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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明中考招生錄取相關政策公布
日前,昆明市招生委員會發出《關于昆明市2015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的通知》。

據了解,今年昆明市初中畢業生69732人,初中升學率預計為96.2%以上,普通高中招生數略高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數。今年,昆明市的中考時間為6月28、29、30日和7月1、2日。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
全市初中畢業生69732人,高中階段計劃招生67100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35100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32000人,初中升學率預計為96.2%以上。
●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
考試科目:
初二年級為地理、生物、信息技術3個科目;
初三年級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想品德、歷史、體育8個科目。
考試時間:
2015年6月28、29、30日組織語文、數學、英語、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學科考試;7月1、2日組織信息技術考試。
●試卷命制和閱卷
除省教育廳統一抽考的生物和歷史科目外,其余考試科目由昆明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試卷命制。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試卷實行全市統一計算機網絡閱卷。
分值折算
今年中考滿分仍為880分
語文、數學、英語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100%計入升學成績;思想品德、物理、化學、歷史、生物、地理各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80%計入升學成績;信息技術學科按卷面原始分值的50%計入升學成績;體育學科按考試原始分值的50%計入升學成績;升學成績總分為880分。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去年發布的《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方案(試行)》。調整后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將由880分的中考成績變為600分、音樂美術成績記入中考成績,此外,思想品德、生物學、歷史、地理、信息技術,成績合格及以上者每個學科按10分計,低于60分者按實得分的10%計。
調整后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從2013年入學、2016年畢業的初中學生開始實施,這屆學生2015年八年級課程結束時參加的生物學、地理、信息技術學科考試就是按照調整后的方案實施,其余科目在2016年九年級課程結束時參加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錄取。也就是說,今年初三的學生將是最后一批“老人老辦法”的踐行者,而初二年級的學生則成為“新辦法”首批嘗鮮者。
2015年的應屆畢業生由于特殊原因延遲至2016年畢業,根據實際參加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調整后的方案進行成績折算。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
報考條件外來娃初中學籍滿三年可參加本地高中錄取
具有昆明市所屬縣區常住戶口或藍印戶口初中畢業生,均可按戶籍所在地招生范圍報考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2015屆初中畢業的省外和省內其他州(市)戶口隨遷子女,從2012年秋季學期入學的七年級新生起,在昆明市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且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和九年級),可按就讀地招生范圍有條件地參加昆明市普通高中學校錄取。
在昆明市初中學校就讀、但未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即沒有取得連續三年學籍(七、八和九年級)的省外和省內其他州(市)戶口的學生(父母正常工作調動除外),出具戶口所在地招考機構同意證明,在就讀學校申請借考,可參加昆明市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合格者可領取初中畢業證書及考試成績的有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參加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也可參加昆明市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錄取辦法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根據考生填報志愿,依據升學成績,參照考查科目和學科能力測試結果,實行多元化擇優錄取。學校考查科目和學科能力測試結果的等級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的學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學校。
A.招生錄取模式改革
一級高(完)中定向指標不低于三成
1一級高(完)中實行“統招擇優志愿、定向擇優志愿,參考志愿”投檔錄取。錄取時按照統招擇優志愿-定向擇優志愿的順序投檔。高中學校錄取時若有未完成的定向生招生指標配額,納入統招生錄取,依據調劑指標和參考志愿擇優錄取。
2主城區一級高(完)中劃出公費生招生人數30%的指標定向下達到具體的初中學校,依據錄取條件和升學成績擇優錄取。郊縣區一級高(完)中招收定向擇優生占公費生招生人數的比例不少于30%。普通高中體育傳統特色項目(網點)學校,繼續面向全市定向招收體育特長生。
3由隨遷子女就讀初中學校、縣(市、區)招考機構和相關部門、市招生考試院逐級審核報考資格。隨遷子女按報考資格審核結論和就學地招生范圍填報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志愿。
B.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范圍滇中產業新區考生按原錄取政策執行
1五華、盤龍、官渡、西山和呈貢戶口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五區內普通高中學校。開發(度假)園區報考普通高中學校的考生,按考區內招生錄取范圍填報志愿。陽宗鎮考生按主城區招生錄取范圍填報志愿。原官渡區大板橋鎮戶籍的考生,按主城區招生錄取范圍填報志愿。
2主城區部分高(完)中學校繼續面向郊縣區招生。按現行昆明市主城區高(完)中郊縣班招生政策,面向滇中產業新區的原安寧市、嵩明縣戶籍的考生招生。昆明女子中學繼續招收女子春蕾班。
3郊縣區普高招生由各縣區自行組織錄取工作。
C.規范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民辦初中招收州市考生分數不得低于最低控制線
民辦普通高中按招生辦學范圍跨區域自主招收其他州(市)戶籍的考生,不得違規招收分數低于昆明市統一確定的普高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學生,民辦普通高中擬錄學生必須報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核準學籍后方能辦理入學手續,不得擅自安排入學后再補辦學籍。
中職學校招生錄取考試錄取、注冊入學并軌實施
2015年開始,實行“考試錄取和注冊入學”并軌的招生錄取方式。對五年一貫制和學前教育、醫學類專業憑中考成績錄取。凡報考藝術類專業、體育類專業中職和五年制高職學校的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成績和文化考試成績一并錄入信息管理系統。其他專業可憑初中畢業證和身份證到學校先辦理入學手續,再由學校根據學生實際報到人數向招考機構辦理錄取手續。
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一周內開始錄取,2015年11月10日前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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