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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資源 > 績效考核 > 最新的績效考評制度

            最新的績效考評制度

            發布時間:2017-09-24編輯:ZMR

              一、考評的目的和用途

              1.考評的最終目的是改善員工的工作表現,以達到企業的經營目標,并提高員工的滿意程度和未來的成就感。

              2.考評的結果主要用於工作反饋、報酬管理、職務調整和工作改進。

              二、考評的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評的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至少應保持1年之內考評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評要客觀的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避免由於光環效應、新近性、偏見等帶來的誤差;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評標準;

              4.公開性:員工要知道自己的詳細考評結果。

              三、考評的內容和分值

              1.考核的內容分以下三部分:

              (1)重要任務:本季度內完成的重要工作,考評的工作不超過3個,由任務布置者進行考評;

              (2)崗位工作:崗位職責中描述的工作內容,由直接上級進行考評;

              (3)工作態度: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2.分值計算

              原則上,總分滿分180分,重要任務滿分90分,崗位工作、工作態度分別為45分。對於沒有“重要任務”項的崗位,原則上其他兩項的分數乘以200%為總分。

              四、考評的一般程式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式;

              2.員工對“崗位工作”和“工作態度”部分進行自評,自評不計入總分;

              3.直接上級一般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4.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5.具體考評步驟在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中具體規定。

              五、保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檔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六、其他事項

              1.公司的績效考評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負責;

              2.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原則上在3月、6月、9月、12月下旬進行;

              3.考評負責人在第一次開展考評工作前要叁加考評培訓(由人力資源部組織);

              4.各崗位的考評實施細則在本制度基礎上由人力資源部、考評負責人及被考評人共同制定。

              七、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