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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鄭州大學碩士生復試考生須知

            發布時間:2017-03-22 編輯:張莉

              鄭州大學2016年碩士生復試考生須知已經公布了,請相關考生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詳細內容如下:

              各位考生:

              我校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于3月19日-25日進行,請符合復試基本要求的考生查詢各專業復試分數線,下載、打印復試通知書,做好復試的各項準備工作。復試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1、復試報到及資格審查:復試考生持復試通知按報考專業所在院系規定的時間報到,提交相關個人資料,并進行資格審查。

              2、復試時須攜帶以下本人資料

              (1)準考證

              (2)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最后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需持所在學校教務部門開具的證明)及復印件一份;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復試時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在校生證明,同時登錄學信網(https://www.chsi.com.cn/)進行學籍在線驗證,并于復試時交至各招生院系,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將不列入擬錄取名單公示或上報。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公布的與學信網上學籍學歷信息不匹配的考生,往屆生必須提交國家認證機構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必須提交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4)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加蓋檔案所在單位公章)

              (5)我校招生簡章所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6)考生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審材料1份

              (7)鄭州大學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

              (8)根據教育部和解放軍總政治部有關文件精神,應屆本科畢業國防生報考我校的考生,除提供我校規定的有關材料外,還需提供《國防生報考研究生審批表》(必須加蓋上級主管部門公章)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9)報考“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需提供本人《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體檢:考生報到后,由各院系引導考生到新校區體檢站進行體檢,除復學的和保留資格生外,其他考生必須持準考證或調劑表按規定參加體檢。體檢時需攜帶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張、簽字筆一支、體檢費30元(體檢當天清淡飲食,不需空腹)。體檢時間安排如下: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月21日(周一)全天:醫科類考生

              3月22日(周二)全天:文科類考生

              3月23日(周三)上午:工科類考生

              3月23日(周三)下午:理科類考生

              因故未能按時體檢的考生,3月24日上午8:30—11:30到新校區校醫院進行補檢。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4、復試

              (1)時間:3月19日-25日(具體復試時間安排由各院系自定,請查詢院系網站或電話咨詢)

              (2)地點:報考院系

              (3)復試包括專業科目筆試、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專業面試(業務知識及能力)、實踐(實驗)能力考核、政治思想道德考核、同等學力加試等,按照報考院系具體安排執行。

              復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實踐(實驗)能力考核+專業面試成績

              綜合排序成績=初試成績(占50~70%)+復試成績(占30%~50%)

              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具體所占比例由招生院系在復試前公布。

              5、參加復試的考生復試前可在報考院系網頁上或直接與報考專業所在院系聯系,了解復試具體要求及日程安排。

              6、復試時關于錄取類別的選擇:教育部規定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定向單位就業。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由考生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錄取類別確定后,不予更改)。其中非定向就業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必須轉入我校;定向就業研究生的人事檔案和工資關系不轉入我校,但是必須提交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定向就業協議。

              7、為便于錄取時確定導師,復試前考生在報考專業方向依次選擇3位導師,在相近專業方向依次選擇1-3位導師。考生復試前請登錄鄭州大學研究生院網站,認真核對自己的基本信息,網上提交選擇導師結果,下載打印《鄭州大學2016年攻讀碩士學位考生選擇導師情況表》,本人簽字后在復試報到時交相關院系。

              請根據我校公布的各專業復試分數線,提前做好來校參加復試的準備工作。

              監督、申訴電話:0371-67781266

              咨詢電話:0371-6778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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