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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產委托合同

            時間:2020-12-23 13:54:57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房地產委托合同范文匯編10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房地產委托合同10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地產委托合同范文匯編10篇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

              編號: 字第 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2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 地 產 委 托 合 同

              (合同編號:)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資格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電話: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 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 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 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 元人民幣;

              (2) 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 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受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3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下面請看“代理合同:房地產估價委托合同書”一文:

              代理合同:房地產估價委托合同書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乙方:

              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原則,就以下的房地產估價項目達成本委托合同書。

              第一條 房地產估價委托內容

              1.委托估價項目:;

              2.估價基準日: 年月 日;

              3.估價工作開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價報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報告 份;

              5.估價目的:

              第二條 估價收費

              1.依據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和國家物價局價費字<1992>625號《資產估價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結合深圳市的實際情況制定的收費標準及項目特點,雙方議定本項目總收費人民幣 萬元;

              2.費用支付辦法和時間。①本委托協議書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預付人民幣 萬元,乙方收到預付款后開始進行估價工作。②余款人民幣 萬元在甲方取報告時付清。

              第三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為乙方提供被估價資產的相關資料,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真實性負責任;

              2.甲方派熟悉情況的專人配合乙方進行估價工作,并為乙方詳細介紹相關的情況,安排合適的工作場地;

              3.甲方按第二條協定,及時支付估價費用給乙方;

              4.如本估價項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進行有關估價程序,相關費用亦由甲方負責,費用不包括在第二條總收費之內。

              第四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按國家有關資產估價的法律法規,履行必要估價程序,在獨立、客觀、公正、科學基礎上進行估價;

              2.乙方對估價結果的準確性、公正性、合理性負責任;

              3.乙方應派遣估價專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進行資產估價業務,并及時向甲方通報估價情況;

              4.估價結果出來時,報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見后,乙方出具估價報告,甲方的意見必須客觀、真實;

              5.對甲方提出的在估價工作或估價報告中存在的疏忽、遺漏、錯誤和估價結果提出的意見進行補充、修改、調整;

              6.乙方在估價工作中,自覺維護被估價資產相關各方的正當權益;

              7.乙方對本次估價工作中甲方所提供的全部資料及估價結果,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處理辦法

              1.本協議書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對協議條款的異議,雙方協商一致另補充說明有關條款;

              2.本協議書執行過程中如一方有違約行為,另一方有權要求對方停止違約行為,如對方仍不停止違約行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并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書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協議書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后即成立。乙方收到預付款時,合同生效;

              3.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年 月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__(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乙方)____________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幣;

              (2)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______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5

              編號:字第號

              委托人(簡稱甲方):

              受托人(中介人,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實現委托中介服務事項,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信、有償的原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訂立如下協議:

              1.委托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中介服務權限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酬金的數額和支付時間:甲方全部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可得酬金_____________元。

              4.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未全面履行本合同,都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酬金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賠償。

              5.合同的有效期限: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全部事項清結時終止。

              6.糾紛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通過_____________(仲裁、訴訟)途徑解決。

              7.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

              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

              甲方 乙方

              合同訂立時間:年月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6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 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

              2、建筑面積:

              3、權屬:

              (一) 委托事項

              1、

              2、

              3、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 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 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項進行解決: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補充條款

              —————————————————————————

              (粘貼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名字/名稱)乙方(名稱)

              身份證/其他證件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住/地址住/地址

              郵編號碼郵編號碼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本人/法定代表人(簽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執業經紀人(簽章)

              執業經紀證書(編號)

              年月日 年月日

              簽于: 簽于:

              特別告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XX市經紀人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當事人約定采用。

