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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06 14:00:19 詩琳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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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3篇)

              制度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精選33篇)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使全體員工養成良好的`出勤習慣,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

              3.1.1上述作息時間如有調整,由人力資源部另行公布。

              3.2考勤內容

              3.2.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3.2.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2.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2.4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次不得超過3分鐘,全月累計不得超過10分鐘。否則按每分鐘3元扣款。

              3.2.5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3.2.6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扣除本月績效工資。

              3.2.7曠工半天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員或負責人考勤,并于次月1號匯總統計傳遞給人力資源部。

              3.3.2公司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加班時間打卡。

              3.4.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以及經總經理核準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請假,經核準者。

              3.4.4緊急事故,事后說明事由,經核準者。

              3.5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加班均應親自打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一天論處,并按其情節輕重酌以懲處,直到除名。

              3.5.1委托他人代打工卡(代理人同時給予記過一次處分)。

              3.5.2有涂改情況者。

              3.5.3故意毀壞工卡者

              3.5.4偽造工卡者。

              3.5.5偷竊、毀損他人工卡者。

              3.5.6自簽工卡者(按次計算)。

              3.5.7替他人簽卡者(雙方均論處)。

              3.5.8遺失工卡者。

              3.6有下列行為者,給予罰款處理。

              3.6.1工卡遺失補發一次扣款5元。

              3.7上下班、加班忘記打卡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者,必須于下次上班日上午9時前親自呈人力資源部總監簽卡;未打卡又不簽卡的,當月不結算薪津。

              3.8上班均應于規定時間前打卡,不得于上班打卡后出外辦私事,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除按擅離職守論處外,并給警告一次處分。

              3.9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按本規定3.7項簽卡,否則,按本規定3.2.4/3.2.5項處理。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2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加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根據《公司制度》再次嚴明考勤管理。

              一、考勤是管理工作的基礎,也是計發工資及福利待遇的主要依據,全體人員都必須重視。考勤管理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月末會做出考勤統計報告。

              二、員工上班必須打指紋卡簽到,一日兩次,上午8:30前,下午14:00前,在正常時間外簽到,視為遲到,遲到一個月累計超過30分鐘,扣除半天工資處理。因公外出辦事無法簽到者,應填寫《因公外出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否則以曠工處理。

              三、任何類別的請假都需要填寫《請假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呈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再交人力資源部登記。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相關負責人,并于上班當日補辦手續。無請假單或未及時補辦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四、因公外出辦事的人員,應向前臺登記并告知去向及預計返回時間。因公出差的人員,應填寫《出差登記表》,獲得批準后方可出差。如私自外出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五、如當天需要在公司食堂用膳者,應告知前臺,由前臺統計后將人數報給食堂,為免浪費,報餐后又不能在公司進餐者,必須至少提前1小時通知前臺,如臨時取消用餐者公司將給予10元/人/餐作為經濟處罰。

              六、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會依據指紋考勤記錄,請假單,因公外出通知單,出差審批表等統計考勤,如無考勤記錄又無任何憑證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七、以上考勤制度,請各位員工重視,并自覺遵守,執行。

              八、前臺工作人員必須對以上做如實登記,對每月遲到、早退或報餐未就餐者進行統計匯總,并于每月張貼公告欄通告全公司。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3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的管理,嚴格考勤制度,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任務的完成,做到有章可循,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考勤方法及注意事項

              第一項員工每周正常工作時間六天(每周休一天),各科室根據科室和崗位實際情況,具體安排上下班時間和周休息日。

              第二項實行全院員工打卡考勤制度,員工每日在各科班次規定作息時間內,嚴格按單位的規定進行打卡。

              第三項員工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未按時打卡者視為遲到,未經批準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

              第四項員工應親自打卡,任何人不許替未上班者打卡,上班者也不得委托他人打卡,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每次均按曠工一天處理。員工因工作關系當天未按時打卡者,應在第二天下午下班前提交書面材料經科主任簽字證明后交人力資源部備查,如科主任不在,應向院辦說明情況,再及時補簽,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五項員工因工出差,憑《出差單》到到人力資源部核實考勤情況。

              第六項員工工作卡編號、職務由院辦統一核定,工作卡上班時間應予以佩帶,一次未佩帶,罰款10元;

              第七項各科室主任或考勤員應在星期六下午下班前將本科室下星期排班表報院人力資源部。認真、及時、準確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在次月2號前將《考勤表》上報辦公室。

              第八項院人力資源部在每星期一下午院周會上將全院一周總排班表打印下發至相關科室。妥善保管各種休假憑證。每周檢查一次員工的打卡情況,如實記錄存在的`問題。

              第二條考勤處罰的管理

              第一項上下班每遲到或早退1分鐘,罰款2元,以此類推;當月累計遲到與早退時間超出30分鐘后,超出部分每分鐘扣10元。

              第二項一次性遲到或早退超出30分鐘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2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

              第三項未打卡者每次扣罰3元,同一時間打上、下班卡者每次扣罰5元。

              第四項曠工半天扣一天薪金;曠工1天扣2天薪金;曠工2天扣4天薪金;連續曠工達3天或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且不計發當月工資和獎金。薪金包括基本工資、各類補貼及獎金。

              第五項工傷

              1、工傷憑醫院發票給予報銷醫療費。

              2、工傷憑醫院出具的休息建議書,經過科室和分管院長同意后,休息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條假期管理

              第一項病假:凡本院員工病假,需交診斷書,診斷書必須由專科醫師及專科主任簽字。病假休息四天以內者,扣除相應工資,第五天起,按天扣發相應的工資(基本工資,效益工資)。連續病假超過60天者,按自動解聘處理。工傷視情況而定。扣除的工資中基本工資歸院方,效益工資歸科室其它人員。

              第二項事假:職工因事請假需到院辦填寫請假條。事假一天,由科主任批準,并報院辦備案;一天以上者需經院長批準。(事假期間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均不發放)在未批準前離崗休息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待崗學習,扣三天應得工資。曠工三天或累計三天者,立即解聘。以上請假或曠工扣除的基本工資,扣除的效益工資部分由科室其他人員分配。

              第三項休假:醫院實行每星期休息一天和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的休息制度。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每星期的休息日,由醫院和科室安排員工休息,積假不得跨月度休息。

              第四項婚、喪假:員工結婚或直系親屬去世,可享受三天假期(外省員工扣除路途時間),晚婚假期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期間,發給基本工資,不享受效益工資。

              第五項產假:員工產假為90天。每月發放生活費200元。

              第四條請假手續

              第一項員工使用各種假期,必須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由各科室主任批準,兩天以上由各科室主任和分管院長審批,超過兩天者必須有院長批準,各分管院長請假應該由總經理批準方可,即使是因公外出,也應事先向科室主任報告,經科室主任批準后方可外出,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后主動向主任作出說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二項員工因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和及時到醫院上班,應提前電話征得科室主任的批準,回院后,當天辦理補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第三項員工請假后,因特殊情況需申請續假的,必須在假期滿前一天向相關部門提出續假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續假。若無法事先辦理續假手續,應先口頭征得同意后方可續假。回院后,須補辦續假手續,若逾期不歸,一律按曠工處理。

              第四項員工請假結束回醫院后,應及時相關人員消假,沒有及時銷假者,后果自負。

              第五項員工享受婚假、喪假待遇,由科室主管簽署意見,報院行政人事院長審批后生效。

              第六項各科室各種請假手續必須在月底和考勤表格一起送至人事部備案審核。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4

              為了加強公司內部的科學管理,公司辦公會議決定,公司辦公時間實行打卡考勤管理制度。具體管理辦法如下:

              一、實行范圍及打卡時間

              1、在公司辦公區域辦公并由公司發放工資、獎金、餐補的所有公司員工適用本管理制度。

              2、員工應于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各打卡一次,上班時間為上午7:30,下班時間為下午18:00。

              二、打卡機位置和保管

              打卡機位于xx,由xx保管。

              三、實行打卡的管理工作和有關規定

              1、考勤打卡的審核、統計工作由xx負責,xx每月將考勤打卡的結果和缺勤員工情況填寫考勤統計匯總表,于每月xx日前將匯總表報xx處一份。每月的統計表和各個員工考勤打卡記錄應在由員工簽字后由xx保存備份,作為當月工資統計及發放的依據。

