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考試輔導

            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

            時間:2025-01-07 18:06:44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

              工程項目開工建設前,簽訂合同是必不可少的環節,不過在實際工程建設中,難免會出現一些情況,導致需要調整前期確定的合同價款。面臨不同的情況時須因地制宜進行更改,我們整理了相關知識點,下面與您分享。

            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

              一、合同價款應當調整的事項及調整程

              (一)合同價款應當調整的事項

              15種

              (二)合同價款應當調整的程序

              1.出現合同價款調增事項后的14天內,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并附上相關資料;承包人在14天內未提交合同價款調增報告的,應視為承包人對該事項不存在調整價款請求。

              2.出現合同價款調減事項后的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合同價款調減報告并附相關資料;發包人在14天內未提交合同價款調減報告的,應視為發包人對該事項不存在調整價款請求。

              3.發(承)包人應在收到承(發)包人合同價款調增(減)報告及相關資料之日起14天內對其核實,予以確認的應書面通知承(發)包人。當有疑問時,應向承(發)包人提出協商意見。

              發(承)包人在收到…報告之日起14天內未確認也未提出協商意見的,應視為承(發)包人提交的…已被發(承)包人認可。發(承)包人提出協商意見的,…。

              發(承)包人提出協商意見的,承(發)包人應在收到…的14天內對其核實,予以確認的應書面通知發(承)包人。…后14天內既不確認也未提出不同意見的,應視為…的意見已被承(發)包人認可。

              發包人與承包人對合同價款調整的不同意見不能達成一致的,只要對發承包雙方履約不產生實質影響,雙方應繼續履行合同義務,直到其按照合同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得到處理。

              二、法律法規變化(計價規范之9.2)

              招標工程以投標截止日前28天、非招標工程以合同簽訂前28天為基準日,其后因國家的…發生變化引起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發承包雙方應按照省級或…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據此發布的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按上述規定的調整時間,在合同工程原定竣工時間之后,合同價款調增的不予調整,合同價款調減的予以調整。

              三、項目特征不符(計價規范之9.4)

              1.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招標工程量清單,根據項目特征描述的內容及有關要求實施合同工程,直到項目被改變為止。

              2.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實施工程合同,若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設計圖紙(含設計變更)與招標工程量清單任一項目的特征描述不符,且該變化引起該項目工程造價增減變化的,應按實際施工的項目特征,按規范中相關條款的規定重新確定相應工程量清單項目的綜合單價,并調整合同價款。

              四、工程量清單缺項(計價規范之9.5)

              因設計變更、施工條件改變和工程量清單編制錯誤等原因,工程量清單時常缺項。并應:

              1.合同履行期間,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的,應按照規范工程變更的相關條款確定單價,并調整合同價款。

              2.新增分部分項工程清單項目后,引起措施項目發生變化的,應按照規范中工程變更的相關規定,在承包人提交的實施方案被發包人批準后調整合同價款。

              3.由于招標工程量清單中措施項目缺項,承包人應將新增措施項目實施方案提交發包人批準后,按照規范相關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五、工程量偏差(計價規范之9.6)

              工程量偏差的必然性:施工條件、地質水文、工程變更等變化,以及招標工程量清單編制者的水平等→合同履行期間,應予計量/清單工程量出現偏差→合同價款調整。

              (一)計價規范的規定

              合同履行期間,當應予計算的實際工程量與招標工程量清單出現偏差,且符合以下兩條規定時,發承包雙方應調整合同價款。

              1.對于任一招標工程量清單項目,如果因工程量偏差和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可進行調整。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

              計價規范之9.6.1

              計價規范之9.6.2

              2.當工程量出現超過15%的變化,且該變化引起相關措施項目相應發生變化時,按系數或單一總價方式計價的,工程量增加的措施項目費調增,工程量減少的措施項目費調減。

              (二)工程量偏差超過15%時的調整公式

              1.當Q1>1.15Q0時,

              S=1.15Q0×P0+(Q1-1.15Q0)×P1(式5-3)

              2.當Q1<0.85Q0時,

              S=Q1×P1(式5-4)

              上述公式的關鍵是確定調整后新綜合單價(P1)。除雙方協商確定外,還可參考以下公式:

              3.當P0

              P1=P2×(1-L)×(1-0.15)(式5-5)

              4.當 P0>P2×(1+0.15)時,

              P1=P2×(1+0.15)(式5-6)

              5.兩者之間,可不調整

              【例5-1】(1)P0=287,P2=350,L=6%。綜合單價是否調整?

              六、計日工

              發包人通知承包人以計日工方式實施的零星工作,承包人應予執行。

              采用計日工計價的任何一項變更工作,在該項變更的實施過程中,承包人應按合同約定提交下列報表和有關憑證送發包人復核:工作名稱、內容和數量;投入該工作所有人員的姓名、工種、級別和耗用工時;投入該工作的材料名稱、類別和數量;投入該工作的施工設備型號、臺數和耗用臺時等。

              計日工生效計價的原則:任一計日工項目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在該項工作實施結束后的24小時內向發包人提交有計日工記錄匯總的現場簽證報告一式三份。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現場簽證報告后的2天內予以確認并將其中一份返還給承包人,作為計日工計價和支付的依據。

              每個付款期末,承包人應按照規范中進度款的相關條款規定向發包人提交本期間所有計日工記錄的簽證匯總表, 說明本期間自己認為有權得到的計日工金額,調整合同價款,列入進度款支付。

              七、物價變化

              適度風險適度調價制度:承包人采購的材料、工程設備單價變化超過5%時,超過部分應按照價格指數調整法或造價信息差額法計算調整;因非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計劃進度日期后續價格,應采用計劃進度日期與實際進度日期兩者的較高者;因承包人原因導致的工期延誤,…,應采用…兩者的較低者。

              (一)采用價格指數進行價格調整

              (1)價格調值公式

              (2)暫時確定調整差額: 缺少結算日期價格指數時,可暫用上次結算時的價格指數,以后再予調整

              (3)權重的調整:若不合理,協商后予以調整

              (4)因承包人原因的工期延誤

              (二)采用造價信息進行價格調整

              調整思路:人工、機械費,執行…工程造價管理發布的…系數進行調整;需要進行價格調整的材料,其單價及數量應由發包人審批… 。

              1.人工單價發生變化…

              【例5-2】…人工費調整10%,合同價…,人工費283840.83元。調增多少?