              二、本合同所稱的委托人(甲方)是指委托房地產經紀組織代理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事宜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本合同所稱的代理人是指接受委托為委托人提供代理服務并具備房地產經紀人資格的房地產經紀組織。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代理是指委托人與代理人約定,由代理人代理委托人進行房地產交易(買賣、租賃等)和其他相關事務,委托人支付傭金的經營行為。代理人為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項后,依據合同約定可以收取委托人的傭金。但作為本合同委托人的代理人在與第三人訂立房地產交易合同時,不得同時成為第三人的代理人,并以代理人的名義收取第三人的傭金及其他費用。代理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后,轉委托他人的,應當經委托人書面同意或經委托人事后確認,否則代理人應當對轉委托在第三人的行為承擔責任。

              三、房地產經紀人是指依法取得經紀執業證書,并在經紀組織中從事經紀活動的執業人員(以下簡稱執業經紀人)和依法設立的具有經紀活動資格的公司、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他經濟組織。接受委托從事房地產代理業務的組織和人員應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不具備上述資格和條件的,不得與委托人訂立本合同。委托人在委托有關房地產事務前,應查驗接受委托業務的房地產經紀人的營業執照、備案證書,以及提供服務的執業經紀人的執業證書,房地產經紀人應予以配合。

              四、訂立本合同前,委托人應充分考慮與代理人約定的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并將各項委托事務的要求、條件、時間在合同中明確。

              五、在訂立合同時,雙方對合同的履行時間、支付傭金的數額、發生違約時的傭金退賠與經濟賠償、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明確。同時,委托人對代理人所提供的咨詢服務和協商訂立合同時發生的疑問,應及時向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房地產交易中心征詢或核查。本合同約定時或履行中,雙方未盡事宜可通過本合同的"補充條款"予以補充約定。

              六、訂立合同后,委托人與房地產經紀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解決。

              七、本合同文本在市、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市執業經紀人協會;市房地產經紀人協會均有售,建議委托人先行購買本合同并仔細閱讀。

              八、本合同由XX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制,不得翻印。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事宜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1 項目名稱: ;

              1.2 項目位置: ;

              1.3 項目用地:規劃總占地 畝;

              1.4 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

              第二條 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2.1 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均由甲方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辦理取得,甲方配合乙方提供所需資料及相關文件;

              2.2 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包括土地變性、拆遷、勘探、設計、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等)的全過程管理;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由乙方辦理、甲方協助;

              3.2 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3.3審定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3.4 參加本項目工程的規劃、設計,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需明確建設工程的使用功能及其他要求;

              3.5 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3.6 審批已完工程量,根據事實情況支付相應的委托費用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負責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4.2 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審及招投標;

              4.3 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并配備技術負責人,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4.4 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計劃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4.5 負責在本項目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

              4.6 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4.7 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新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質量規定;

              4.8 對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責任承擔法律責任。

              第五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5.1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開工日期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為 年 月 日。(建議以某項工作完成雙方確認后為開始時間,完成時間根據正常施工慣例雙方商討決定)。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6.1.1 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6.1.2 擅自解除合同的;

              6.1.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6.1.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6.2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7.2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工程受損或者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結束_14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費用損失明細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后協商解決或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八條 通知

              8.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8.2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8.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72__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9.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當地人面法院起訴。

              第十條 補充與附件

              10.1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2 本合同敘述主要以技術部分為主,商務部分以補充協議為主

              第十一條 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日期: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開發建設 小區,并運作經營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項目概況(以下簡稱“本項目”或“項目”)

              1地塊(號宗地)系年日國土資源局公開掛牌競拍地塊,該地總積 ㎡,中標地價萬元整,

              2、項目位置及四至: 四至為:北至,南至,東至 ,西至。

              3、現己經由甲方出資受讓了上述土地,并與國土資源局于日簽訂了

              《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協議書》(編號: ),并支付了土地出讓款人民幣萬元,

              3、項目用地:規劃總用地 平方,規劃凈用地約 平方(具體面積和容積率以批準的用地規劃為準。)

              4、建設規模:總建筑面積約平方米(以上具體以雙方確認并經規劃許可的設計、施工圖紙為準。)

