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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自學考試開考方式
目前廣東省自學考試開考方式有:面向社會開考(含系統委托開考專業、面向農村開考專業)、僅供主考學校獨立辦班(以下簡稱獨立辦班)開考和既面向社會開考也向獨立辦班開考等。還有通過集體報名報考的公開(開放)學院、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金融管理專業課程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高職高專相溝通等開考方式。

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不同開考方式專業報考指南
一、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的開考方式分為面向社會開考(含系統委托開考專業、面向農村開考專業)、僅供主考學校獨立辦班(以下簡稱獨立辦班)開考和既面向社會開考也向獨立辦班開考3種。
二、我省自學考試每年開考四次,考試時間為1月、4月、7月、10月。4月和10月主要安排面向社會開考(含既面向社會開考也向獨立辦班開考,下同)專業的課程考試,1月和7月主要安排公共課(所有舊考生)和僅供獨立辦班開考專業的課程考試。
三、面向社會開考專業考試可接受考生個人報考,僅供獨立辦班開考專業考試只接受參加獨立辦班助學輔導的考生集體報考。任何考生均可參加獨立辦班助學輔導。
四、選擇報考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一般在每年4月或10月考試的報名報考時間進行報名、報考,若要轉為報考僅供獨立辦班開考專業的,需先參加獨立辦班助學輔導。
選擇報考僅供獨立辦班開考專業的考生,一般在每年1月或7月考試的報名報考時間進行報名、報考。若要轉為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可持準考證在每年4月或10月考試的報考時間自行通過網絡、電話進行報考。
五、選擇了面向社會開考專業的考生,每年除可參加4月和10月安排的課程考試外,也可參加1月和7月安排的公共課程考試;選擇了僅供獨立辦班開考專業的考生,每年除可參加1月和7月安排的課程考試外,也可參加4月和10月安排的有關課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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