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司法考試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最新」

            時間:2025-02-09 01:35:03 司法考試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最新」

              (多選題)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最新」

              甲公司欠稅40萬元,稅務局要查封其相應價值產品。甲公司經理說:“乙公司欠我公司60萬元貨款,貴局不如行使代位權直接去乙公司收取現金。”該局遂通知乙公司繳納甲公司的欠稅,乙公司不配合;該局責令其限期繳納,乙公司逾期未繳納;該局隨即采取了稅收強制執行措施。關于稅務局的行為,下列哪些選項是錯誤的?

              A.只要甲公司欠稅,乙公司又欠甲公司貨款,該局就有權行使代位權

              B如代位權成立,即使乙公司不配合, 該局也有權直接向乙公司行使

              C.本案中,該局有權責令乙公司限期繳納

              D.本案中,該局有權向乙公司采取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本題來源】2013年司法考試《卷一》真題第70題

              【正確答案】 ABCD

              【解析】

              《稅收征收管理法》第50條規定,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債權,或者放棄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或者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而受讓人知道該情形,對國家稅收造成損害的,稅務機關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條、第74條的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稅務機關依照前款規定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故A錯誤。

              若稅務機關享有代位權,則代位權的行使方式為按照《合同法》第73條規定行使——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即代位權本質上是債權的延伸,應通過人民法院行使。故B所謂直接行使錯誤,CD可取限期繳納或強制措施錯誤。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最新」】相關文章:

            司法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卷一)08-26

            歷年司法《卷三》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精選)05-13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解析(精選)05-14

            司法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卷二)09-26

            歷年司法《卷二》考試真題及答案解析「推薦」08-13

            司法考試歷年真題及答案解析(卷三)08-16

            歷年司法《卷三》考試真題及解析(精選)09-20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09-28

            歷年司法《卷一》考試真題及答案匯總09-19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