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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自考《國際貿易理論與實務》真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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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本真題來源于網絡,請考生根據自己考試情況核對!
單選題:
1--5CABBA 6--10 DBDBB
11-15 DDCDC 16--20 DBCAC
21-25bXACC 26 B27--30abba
多選題:
31 ad 32 abcd 33abc 34bcd 35abcde
37, 單位貨物用金價=含傭價*傭金比率 凈價=含傭價-單位貨物傭金額 含傭價=凈價/(1-傭金比率) 凈價=200美元-200美元*3% =200-6 =194美元 含傭價=194/(1-5%)=204.21美元 所以 :應報每克FOBC5%上海價204.21美元38, 合同規定:卸船天數=30000/2500=12天 實際卸貨用了 13天 滯期1天 因為滯期費為6000美元/天 所以貨方應支付滯期費6000美元39題:普惠制:普惠制,即普遍優惠制,簡稱GSP,是一種關稅制度,是指工業發達國家對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出口的制成品的半制成品給予普遍的,非歧視的,非互惠的關稅制度。普惠制的目標是:①增加發展中國家出口收益。②促進發展中國家工業化。③加速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率。由于給惠國實行減、免關稅產生的差額,使受惠國出口商品的價格具有更大的競爭能力,吸引進口商購買更多的受惠產品,從而擴大受惠國制成品和半制成品的出口,增加外匯收入,促進工業化。
40題:①基本險的責任起訖期限。根據中國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條款規定,基本險承保責任的起訖,均采用國際保險業中慣用的“倉至倉條款”規定的辦法處理。 倉至倉條款規定保險公司所承擔的保險責任,是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起運港(地)發貨人倉庫開始,一直到貨物到在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港(地)收貨人的倉庫時為止。當貨物一進入收貨人倉庫,保險責任即行終止。但是,當貨物從目的港卸離海輪時起滿60天,不論保險貨物有沒有進入收貨人的倉庫,保險責任均告終止。 ②戰爭險的責任起訖期限。戰爭險的責任起訖與基本險的責任起訖不同,它不采用倉至倉條款。戰爭險的承保期限僅限于水上危險或運輸工具上的危險。 如果貨物不卸離海輪或駁船,則保險責任最長延至貨物到目的港之當日午夜起算15天為止。如在中途港轉船,則不論貨物在當地卸載與否,保險責任以海輪到達該港或卸貨地點的當日午夜起算滿15天為止,待再裝上續運的海輪時,保險人仍繼續負責
41. (1)接受必須是由特定的受盤人做出(2)接受必須是無條件的(3)接受要在發盤規定的有效期內送達發盤人才能生效(4)接受必須表示出來。
42.第一:選擇客人,你要做哪個市場的客戶。如目標是歐美還是東南亞市場。選擇好市場后,你定位你要做這個市場的哪類客人的生意。
第二:選擇產品。根據你定位的市場和客人,選擇好你銷售的產品。并且進行重點塑造。
第三:選擇好平臺。根據你定位的市場和客人,以及產品,選擇哪個平臺進行銷售。是出口通;速賣通;還是E-BAY? 選擇好后,進行研究同行是如何做的? 根據你自己的特點,你會如何來做?做到知己知彼,有的放矢。
第四:構建好人事架構。如要做好電子商務,必須有人拍攝圖片;必須有人上傳圖片;必須有人在網上接待客戶,及時回復;必須有人負責出貨。根據你自己的實際,進行人事匹配。然后各就各位,做到最好。
43.要素稟賦論:狹義的要素稟賦說是指生產要素供給比例說,它通過對相互依存的價格體系的分析,用不同國家的生產諸要素的豐缺解釋國際分工和國際貿易產生的原因和一國進出口商品結構的特點。廣義的要素稟賦說,除了生產要素供給比例說之外,還包括要素價格均等化原理。該學說研究國際貿易對要素價格的反作用,說明國際貿易不僅使國際間商品價格趨于均等化,還會使各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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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績查詢基本問題
1 自考一般什么時候開始查分?
答: 自學考試成績查詢時間一般考后半個月開始,2016年自學考試成績查詢時間如下:2016年1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為2016年2月下旬;2016年4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為2016年5月下旬;2016年7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為2016年7月下旬;2016年10月自考成績查詢時間為2016年11月初。
2 自考有哪些查分方式?
答:各地自考成績查詢入口不一樣,一般為各地自考網,考生可點擊下列入口進入快捷通道。
3 自考科目成績多少分合格?
答:理論課程成績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60分,不合格者可參加省考試院組織的該門課程的下一次考試,直至合格。凡是達到考核大綱要求,經成績評定及格及以上者即為合格。考核成績評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項目先按百分制評分,再折算成五個等級為最后成績。
4 自考科目成績有效期可以保存多久?
答:單科成績合格證大多數省市沒有時間限制,但有些地區有單科成績8年有效的規定。
5 自考成績可以復查嗎?
答:考生可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到所在市自考辦提出“成績復核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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