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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考政策

            山西高考政策信息

            時間:2025-03-08 22:36:49 高考政策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2016年山西高考政策信息大全

              5月28日,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了2016年我省高考政策,以下是百分網小編對今年的政策進行了梳理。

            2016年山西高考政策信息大全

              考試科目:實行“3+X”科目設置

              加分政策:加分須網上公示增加分值不得超20分

              志愿填報:實行網上分批次、分時段填報辦法

              錄取批次:高校招生錄取分6個批次

              考試時間

              6月7日:9時—11時30分,語文;15時—17時,文科數學或理科數學

              6月8日:9時—11時30分,文綜或理綜;15時—17時,外語(聽力測試在筆試考試開始前進行)

              考試

              實行“3+X”科目設置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繼續執行普通高中新課程改革考試方案。

              考試實行“3+X”科目設置。“3”指語文、數學(分文、理科)、外語;“X”指“文科綜合”或“理科綜合”。其中綜合科目滿分為300分,其余科目滿分均為150分,總分為750分。

              外語聽力考試成績不計入總分,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參考。

              評卷

              全部試卷實行網上評閱

              高考全部科目試卷實行網上評閱辦法。省招生委員會成立評卷工作領導組,全面負責考生答卷評閱工作,省招考中心負責具體實施。高校有責任承擔評卷工作任務。

              答題卡掃描及客觀題答卷(OMR區答卷)評閱工作由省評卷工作領導組直接組織進行。

              評卷教師人數由評卷高校擬定,報省招考中心同意后確定。有關高校和中學要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和省招考中心相關要求做好評卷教師的選派工作,為順利完成評卷工作奠定良好基礎。

              評卷工作期間,評卷場所應當做到無死角監控,關鍵崗位實行“一崗多控”。

              省招考中心向考生提供成績復查服務。對提出成績復查申請的考生,要進行認真復查,復查結果書面通知考生本人。

              志愿

              網上分批次、分時段填報一經填報確認不得更改

              考生填報的院校和專業志愿是招生院校錄取新生和招生管理部門調配檔案的重要依據,直接關系到考生的報考愿望能否實現。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考生志愿一經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否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招生部門按考生志愿投檔后,考生無正當理由不得申請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放棄志愿為理由退檔。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下年度報名參加高考,成績將排在同一總分的最后,同時將寫實性記入考生檔案,并提供給高校。

              考生志愿填報實行網上分批次、分時段進行填報的辦法。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類)在文化課考試成績、成績分布統計和相關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公布后進行;本科第二批C類、專科(高職)提前批和專科(高職)批實行填報院校志愿不設分數限制,志愿填報結束后,根據考生志愿填報情況和招生計劃數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辦法進行。征集志愿也實行網上填報的辦法。具體時間和要求另行公布。

              所有批次均不設服從院校調劑志愿。對于按相關規定投檔后完不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實行網上征集志愿。第一次征集志愿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征集志愿后,生源仍不足時,將根據院校缺額情況報請省招生委員會批準后降分征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院校批次體育類院校志愿和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體育類考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院校只能選報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體育類院校(專業)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體育類考生可分別填報體育(文、理)類院校和專業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或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藝術專業考試合格的考生,方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類院校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同時投檔,藝術類考生第一批本科(A、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及專科(高職)批次只能選報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或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藝術類院校(專業)志愿與文史、理工類院校志愿不能同時兼報。其他批次,藝術類考生可填報藝術類院校和專業志愿,也可分別兼報文史、理工類院校和專業志愿。

              參加全國統考的考生均可報考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院校志愿。報考香港城市大學、香港中文大學,按我省填報志愿規定要求進行填報;報考其他香港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須按學校要求直接向招生學校報名并填報志愿;報考澳門高校內地招生的考生,可直接登錄澳門高校網站進行志愿填報和確認。

              考生填報院校和專業志愿,必須嚴格按照《山西省2016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指南》公布的院校編號、院校名稱、專業編號、專業名稱,于規定時間在網上準確填報。

