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中考時間
《2014年天津市初中學業考試學業考查說明的通知》日前公布,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學科學業考試日期:201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學業水平考查日期:2014年5月17日。

(一)2014年天津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日期
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學科學業考試日期:2014年6月21日至6月22日。
思想品德、歷史、地理、生物學科學業水平考查日期:2014年5月17日(生物實驗考查在2014年4月下旬進行,補考安排在市級考查結束一周內,由各區縣組織實施)。
(二)2014年天津市區縣級初中學業考查日期
1.綜合實踐活動。
(1)信息技術在線考查、電子作品測試、上交電子學習檔案袋,建議安排在七年級修業結業后的2014年6月上旬進行。
(2)研究性學習、勞動與技術教育建議安排在九年級修業結業后的2014年4月底之前進行。
音樂在線考查(紙筆測試)建議安排在九年級修業結業后的2014年4月下旬進行。
美術考查建議安排在九年級修業結業后的2014年4月下旬進行。
天津市2014年中考:體育考試內容和評價方法
(一)體育考試總分和構成。
2014年體育考試總分為30分,納入升學考試成績總分,面向全體初中畢業學生實施。
體育考試由體育課、每天鍛煉1小時(陽光體育活動)、學生體質健康達標及體育統一測試四部分構成,體育考試滿分成績的計算公式為:7.5+2.5+8+12=30分。
(二)體育考試成績量化辦法。
1.體育課考評成績的量化辦法。體育課考評是對學生在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完成體育與健康課程標準的綜合考評。各區縣教育局、各學校要按照市教委統一制定的初中體育與健康課教學大綱要求的學時和內容開展體育教學,依據《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評估與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規范教學內容,嚴格考評辦法。每學期體育與健康課成績考評是根據學生體育課出勤和掌握體育與健康的基本知識、技能與技巧情況進行評分,評出優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個等級,成績分別為1.5分、1分、0.5分、0分。每學期滿分為1.5分,五個學期累計滿分為7.5分。
2. 每天鍛煉1小時(陽光體育活動)成績的量化辦法。各區縣教育局要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加每天鍛煉1小時的陽光體育活動,學校依據學生的表現和出勤情況,記錄學生考評成績。參加每天鍛煉1小時缺勤次數每學期累計不超過應出勤次數1/10或因病、事假缺勤次數每學期累計不超過應出勤次數1/3的可記滿分。學生七年級第一學期至九年級第一學期每天鍛煉1小時成績每學期滿分為0.5分,五個學期累計滿分為2.5分。無故不參加每天鍛煉1小時陽光體育活動的學生不予記分。
3. 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的量化辦法。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是對學生七、八年級每學年參加《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測試的綜合評價。各區縣教育局要根據本地實際配備必要的測試器材,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范要求,統一項目,統一測試,確保測試數據準確真實。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實測數據評定成績,對應中考體育分值計算。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每學年滿分為4分,兩學年累計滿分為8分。
4.體育統一測試成績的量化辦法。體育統一測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各區縣組織實施,采取統一時間、集中測試的方式,使用《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規定的儀器設備,按照國家規定標準執行。體育統一測試成績根據學生參加一項必測項目和兩項選測項目,共三項計分。每項滿分為4分,三項累計滿分為12分。
必測項目:
男生:1000米跑
女生:800米跑
選測項目:
男生:
第一項(三選一):50米跑 一分鐘跳繩 立定跳遠
第二項(二選一):擲實心球 引體向上
女生:
第一項(三選一):50米跑 一分鐘跳繩 立定跳遠
第二項(二選一):擲實心球 仰臥起坐
每個項目的選擇必須在考試前,由各區縣中招辦統一安排學生在規定選測項目中自由選項。
免試和成績評定
(一)傷殘學生免試。因殘疾喪失運動能力(有殘疾證)因嚴重傷病而長期免修體育課的學生,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字、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診斷證明,可申請免試,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認定與審批。長期免修和免試體育課的學生,應從免試開始申請并逐級備案。免試學生也要填寫學生體質健康檔案,隨時記載學生的健康狀況。學校應組織這些學生走出教室,走到操場,走到陽光下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活動,體驗體育活動的快樂,并記錄學生的活動表現,給予體育成績的評定。