              第二條 項目委托

              鑒于乙方具有房地產開發及項目管理的豐富經驗,具有相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和管理能力,甲方經多方考察,甲方全面委托乙方代為開發本項目。乙方同意接受委托,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完成本項目。

              第三條 委托的內容和方式

              1、本項目的全部投資由甲方向銀行申請貸款。

              2、本項目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征地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協助。

              3、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甲方委托乙方負責本項目建設開發(包括勘探、規劃、報建、招投標、工程建設管理、銷售手續辦理、售房合同簽訂、產權證辦理以及后期配套等)的全過程管理。

              4、甲方負責對本項目設計、施工方案的審定。對施工、監理工作、工程進度及工程質量實施監督、協調,參加項目工程例會。

              5、在本項目建設過程中,雙方應加強溝通,甲方有權參加乙方和施工單位組織的工程例會,原則上每月應召開一次以上工程例會,通報工程進度、及時協商、解決本項目過程中所遇到的問題。

              6、本項目類型屬于商住兩用,第一層為商鋪,用于經營商鋪;第一層以上樓層為住宅樓, 用于銷售商品樓。

              7、項目符合商品房預售條件后,二層(含二層)以上住宅樓由甲方銷售商品房,一層所有商鋪由乙方規劃經營商鋪項目。

              第四條 項目核算及資金管理

              1、本項目從取得土地開始的各項成本、稅費及投入由乙方獨立核算,乙方獨立建帳。因本

              項目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土地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由乙方承擔。

              2、項目總投資最后由甲乙雙方約定的工程造價決算機構審定。

              3、項目所需資金由甲方以土地抵押給銀行貸款。

              4、乙方為開發本項目應設立項目專戶,專門用于本項目資金往來收付。

              5、項目開始后,由項目專戶直接向土地部門、施工單位、供貨單位、規費收取單位等相關機構支付,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對項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6、甲方對乙方項目專戶資金的使用情況享有監督權,可以隨時審查項目專戶資金流向,如發現有項目資金挪用情況的,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第五條 項目開發管理

              1、甲方成立項目領導組,并確定具體項目聯絡人員;

              2、乙方需就本項目建立專門項目管理隊伍。由具有相應管理能力的專業人員負責,并配備技術負責人,土建、給排水、暖道、電器、造價等專業人員,人員數應滿足本項目開發管理需要。

              3、乙方應制定本項目開發方案,推進項目進程一。待本項目詳細規劃批準及戶型方案確定后,制定開發項目實施方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開發各工作節點計劃控制、開發成本測算及控制、工程質量控制、配套工程實施計劃等方案。

              4、甲乙雙方確定例會制度,研究解決項目開發過程中遇到的各項問題,并做好工作安排。

              第六條 項目權屬

              1、本項目的所有住宅樓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支配,乙方無權銷售本項目住宅樓。

              2、乙方應當與相關銀行簽訂按揭貸款合作和擔保協議,配合甲方符合銀行住房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的購房人辦理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手續。

              3、本項目規劃建設的一層商鋪歸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經營商鋪項目。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所有政府批準文件及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折遷、安置等工作,由甲方進行辦理、乙方協助。

              2、以擔保方式協助乙方全部項目開發資金的籌集和投入,并根據工程進度及時支付各項工程費用和稅金。

              3、參加本項目項下工程設計、施工單位的招標工作,設定招標條件。監理單位由甲方負責選聘。

              4、審查設計單位編制的設計方案、施工圖,及工程施工預算與決算及費用支出。

              5、負責項目建設主供應材料(如門窗、電梯等)的選定和交房標準的制定。

              6、有權查驗工程的進度計劃實施情況、檢查施工質量、發現質量問題和其他問題及時反饋給乙方。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本項目用地范圍的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拆遷、拆除及地上種植物等砍伐、移位等。