              考生要嚴格按照網上填報志愿的要求操作,志愿信息填報確認提交后,要重新登錄系統回看自己所報志愿情況,檢查是否無誤,若有錯誤需進行修改后重新提交。志愿填報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改動,否則將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和負責人的責任。

              登錄密碼是考生報名報考、填報志愿、查詢成績、查詢錄取結果必須使用的個人保密信息,考生要牢記自己的登錄密碼,并嚴格保密,若因自身保管不慎泄漏給他人,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負責。

              批次

              今年高校招錄分6個批次

              我省今年高校招生錄取分本科提前批、本科“專項生”批、本科第一批(分A、A1、B類)、本科第二批(分A、B、C類)、專科(高職)提前批和專科(高職)批共6個批次。

              本科第一批(A、A1、B類)、本科第二批(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批次文理科類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其他批次及藝術、體育類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模式。

              志愿設置方面,提前藝術、體育本科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第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一批本科和提前二批本科批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本科“專項生”第一、二批次分別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免費醫學定向生院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1個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A1、B類)批次分別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分公示類(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和非公示類(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一批本科(A、B類)藝術本科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類批次設置8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B、C)類批次設置5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A、B、C類)藝術、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第二批本科特殊類型招生(高水平運動隊、定向、民族班、民族預科班)各設置1個院校志愿和6個專業志愿以及“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提前專科(高職)批次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和2個平行參考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設置9個平行院校志愿,排列順序為A、B、C、D、E、F、G、H、I,每所院校設置6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專科(高職)批次藝術、體育類院校分別設置1個第一院校志愿、1個第二院校志愿和1個第三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設置3個專業志愿和“是否同意專業調劑”志愿。

              錄取

              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全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統一領導下,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省招生委員會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和考生考試成績,分科類、分層次綜合考慮,確定各批次、各類別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組織有關高校分批次進行錄取工作。

              我省高校招生實行兩種投檔模式。

              (1)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根據“考生之間,分數優先;考生志愿,遵循順序”的投檔原則,先分科類將考生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照順序對考生逐個進行投檔;對某考生投檔時,遵循該考生填報的多個平行志愿院校依次檢索判斷,當檢索到該考生填報的某個院校有調檔缺額時,即將該考生檔案投放到該院校。

              實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和科類:第一批本科(A、A1、B類)(不含特殊類型招生)、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批的文史和理工兩個科類。

              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考生成績排序規則是:

              先按考生總分從高到低排序(考生特征總分是指考生文化課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加分之和);

              考生總分相同時,再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單科成績排序的科目順序為,文史類:①語文;②數學;③文科綜合;理工類:①數學;②語文;③理科綜合。

              上年被錄取后未報到考生將排在同分數的最后,考生總分相同時,按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

              (2)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根據“第一志愿志愿優先,平行參考志愿分數優先”的投檔原則,先將符合投檔條件的考生按所報第一志愿分開,然后將填報同一院校志愿的考生按總分從高到低排序投檔;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按“分數優先”的原則投放平行參考志愿。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根據“志愿順序”的投檔原則,先投第一志愿,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

              加分

              須網上公示 增加分值不得超20分

              少數民族考生、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考生和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應屆普通高中畢業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均以全省統一的電子檔案形式提供給高校,普通高校在招生錄取時,對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優秀、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目前6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前6名”“田徑(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欄、100米欄、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套路)、游泳、羽毛球等8個項目二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經體育部門資格審查并參加省招考中心組織的統一測試,成績合格的應屆畢業生;②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③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一、二等獎,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獎項的考生;④省級優秀學生稱號的考生。

              2015年1月1日之前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已取得上述項目中有關獎項、名次、稱號的應屆畢業生,投檔時可加4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謀職業退役士兵考生,投檔時可加1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投檔時可加20分,達院校投檔線者可投檔,錄取與否由學校確定。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進行加分,不作累計,增加的分值不得超過20分。凡具備加分資格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經本人申報并審核后,在山西招生考試網上進行公示,未經公示的考生不得享受相關照顧加分。