              2、員工遲于上班時間打卡的視為遲到,早于下班時間打卡的視為早退,上下班時間均未打卡的視為曠工,上班或下班時間未打卡的視為漏卡,且員工不得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行為。

              3、未經公司批準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申請并被公司批準,但擅自不到職缺勤的,視為曠工,曠工不滿一日的按照曠工一日計算。

              4、員工曠工報視為無正當理由在曠工當日未向公司提供勞動,公司可不予支付員工曠工期間的工資。

              四、考勤紀律處分規定

              1、公司實行考勤分數制與紀律處分制。考勤分數制,即每位員工每月在全勤(即未有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的情況)時滿分100分,若出現遲到、早退、漏卡、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以及曠工的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則按本管理制度減分。紀律處分制,即公司在結合考勤分數制的基礎上可對員工采取書面警告、記過處分以及記大過處分的'紀律處分。

              2、遲到或早退一次減2分;遲到或早退一次超過30分鐘的減5分;當月累計遲到早退超過5次或累計遲到早退時間超過2小時,從第一次遲到早退算起,每次均減5分。

              3、曠工一次減20分,漏卡一次減8分,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的一次減10分。

              4、員工當月考勤分數低于80分的由公司給予書面警告一次,低于60分的記過處分一次,年度累計三個月低于80分或連續兩個月低于80分或累計兩個月低于60分或當月低于50分的記大過處分一次

              5、員工年度累計經公司書面警告三次或記過兩次或記大過一次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與該員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6、員工年度經任何書面警告、記過處分或記大過處分的,不論次數,公司有權選擇對其不予年終獎勵。

              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范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所有員工(財務部)。

              第三條名詞解釋

              遲到: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而未到崗者。

              早退:未經批準無故不按規定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

              曠工:員工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得到批準,或超假未經同意而擅離工作崗位的行為。

              加班界定:

              a.員工經批準在超出正常規定工作時間以外繼續工作一小時以上的,及經批準在休息日繼續工作的,視為加班;

              b.如遇緊急項目需要或緊急任務、突發事件等情況的超時工作不視作加班;

              c.經公司或部門安排的法定假日繼續上班的,可視作加班。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條工作制度

              公司實行每周六天工作制。

              第五條正常工作時間

              5.1財務、商務管理類人員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30(周末提前一小時下班)

              5.2營銷類人員若采用靈活上班安排制,須經部門大客戶經理同意,報總經理審批,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出勤刷卡制度

              6.1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且必須親自至門禁處刷卡。

              6.2刷卡次數:一日兩次,即早上上班刷卡一次,下午下班刷卡一次。

              6.3刷卡時間:刷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6.4員工因特殊原因(個人或工作原因)未刷卡者,應及時填寫《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原因,經部門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否則將作為曠工處理。

              6.5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刷卡每次給予通報批評,如當月累積未刷卡2次(不含)以上,處予超過次數每次20元的負激勵。

              6.6出具的`未刷卡說明單經核實如有不實之處,除當日以曠工論處外,并給予申請人和審核責任人各50元的負激勵。

              6.7委托他人或受托他人代刷卡虛假考勤者,除給予通報批評外,雙方均按曠工論處,并處予雙方每人50元的負激勵。

              第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7.1遲到:

              a.員工在正常上班時間后10~60分鐘內刷卡上班者視為遲到,遲到者通報批評,且負激勵20元/次。如當月累計遲到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b.一次遲到超過60分鐘,按事假半天計算,且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7.2早退:

              a.員工在工作時間終了前60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早退者負激勵20元/次,且通報批評。

              b.員工當月累計早退4次者,按半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5次(含)者,按一天事假計算;累計早退超過6次(含)者,按曠工一日論處。

              7.3曠工:

              a.未經批準或假期滿后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上、下班未刷卡,且未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說明理由者,以曠工論。

              b.曠工1次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不計當日工資。且給予50元/次的負激勵;年累計曠工5天(不含)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予以辭退。

              第八條因公外出、出差

              8.1公出:

              a.員工因公于上班時間外出,必須征得部門經理的同意,原則上員工應在早晨上班進入公司后方可執行公出任務。若員工超過公司下班時間尚未完成公出任務時,可不必返回公司。

              b.如因交通情況等原因需先執行公出任務然后才進入公司的,需提前一天辦理申請手續。

              c.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刷卡登錄考勤系統的,應及時提交《考勤異常說明單》報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8.2出差:

              a.業務上有必要時,員工可以填寫《出差申請單》征得部門經理同意并報總經理審批后,交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備案。

              b.如因事情緊急未填寫《出差申請單》的,應在返回公司后一天內補填,逾期未補者,按事假處理。

              c.出差期間應24小時保持可聯系狀態,并隨時向公司匯報出差行動及工作進展情況。

              第三章加班管理

              第九條公司提倡員工應積極高效優質地完成工作任務。如確實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前申請。

              9.1日常的加班,由部門經理審批,節假日的加班,需經公司總經理審批。

              9.2加班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的不計加班。

              9.3員工加班,也應按規定刷卡,沒有刷卡記錄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有刷卡記錄但無部門經理或公司總經理批準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認加班。

              9.4部門經理及以上的員工的加班,不計算加班工資。

              第十條加班費支付及調休

              10.1日常的加班

              對于日常的加班,原則上公司給予調休,在不能安排調休的情況下,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加班費。

              10.2節假日的加班

              對于節假日的加班,公司根據員工自主選擇給予調休或者支付加班費。

              10.3調休申請

              員工申請調休的須提前申請,經核查考勤記錄,部門經理批準后方可調休。調休有效期為1年。

              第四章假期管理

              第十一條請假流程

              員工請假必須提交《請假申請單》,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有效;如遇緊急事情,應于事假發生1個工作日內委托他人或以電話、傳真、郵件、短信等形式報告直屬領導,經相關審批人同意后休假,否則以曠工處理。所有假期均以天計,最少單位為半天,不足半天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以1天計。

              第十二條休假種類

              一、事假

              a.員工請事假應有正當理由,經相關領導批準后方可休假,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事假期間薪資。

              b.事假一天,由部門經理審批,三天以內的事假,由公司副總經理審批,三天以上的事假,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病假

              a.員工非因工患病需要停工進行治療時需提交病假申請,病假須提交二級甲等以上資質醫院出具的休假建議單及相關診斷材料(病例本)作為證明依據,否則以事假處理;病假期間薪資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b.如發現員工出具的休假建議單或病例本等證明材料不實,當日以曠工處理,并視情節給予50-200元/次的負激勵。

              三、婚假

              員工申請婚假須提供結婚登記證明;員工可享受3天婚假。若是晚婚(女23周歲以上,男25周歲以上),增加晚婚假7天,共計10天。

              四、產假、護理假

              員工申請產假、護理假須提供準生證、出生證明;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已婚婦女生育第一個子女時,年滿24周歲的)增加晚育假30天(僅限在上海工作的員工)。懷孕3個月以內自然流產或子宮外孕者,給予產假30天;懷孕3個月以上7個月以內自然流產,給予產假45天。公司男員工配偶如為晚育者,男員工可享受3天護理假。

              五、喪假

              若員工因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可享受3天的喪假。

              六、帶薪年休假

              a.公司員工帶薪年休假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b.公司統一安排的休假,計入員工年休假總天數內。

              c.帶薪年休假申請流程

              申請(個人)→審核(部門經理)→審批(公司總經理)→備案(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

              七、如果員工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則不享受產假、護理假等相關規定。

              八、婚假須在領取結婚證后一年內申請,產假須在生育前1個月內申請,護理假需在生育前7天內申請。

              第五章其它

              第十三條考勤統計

              員工考勤是每月員工工資核算的重要依據,每月月末考勤系統統計管理員將以員工刷卡簽到記錄為主要依據,結合相關的請假、出差流程,統計員工月度出勤情況,并以此核算當月工資。

              第十四條未刷卡并沒有相關流程(請假、出差、考勤異常說明)者,均不計當日工資,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相應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商務部門負責制定、修改并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后自20xx年1月1日起生效執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6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采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簽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準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并經主管,總經辦核準者。

              3、因事請假經核準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后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簽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于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后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后,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并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

              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鐘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并進行補簽,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準后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后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后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7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四、考勤處罰規定

              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五、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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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維護公司工業園區秩序,規范公司員工考勤、訪客程序,特制定本規定:

              一、打卡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均需使用打卡機進行打卡登記,上、下班均需打卡。同時嚴禁任何人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進行打卡登記。