              2、協助甲方辦理本項目用地、立項、報建、規劃、施工許可等工程施工必備的手續。

              3、負責組織施工圖設計,報送施工圖審查、消防審查,辦理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設備材料采購的公開招標。

              4、組織工程竣工決算、處理工程索賠,組織竣工驗收。

              5、負責按照約定的工程進度組織施工,保證所建工程質量符合國家關于建設工程質量要求的有關規定。

              6、負責對本項目項下工程竣工驗收時,同期完成各項公共建筑、市政設施配套(具體包括供電、煤氣或天燃氣、供暖、供水、排水、消防、庭院硬化、綠化、道路照明、有線、通訊、寬帶等配套),具備使用條件。

              7、負責乙方現場人員工資福利和日常辦以費用。

              8、乙方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安全施工、責任事故和侵權承擔法律責任。

              9、協助甲方協調政府部門及周邊四鄰關系。

              第九條 建設開發進度工期

              本項目開發進度為 年,從取得土地使用證之日開始計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托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若甲方違約逾期支付項目工程款等,致使項目開發延期的,由甲方自行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托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每逾期一日按購房款總額的日千分之一承擔違約責任。

              4、由于乙方原因導致工程累計停工三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若乙方擅自挪用項目專戶資金的,除及時補回被挪用資金外,還應按挪用金額的20%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6、如遇雙方解除合同的,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本項目過戶至甲方指定的其他開發商,接手的開發商無需向乙方支付項目及土地轉讓費,但甲方應按乙方完成的工程進度支付相應委托管理費。

              7、由于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雙方解除合同的,不影響違約責任的承擔。

              8、房屋交付使用后,出現的工程質量和水電暖供應等質量問題,由乙方承擔修理、更換等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寶安區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 其他事項

              1、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如因政策因素導致該項目停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等致一方違約的,另一方不予追究違約責任。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及補充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遵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或授權代表:

              年月

              年月 日 日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9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_________ 資格證書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_________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_________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

              (2)_________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委托人(簽章):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所稱房地產委托,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及目前單獨從業的經紀人接受房地產當事人委托,代為辦理房地產各類交易手續的業務活動。

              2、本合同所列條款未盡事宜,當事人需要另作約定的,雙方當事人可協商增加補充條款,經簽字生效附在合同后。

              3、本合同正文前的“合同編號”由所在的市中心市場或區市場編號、經紀機構或經紀人資格證書號碼、合同流水號等3部分號碼構成,填寫時不能缺項。

              4、本合同要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填寫。

              5、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出示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相關證件。

              6、本合同條款由沈陽市房產管理局和沈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房地產委托合同 篇10

              委托人(甲方)

              名稱或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受委托人(乙方)

              名稱或姓名: 資格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住所: 電話: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為其代理 事項。

              第二條 甲方應就授權委托的事項,提供相關合法、有效的證件。

              第三條 乙方在代理該委托事項時,應認真審查委托事項的真實性,相關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對甲方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證件的,乙方有權拒絕代為辦理。

              第四條 雙方商定委托事項在 天內完成。超過本約定時限的,甲方有權另行委托他人或自行辦理,由此造成損失的可同時按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向乙方索賠(但因登記管理部門或甲方的原因造成超時的除外)。

              第五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后同時支付委托代理費(大寫) 元人民幣。

              第六條 甲方同意在簽訂本合同時預付:

              (1)代交應納稅、費(大寫) 元人民幣;

              (2) 元人民幣。

              本條約定費用在委托代理事項完成時結清,多退少補。

              第七條 由于甲方原因使委托代理事項終止履行的,預交的委托代理費不予返還;因甲方提供虛假情況或隱瞞與訂立、履行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如:房地產權屬有爭議或已被查封、抵押、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交易的情況),造成乙方名譽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由于乙方代理當中的原因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金(大寫) 元人民幣,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提交有關部門調解。協商、調解不成,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向沈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有規定處理。

              第十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項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份,效力等同,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 受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日起生效。

              委托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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