              【解】人工費與定額人工費持平,低于發布價格,應按下式調增:283840.83×10%=28384.08(元)。

              2.材料、工程設備價格變化,按照發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和設備一覽表,執行以下約定的風險范圍:

              (1)投標報價中的材料單價低于基準單價,施工期間材料單價漲幅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或者材料單價跌幅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2)當承包人投標報價中材料單價高于基準單價,跌幅超過…,或者…漲幅超過…,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3)投標報價中的材料單價等于基準單價,施工期間材料單價漲幅、跌幅以基準單價為基礎超過合同約定的風險幅度值,其超過部分按實調整。

              (4)承包人應在采購前,將采購數量和新材料單價報發包人核對,確認用于本合同時。發包人在收到承包人報送的確認資料后3個工作日不予答復的視為已經認可,作為調整合同價款的依據。承包人未報經發包人核對…,如發包人不同意,則不作調整。

              3.施工機械臺班單價或機械費發生變化超過…規定的范圍,按其規定調整合同價款。

              【解】(1)確定固定系數、品種系數

              在該工程的費用構成中,不參加調值的費用占工程價款的15%(固定系數A=0.15);計算參加調值的品種系數:

              人工費:(50%×10%+53%×40%+53%×50%)×85%≈45%

              鋼材:…=11%;

              水泥:…

              (2)建立價格調值公式

              將上述系數及表5-3的數據,代入公式(5-7),得

              (3)計算調值金額(差額)

              根據上式,則有△P=10.33(萬元)。

              八、暫估價

              1.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工程設備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應由發承包雙方以招標的方式選擇供應商,確定價格,并應以此為依據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2.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材料、工程設備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應由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采購,經發包人確認單價后取代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3.發包人在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應按照工程變更價款的確定方法確定專業工程價款,并應以此為依據取代專業工程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4.發包人在招標工程量清單中給定暫估價的專業工程,依法必須招標的,應當由發承包雙方依法組織招標選擇專業分包人,并接受有管轄權的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機構的監督,還應符合下列要求:

              (1)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承包人不參加投標的專業工程發包招標,應由承包人作為招標人,但擬定的招標文件、評標工作、評標結果應報送發包人批準。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應當被認為已經包括在承包人的簽約合同價中。

              (2)承包人參加投標的專業工程發包招標,應由發包人作為招標人,與組織招標工作有關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選擇承包人中標。

              (3)應以專業工程發包中標價為依據取代專業工程暫估價,調整合同價款。

              投標總價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其費用增加,發承包雙方應按下列原則分別承擔并調整合同價款和工期:

              (1)合同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應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應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應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的施工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應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不可抗力解除后復工的,若不能按期竣工,應合理延長工期。發包人要求趕工的,趕工費用應由發包人承擔。

              【例5-6】某工程施工過程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失。承包人提出了索賠申請,要求補償經濟損失…。逐項分析是否補償?理由?金額?

              【解】(1)在建工程損失26萬元,應當補償(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本身損失,發包人承擔);

              (2)承包人受傷人員損失,不予補償(雙方人員傷亡,分別各自承擔);

              (3)施工機具損壞和(4)閑置、窩工,不予補償;

              (5)工程清理、修復3.5萬元,應當補償(…發包人)

              26+3.5=29.5

              十、提前竣工(趕工補償)

              1.招標人應依據相關工程的工期定額合理計算工期,壓縮的工期天數不得超過定額工期的20%,超過者,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示增加趕工費用。

              2.發包人要求合同工程提前竣工的,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后與承包人商定采取加快工程進度的措施,并應修訂合同工程進度計劃。發包人應承擔承包人由此增加的提前竣工(趕工補償)費用。

              3.發承包雙方應在合同中約定提前竣工每日歷天應補償額度,此項費用應作為增加合同價款列入竣工結算文件中,應與結算款一并支付。

              趕工補償費用主要包括:①人工費增加(增加人工、降效補貼等);②材料費增加(過多消耗、提前交貨等);③機械費增加(增加投入、降效補貼等)。

              十一、暫列金額

              用途(支付):工程變更;合同價款調整;索賠;現場簽證確認等費用。

              使用規定:已簽約合同價中的暫列金額應由發包人掌握使用;發包人按照合同的規定做出支付后,暫列金額余額應歸發包人所有。

            【監理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相關文章:

            造價工程師考試知識點:合同價款調整08-24

            造價工程師《工程計價》考點:合同價款調整08-14

            一建工程經濟章節考點:合同價款調整09-15

            一建《工程經濟》考點之合同價款調整06-20

            監理工程師考試合同管理知識點201709-25

            一建《工程經濟》合同價款調整知識訓練題09-27

            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知識點09-25

            監理工程師考前如何調整心態10-22

            一級建師《工程經濟》考點合同價款調整05-19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