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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委托合同

            時間:2023-01-14 16:42:43 委托合同 我要投稿

            律師委托合同【推薦】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律師委托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律師委托合同【推薦】

            律師委托合同1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

              甲方因一案,委托乙方律師代理。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辦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人依法在代理權限范圍內認真辦理代理事項,并在沒有法定意外因素的情況下,按時參加辦理本案有關的活動。如代理律師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乙方應當另行指派律師繼續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應當遵守誠實信用原則,依法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個人隱私,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應當如實向代理律師敘述案情,主動提供有關證據資料。乙方如發現甲方有隱瞞事實及其他違法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四、乙方如單方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用全部退還甲方。甲方如單方終止合同,律師費用全部不予退還。

              五、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在訂立本合同時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元)作為律師代理費用。乙方律師為辦理本案所支付的差旅費用(包括交通、住宿、通訊等)元全部由甲方承擔。

              六、(1)甲方委托事項:____

              (2)委托代理階段:____

              (3)乙方代理權限:____

              七、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按第六條第(2)項中約定的代理階段終結時止。

              八、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交由成都仲裁委員會裁決。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承辦律師附卷一份。本合同附件為《委托人須知》,一式一份,由乙保管。

              十、其他約定:____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網址: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2

              甲方:____

              地址: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乙方:____ 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

              電話:____

              傳真:____

              鑒于:____

              就甲方與 貨物損失賠償糾紛一案,甲方現委托乙方作為代理人處理該案,乙方指派 律師為案件的經辦人。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____

              第一條 委托事項

              1、代表甲方與 協商索賠事宜。

              2、作為甲方的訴訟代理人,向 提起索賠訴訟。

              第二條 委托權限

              乙方的委托代理權限包括:____

              1、代為起訴、應訴;

              2、代為調查收集證據,查閱有關材料,申請證據保全和證據調查;

              3、參與一、二審訴訟,并代為承認、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和簽訂和解協議,參與調解;

              4、代為對一審法院做出的判決和(或)裁定提起上訴;

              5、 代為對一審和(或)二審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決申請復議和(或)申請再審;

              6、代為接收有關法律文書的送達;

              7、代為接受賠款;

              8、代為處理與訴訟和執行有關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保證其提供的資料、文件和相關證據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虛假陳述、疏漏陳述而導致的任何損失、責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對此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甲方應為乙方律師的工作提供足夠的便利和協助。

              3、甲方應按照本協議規定,足額、及時支付本協議第五條所約定的律師費用。

              第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律師作為甲方聘請的律師和訴訟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職業道德,謹慎、勤勉地為甲方服務,竭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案件處理的進展。

              乙方應恪守職業準則,對于在處理本協議委托事項期間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

              乙方接受委托后,應對本協議委托事項全程負責。除非獲得甲方許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

              協商和解或訴訟中和解、調解的金額,須經甲方確認,乙方才能與索賠人達成協議。

              第五條 費用及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該費用于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的三天內一次性支付。

              2、其他案件處理所發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費用,如訴訟費、檢驗費、翻譯費、公證認證費、證人(檢驗人)出庭費用等,由甲方承擔支付。

              上述約定之律師費用,包括乙方律師在 內的差旅費和通訊費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確認,乙方律師為辦案需要前往 外出差所發生的實際費用,由甲方另行據實支付。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于雙方蓋章、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傳真簽發具有同等效力。

              其它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優先效力。

              第七條 合同爭議解決

              因履行該委托代理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如協商解決不成,提請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甲 方:____ (蓋章)

              代表人:____

              日 期:____

              乙 方:____

              代表人:____

              日 期:____ (蓋章)

            律師委托合同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營業執照號: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

              郵編: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托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與一案的 審代理人。

              第二條代理權限

              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以授權委托書為準。

              第三條乙方的義務

              (一)乙方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二)乙方應當根據法律規定的時限、時效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及時辦理受委托事務;

              (三)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有關代理工作的情況,對甲方了解委托事務情況的正當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四)乙方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秘密、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非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五)乙方辦理甲方事務應當建檔,將甲方的原始證據材料、法律文件和財物交還甲方,同時制作復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設立交接記錄。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一)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代理事務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實情節,并對證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若甲方隱瞞證據材料、偽造證據材料和案件事實,因此出現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合法;

