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報名

            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時間:2025-02-06 19:55:51 報名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2015年度的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預計5月中旬公布,請考生們先參考2014年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的通知:

            2015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

              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房地局、建委):

              根據2014年度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工作計劃安排,現就2014年度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以下簡稱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報名工作

              (一)各地考試管理部門要按照《關于印發<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房[1995]147號)、《關于印發<房地產經紀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2001]128號)規定的考試報名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各地應于2014年8月15日前完成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工作。具體報名日期由各地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并向社會公布報名日期、地點和咨詢電話。

              (三)已取得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可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并在考試報名申請表的“是否申請免試第一科”欄中注明。各地考試管理部門應對報名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查驗。申請免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房地產經紀概論》、《房地產經紀實務》和《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3個科目的考試,未在一個考試年度通過的,單科合格成績不予滾動保留。

              報名參加2014年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人員,暫不需要提交房地產經紀人協理從業資格證書。

              二、考試安排

            資格名稱

            考試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名稱

            房地產

            估價師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含房地產估價相關知識)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

            (自備計算器)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

            (開卷、自備計算器)

            房地產

            經紀人

            10月18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概論

            (自備計算器)

            10月19日

            上午

            9:00-11:30

            房地產經紀實務

            (自備計算器)

            下午

            14:00-16:30

            房地產經紀相關知識

            (自備計算器)

              三、考試方式

              (一)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基本制度與政策》科目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開發經營與管理》、《房地產估價理論與方法》兩科目以填涂答題卡和在答題紙上作答相結合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在答題紙上作答。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各科目均為客觀題型,以填涂答題卡的方式作答。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所需使用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應通知考生自備。各地考試機構應為考生統一準備草稿紙。

              (二)各科目考試范圍及對考生應掌握知識的具體要求,請分別查閱《全國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大綱》。

              四、報名信息

              各地考試管理部門應將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申請表(附件1、2)的內容,按照《數據庫格式及說明》(附件3)的相應要求建成報名數據庫,于2014年8月31日前,將相應數據庫以及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試卷預訂單(附件4、5),一式2份報送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辦公室(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郵政編碼:100835;電子信箱:gjsks@cirea.org.cn)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辦公室(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房地產市場監管司,郵政編碼:100835;電子信箱:jjrks@cirea.org.cn)。

              五、試卷交接

              (一)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辦公室、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辦公室將根據各地上報的報名數據庫和試卷征訂單核發試卷,并于2014年10月17日前,由專人將試卷送達指定的交接地點。

              (二)考試結束后,各地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存放試卷、草稿紙,于2014年10月24日前,將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所有考生的答題卡、答題紙和考場記錄單,房地產經紀人考試所有考生的答題卡和考場記錄單,送到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15號中建大廈b座9001室,聯系人:劉、師磊,聯系電話:010-88083150、88083097),或者采用機要方式寄到中國房地產估價師與房地產經紀人學會(通訊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號,郵政編碼:100835)。

              六、收費標準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收費標準,分別按照《國家計委辦公廳關于注冊城市規劃師等考試、注冊收費標準的通知》(計辦價格[2000]839號)、《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和房地產經紀人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計價格[2002]2546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49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各地考試管理部門應于2014年12月15日前將應上繳的考試費匯入指定賬戶。

              七、相關要求

              (一)各地要嚴格執行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報名條件,嚴肅考試紀律,保證考試的公正、公平。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條件中的房地產估價相關學科,包括經濟、建筑、規劃和管理等學科。

              (二)根據《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和《關于臺灣居民參加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116號)精神,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參加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在報名時應向當地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證明和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

              為便于統計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相應考試的情況,各地在上報報名人員信息時,應準確填寫“國籍(地區)”欄目信息。

              (三)為了更好地做好考務工作,保證考試安全,保持考場管理標準統一,各省的考點應相對集中,統一設在省會城市。

              (四)《房地產估價案例與分析》科目為開卷考試,考生可攜帶紙質資料,僅限自用,不得與其他考生交換使用。

              (五)考生進入考場不得攜帶電子記事本、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通訊設備;已帶入考場的要切斷電源,并與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帶至座位。

              (六)考生進入考場,監考老師要仔細核查準考證和身份證,并指導考生在答題卡或答題紙的指定位置正確填涂準考證號和姓名。監考人員應在考場記錄單上認真填寫缺考人員的姓名和準考證號,并在對應答題卡上填涂缺考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加蓋缺考標志。監考人員不得將“缺考”或“違紀”章加蓋于答題卡填涂信息的區域內,以免影響閱讀答題卡。

              (七)對違反考試紀律和有關規定的行為,應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2號)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八)考試期間,各地要有專人值班。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辦公室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考試辦公室的值班電話為010-88083150、88083097。各地請于2014年10月17日前將值班人員名單和值班電話傳真至010-88083097。

              (九)考試期間,全國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辦公室和全國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考試辦公室將派有關人員到部分地區巡視檢查考試工作。

              各地要嚴格按照本通知精神,認真組織好2014年度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和房地產經紀人考試的實施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14年5月12日

            【度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通知】相關文章:

            2017年度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有關問題通知08-27

            房地產估價師資格考試報名相關知識10-20

            房地產估價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06-23

            2016年遼寧營口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09-07

            2016年浙江臺州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10-07

            房地產估價師報名時間08-03

            2016年遼寧大連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11-14

            湖南2017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工作通知08-23

            2015年北京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報名通知07-16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