              打卡遲到者,職員級員工執行2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5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

              未打卡者,職員級員工執行40元/次的負激勵,主管級員工執行100元/次的負激勵,經理級員工執行200元/次的負激勵。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3次的,除實時交納負激勵外,另在月底工資給予全部負激勵總額的二次扣款。

              打卡遲到、未打卡累計達到5次的,除按“綜合達到3次”的情況處理外,另轉為試用期員工,除基本工資外,本月不享受任何獎金、補助、津貼項目。

              特殊原因導致未能打卡或打卡遲到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考勤說明申請》,并報部門負責人批準,報批后交辦公室備案。特殊原因僅指以下幾個方面:

              ①因公、因卡機問題,未來得及打卡、雖打卡但遲到、始終打不上卡,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②因公、因特殊原因,出席會議缺席、出席會議遲到、出席會議早退,而需要申請更改考勤記錄。

              ③非出差人員,允許在考勤記錄發生后的24小時內進行補報;出差人員,允許在回司述職后進行補報;會議情況,允許向會議主持人提前口頭通報,但回司后仍需補填、補批本單。除允許范圍內的其他情況,不接受本申請。

              二、請假規定

              需要辦理各類事假、病假等請假的,需在辦公室填寫《請假申請單》,并報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請假歸來,須到辦公室辦理述職。

              ①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內的,屬于一般型事/病假。

              ②申請時長在一個標準工作日外的,屬于特殊型事/病假。

              ③一般型事/病假,向部門負責人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兩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④特殊型事假,僅限個人婚、喪事宜的辦理,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每月累計不得超過四個標準工作日,實際超出部分,按照雙倍扣除日工資(包括獎金等)。

              ⑤特殊型病假,需要提供醫院證明,向部門負責人和總經理上報審核,超過七個標準工作日的',可辦理離職手續。

              三、外出規定

              公司所有員工,正常出勤時間需要外出的,經主管上級簽字批準后,持《出門證》,并在警衛室填寫《員工外出登記表》后,方可外出。辦公室負責抽查警衛室的出門證和登記表。

              四、訪客規定

              來司所有個人和車輛,均需在警衛室填寫《訪客登記表》。各類貨車的出廠,除了按要求登記,還要求出示泵房的《出門證》或配貨站的《出門證》,方可放行。

              五、巡查規定

              辦公室,每天不定期巡查各部門的考勤情況和警衛室的執行情況,發現實際情況和執行情況不符時,對責任人執行雙倍負激勵。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9

              一、管理辦法

              1.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采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大廳內,為行政、財務、技術、質量、采購、設備、用戶服務部門的員工使用;一臺安裝在原打卡機的位置,為生產部辦公室、機加工段、鉚焊工段、裝配工段的.員工及實習大學生使用。

              4.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什么變化,及個人有什么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格由領導簽字后交到行政部由考勤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各種考勤制度及處罰規定仍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6.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后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不坐通勤車的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審核,無誤后管理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7.如根據工作需要,員工在當天二十四小時連續上班后第二天仍繼續上班時,為有效記錄員工的出勤情況,需在第二天的7:00之前做一次下班簽到,7:00之后再做一次上班簽到,之間至少間隔3分鐘。

              8.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

              9.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并造價賠償。

              二、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于指紋采集窗口上,指紋紋心盡量對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水平按在指紋采集頭上,并且覆蓋盡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擊指紋在指紋采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輸入結束后,出現語音提示“謝謝”為成功驗證指紋。

              2.若手指皮膚干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因為摩擦可以產生油脂,或可采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濕潤手指。

              3.每位員工在采集指紋時都采集的兩個手指,當其中一個由于某種原因不能及時輸入成功時,可采用另一只手指考勤。

              4.若不管理怎樣都無法正常驗證。可采用ID指紋的驗證方式,即先輸入自己的編號(數字),然后再輸入指紋。

              5.若無法采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先輸入編號再輸入密碼。

              6.為節省電量及延長考勤機使用時間,連續30分鐘無人使用時考勤機將自動處于休眠狀態。若想進入使用按一下電源鍵即可。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0

              1、為保證工作的正常運行,全局人員須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上班時間為8:30中午下班時間為11:30下午上班時間為13:30下午下班時間為17:30。

              2、實行“簽到制”。工作人員早上到崗后應在8:30前簽到。下班前應在到崗后,離崗前立即簽到。月底以簽到器的登記為準考核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

              3、各種考勤時間均以小時為單位計算。3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為1小時;超過1小時不到2小時為2小時,2小時以上不到3小時為半天。以此類推,其中病假含法定假日,其他不含法定假日。

              4、關于遲到

              當月遲到或早退1次扣發當月工資的1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兩次者扣發當月工資5元;當月遲到、早退累計3次扣發當月工資15元;當月遲到或早退累計4次以上(含4次)每次扣發當月工資60元,直到將當月工資扣完為止。遲到或早退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否則按曠工處理。

              5、關于曠工

              當月累計曠工1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1%,當月累計曠工2個小時扣發當月工資2%,當月累計曠工半天扣發當月工資5%,當月累計曠工1天扣發當月工資10%,當月累計曠工2天扣發當工資30%,當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扣發當月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6天扣除年終獎的30%,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以上的扣發年終獎70%,全年累計曠工超過13天扣發全部年終獎,全年累計曠工15天按規定扣發相應的工資,并按自動辭職處理。

              6、關于事假

              事假3天以內須本人提前向主管局長請假,當月事假超過4天以上須本人提前向局長請假。全年事假累計超過25天,扣發年終全部獎金的50%,累計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金。

              7、關于病假

              病假應當提前由本人或家屬向主管局長請假,過后補交請假條,連續超過3天(含3天)須出具醫院的.診斷書。全年病假超過40天扣發年終獎50%,全年病假累計60天以上(含60天)扣發年終獎,并按有關規定扣發相應工資。

              8、全年遲到、早退、曠工、病假、事假累計超過50天扣除年終獎的50%,累計超過70天扣除全部年終獎。

              9、工作人員必須保證工作時間,嚴禁無故外出,不得以辦公事下基層為由辦私事,一經發現報主管局長后按曠工處理,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10、年度代薪休假

              代薪休假應根據工作實際,由本人在年初將代薪休假計劃報科(室)負責人審核后,報主管局長審批,由局內統一安排。

              11、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參加學習或培訓,特殊情況須經局長批準。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機關工作作風,端正工作態度,提高工作效率,樹立優秀的`機關公務工作形象,實行科學規范管理,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出勤缺勤

              以科室為單位,按日記載出勤情況,在工作期間內不得打牌、下棋、玩游戲或上網聊天,不得隨意串崗聊天或在工作時間辦私事。

              第二條遲到早退

              由局辦公室每月不定期抽查遲到早退情況1—2次,抽查情況記錄備案,納入個人年底考核評比。

              第三條集中學習

              局內定期安排集中學習,除特殊情況外所有人員必須按時參加。確需請假的,區管副職干部向局長請假,其他干部向黨委副書記請假。所有請假必須得到批準后方可不參加。任何人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準不參加的,一律按缺勤處理。

              第四條病假

              三天以上病假須憑醫院診斷證明,按病休天數據實記載,逾期未上班者按缺勤處理。

              第五條事假

              一般干部、工作人員事假一天由科長批準,二天(科級干部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一般干部、工作人員三天及以上、科級干部二天及以上由局長批準;區管副職干部事假一天由局長批準。

              第六條獎懲

              凡違反上述規定的現象,均由局辦公室及各科負責人做好記錄,年終按區人事局和局機關百分考核辦法執行兌現。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總則

              為了嚴肅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工作秩序,進一步優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規定第一條上班時間及指紋管理規定

              1、上班實行六天工作制,具體上班時間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體員工一律實行每一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體打卡時間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時間8:30和14:30前,下班時間11:30和17:30后打卡;

              3、上班時間因個人原因外出,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進行處理。

              第二條公出:指因公司相關業務及事務外出。如客戶拜訪、會議、培訓、出差等。公出視為出勤狀態。如因公出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告知部門負責人,使用釘釘軟件異地打卡并備注外出事項.

