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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2015注冊電氣工程師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具備相應專業教育和職業實踐條件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電氣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基礎考試報名條件:
1.取得本專業(指電氣工程、電氣工程自動化專業)或相近專業(指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
2.取得本專業或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3.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二)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1.取得本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博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2.取得本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或取得相近專業碩士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3.取得含本專業在內的雙學士學位或本專業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相近專業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4.取得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或取得未通過本專業教育評估的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5.取得本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或取得相近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6.取得其它工科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后,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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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礎考試 (參加基礎考試合格并按規定完成職業實踐年限者,方能報名參加專業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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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 本科 |
本專業或相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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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
| 專科 | 本專業或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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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考試 (基礎考試合格,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專業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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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 博士學位 |
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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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 碩士學位 |
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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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大學本科 | 本專業(取得通過教育評估)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4年 |
| 本專業(未取得通過教育評估)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大學專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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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試條件 (截止到2002年12月31日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免基礎考試,只需參加專業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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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歷 | 專業 | 工作經驗 |
| 博士學位 |
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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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5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 碩士學位 |
本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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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6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 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7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 大學本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8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2年 | |
| 大學專科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9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0年 | |
| 其它工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 | |
| 中專 | 本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25年 |
| 相近專業 | 累計從事電氣專業工程設計工作滿30年 | |
| 專業劃分 | 新專業名稱 | 舊專業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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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專業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 高電壓與絕緣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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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近專業 |
自動化 |
工業自動化 自動化 自動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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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工科專業 |
除本專業和相近專業外的工科專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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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中“新專業名稱”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中規定的專業名稱;“舊專業名稱”指1998年《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頒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專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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