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
導讀:目標既定,在學習和實踐過程中無論遇到什么困難、曲折都不灰心喪氣,不輕易改變自己決定的目標,而努力不懈地去學習和奮斗,如此才會有所成就,而達到自己的目的。以下是百分網小編整理的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歡迎來學習!

第1題多選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 )決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A.處罰決定
B.加收滯納金
C.強制執行措施
D.稅收保全措施
答案:A,B,C,D
第2題多選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下列行為不服時,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有( )。
A.稅務機關為其確認征稅范圍
B.稅務機關對其作出征收稅款的決定
C.稅務機關關于具體貫徹落實稅收法規的規定
D.稅務機關責令其提供納稅擔保
答案:A,B,D
解析: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規定,復議機關只受理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換言之,即對抽象行政行為(規章、規定等)不服,不屬于行政復議的受理范圍。納稅人如果認為稅務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不合法,可以向有關機關進行反映,或者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一并向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但不包括規章。
第3題多選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的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時,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有( )。
A.確認納稅環節
B.稅收保全措施
C.不予頒發稅務登記證
D.停止出口退稅權
答案:B,C,D
解析:根據稅務行政復議規則的規定,稅務機關作出征稅行為以外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申請人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4題判斷
當事人對稅務機關和處罰決定、強制執行措施或者稅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答案:×
第5題單選
下列情形中,納稅人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是( )。
A.稅收保全措施
B.稅收強制執行措施
C.稅務機關的行政審批行為
D.納稅人對納稅期限有異議的
答案:D
解析:申請人對稅務機關作出的征稅行為,包括確認納稅主體、征稅對象、征稅范圍、減稅、免稅、退稅、抵扣稅款、適用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和稅款征收方式等具體行政行為,征收稅款、加收滯納金,扣繳義務人、受稅務機關委托的單位和個人作出的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代征行為等不服的。應當先向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第6題單選
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制定,復議機構應當自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 )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
A.30
B.15
C.10
D.7
答案:D
解析: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律的制定,復議機構應當自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之日起7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相關文章: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基礎》基礎習題09-24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09-17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精選習題11-13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11-21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習題10-26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基礎練習題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