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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廣東金融學院2015考研復試及錄取公告

            發布時間:2017-04-09 編輯:bin

              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4〕13號文件精神,為做好學校2015年金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與錄取工作,全面衡量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保證錄取質量,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選拔,確保質量,按需招生,寧缺毋濫;

              2.堅持把考查考生綜合素質和專業水平作為復試核心任務的原則,選拔具有突出創新能力、良好學術潛力或者實踐能力的人才;

              3.堅持科學選拔、客觀評價的原則,專業能力、外語水平和綜合素質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績。

              二、組織管理

              1.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校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組織安排、整體協調學校復試的各項工作。

              2.研究生處在學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確定與落實復試具體程序、內容和評分標準,負責實施復試與錄取具體工作;

              3.研究生招生復試小組分英語聽說能力面試組與專業綜合能力面試組,全程錄音錄像,做好復試記錄,并妥存備查。

              4.紀檢、監察部門對復試和錄取工作進行檢查和監督。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范忠寶

              組員:汪前元、胡朝暉、王醒男、羅錫文、曹廣祥、劉沛富

              三、復試與錄取工作程序

              (一)復試名單的確定

              1.參加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統一入學考試,并且初試成績達到國家A類地區最低錄取分數線。

              2.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排列,結合原畢業院校、專業、報考情況等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3.參加復試的考生人數,原則上為招生規模的120-150%。

              (二)資格審查

              復試前須進一步確認考生資格,對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復試資格。審查資料包括:

              (1)準考證復印件一份;

              (2)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正反兩面復印);

              (3)學歷證明材料

              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注冊完整的學生證及復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打印件一份(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

              往屆本科畢業生攜帶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以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件一份(https://www.chsi.com.cn/xlcx/)

              同等學力考生:專科畢業證或本科結業證或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生證明(當年錄取名冊復印件并加蓋當年錄取院校公章)等原件。

              (4)蓋有紅章的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一份(應屆生的成績單由所在學校教務部門加蓋公章,往屆生可向其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蓋章)

              (5)檔案所在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黨務部門或村委會出具的《廣東金融學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政治審查表》原件(樣表見附件1)。

              (6)同等學力考生,除上述證件外,還須帶上達到大學本科同等學力的證明材料,如參加本科段自考或函授5門以上報考專業主干課程成績單原件一份、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等。

              備注:以上復印件請全部用A4紙進行復印或打印。

              (三)命題和閱卷

              復試的命題、考試、閱卷與評分工作均由研究生處負責。

              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學校將參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復試命題管理,與命題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命題責任,嚴防泄題、漏題。

              做好復試的筆試考務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的考場紀律。復試筆試試卷必須密封。考試結束后,盡快組織評卷工作,安排專門的地點集中評卷。試卷必須進行雙評,評卷老師必須在試卷上使用正楷簽全名。評分標準一經制訂,應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修改、變動,同時要注意保管,不得外傳和散發。

              (四)復試時間、方式、內容及評分

              1.復試時間與地點

              復試報到時間:4月7日下午14:30—18:00

              復試報到地點: 南苑10樓研究生處會議室

              復試具體安排:

              2.復試內容包括專業課筆試、英語聽說能力測試和專業綜合面試。

              (1)專業課筆試

              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考試。專業課筆試應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掌握是否扎實、深厚和寬廣,是否具備本專業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

              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時必須加試兩門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時間為每科3小時,各科滿分為100分。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 但其中任何一門考試成績低于60分的即為不合格,不予錄取。

              (2)英語聽說能力測試

              內容應包括公共英語和專業英語,采用面試方式,要求對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5分鐘。

              (3)綜合面試

              ①面試內容

              面試滿分為100分。重點考查考生的知識結構、專業知識基礎、實踐(實驗)能力、綜合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創新能力、英語應用能力以及道德品質和心理素質等等。

              招生單位需要建立面試題目庫,并制定明確的評分標準與評分表格,報研究生處備案。

              ②面試時間

              每位考生的面試時間原則上不少于15分鐘。

              ③面試辦法

              1)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要逐個進行面試。

              2)面試一般采取由考生從試題中隨機抽取題目,由面試教師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必要時,面試老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

              3)面試評分。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由面試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在評分前可以召開復試小組會議,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面試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面試分數。

              (五)成績計算

              1.錄取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組成:錄取總成績 = 初試成績×50% + 復試成績×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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