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鞏固習題
習題不僅可以加深堵知識的理,還可以加強對知識點的記憶。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整理的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鞏固習題,歡迎學習!

【考點一】合伙事務執行
1.合伙事務執行的形式
合伙事務執行的形式包括: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事務;委托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2)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3)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4)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5)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2.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事務中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事務中的權利。
①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
②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③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的監督權利。
④合伙人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的權利。
⑤合伙人有提出異議的權利和撤銷委托的權利。
(2)合伙人在執行合伙事務中的義務。
①合伙事務執行人向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企業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②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③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④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3.合伙事務執行的決議辦法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表決辦法辦理。合伙協議未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4.合伙企業的損益分配
合伙協議有約定:按約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擔
合伙協議未約定:
首先由合伙人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
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無法確定出資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擔;合伙協議不得約定將全部利潤分配給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擔全部虧損
5.非合伙人參與經營管理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被聘任的經營管理人員,僅是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不是合伙企業的合伙人,因而不具有合伙人的資格。
【考點二】增設關聯關系董事的表決權排除制度
1.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2.召開條件: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
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3.表決: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
考點練習:單項選擇題
1、A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關聯企業。當A公司討論為B公司提供擔保事項時,下列說法不符合《公司法》規定的是( )。
A、有關聯關系的董事不可以參加會議
B、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方可舉行
C、有關聯關系的董事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
D、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答案】 A
【解析】 本題考核點是關聯關系董事的表決權排除制度。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但不限制參加會議。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鞏固習題】相關文章:
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法》鞏固練習題02-06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習題02-19
中級會計師《中級經濟法》考點練習題及答案06-04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鞏固練習題06-22
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高頻考點習題07-13
2017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習題01-02
中級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練習題0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