              1、員工公出應至部門經理處據實填寫紙質版的《員工外出登記表》,方可外出。

              2、各部門經理/主管應于每周一將《員工外出登記表》交至綜合事務部,以備考勤之用。若每周內綜合事務部未收到相關材料,上述狀況視為遲到/早退,曠工等按相關規定處理。若虛造外出理由,一經發現,按曠工進行處理。

              第三條漏考勤:指員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進行指紋考勤。也未告知綜合事務部。

              1、員工上班或者下班無打卡記錄的,但依據人員證明能證明有在司狀況的,應及時告知綜合事務部。若不能證明有在司狀況,則計為曠工。

              第四條遲到、早退

              1、遲到:在工作時間后打卡的視為遲到。

              A、在上班時間后半個小時內打卡,視為遲到。遲到次數每到達三次按曠工半天處理。

              B、在上班時間超過一個小時打卡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C、注意事項:員工遲到,入司的時候也務必打卡,否則找不到記錄,按曠工處理。

              2、早退:在下班時間前打卡的視為遲到。

              注:每人每月能夠有三次遲到的機會不予計算。

              第五條曠工

              1、指員工未辦理任何請假、續假手續、未出勤或遲到、早退、無故離崗到達一小時以上。

              2、本制度規定其他視為曠工的狀況(例如,遲到一個小時以上、漏打卡未證明在司狀況)。

              3、曠工處理:按曠工天數處罰薪資。月累積曠工超過六天,視為自動離職,予以辭退。

              第六條考勤核對

              1、綜合事務部每月1日統計考勤狀況。各部門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將完整的《員工外出登記表》交給綜合事務部以便統計,如外出信息有遺漏或錯誤請在每周一下班前,進行補充,未按時補充,按截止時間前的信息進行統計。

              2、每月2日,人事專員匯總上月整月的考勤結果,發給各部門進行核對,并在2日時間內反饋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如未反饋則按統計的'結果進行處理。

              第七條

              1、遲到與曠工的處罰金,納入公司公益經費中。(公司公益經費主要用在獎勵滿勤的員工,由綜合事務部統計并通告)

              2、每月曠工處罰金原則上不超過薪資的10%。

              第三章請假管理規定

              第一條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請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應在休假前申請,經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2、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兩天申請,經部門經理以及總經理批準后,交綜合事務部報備。

              4、員工請事假,按相應時數的100%扣除薪資。

              5、連續的事假時間試用期員工不得超過5天,正式員工不得超過15天。

              第二條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療或休養而申請的假期。

              1、若無法提前請假,須在當天上班10分鐘前通知部門經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個工作日內補齊《請假單》及相關資料至綜合事務部。

              2、一天(含)以內的病假,可不帶給病假證明;連續請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帶給醫院開具的病假證明或正規發票;病假時間以證明或發票上是日期為準。否則按事假計。

              4、員工請病假按相應時數扣除基本工資的60%。

              5、連續請病假時間15天以上的另行處理。

              第三條婚假

              1、因本人結婚且到達法定年齡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歷日),最遲應在休假后上崗的第一個工作日內出示結婚證,否則按事假計。

              2、結婚證在員工入職后登記領取的,方可申請婚假;婚假應在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使用,逾期無效。

              3、婚假應為連續的假期,不可分開請。

              第四條喪假

              因員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贍養關系親屬身亡而享受的假期。喪假假期為1-3天。由部門負責人批準,根據員工實際狀況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能夠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第五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產假&陪產假

              A、貼合國家計劃的規定女員工可享有產假158天(日歷日);申請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且不得分開使用。

              B、女員工懷孕第1—8個月,可享受1天產檢假;懷孕第8個月以上,可享受2天產檢假;天數能夠是當月累積的1天或者2天;申請產檢假需帶給醫院的相關證明,未帶給者按事假進行處理。

              D、男員工給予10天陪產假,陪產假不得分段享受;最遲應在休假后一個工作日內出示子女出生證明,否則按事假計。

              2、產假薪資

              A、按生育保險相關規定,產假期間工資發放改為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基本工資標準的,差額部分由公司補足;生育津貼標準為上年度本企業職工月人均繳費工資。

              B、生育的津貼月數:順產補三個月津貼,難產可再補半個月津貼。

              C、女員工因晚育與領取獨生子女證延長的產假,生育保險未支付生育津貼的部分,按女職工產假前基本工資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貼由員工個人向社保中心進行申請。

              3、產假續假

              A、女員工休完產假后,因個人原因要延長假期的,按事假進行處理,續假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按停薪留職進行處理。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公司審批后執行。

              B、停薪留職期間,公司不終止社保關系,但公司與個人繳交部分,由員工個人承擔。

              C、產假與停薪留職期間應繳交的社保費用,應在產假前一次性繳足。

              4、女員工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險待遇。

              5、女員工產假復職后,需要補差工資的,應帶給“生育保險待遇支付核對單”復印件,人事部按相關規定進行補差處理。

              第六條帶薪年休假

              1、凡在公司連續服務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享受帶薪年假。

              2、員工連續在公司服務滿一年不滿十年的,年休假5天;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經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員工享受的年休假能夠根據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由公司統一統籌安排。原則上不理解直接申請。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當年未休完的,不累積到次年假期內。

              年假使用周期:從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歷年)第一天(1月1日)開始起算,至自然年(新歷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義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

              第七條如公司發現假期證明不合格的將視為事假并扣除該員工當天相應工資;如情節嚴重者公司有權予以辭退。

              第八條假期較長的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連續性;假滿回公司后需到綜合事務部報到并銷假。

              第九條請假打卡:請假離崗前應打下班卡,請假到崗后應打上班卡。打卡時間應與請假條的時間一致,如出現考勤空白,按制度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條如需續假者續假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個星期;對無限期續假者按自動離職進行處理。

              第十一條出差

              出差:因公司公務需要派遣到外地辦理事務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學習,以上兩種狀況計為出差。

              第十二條請假辦理程序及審批權限

              請假按曠工處理的規定:無法提前請假的,在事后到崗一天內未補辦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全勤獎勵

              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勵100元。

              第十四條員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各部門應用心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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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勤制度是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效率,搞好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考勤制度。

              第三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

              第四條各部門經理、主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公司考勤實行打卡制度,員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計每日2次)。員工應親自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

              第六條考勤記錄作為年度個人工作考評的參考依據。

              第二章具體規定

              第七條工作時間

              1、本企業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午上班時間為8時30分,下班時間為12時;下午上班時間為13時,下班時間為17時30分。

              第八條遲到、早退

              1、班15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15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累計增加。

              3、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至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4、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領導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九條請銷假

              1、主管以下人員(含主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經理批準,兩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準,三天以上的由總裁批準;部門經理、總裁助理、副總裁請假由總裁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打考勤卡,應及時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第十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部門經理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月累計超過兩個工作日者,必須取得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的休假證明。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系親屬于當日九點前向所在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經公司領導批準,當月累計病假兩日(含兩日)以內的,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員工如有區級以上醫院開據病假條的,當月病假累計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績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績效工資;連續病假超過三個月者試為自動辭職或按北京市相關政策執行。

              5、員工必須在病愈上班兩日內將病假條主動交給人力資源部核查存檔。

              第十一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早晨九點以前請示公司領導),如實說明原因,經部門領導報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事假按照日工資標準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點時間調休,但必須經過公司領導的批準,經批準的調休事假可不扣發。

              5、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也按上述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年假

              1、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享受每年7個日歷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長假期不超過14個日歷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當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計到第二年。

              第十三條婚假

              1、員工請婚假時,必須本人持法定的結婚證填寫婚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交人力資源部審核。

              2、婚假假期為三天,男方25周歲、女方23周歲為晚婚,晚婚假期共計10天。

              第十四條產假

              1、女員工正常生育時,給予90天(包括產前15天)產假,難產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增加30天產假。

              2、女員工懷孕三個月以內流產的給予20-30天妊娠假,懷孕三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給予42天妊娠假,懷孕七個月以上流產的給予90天產假。

              3、女員工休假前需要有醫院證明,經所在部門經理同意后,報人力資源部批準,方可休假。

              4、男員工產假的護理假為15天。

              第十五條喪假

              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滿周歲的子女)死亡,可辦理喪假,員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員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員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路程假。員工辦理喪假需在假前寫出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經人力資源部批準后,交考勤員考勤。

              第十六條曠工

              1、未向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書面申請并經批準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或違反病、事假規定,或違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關規定等行為,均視為曠工。

