通知考生是否擬錄取。對擬錄取調劑生研招辦將在研招網上將其置為待錄取狀態,然后考生再在研招網上確認待錄取信息。隨后,被擬錄取的考生即向原報考單位遞交調劑申請書

              (二)從我校調到其他學校調劑程序

              按照規定,學校不再提供調劑表及報考信息表。其調劑程序如下:

              1.考生自行登錄碩士研究生調劑服務系統填報調劑志愿(無論通過何種形式聯系調劑單位的考生均須登陸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填寫調劑志愿)。

              2.招生單位在中國研招網審核申請材料,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3.我校原則上不再寄送初試試卷,確需寄送的5月15日后根據招生單位的接收調檔函集中寄送初試試卷。

              六、信息公開

              1.各二級招生單位在主頁上公布復試工作方案及實施細則(含預計擬招生人數)。

              2.各二級招生單位在主頁上公示復試考生名單(含初試成績)。

              3.經復試后,各二級招生單位在主頁上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含復試成績及綜合總成績)。

              4.教育部將啟動擬錄取查詢平臺,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全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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