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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時間:2025-02-27 19:06:40 報名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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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和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和《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推動實施新課改高考方案,不斷探索高校招生多樣化的途徑和選拔權,經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批準,我院開展201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工作。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堅持科學選才、體現特色,選拔優秀生源。

            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專業名稱 招生對象 計劃數 學制 學費(待定) 備注
            電子商務 普高生(文科) 10 三年 6000元/年 校重點專業
            普高生(理科) 10 三年
            會計 普高生(文科) 10 三年 6000元/年 中央財政支持專業
            普高生(理科) 10 三年
            旅游管理 普高生(文科) 10 三年 6000元/年 省級特色專業。
            普高生(理科) 10 三年
            城市園林 普高生(文科) 20 三年 6300元/年 省優勢專業,
            辦在溪口校區。
            普高生(理科) 20 三年
            合計: 100      

             

            二、報名條件

            1、符合2015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名條件,且已取得報名號的浙江省普通高中畢業生;

            2、考生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成績與綜合素質評價均為P等(含)以上;

            3、要求考生參加浙江省高校招生統一體檢,身體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和高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可通過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http://www.nbcc.cn/zsw)申請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每位考生根據科類限報一個專業。

            2、材料遞交

            由申請人將所有書面材料以EMS特快專遞的方式 寄至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辦公室,時間以當地郵戳為準。

            具體材料如下:

            (1)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201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表(報名系統填報、打印,并由高中學校蓋章);

            (2)考生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證》復印件;

            (4)蓋有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的學業水平(高中會考)成績單、中學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

            (5)有素質特長的考生,須填寫素質特長項目申請表(網上提交后打印一份),并附蓋有所在中學公章的高中階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3、考試報名費

            三位一體考試報名費110元/人,通過初審的考生根據報名系統網上提示匯款,報名申請材料及報名費不退還。

            四、選拔程序

            1、初審

            學校組織報考資格審查,確定并公示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

            2、綜合素質測試

            (1)通過公示的考生須來學校參加由學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

            (2)經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小組審核通過且網上繳費成功的考生可登陸我院招生網打印準考證,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學校綜合素質測試。

            (3)綜合素質測試分為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素質特長項兩部分,總分不超過120分。

            其中,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120分,由考評組專家按要求獨立評分。各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與方式如下:

            職業適應性測試內容與形式

             

            序號 專業 測試方式 主要測試內容
            1 電子商務 機考 專業學習的潛力和適應性、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2 旅游管理 面試+機考 面試:英語口語與聽力、形象氣質、人文與心理素質、語言溝通與表達能力、特長展示等。機考:專業學習的潛力和適應性、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3 會計 機考 專業學習的潛力和適應性、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4 城市園林 面試+機考 面試:語言表達能力;造型能力、色彩感知能力、審美能力;植物識別潛能。機考:專業學習的潛力和適應性、反應能力等基本素質

             

            素質特長項分為文藝類、體育類、證書類等,單項最高20分(詳見以下表內各項),且綜合素質測試(即職業適應性測試和素質特長項兩部分成績之和)不超過120分。考生所申請特長的獎項、證書及各項事由均需在高中階段,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開始日期之前獲得方為有效。考生在報名時須主動填報相關內容,未填報的、填報內容不合規定的或無有效證明的,不予認可。同時符合多項素質特長項條件者,只能取其最高的一項分值作為考生素質特長分。上述素質特長項需提供證明材料復印件,并在綜合素質測試環節查驗原件。考生素質特長分須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上集體確認。

             

            序列 項目 等級 分值 備注
            1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體育競賽(限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網球、乒乓球、木球、田徑、健美操、武術項目) 省級(含)以上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15分 限各體育、教育部門組織的競賽(團體項目僅限主力隊員)
            地(市)級(含)比賽獲個人前三名或二等獎(含)以上 10分
            2 國家等級運動員(田徑、籃球、足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 國家一級 20分 限各體育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國家二級 15分
            3 高中階段參加政府主管部門組織的科技、發明、創新、書法、美術及音樂、舞蹈、器樂等文藝比賽 省級(含)以上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15分 限各類教育、科技、文化、宣傳部門組織
            地(市)級(含)比賽獲個人前六名或三等獎(含)以上 10分
            4 高中階段參加鋼琴、聲樂、器樂等全國業余考級并獲相應等級 個人九級(含)以上 20分 限全國考級主委會組織
            個人六級(含)至八級 15分
            個人四級(含)至五級 15分
            5 其他突出特長的考生 0-20 申請該類特長的考生須由公正第三方證明,經學校審核小組初審通過后,由特長考察專家委員會面試、評審,上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批準后方可得分。

             

            3、確定入圍考生名單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根據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確定入圍考生名單,考生可通過我院招生網查詢成績。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4、錄取辦法

            (1)獲得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2015年高考,錄取批次安排在浙江省文、理科第三批提前批;

            (2)考生須在院校志愿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院志愿,否則無效;

            (3)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一致;

            (4)總分按照高中學業水平(會考)成績、學校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三項合計而成,滿分300分。其中,高中學業水平(會考)折合滿分60分(所有會考等第所對應分值相加后,除以會考科目數),占總分的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合滿分120分,占總分的40%,高考成績(普通高考文理科考生高考總分三)折合滿分120,占總分的40%。

            高中學業水平(高中會考)成績換算表

             

            會考等第 A B C D/P
            換算分值 60 40 20 10

             

            (5)專業投檔辦法: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學校根據總分成績分文、理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專業計劃數1:1進行專業投檔;

            (6)同等條件下,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決定后,優先錄取有素質特長的考生、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考生;

            (7)未被我院錄取的,進入后續志愿的投檔程序;

            五、錄取規則

            1、學校將按照“嚴格程序,加強管理,接受監督”的原則和“標準剛性化,程序規范化,招生辦法公開化,錄取結果公示化”的要求,根據普高生的文科、理科兩類對象按計劃錄取。進行總分折算后,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擇優錄取,直到錄取額滿為止。

            2、考生總分相同時,先后按照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會考)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則先按素質特長分再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3、錄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學校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5、若第一志愿填報考生人數未達到計劃數的110%,則第一志愿錄取人數為志愿填報人數的85%。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未招滿計劃,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轉入高考統招計劃,在相應的批次和科類錄取。

            6、凡被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考生,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考生同時可在學校招生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錄取結果。

            7、凡被我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

            六、時間安排

            1、網上報名:2015年3月1日-4月3日

            2、材料寄送:從報名日起至4月7日(以當地郵戳為準)

            3、初審結果查詢、繳費及下載準考證:4月9日

            4、綜合素質測試:4月18-19日(以具體通知為準)

            5、入圍結果查詢:4月23日起

            七、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寧波市鄞州高教園區學府路9號寧波城市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與就業處

            郵政編碼:315100

            聯系電話: 0574-88122306

            學校招生網:http://www.nbcc.cn/zsw

            咨詢熱線:0574-88122233、88122255、88122266(兼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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