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省美術聯考成績查詢已開通
成績查詢方式:考生可到報名所在地招生辦查詢吉林省2016年普通高校藝術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
2016年吉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考及閱卷工作順利結束。經研究確定,我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分數線為210分,不分文、理,不分本、專科。
專業統考合格的應屆考生在2016年1月4日后,可到本人所在中學(社會考生到報名所在地招生辦)領取《吉林省2016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一考試合格證》和《吉林省2016年美術與設計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單》,憑《合格證》參加有關高校單獨組織的專業校考。考試不合格的考生不準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美術與設計類專業考試;高考填報志愿時不準填報美術與設計類專業志愿。
省教育考試院提醒考生,只有在各地招生辦公室查詢到的藝術成績才是準確的成績。如果查詢不到自己的成績,要及時與當地招生辦取得聯系。
錄取規則
1、高校錄取的藝術類專業考生須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錄取時可按文科、理科分別投檔錄取,或按文理兼招同時投檔錄取。
2、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可自行劃定本校藝術類本科專業考試分數線和文化考試錄取控制分數線,并須在本校網站上公布,錄取前報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備案。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的藝術類專科專業及其他高校所有藝術類專業擬錄取的考生,其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劃定的相應錄取控制分數線。
3、 各省級招辦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不應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65%,藝術類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一般不應低于本省(區、市)確定的高職(專科)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4、各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錄取分三種模式,考生文化課成績和專業成績均合格時,可按文化課成績或專業成績或文化、專業成績各占一定比例安排錄取,高等學校須將藝術類專業錄取模式寫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時報各省級招辦備案。
5、學前教育、藝術教育、服裝設計與工藝教育、裝潢設計與工藝教育、廣播電視新聞學、廣告學、媒體創意、寶石及材料工藝學、工業設計、影視藝術技術、數字媒體藝術、建筑學、景觀建筑設計、包裝工程、服裝設計與工程、公共事業管理及文化產業管理等17種含有藝術屬性的專業,有關高校須經教育部批準后方可按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招生。錄取時,高校在藝術類專業考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原則上按考生高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6、藝術類本科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進行;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錄取工作安排在各省(區、市)本科各批次錄取結束后、普通高職(專科)第一批次錄取前進行。
7、對獨立設置本科藝術院校,生源所在省級招辦須于6月30日前將專業考試合格且經備案的全部相關考生的高考成績通知考生第一志愿報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學校須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并于7月10日前將擬錄取結果報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
8、對編制藝術類專業招生來源計劃的招生學校,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可按照相關工作規程向招生學校投檔,投檔比例由省級招辦商有關招生學校確定。招生學校必須在各省級招辦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范圍內,按事先公布的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招生學校不得拒錄符合本校錄取要求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