              在錄取投檔時,各類加分考生都占規定的投檔比例,以考生的實際文化考試成績加上照顧的分數為投檔分數進行投檔,由學校審查、擇優錄取。

              投檔

              各類院校投檔模式要明白

              1、實行平行志愿的第一批本科(A、A1、B類)、第二批本科(A、B、C類)、“專項生”批及專科(高職)院校批投檔,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模擬投檔:通過模擬投檔與招生院校通報生源情況商定投檔比例,確定調增招生計劃,核定院校自主招生投檔控制分數。模擬投檔比例省外高校不超過1:1.05,省屬高校不超過1:1.1。

              正式投檔:模擬投檔結束以后,按照高校確定的投檔比例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

              征集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的院校,進行志愿征集。征集平行志愿投檔,不進行模擬投檔程序,按照院校缺額計劃1:1的比例,直接進行一次性正式投檔。第一批本科院校特殊類型招生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投檔。

              2、實行非平行志愿的院校投檔,分批次、按科類分三個步驟進行:

              提前軍隊、公安等院校批次: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補充投放平行參考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藝術、體育類院校批次:先投第一志愿;當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再依次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生源仍不足的院校,征集志愿后,再進行補充投檔。

              軍隊、公安等院校提前錄取。達到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填報軍隊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按招生計劃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體檢和政審考生名單。報考軍隊院校考生的面試、體檢和政審工作,由省軍隊院校招生工作領導組統一組織實施。報考公安等院校志愿且符合有關規定要求的考生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名單,由有關部門協同招生院校進行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錄取時,在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和政審合格的考生中擇優錄取。

              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類院校 (專業)本科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為:獨立設置的29所本科藝術院校和經教育部批準參照29所獨立設置的清華大學、北京服裝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央民族大學、東華大學、江南大學、天津工業大學、上海視覺藝術學院、浙江傳媒學院(僅限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攝影、錄音藝術等4個本科專業)、內蒙古大學(僅限音樂表演、表演、音樂學等3個本科專業)、蘇州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及浙江理工大學(僅限藝術設計本科專業)等院校,自行劃定本校本科專業錄取控制文化分數線;其他提前批錄取的藝術院校須達到山西省劃定的藝術類第二批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高校按《招生章程》中公布的錄取辦法擇優錄取。

              普通高校外國語言文學類 (非英語)專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

              香港、澳門特區高校內地招生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同意香港、澳門特區有關高等學校在內地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自費生的通知》(教學廳〔2011〕4號)的規定。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列入提前批次,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統一錄取;香港大學、香港理工大學、香港科技大學、香港浸會大學、嶺南大學、香港教育學院、香港公開大學、香港演藝學院、香港樹仁大學、珠海學院等10所院校根據考生高考成績和本校對考生的面試成績提前單招錄取;澳門大學、澳門科技大學、澳門理工學院、旅游學院、澳門鏡湖護理學院、澳門城市學院等6所高校依據考生的高考成績及本校相關要求進行錄取。

              其它

              這幾類招生條件要看清

              免費醫學定向生,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優先錄取定崗單位所在縣生源,單列志愿,單獨劃線,在本科提前批錄取;生源不足時,未完成的計劃可在院校所在同批次征集志愿時重新公布剩余計劃,并按征集的考生志愿及錄取要求,擇優錄取,直至完成計劃。學生錄取后,獲得入學通知書前,須與培養學校和有關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培養和就業協議。

              免費師范生,錄取安排在提前一批,錄取時擇優選拔熱愛教育事業,有志于長期從教、終身從教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免費師范生入學前須與學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履約管理,并建立免費師范生的誠信檔案。

              “專項生”招生,即面向中央確定的我省21個集中連片特殊困難縣和15個國家級貧困縣以及22個省級貧困縣(17個省定貧困縣、5個插花貧困縣)的定向招生。

              國家專項計劃,報考國家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具有實施區域(36個縣)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地方專項計劃,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22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

              高校專項計劃,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符合2016年統一高考報名條件;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58個縣(區))的農村,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且勤奮好學、成績優良。

