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業內人士大曝招聘黑幕

            時間:2022-07-12 21:52:31 求職陷阱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業內人士大曝招聘黑幕

              專家解惑

              李曼:

              你好!很高興收到你的來信。自《勞動合同法》施行和《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修改后,關于經濟補償的計算一直都是用人單位操作上的難點。通過對你所述情況的分析,貴單位應當支付該員工拖欠的1個月工資3,000元和兩項經濟補償,共計11,250 元。

              貴單位拖欠該員工2007年9月(1個月)的工資屬實,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及第四十六條規定,該員工以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為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且應該獲得經濟補償。

              由于《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七條規定,本法施行前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因此,貴單位的經濟補償應當按如下方法計算:

              1、因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而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支付的經濟補償為7500元。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該員工2006年7月至2007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為18個月,應當支付相當于2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6000元;依據新法第四十七條規定,2008年1月至2008年4月工作年限為4個月,應當支付相當于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1,500元。因此這項補償總共7,500 元。

              2、因拖欠工資而支付的經濟補償750元。依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規定,加發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750元(即3000元×25%=750元)。

              另外,我們還提醒企業的HR,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和修改后的《北京市工資支付規定》第三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情形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的50%至 100%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也就是說,如果用人單位在2008年1月1日后拖欠勞動者工資,只要在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期限內支付,就不用加付賠償金。當然,HR一定要忠于值守,認真負責地把每一項工作做得準確無誤,以免在不經意間就違反了法律規定,甚至出現員工因拖欠工資為由而解除勞動合同的被動局面,企業不僅要支付經濟補償,還損失了一名員工,由此損失的招聘和培訓等成本更難以衡量。

            【業內人士大曝招聘黑幕】相關文章:

            假招聘的黑幕08-03

            招聘“黑幕”:有才無財莫進來08-03

            500強公司的7個招聘“黑幕”08-03

            網上曝招聘不公被告上法庭08-19

            云南省廣電局3招聘面試黑幕08-08

            驚爆招聘主管招工黑幕 年收入高達90萬08-16

            黑職介“熱情”推薦工作黑幕08-09

            網曝雷人招聘屬兔屬狗免談 公司回應稱不好溝通08-04

            “假招聘”花樣大揭秘07-30

            “餅”小乾坤大 長沙帥哥燒餅店長自曝創業心經09-20

            <delect id="sj01t"></delect>
            1. <em id="sj01t"><label id="sj01t"></label></em>
            2. <div id="sj01t"></div>
              1. <em id="sj01t"></em>

                      <div id="sj01t"></div>
                      黄色视频在线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