              2、曠工一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20%;曠工二日(含累計)者,扣發當月全部薪金的50%;曠工三日(含累計)者,當月只發580元的工資;曠工超過三日(含累計)者,公司視情況給予處理。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加強公司的規范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強化全體職工的紀律觀念,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規章制度是加強公司員工工作紀律,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搞好公司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全體員工要提高認識,自覺地、認真地執行規章制度。

              第三條各部門的考勤管理由各部門領導人登記,然后交由總經理總匯。

              第四條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五條工作時間

              1、本公司全體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一律以八小時為標準。

              2、上下班時間:

              ①夏季上午上班時間為8點,下班時間為12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4點30分,下班時間為18點30分。

              ②冬季上午上班時間為8點,下班時間為12點;下午上班時間為14點,下班時間為18點。

              第六條遲到、早退

              1、上班20分鐘以后到達,視為遲到,下班20分鐘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2、遲到早退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將給予通報批評。

              3、遇到惡劣天氣、交通事故等特殊情況,屬實的,經公司總經理批準可不按遲到早退處理。

              第七條請事假

              1、部門以下人員請假一天的由部門領導批準,請假兩天的由公司總經理助理批準,三天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批準,所有請假人員都須在考勤上登記注明。

              2、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到班的,應及時跟公司總經理或助理說明原因,并由公司總經理助理簽字確認。

              第八條病假

              1、員工本人確實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須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批準,病情嚴重的報公司總經理備案。

              2、患病員工請假須由本人或由直屬公司主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第九條事假

              1、員工因合理原因須要本人請假處理,并按規定時間申請,經公司領導批準的休假,稱為事假。

              2、請事假的員工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如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在事前請示公司總經理助理),如實說明原因,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遇有緊急情況需要本人離開崗位處理的,經公司總經理或助理同意后方可離開。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5

              目的: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

              依據:《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等相關規范制度

              適用:本司所有在職人員

              保密:普通

              關健詞:上下班打卡遲到早退曠職(工)處罰

              抄送:總經理室副總經理室廠長室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6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7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8

              公司最近接連發生兩起員工上下班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為了保護員工的身體健康,提高員工的交通安全意識,避免或減少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特對員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規定,望各部門、車間、班組認真組織學習并嚴格貫徹執行!

              1、公司所有員工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家庭負責,對他人負責的態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避免或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自覺學習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等法律法規,提高交通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

              2、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必須系好安全帶,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不超速行駛,不酒后駕駛,不疲勞駕駛。

              3、駕駛摩托車、電動車上下班為了自身安全建議正確戴好頭盔按既定回家路線行駛。

              4、駕車人上路行駛前,應當對汽車、摩托車、電動車的安全性能進行認真檢查,保證車輛制動裝置的完好。自覺控制行車速度,要求:汽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60公里以下,摩托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40公里以下,電動車行駛速度控制在每小時20公里以下。

              5、駕車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機動車或非機動車傷害后,應迅速撥打“110”電話報警求救,并及時電話報告公司負責人或公司安全員。

              6、所有車輛包括汽車、摩托車、電動車,一律執行“靠右行駛”的原則,嚴禁逆向行駛。

              7、為了保障自身安全請勿搭乘無營運資質的車輛或摩托車上下班。

              8、上班時間嚴禁擅自離廠辦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如果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9、員工不遵守以上規定的,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規則,發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傷害的,后果自負。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19

              目的:進一步規范公司管理,嚴肅上下班紀律

              依據:《勞動管理規章制度》等相關規范制度

              適用:本司所有在職人員

              保密:普通

              關健詞:上下班打卡 遲到早退 曠職(工)處罰

              抄送:總經理室 副總經理室 廠長室 本司各個生產與職能部門

              制度條款:

              第一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上下班,悉依本制度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所有員工干部都應按作息時間之規定準時到退。

              第三條遲到、早退、曠職(工)按下列辦法處理:

              1.上班遲到15分鐘內的,予以10元/次的處罰;15分鐘至30分鐘內的,予以20元/次的處罰;30分鐘后的,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2.早退的一律予以扣發當日薪資的.處罰;

              3.曠職(工)的予以扣發三日薪資的處罰;連續曠職(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6天的,均以自動離職論處。

              第四條上下班打卡及進出行動,均應嚴守秩序,原則如下:

              1.上下班同時打卡超過三人時,必須排隊依次進行,如有爭奪、擁擠、插隊等擾亂秩序的行為,經監督人員指出后,仍不改正的,視情形予以20-50元/次的處罰;

              2.無論何種班次,上班者不得打了上班卡后外出或辦理私事,如有違者,按遲到論處;

              3.下班者應先打卡后外出,如有違者,即按早退論處;

              4.下班時間到后,方得停止工作,不得提前下班等候打卡,如有違者,即按擅離職守或早退論處,所屬主管人員應負連帶的責任;

              5.上下班打卡均由本人親自操作,嚴禁代人或托人打卡,如有違者,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6.沒有上班、加班而打虛假卡的,按曠職(工)一日論處;

              7.遇停電或卡機故障,未能正常打卡時,應在24小時內交由所屬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過時不予受理,如違規簽卡,責任雙方均按曠職(工)半日論處;

              8.漏打卡的,按第四條第6款執行。漏打補簽每月不得超過三次,每超過一次按上班遲到15分鐘內論處;漏打未簽的,每次按上班遲到30分鐘內論處,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9.工作時間內,因事外出或提前下班的,須持有效請假單或放行條和工卡,送至行政人事部,簽卡并做好相關登記后方可離開,否則,保安或行政人事人員有權禁止外出。如有違者,按早退或曠職(工)論處。

              10.銷售營業等人員因公外出較長時期的,應向其負責人報備,月底由所屬部門負責人在工卡上簽證后,交送行政人事部。

              第五條本制度條款如有與日前制度相抵觸的,依照本制度執行。

              第六條本制度由各部門負責人與相關人員配合行政人事部監督落實執行。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對本制度享有最終解釋權。

              第八條本制度經廠長審核,呈總經理核準后生效,修訂時亦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20

              為了規范員工行為,加強對員工打卡工作的管理,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本規定適用于公司除市場部以外的所有員工。

              二、公司夏季工作時間(冬季工作時間另定):上午:7:30——11:30下午:14:00——18:00加班:18:30起

              三、生產員工施行早會制度,早會時間未到者以遲到處理;

              四、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正常情況下一天應打卡四次(行政、后勤人員只需

              打上、下班卡),中午連班不用打卡,如需加班的,也應按規定打卡,每次打卡后需及時將卡放入指定位置。

              五、員工在打好上班卡后,即時開始上崗工作。未經生產車間管理者許可長時間離崗、脫崗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理。

              六、無故不打卡者,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依此累計。

              七、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者,扣款10元/次;每個月累計三次以上,按一天事假處理;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直接按半天事假處理。

              八、打卡時間以考勤鐘時間為準,出現紅字或違反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按遲到或早退的規定來處理。

              九、不得打重卡,更不得涂改考勤卡,凡是人為原因造成卡片時間識別不清,該時間段按事假處理。

              十、上下班忘記打卡者,必須在當天交由直接上司簽卡確認(逾期無效),簽卡次數每個月限3次。超過3次以上,簽卡10元/次。

              十一、上班時間因公外出未能依時打卡的,可以在2天內請直接上司簽卡證明。

              十二、委托他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一經發現,雙方當事人第一次予以警告,罰款10元;第二次記小過一次,罰款30元;第三次記大過,罰款90元并開除。

              十三、因生產要求,需要加班的.,須由生產部組長統一填寫《加班申請表》,才能計算加班時間。不在加班申請單內的打卡,不計入加班時間。

              十四、加班時間以半個小時起計,不足半個小時的不計入總加班時間。

              十五、事假必須在前一天下班前獲得批準,未獲得批準而離開的`作曠工處理。

              十六、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作自離處理,不計當月工資。

              十七、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5天提出申請,非生產員工辭職必須提前30天提出申請。急辭工(不足申請天數的)扣除基本工資的20%。

              十八、員工日常考勤以考勤卡為準,并以此為依據結算員工每月工資。

              十九、本規定自公布日起開始嚴格執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21

              考勤是公司管理的基礎性工作,為了維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進行,加強公司勞動紀律,力求做到有章可循的考勤管理,特制定以下規定:員工上下班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以考勤機打出時間為準,每天上下班各打卡二次。不按規定打卡者均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因公或特殊原因未能打卡者,應于次日由本人填寫“公勤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或視為不遲到或不早退處理。

