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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輔導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系

            時間:2025-02-12 03:27:27 考試輔導 我要投稿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系

              導讀:我們每個人手里都有一把自學成才的鑰匙,這就是:理想、勤奮、毅力、虛心和科學方法。為了提高2017年考生的備考效率,下面是yjbys網小編提供給大家關于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系,希望對大家的備考有所幫助。

            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點: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

              【內容導航】:

              1.法律關系的主體類型

              2.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

              3.法律關系的內容

              4.法律關系的客體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一章總論第一單元法律基礎的內容。

              【知識點】: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的主體類型

              (1)自然人

              自然人既包括中國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中國境內或者在境內活動的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法人

              ①國家機關,包括立法機關、行政機關和司法機關;

              ②各種企業事業組織;

              ③各政黨和社會團體。

              (3)國家

              【解釋】在國內,國家是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在國際法上,國家是國際法關系的主體。

              2.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

              (1)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包括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兩個方面。

              (2)法人的行為能力和權利能力是一致的,自法人成立時產生,至法人終止時消滅。

              (3)自然人的行為能力不同于其權利能力,具有權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為能力。

              ①在民法上,18周歲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②在民法上,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刑法將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公民視為限制行為能力人。

              ③在民法上,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刑法上,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視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3.法律關系的內容

              (1)法律關系的內容是法律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2)法律義務包括積極義務(納稅、服兵役)和消極義務(不得毀壞公共財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

              4.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一般認為,法律關系的客體主要包括物、非物質財富和行為三大類。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機器、建筑

              ③貨幣和有價證券

              【解釋】物是物權法律關系的客體。

              (2)非物質財富

              ①知識產品:著作、發現、發明、設計

              ②道德產品:榮譽稱號、嘉獎表彰

              【解釋1】著作是著作權關系的客體。

              【解釋2】榮譽稱號、嘉獎表彰是公民、法人“榮譽權”的客體。

              (3)行為(行為結果)

              作為法律關系客體的行為,是指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達到一定目的所進行的作為(積極行為)或者不作為(消極行為),如生產經營行為、經濟管理行為、提供一定勞務的行為(如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為(如建設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應按期完成辦公樓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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