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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通告
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報名通告

廣大自考考生:
根據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通知精神,2016年4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網上報名工作于11月15日開始,請新考生按照網上報名相關要求,就近到興安盟六個旗縣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辦理相關手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報名時間:11月15日9時—11月24日17時
現場確認、采集信息時間:11月16日—20日,23日—24日(15日、21日、22日為星期六、日不辦理)
二、報名要求:
(一)新考生須登錄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填寫個人信息,并按照開考計劃和相關要求填報專業。
在提交個人信息后,凡在職、在校考生須到戶口或工作所在地旗縣市教育局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提供單位工作證明或學校學籍證明,社會考生需提供具有內蒙古戶籍的戶口簿進行資格審核。
(二) 新考生審核結束后本人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指靜脈信息采集和現場照相確認。采集照片時須設置背景為藍色,勿添加帶“年份、考試名稱”的前景和帶“旗 (縣、市)”字樣的背景。特別強調,采集照片必須規范,清晰,按人事檔案照片樣式采集。因自考照片將來用到考生畢業證及檔案上。
新考生須現場簽署紙質《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生承諾書》,并由旗縣市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留存。
(三)凡未參加2015年(或幾年沒參加或登陸不上去)自學考試的在籍考生,須本人攜帶二代居民身份證到自治區區內任意旗(縣、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招生辦),進行指靜脈信息采集和現場照相確認。
(四) 所有在籍考生網上選課和繳費前,須認真閱讀《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生承諾書》、《考生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節選)。凡網上注冊、選課和繳費成功的考生,則視為已認真閱讀并同意《內蒙古自治區教育統一考試考生承諾書》、《考生考試規則》和《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規定和要求。
(五)本次報名期間將對2016年下半年預開考課程進行意向調查摸底報名,請各位考生根據自己的專業選報,以便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合理安排考試計劃。
三、考生可在網上申請實踐性環節考核(包括實驗、實習、課程設計、畢業論文(設計)和其他專門技能等),凡未在網上辦理報名、繳費事宜的考生,考核結果將無法記入成績數據庫,由此產生的后果考生自負。
四、考生可同時在網上辦理2016年5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英語專業聽說課考試報名、區內區外轉考等事宜,并按要求進行繳費。高職高專院校的考生也可在網上辦理校考繳費事宜。
五、本次報名不辦理免考申請。申請免考的時間為每年3月和9月上旬,具體時間16年3月初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公告欄免考報名通知。
以上各項工作的辦理條件及要求參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自學考試頻道公告欄http://www.nm.zsks.cn/zxks/。逾期不再安排補報名。
興安盟招生考試中心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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