              一、作息時間

              員工每周工作時間為六天。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夏季(0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二、管理規定

              1、打卡規定:公司員工考勤實行上、下班指紋打卡制度,每日打卡四次,即每天上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下午上下班各打一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全體員工從董事長以下,全部按時自覺打卡,嚴禁不打卡和代打卡現象。

              2、打卡時間:每天上班前30分鐘內,下班后30分鐘內的打卡視為有效打卡。超出30分鐘的`打卡為無效打卡。每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后到崗及每日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以上離崗者視為曠工半日。

              3、員工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方為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凡是出現下列情況之一:(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3)上下班都不打卡的;均按照曠工處理。

              4、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本班次內及時通知行政部重新錄入指紋,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本班次內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行政部打招呼重新錄入指紋或辦理核銷登記手續的,造成的遲到早退或曠工責任由本人承擔。員工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行政部負責人工考勤和在本月《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中登記,統一辦理缺勤核銷手續。行政部專人負責整理員工考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5、員工因公短時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須先到人事部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因公外出未能按時打卡的,應于當天由本人填寫“出勤單”,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經理﹑行政副總審批后,方可按出勤處理,即視為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出勤單應在出勤發生一日內送交行政部。

              6、員工因公長時間出差或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應由本人于當月考勤期內(1-30日)持部門負責人和行政副總簽批的《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向行政部辦理缺勤核銷登記。未及時辦理核銷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7、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經部門負責人﹑行政副總審批后以《員工缺勤記錄核銷登記表》辦理更正。

              8、有關請假規定:

              (1)請假批準權限:

              1)請假半天以內者,部門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2)請假2天(含)以內者,報請公司行政副總批準同意后,方可休假。

              3)請假2天以上,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

              4)各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請假,報請總經理批準。

              (2)員工因事或因病請假,均應提前向其上級領導提出申請,并填寫“請假單”,待安排好替崗人員,并按權限得到批準后方可離崗,否則按曠工處理。如因工作需要或請假理由不充分時,主管領導可以不批或少批請假天數,不服從審批擅自不到崗或延長休假者,按曠工處理。如遇突發情況不能提前請假者,應于當日上班時間半個小時內,迅速用電話向其上級領導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生效,上班后再補辦請假手續。

              (3)請假批準后,請假單一律當日由本人送行政部留存。上班后必須立即到行政部銷假。如行政部崗位抽查發現員工不在工作崗位,又沒有請假單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4)請假期間扣發日平均工資;沒有正當理由,當月請假累計超過七天者予以解聘。

              9、工作人員在休息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不計考勤。經單位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公司承諾兌現加班工資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兌現加班費。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兌現加班費。加班期間的工作內容、工作范圍、工作量應經分管副總核準后才認可為加班。

              10、處罰規定:遲到、早退一次扣績效考核工資10元。曠工半天扣一天日工資,曠工半天以上扣發三倍日平均工資,并給警告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二天以上扣發全月工資,并給予記過處分;當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或全年累計曠工達七天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關系。凡被公司解除勞動關系的,一律沒有年終獎。

              三、管理部門

              本考勤制度由行政部制定并監督實施,解釋權歸行政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和績效考核工資。員工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四、本考勤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22

              一、為規范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給大家培養一個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上午8:30 —— 12:00下午13:30 —— 18:00

              三、考勤規定

              1、指紋簽到記錄是核算基本工資的唯一依據,無記錄者不計算工資。

              2、所有在職人員實行指紋機簽到考勤,時間以指紋機時間為準。

              3、凡超過規定上班時間后打卡均屬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離開均屬早退。遲到早退處罰標準:在5分鐘之內(含5分鐘)每次處罰5元,在6分鐘----10分鐘之間(含10分鐘)每次處罰10元,在11分鐘----30分鐘之間(含30分鐘)每次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處罰50元。一月內遲到早退合計超過2次者(含2次)除相應的.處罰外并取消當月全勤獎。

              4、除正常休假外,每天上午上班、下午下班兩次指紋簽到,缺一不可。

              5、關于在本單位內部工作性質流動的人員遵循你去那上班你的簽到考勤就在那,有指紋機的進行指紋簽到無指紋機的進行書面簽到,月底由各部門匯總到財務作為工資核算的唯一依據。

              6、除正常休假外,因故未能進行指紋簽到按此程序執行:當事人簽寫書面說明→部門負責人簽字→項目總監簽字→當事人保存→月未交財務。店長、經理、部長、項目總監本人的未簽到說明在上級簽字后必須要有總經理的簽字,方可有效。

              此制度至2010-9-1日起執行,與以前制度有沖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23

              根據集團總公司人力部要求,對員工上、下班的.打卡制度必須嚴格執行,在核算工資時,嚴格按實際考勤計算當月工資。相關的打卡制度要求如下:

              1、全體員工一律按工廠規定時間打上、下班卡,打卡時間超出上、下班時間范圍,按遲到或早退計算。

              2、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規定

              遲到或早退時間扣除工資額

              5分鐘及5分鐘以內5元

              5分鐘以上~10分鐘10元

              10分鐘以上~15分鐘15元

              15分鐘以上~20分鐘20元

              20分鐘以上~25分鐘25元

              25分鐘以上~30分鐘30元

              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上班時間請假外出,按其本人當月工資計算扣除請假時間段的工資額。

              4、總公司按實際考勤計算相關統籌福利等。

              5、其它上、下班紀律按《員工勞動紀律制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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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勤要求:

              1、員工必須準時上、下班,并按公司規定進行出勤打卡,不得找人替代。違者給予當事雙方經濟處罰。

              2、員工因工作無法到公司進行上、下班打卡登記,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考勤人員進行說明,以便其補充登記。

              3、員工不得無故遲到、早退、請假或曠工,違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或經濟處罰。

              4、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考勤登記,考勤分出勤、遲到、早退、事假、病假和曠工,每月最后一個工作日將考勤表匯總至辦公室。

              二、出勤時間:

              1、公司實行雙休日制度,每周五個工作日;

              2、每日工作時間為:9:00~17:00,

              其中12:00~13:30為午餐時間。

              三、考勤制度:

              1、部門員工因事、病請假,須提前一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2、如遇突發事件不能及時到崗,須在上班后1小時內電話通知有關負責人。

              3、員工請假時間不超過一天(含一天)可由部門經理派駐;一天以上的須報請總經理批準。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需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批準。

              4、請病假三天者,須提供區以上醫院證明,請事假須提交假條給部門負責人。

              5、員工超過上班時間十分鐘到崗視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視為早退;半天無故不到視為曠工一天。

              四、管理規定:

              1、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日。

              2、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可由主管領導視工作需要,進行調休。

              3、員工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

              4、員工享受帶薪直系親屬喪假3天。

              5、員工享受帶薪工資病假半天。

              6、員工請事假并獲得批準,扣發當天伙食補貼。

              7、員工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請病、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按薪金全部扣發相應天數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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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排班表:

              合理制定排班表:

              應根據場地實際需要安排人員上班,切忌安排過多或過少的人員上班,安排過多造成費用負擔大,過少造成人手不夠,招呼客人不到位,所以,合理的安排人員上班非常重要。

              制定排班表,可按場地營業好與差來分、可按正常營業與非正常營業分,營業好時可適當安排多1-2人做為流動崗位人員,哪里缺人幫哪里,營業差期間,可適當減少人員上班,以減少場地費用的負擔;正常營業,按正常排班,非正常營業,例檢查較嚴間歇性放假期間,可安排一部份人員放假,一部分人上班,盡可能的安排管理機修上班,安排休息的必須休息,特別是管理與機修,放假期間不可以有加班的出現或休息日加班的現象,服務員可適當多放假合理制定上下班時間:

              根據場地季節性的客人流量來制定,試業期間先制定試行的上下班時間,根據一段時間的實踐后制定更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如,某場地早上人特少的,可適當的延遲早班上班時間,晚上客人玩得不晚的,可提前晚班上班時間,與下班時間;通宵客人多的',可制定三班制,通宵沒什么客人的就安排兩班制。無特殊情況切忌經常更改上下班時間,這些都需要店長平時去觀察、摸索具體的排班因各場地情況不同,請與區域經理商討決定!