              國家及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模式,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招生學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同批次內生源不足時,高校不得擅自將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普通計劃錄取,應通過多次公開征集志愿方式錄取。經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計劃,應適當降分錄取。對有政審、面試、體檢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專業可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按專項生計劃錄取的新生可自行決定入學時是否遷轉戶口,在校學習期間可按照相關規定和程序申請調整專業。

              高校專項計劃考核錄取工作管理參照自主招生辦法執行。錄取工作實行單報志愿、單獨錄取,在本科一批開始前完成錄取,錄取分數原則上不低于有關高校所在批次科類錄取控制分數線。

              貧困縣考生的“專項生”資格由各縣教育局會同公安部門審核,并報市招生委員會,統一匯總后報省招考中心,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方能填報“專項生”志愿。

              少數民族預科班、少數民族班招生一律從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少數民族考生中錄取。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80分;少數民族專科預科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60分;民族班錄取分數線控制在該校在我省統招調檔分數線以下40分。定向為西藏培養人才的錄取分數線與民族班錄取分數線相同。

              普通本科院校分二批錄取。第一批分A類、A1類和B類院校:A類是全國重點院校和教育部確定的實施“211工程”“985工程”的院校以及原國家教委指定參加第一批錄取的院校;A1類是第一批A類院校中部分中外合作辦學的院校;B類是多年來在我省招生生源較好的一般院校。第二批分為A類、B類和C類三類院校:A類院校為一般本科院校;B類院校為本科院校分校或近幾年國家教育部批準從專科升為本科的院校;C類院校為獨立學院、民辦院校。高校所列定向就業招生計劃的錄取隨本校的錄取批次進行。

              體育類院校(專業)文化和專業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錄取時,在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達到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全部投檔,高校依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辦法錄取。

              第一批本科(A、B類)院校的體育類計劃列入提前本科批次錄取。

              藝術類院校(專業)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單獨劃定。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規定,藝術類文化考試成績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分別按各批次的文史類或理工類最低控制線的65%劃定。

              藝術類專業投檔比例及要求:使用省級統考美術、音樂、舞蹈、表演、書法學類專業成績以及省聯考的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綜合投檔,文化考試成績、專業成績均達批次最低控制線,全部投檔;使用高校校考成績為錄取依據的專業,按藝術綜合投檔,文化考試成績達批次最低控制線,校考成績合格,全部投檔;高校依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錄取辦法錄取。

              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專業成績的使用辦法: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我省所有高校、外省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部分獨立學院、民辦高校除外)及專科(高職)院校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外省其他本科院校,既可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使用在省級統考合格生源范圍內由學校自行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使用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成績。播音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及戲劇影視文學專業等專業我省高校使用省聯考成績,省外院校是否使用我省聯考成績,由招生院校確定。省內藝術類院校(專業)錄取時,分類劃定專業錄取最低控制線。

              高校藝術類專業錄取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高校藝術類招生專業的確定,須嚴格按照教育部專業設置的有關要求執行,未經教育部批準的非藝術類專業不得按照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錄取考生。

              外語院校(專業)或有關要求外語口試的院校(專業)錄取時,以筆試成績為主,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外語口試成績高的考生。外語聽力考試成績,在錄取時提供給高校作為錄取參考。

              定向就業招生與非定向招生同時進行投檔錄取。高校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上不能完成的,可在該校調檔分數線下20分以內、同批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補充投檔,高校根據考生定向志愿擇優錄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業招生計劃,采取補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的定向就業招生,采取單設志愿、單獨投檔,或在政策規定的降分范圍內對有志愿的考生逐校、逐專業、逐分檢索投檔等辦法在批次內進行投檔錄取。對高校批次內未完成的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可采取補充征集志愿方式完成或就地轉為非定向計劃執行。

              考生自愿填報了有關高校定向就業招生志愿,并被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須在入學注冊前與高校及定向就業單位簽訂有關定向就業協議。高校對無故拒簽協議的已錄取考生,可取消其入學資格。

              (注:所有政策以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為準,文內政策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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