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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交通大學軟件學院考研分數線及復試辦法

            發布時間:2017-07-27 編輯:張莉

              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北京交通大學軟件學院2014年考研分數線及復試辦法,歡迎閱讀參考。

              一、復試組織管理工作

              1、復試工作原則。

              堅持科學選拔;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督集中健全,維護考試的合法權益;堅持全面考查,突出重點;堅持客觀評價,考核量化;堅持以人為本,提高服務意識和管理水平。

              二、復試主要方式和內容

              1、復試分數要求。

              根據教育部《201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參加復試分數基本要求》,經我院研究生復試領導小組討論通過,確定我院復試分數如下:

            報考專業 招生人數 復試分數要求
            總分 單科(滿分=100分) 單科(滿分>100分)
            軟件工程
            083500
            11 285 38 57
            軟件工程
            085212
            129 285 38 57
              2、復試工作內容

              復試由專業課考試、外語聽力、綜合面試(含外語口語測試)組成,擬錄取考生均應按學院規定時間參加復試。對符合復試要求的同等學力考生加試兩門專業基礎課。

              (1)時間安排:
            日期 時間 地點 內容 備注
            2014年3月31日 8:00-9:00 校醫院 體檢 空腹抽血
            2014年3月31日 9:00-17:30 逸夫樓西809室 復試報到,資格審查 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查驗學生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加蓋本科學校教務處公章或者人事檔案存放部門公章),收取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復印件和本科成績原件等相關材料。同等學力考生應交驗補修本科課程成績單、論文及獲獎證書、四級成績單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必須要求考生在4月15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擬錄取名單上報。
            2014年3月31日 14:00-18:00 校醫院 體檢 體檢
            2014年4月1日
             
            8:30-10:30 SY407,SY411,SY412,SY210 專業課考試 帶身份證、準考證
            11:00-11:30 英語聽力測試 帶身份證、準考證
            13:00-19:00 SY402,SY403,SY405,SY406,SY408,SY410 綜合面試 帶身份證、準考證
            2014年4月2日 10:00-12:00 逸夫樓西809 數據庫原理 同等學力加試專業課,帶身份證
            14:00-16:00 逸夫樓西809 計算機網絡 同等學力加試專業課,帶身份證

              (2)復試成績計算

              復試成績滿分為350分。其中專業課考試部分滿分為150分,外語聽力滿分為50分,綜合面試部分滿分為150分。

              綜合面試的兩部分中:口語面試滿分為30分,綜合能力滿分為120分。

              總成績為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之和,總成績滿分為850分,復試成績權重為:41%。

              (3)加分原則和依據

              沒有加分。

              (4)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

              綜合面試將考查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必須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5)復試名單確定及公布

              復試名單依據初試成績確定。

              復試名單將于復試前兩日在學院網站公示復試名單(姓名+考生編號+初試各科成績+初試總成績)。

              3、復試工作辦法公布

              復試工作辦法交學院領導討論通過后,提交研究生院審批,于復試前兩日在學院網站公布。

              4、復試小組成員遴選和培訓

              由復試工作領導小組主持和負責遴選和培訓。

              三、復試結果

              復試結果公示,復試結束三天后在學院網站公布復試結果(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

              四、 擬錄取名單

              錄取名單依據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綜合排名確定,復試成績必須在210分以上方可錄取。

              擬錄取名單將在學院網站公布,錄取名單將在研究生院網站及學院網站上公布,并張貼于學院公告欄。

              五、復試的監督和復議

              1、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復試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全面負責,并對復試工作過程進行監督。

              2、筆試和英語聽力部分由研究生招生復試領導小組負責現場巡視。

              3、實行信息公開制度。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分數線和復試結果在學院公告欄公示。

              4、實行復議制度。接受考生投訴、申訴,經查屬實的,由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責成復試工作小組進行復議。對復試過程或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就異議具體內容在公示之日起二日內提出書面申請,經主管院長同意后,由研究生秘書給出書面答復。

              5、考生只能針對本人成績提出復議申請,本人不得查閱試卷及其他復試材料。同一考生不能重復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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