              合理制定出排班表與上下班時間,可以為公司節省費用、增加收益,這是每個主管考核的一個重要點,希望各店長能用心去觀察、摸索,一定可以制定出最合理的方法。

              (二)如何規范員工打卡的要求、如何簽卡

              上、下班打卡規定:

              所有人員上班時打卡只需要打兩次卡,即上班時打上班卡,下班時打下班卡(若加班,待加班下班后再打下班卡、,中午、下午去吃飯不用打卡,但各場地管理人員需明確吃飯時間,并嚴格控制;打卡區域規定:早班打卡區域為考勤卡上標有“上午”字樣下面的“上班、下班”;中班打卡區域為考勤卡上標有“下午”字樣下面的“上班、下班”;晚班打卡區域為考勤卡上標有“加班”字樣下面的“上班、下班”;所有人員上班、下班必須打卡;

              注意:(此部分在管理規章制度要亦有詳解、

              1、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打卡者,由場地管理人員簽卡確認(服務員、上分員的考勤卡可由當班助理簽核,機修、領班、倉管、助理的考勤卡必須由店長簽核、,管理人員在簽核考勤卡時需寫明未打卡原因和時間,且嚴格按照事實簽核考勤卡,若發現濫用職權者,處簽卡者50元/次教育金;

              2、若當天上班時忘記打卡,但確實有在上班,可于2天內交場地負責人簽名核實,但每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三次以上者,處20/次教育金;

              3、財務計算考勤時,若發現未打卡也無請假條且無管理人員簽名確認的`考勤卡,一律按曠工處理。

              4、嚴禁代打卡行為,若發現代他人打卡,處代打卡者與考勤卡本人各50元教育金;

              5、考勤卡應保持整潔、清晰,嚴禁涂抹和擅自修改考勤卡,若發現涂抹和擅自修改考勤卡或考勤卡不清晰者一律按未打卡處理。

              6、嚴禁代請假行為,請假時務必提前填寫請假條(特殊情況可至電店長請假,請假3天(含、以內由場地負責人批準,3天以上須知會到片區經理,經片區經理同意后,傳回人力資源中心方可生效;請病假需提供病歷證明(病歷證明包括:正規醫院診斷證明或病歷本或醫療發票、,若未及時提供病歷證明者,一律按事假處理;財務計算考勤時,若發現考勤卡未打且無請假條者,一律按曠工處理。

              7、場地負責人平時要審核考勤,每月月初,將考勤卡整理統計好,并填寫好《考勤月報表》、《排班表》,由店長簽名后于每月3日前連同場地其它報表快遞回公司財務部,逾期發回的將給予50元/次教育金。

              (三)考勤的計算方式

              1、全勤以26天為準,若出勤未滿26天的按當月規定的全勤數除以26天乘以實際出勤的天數計算。(注:因公司放假休息一個星期內(包含7天、全勤不扣,若公司放假超過一個星期的,按實際上班的天數算,另因自身原因超過當月4天休息的,扣除當月全勤、。中途進公司人員(注:每月1號-每月月底最后一天為全月、全勤及獎金當月不計算。平時請假4小時以內的不扣全勤,按基本工資每小時的金額扣請假小時金額,超過4小時或以上的,當月全勤扣除。

              2、平時安排加班的,要達到半個小時或以上的小時,按基本底薪的1.5倍計算。(法定假日1天按3倍計算,算法是本身底薪1天,另計算2天。

              3、獎金以當月全勤為準,若當月無全勤即無當月獎金,公司中途有安排人員調離其它場地的,按所在場地出勤的實際天數計算獎金。(注:新進公司的人員到場地試用,第一個月不分職位均不參與當月獎金;當月15號前入職的,次月享有場地獎金,當月15號后入職的(不含15號、次月不享有場地獎金,要延續1月享有。

              4、任何職員在非休息之日,因實際需要通知提前上班或推遲下班的(夜班推遲下班的不算,4小時以內按平時加班小時計算,超過4小時以上的按通班計算;早班直落到晚班下班的也屬于1個通班。(算法是本身底薪1天,另補加一天基本底薪、

              5、休息補貼按基本工資1.5倍計算,一個月休4天,未休息夠4天的以休息補貼計算(底薪的1.5倍計、給以補貼,因自身原因休息超過4天的無全勤(公司放假情況除外,以實際出勤天數為準,上滿26天則按全勤計算,沒有26天的則以實際出勤天數為準計算工資,另公司放假未超過7天不扣全勤。、(算法:30天減去4天休息等于26天出勤天數,少于26天無全勤,不存在31天。

              6、平時上班遲到1分鐘扣1元錢,當月累計達到15分鐘以上(含15分鐘、遲到的扣除當月全勤。

              7、請病假只扣請假時間的基本工資與獎金,其他不扣(注:要有批準的請假條,并附有醫生證明單,沒醫生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8、請事假的所有的補貼按事假天數扣除,并扣除請假時間基本工資(事假超過4小時的沒全勤、

              9、曠工1天扣除3天基本工資,并無全勤,所有補貼按曠工天數扣除。(算法是曠工當天沒工資,另扣2天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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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按公司規定時間為基準:

              早 8:00----- 中午 12:00 下午 13:30-----17:30

              二、 打卡規定

              1 、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員工打卡時要求有保安監督。

              2 、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 1 )早上 8:00----12:00 下午 13:30-----17;30 (2) 晚上加班時間: 18:30------21:30

              3 、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注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簽字批準后,交至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 、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 20 元)。

              5 、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缺勤、全勤情況

              1 、遲到:上班時間已到因非工作原因而晚到崗者;

              ( 1:1 ) 3 分鐘——8 分鐘按 5 元扣款, 9 分鐘——15 分鐘扣款 10 元 。

              2 、不到下班時間而擅自離崗者按曠工處理罰款( 50 元)

              3 、遲到、早退超過 15 分鐘以上,或請假未經批準而不到崗者,均為曠工半天(扣款 50 元)

              4 、每個月沒有遲到、早退、事假的.員工給予全勤獎金( 50 元),員工公休日補貼每天按 10 元補貼。

              5 、員工出差必須到部門主管辦理登記手續,填寫出差客戶地址,不完善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 、員工因公外出的經部門主管批準補辦簽卡,部門主管保管好員工簽卡資料在本月底 30 日上交財務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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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為加強考勤 管理 制度 ,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后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 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并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并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并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 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于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簽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 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后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部門經理有上述情況者,由總經理簽批補卡登記,并由本人負責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

              公司員工或部門經理在形成上述事實之前,應分別征得部門經理或總經理的同意。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后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 、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于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并支付制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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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打卡考勤管理制度

              1、全員出勤實行打卡考勤記錄制度;

              2、所有工作日非計件人員按上下班作息時間上班前和下班后務必到指定的打卡機上進行刷卡;

              3、計件員工根據生產需要按車間安排的上下班時間打卡,每一天將生產車間打卡刷卡記錄經車間主任確認簽名后報人力資源備案,以作工資的核算依據。

              4、打卡機的監督管理:總裁辦人力資源與保安負責打卡機的監督管理。任何人不得損壞考勤設備,凡故意破壞考勤設備,一經查實嚴肅處理,并處以二倍考勤機價格的賠償。

              5、刷卡其它事項管理:

              1)因工作或其它特殊原因導致不能按時刷卡,由本人帶給部門負責人簽名的相關手續證明(如出差申請單請假條外出申請單員工考勤異常單等,報人力資源作為考勤依據;

              2)錄不到指紋、刷不到IC卡等特殊狀況時,務必有部門主管領導審批過的相關手續交人力資源核查存檔,或主動到保安處登記進出廠時間。

              3)因工作性質特殊而無法依公司統一作息時間上下班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請"特殊崗位作息時間",經人力資源審核、報總裁批準后按"特殊崗位作息時間"打卡。

              4)董事長、總裁、副總裁、公司顧問、外聘項目組人員可不執行打卡考勤。

              二、處罰規定

              1、遲到:正常上班時間后進入公司作遲到處理,遲到一次扣發當月工資,30分鐘內扣10元、30分鐘至1小時內扣20元,遲到超過1小時以曠工半天處理,遲到3次者以曠工半天、6次者以曠工1天處理,依次類推。

              2、早退:未到下班時間提前下班為早退,早退參照"遲到時間標準"雙倍處罰;

              3、擅自離崗:非工作需要離崗達半小時以上視為擅自離崗,擅自離崗參照"早退"標準處罰;

              4、曠工:按曠工時間以日工資的`3倍比例扣罰,曠工3天以上的,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視為員工已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自行提出解除勞動關系。

