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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格鑒證師理論與實務輔導:上層建筑范疇
導語:上層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經濟基礎之上的社會意識形態以及相應的政治法律制度、組織和設施的總和。那么屬于上層建筑范疇的內容是什么呢?跟著百分網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價格法律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基本結構由以下四個方面構成:
一是市場主體法,即關于市場主體的設立、變更、終止、內部管理和對外活動等方面具體規定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我國的市場主體法主要是指企業法律制度)。具體又有組織法:公司法、企業法等,主要解決市場主體的產生,并賦予其合法的主體資格。有關權利法等:物權法和知識產權法,主要解決市場主體產生后從事經營活動所不可缺少的物質基礎問題。主要作用在于規范合格的市場主體資格問題。
二是市場管理與市場交易法。即關于保障市場正常運行、維護市場正常秩序方面的法律,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包括市場主體行為規則法、市場管理規則法、市場體系法。
三是宏觀調控法。是關于國家調節和控制國民經濟對市場實施宏觀調控的法律規范。包含投資法、預算法、稅法等。
四是社會保障法。是關于對勞動者提供社會保障的法律規范。如勞動法、社會保障法等。
價格法的定義:是國家為了規范市場價格秩序,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和促進公平競爭而制定的法律規范;是國家為了進一步完善宏觀調控,減少和約束政府對市場的直接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而制定的法律規范。
二、價格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
價格法律體系的基本框架:以價格法為核心,包括其他法律、價格行政法規、地方性價格法規、部門和政府價格規章等形式在內的價格法律、法規和規章構成。
1、價格法
是價格法律的基本法,是制定價格法規、規章的依據。制定價格法的目的是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穩定市場價格總水平,保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主要規定了經營者的價格行為,政府的定價行為,國家對價格的宏觀調控、價格監督檢查、對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等。
2、規范經營者價格行為的法規、規章
即規范經營者的價格行為,促進等價交換和公平競爭,禁止不正當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護消費者的價格權益。包括明碼標價,禁止謀取暴利、禁止價格壟斷、制止價格欺詐、制止價格歧視、制止低價傾銷等規定。
3、規范政府定價行為的法規、規章
明確政府定價的范圍、程序、權力、職責,促進政府制定價格的科學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價格決策的透明度。
包括:政府制定價格目錄,政府制定價格程序、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政府制定價格成本監審辦法。
4、政府實施宏觀價格調控的法規、規章
即政府調控價格的經濟手段、行政手段、明確其權力、職責。
包括:價格調節基金制度,價格監測制度、實施價格干預措施和緊急措施規定。
5、價格監督檢查的法規、規章
即規定價格監督檢查的主體、程序、職權、價格的社會監督以及處罰種類、法律責任等。包括:價格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規定、價格行政處罰程序、價格監督檢查管轄規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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