2014年殘疾學生辦理免試后,以滿分30分記入升學總成績;因嚴重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及不能參加平時和體育統一測試的學生,辦理免試后按體育考試成績滿分的60%,即18分記入升學總成績。
(二)體育獲獎免試。在七至九年級階段,參加全國中學生運動會獲得個人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的運動員;參加市教委、市教委與市體育局聯合舉辦的及以上級別的體育競賽,在市教委規定的免試項目比賽中獲得個人前八名、集體項目前八名(不足8支參賽隊或8人參賽的比賽項目,以秩序冊規程規定的錄取名次為準)的主力運動員,可免于參加統一體育測試,并按滿分12分計算。體育獲獎免試的認定,由各區縣教育局按每項賽事的秩序冊、成績冊、獲獎證書、本人二代身份證審核與免試學生名單匯總表,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及市體育局青少處核準、認定。市教委體衛藝處審核后轉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從2013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不再享受免試政策,均須報名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體育測試。
(三)其它相關免試與成績評定。過于肥胖或患病不適于參加體育統一測試長跑項目的學生,可由學校根據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申請辦理該項目免試。經批準后,該項成績按必測項目成績滿分的20%,即0.8分計算。
(四)在外省市就讀的天津戶籍(含籃印戶籍)學生的`成績評定。具有本市常住戶籍(含藍印戶籍),非七年級第一學期轉入我市就讀的學生,須參加初中畢業升學體育統一測試。2014年必測項目(一項)分值為12分,選測項目(兩項)每項分值為9分,并按以上分值計入升學總分。
組織和管理
(一)體育考試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進行。市教委以發布《實施方案》的方式統一部署,由市教委體衛藝處負責體育課、每天鍛煉1小時(陽光體育活動)和學生體質健康達標三部分考試的組織、成績認定工作和體育獲獎免試認定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體育統一測試的組織管理工作,傷殘學生、過于肥胖或患病不適于參加體育統一測試長跑項目學生的認定審核工作,體育考試四部分成績的合并工作。各區縣教育局要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必要的組織領導機構和完善的管理工作機制,按照《實施方案》和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的有關規定、要求,周密制訂本區縣體育考試工作的具體方案,抓好體育平時成績和集中測試的組織實施工作,及時對本區縣學校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與評估。
(二)體育課、每天鍛煉1小時(陽光體育活動)、學生體質健康達標成績的核定,由各區縣教育局按照《中小學體育與健康課程評估與管理標準》指導學校組織實施。學校應每年核定登統一次,并在各班級上墻張榜無誤后,匯總錄入到學生體質健康檔案中。
(三)體育統一測試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統一安排,各區縣組織實施。各區縣負責做好本區縣考生組織、考點分布及考場管理、器材配備及維護、考場安保、監考、信訪、培訓及后勤保障等有關工作,并選派工作認真、責任心強的教師參加全市和本區縣體育統一測試的考務工作。
(四)為保證體育統一測試考場的封閉性,避免天氣因素的影響,指定的考點必須配備有400米標準田徑跑道和體育館。各考點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紀檢監察、安全保衛、醫療救護等人員,確保考試的嚴肅性和安全性,保證考試順利進行。
(五)市教委直屬學校的體育考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納入所在地區縣統一進行。
(六)2014年3月24日前,各區縣核準當年參加體育統一測試學生名冊和免試學生名冊,錄入《天津市2014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統一測試區縣考生統計表》,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并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備案。
(七)各區縣可根據實際情況在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期間,選定體育統一測試的具體日期和天數進行測試。各區縣體育統一測試時間須提前上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以便于統籌協調考務工作,并報市教委體衛藝處備案。
(八)體育考試結束后,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按規定將體育考試成績納入考生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并向考生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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