              5、對曠工或請假超期3日人員,各部門應在4個工作日內反饋至總裁辦、財務部凍結該員工的工資。員工私自連續離崗三天作連續曠工處理,部門應在第四天之內報總裁辦,逾期不報者,給予部門考勤員50元/人處理,直接領導以及部門主管領導各100~200元處罰。員工無故曠工連續3天以上或月累計五天以上者,均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公司也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6、對于員工離職,考勤員應將該員工的離職申請表及離職審批表在2天內交人力資源備案或存檔,否則,遲交一天考核考勤員10元/天,主管領導20元/天。

              7、各部門未按時將手工考勤記錄上交人力資源審核的,罰職責人每遲一天10元(周日除外);手工考勤記錄不全或有誤者給予職責人每個問題點5元罰款,弄虛作假的,每次罰款100元。

              8、人力資源未按考勤報表核算薪資的,罰職責人20元/次。

              9、忘記刷卡者由本人申請,主管領導簽名可算有效考勤,但需扣罰5元/次。代他人打卡,一經發現,當事人雙方各扣罰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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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自行打卡記錄上下班時間,包括上班時間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時間。

              二、上班時間一天內(不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的,要按層級報告(科員向部領導報告,副部長向正部長報告,正部長向廠級主管領導報告)。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離開時間和事由,并有層級領導的簽名同意,廠級領導由考勤員簽名確認

              三、上班時間超過一天(含一天)因公或因私離開廠,各部考勤員要在《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上注明天數和事由,科員和副部長要有部長的簽名同意;正部長需經廠級主管領導副廠長簽名同意;副廠長需經廠長批準,每底由辦公室呈廠長簽認。黨政主要領導執行紡織集團公司《關于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有關規定》。

              四、若廠級領導外出無法報告,應向辦公室考勤員請假備案。

              五、每月底各部考勤員提交考勤表若與辦公室收取的《個人電腦打卡鐘專用表》出現不相符狀況時,則按照《考勤制度》處理。

              六、凡發現代人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被代打卡者每次罰款100元。

              七、對忘記打卡或涂改打卡牌的`管理人員,每次扣罰50元。

              八、各部考勤員每月底要認真核對本部門管理人員上班離開時間登記表與打卡牌的狀況,發現違反廠有關考勤機使用規定以及廠的考勤制度應如實記錄在《考勤表》上,并經部長、主管廠級領導簽名,才能交至辦公室。如有意或無意將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門《考勤表》上記錄的違紀狀況,由辦公室或其它部門發現的每次則以雙倍扣罰當事人。

              九、打卡機真實記錄員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時間,上至廠長、下至一般人員上、下班要打卡,回廠后外出(無論因公因私,也無論時間長短)也要打卡,否同,輕者作忘記打卡處理(本部門自報每次扣50元,抽查發現每次扣100元),重者視為早退或離崗。

              十、各級管理人員應以身作則遵守以上規定,各部領導有職責指導考勤員執行考勤制度,若考勤員徇私失責,則酌情另行處理。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30

              目的

              為確保公司員工出勤管理的`準確性和公正性,提高工作效率,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上下班打卡制度。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及實習生(如有特殊安排,另行通知)。

              打卡時間與地點

              打卡時間:員工需在上班前__分鐘內及下班后__分鐘內完成打卡。具體打卡時間根據公司實際工作時間安排確定。

              打卡地點:公司指定的打卡區域或設備處,包括但不限于前臺、辦公區域入口等。

              打卡要求

              準時打卡:員工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進行上下班打卡,不得遲到、早退。

              本人打卡:打卡行為需由員工本人完成,嚴禁代打卡。一旦發現代打卡行為,將依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

              異常情況處理:因特殊原因(如設備故障、忘記打卡等)未能按時打卡的'員工,需在__小時內向直接上級及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說明,并申請補簽或修正打卡記錄。

              加班打卡:如需加班,員工應提前申請并獲得批準后,在加班開始和結束時分別打卡記錄。

              考勤管理

              考勤統計: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打卡記錄進行統計,作為薪資計算、獎金發放及績效考核的依據之一。

              遲到早退處理:遲到或早退累計達到一定次數或時長,將依據公司規定進行相應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扣除全勤獎、警告、罰款等。

              請假管理:員工請假需提前按公司規定流程申請,經批準后方可休假,并需在請假前后完成打卡,以記錄請假時間。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對本制度進行適時修訂和完善。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31

              制度背景

              為加強公司管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紀律性,特制定此上下班打卡制度,旨在確保每位員工都能按時到崗、準時下班,促進公司運營效率的提升。

              打卡規定

              打卡方式:員工需使用公司指定的打卡系統(如指紋打卡、人臉識別等)進行上下班打卡。

              打卡時間:員工需在每日上班前__分鐘及下班后__分鐘內完成打卡,具體時間依據公司工作時間安排確定。

              打卡地點:公司辦公區域入口處或指定打卡區域,確保打卡記錄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打卡紀律

              嚴格遵守:員工應嚴格遵守打卡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漏打卡。

              代打卡禁止:嚴禁任何形式的代打卡行為,一經發現,將依據公司規定嚴肅處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罰款、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異常處理: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時打卡的`員工,需在__小時內向直接上級及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說明,并申請補簽或修正打卡記錄。

              考勤管理

              記錄審查:人力資源部將定期審查打卡記錄,對異常情況進行調查處理。

              獎懲機制:根據打卡記錄,公司將實施相應的獎懲措施,以激勵員工遵守打卡制度,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申請并獲得批準,加班期間的打卡記錄將作為加班費用的計算依據。

              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公司保留對制度進行修訂的權利。

              員工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建議,可向人力資源部咨詢或反饋。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32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考勤管理的準確性、公正性及高效性,維護良好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包括全職員工、兼職員工及實習生(如適用)。

              三、打卡規定

              打卡時間:員工須在上班前及下班后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公司指定的打卡設備完成打卡。具體打卡時間為上午上班前30分鐘內至上班時間開始,下午下班后至下班時間后30分鐘內。

              打卡地點:公司指定打卡區域,包括但不限于前臺、辦公區域入口等。

              異常情況處理:因故未能按時打卡的員工,需在當日內向直接上級及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說明,經核實后視情況處理。連續或多次無故不打卡者,將依據公司規定進行處罰。

              加班打卡:加班需提前申請并獲得批準,加班期間同樣需按規定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外出管理:因公外出無法打卡的員工,需通過內部系統提交外出申請,注明外出事由、時間、地點等信息,經直接上級審批后方可外出。

              四、考勤統計與反饋

              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收集、統計打卡數據,結合請假、調休等情況,生成考勤報表。

              考勤報表將作為員工薪資計算、績效評估及獎懲依據之一。

              員工對考勤記錄有疑問時,可在次月5日前向人力資源部提出查詢申請,逾期視為無異議。

              五、違規處理

              遲到、早退累計達到一定次數者,將依據公司規定扣除相應工資或福利。

              偽造打卡記錄、代打卡等行為,一經發現,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

              本制度將根據公司實際情況及國家法律法規適時調整。

              公司員工上下班安全管理制度 33

              一、制度背景

              為規范公司考勤管理,確保員工按時到崗,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打卡出勤管理制度。

              二、打卡要求

              打卡設備:員工應使用公司統一配置的打卡機或移動打卡APP進行上下班打卡。

              打卡時間:員工需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打卡,即上班前和下班后各一次。具體打卡時間根據公司作息時間表執行。

              特殊情況:因特殊原因(如緊急會議、外出拜訪客戶等)未能按時打卡的`,需提前或事后通過內部系統提交申請,并附上相關證明材料,經直接上級審批。

              三、考勤管理

              考勤統計:人力資源部每月負責匯總打卡數據,結合請假、調休記錄,形成完整的考勤報告。

              異常處理:對于打卡異常(如漏打、遲到、早退等),員工需在規定時間內向人力資源部說明情況,否則視為曠工。

              加班管理:加班需提前申請,經上級審批同意后,加班期間同樣需打卡記錄加班時間。

              四、獎懲機制

              獎勵:對于連續數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記錄的員工,公司將給予一定的`獎勵或表彰。

              懲罰:對于違反打卡規定的員工,公司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警告、罰款、扣除績效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理。

              五、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將提前通知全體員工。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所有,員工如有疑問,可向人力資源部咨詢。

              通過實施上述打卡制度,旨在營造一個有序、高效的工作環境,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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