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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工藝美術學院2015考研復試及錄取公告

            發布時間:2017-03-30 編輯:bin

              為做好學校201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工作,保證碩士研究生招生質量,根據教育部《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 [2014]13號)、《教育部關于加強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指導意見》(教學[2006]4號)和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關于做好山東省201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魯招考[2015]3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現將學校201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如下說明:

              一、復試工作原則

              1.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人才選拔規律,采用多樣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確保生源質量。

              2.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3.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堅持客觀評價。業務課考核成績應量化,綜合素質考核也應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5.堅持以人為本,增強服務意識,提高管理水平。

              二、復試錄取組織工作

              1.學校成立由校領導為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錄取工作的領導和統籌管理。制訂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組織開展復試各項工作,協調落實復試工作所需的人員、場地、設備、經費保障等。成立由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督查領導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進行監督和檢查。

              2.成立由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的面試小組和專業復試小組,在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具體實施復試考核工作。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復試小組成員在評分前可以集體研究討論,研究對考生的考察評價意見,現場評分須獨立進行。

              3.研究生處負責制訂復試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考生的政審、體檢及相關考試等各項工作。

              三、復試名單的確定

              (一)結合我校各學科、各專業招生計劃和考試情況,經山東工藝美術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實行1:1.2差額復試。

              1.報考我校全日制學術型研究生的考生分數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單科分數要求:初試英語、政治單科成績不低于34分,業務課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

              (2)按學科劃分總分要求:藝術學理論01—05方向總分不低于330分;美術學實踐04—11方向總分不低于327分;設計學理論01—04方向總分不低于328分;設計學實踐05—20方向總分不低于328分。

              2.報考我校全日制MFA的考生分數須同時符合以下要求:

              (1)單科分數要求:初試英語、政治單科成績不低于34分,業務課單科成績不低于51分。

              (2)按學科劃分總分要求:美術01—02方向總分不低于326分;藝術設計01—05方向總分不低于325分。

              注:以上各專業方向參照山東工藝美術學院2015年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科目中所列方向。

              (二)研究生招生辦公室對擬準予復試的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主要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注冊完整的有效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入學時交驗)、同等學力考生提供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政審表(加蓋所在部門公章)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報名資格者,一律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和方法

              (一)復試內容

              1.專業筆試(理論方向)或專業創作/設計(實踐方向)

              2.專業面試、英語聽力(含筆試)和口語考試;

              3.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

              (二)復試方法

              1.專業筆試:考試時間4小時,試卷分值為150分;

              專業創作/設計:考試時間6小時,試卷分值為150分。

              2.專業面試、英語聽力(含筆試)和口語考試:復試小組的面試方式、時間、試題難度和成績評定標準統一。每生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專業面試成績分值100分,英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分值50分。

              3.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采用筆試方式加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難易程度應嚴格按照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

              (三)復試成績評定和使用

              復試專業筆試或專業創作/設計滿分150分、以90分為合格標準;專業面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標準;英語聽力和口語考試成績滿分50分、以30 分為合格標準;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滿分100分、以60分為合格標準。加試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凡以上各項考核成績有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五、錄取方法

              1.復試結束后,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根據考生錄取成績由高到低排名,并根據學科、專業招生計劃,確定擬錄取名單,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上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理論方向考生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50%;

              實踐方向考生錄取成績=初試總成績(折合為百分制)×40%+復試成績(折合為百分制)×60%;

              復試成績由專業課筆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英語聽說成績組成,折合為百分制。

              2.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均不予錄取:

              ① 政審不合格者;

              ② 考試違紀、作弊者;

              ③ 復試成績不及格者;

              ④ 體檢不合格者;

              ⑤ 同等學力、跨學科考生加試成績不及格者。

              六、體檢

              體檢在復試時進行,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體檢。體檢必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和體檢表。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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