              (三)甲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和金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務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甲方保證,在與乙方簽訂委托合同時,提供的郵寄地址,傳真,電話等聯系方式均真實,準確,乙方可以通過以上聯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聯系和傳達,如果變更,甲方應在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告知乙方律師,否則,因以上聯系方式的錯誤致使乙方律師無法送達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郵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有責任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乙方尊重甲方對委托代理事務做出的獨立地判斷和決策。甲方非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做出的決定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為其提供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德以及其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

              第五條 代理費及相關費用

              雙方依據《北京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費及相關費用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充分考慮以下因素的基礎上,乙方收取律師代理費。

              (1) 耗費的工作時間;(2) 法律事務的難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4) 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5) 律師的社會信譽和工作水平。

              (二)經協商雙方同意律師費數額為: 元整 , 乙方應出具正式發票。

              (三)支付時間及方式: 。

              乙方賬戶: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代收費用及差旅費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法律事務,所需要的差旅費用應當先行向甲方預收,具體金額根據差旅情況另行商議。乙方辦理法律事務完畢后,應及時憑有效票據與甲方結算辦案差旅費,多退少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務或增加訴訟當事人,或當事人一方提出反訴、增加訴訟請求等重大訴訟事件變更導致代理事項明顯增多的,乙方有權要求增加律師代理費,甲方應當合理地追加代理費;增加律師代理費協商未成的,乙方有權在原委托范圍內提供服務。

              (三)甲方明確放棄委托事務的,可以要求變更合同;變更合同后的律師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乙方律師工作延誤、重大失職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或暫停工作直至甲方糾正:

              1、甲方的委托事務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材料或者隱瞞重要事實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十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的。

              第八條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一)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二) 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三) 乙方代理的案件在訴訟中、訴訟外當事人達成和解的;

              (四) 委托事務辦理順利,迅速完成委托事務的;

              (五) 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工作或者違反第三條規定義務的,甲方有權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費:

              1、甲方未通知乙方又委托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為由要求退費的;

              3、甲方作為原告時,經乙方律師立案后,開庭前甲方決定撤訴的;

              4、甲方作為被告時,乙方律師已經為出庭作了準備,原告撤訴的;

              5、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

              (二)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或者事務費用,或者不合理的單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未報銷的事務費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或加蓋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務(包括收到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或當事人和解書等法律文書)或解除本合同時終止。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乙方律師各執一份,每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電子郵箱、傳真送達。一方遷址或者變更郵箱、傳真電話的,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以當面交付文件方式送達的,交付之時視為送達;以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發出電子郵件時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送達的,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送達的,郵件交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十三條特別約定

              1、乙方律師不對案件結果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之前已經全部閱讀并知悉合同內容,本合同系雙方自愿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托合同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訂立遺囑,委托乙方進行見證,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作為甲方的見證律師。

              第二條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權限為:訂立遺囑事宜進行律師見證。

              第三條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權限范圍內的法律服務,并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條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協商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費人民幣5000元。

              第六條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鑒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終止委托關系,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河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因律師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被撤銷或其證明效力不被認可,而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律師事務所的賠償上限為給委托人及/或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或律師不予見證或拒絕出具《律師見證書》:委托人權利能力/行為能力有瑕疵、委托人無權委托、委托人在委托見證事項中的意思表示不真實、委托見證事項的內容或所涉標的違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強制性規定,且委托人不同意糾正或補救的、委托見證事項的事實不清或有其他重大瑕疵、發現委托人有違法動機或目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律師事務所有權撤銷《律師見證書》并由委托人及/或利害關系人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與委托見證事項相關的重要事實系委托人或相關方的虛假陳述、律師事務所發現因律師工作失誤導致《律師見證書》重大錯誤、其它情形導致《律師見證書》錯誤的。律師事務所按照合同約定撤銷《律師見證書》的,應當書面通知委托人,并根據《委托見證協議》載明的見證用途/目的通知有利害關系的第三方。

              第十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第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規定。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律師委托合同5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托律師服務合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以及被投資企業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的法律存續狀態,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計數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委托方(甲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服務方(乙方):

              通訊地址:

              聯系人:

              電話:

            律師委托合同6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業股份制改革中,甲方為申請改組及上市發行股票,為使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項得到專業人士的幫助,甲方特委托乙方辦理該項工作的有關法律事務,乙方將對甲方的改制及上市發行股票之有關問題出具《法律意見書》。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國注冊律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務。

              二、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社會公眾負責的原則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審核。

              三、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文件資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合同,依約收取的費用不子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雙倍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務如下:

              1.訂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見;

              2.審查或草擬發起人協議及有關董事會決議;

              3.審查或草擬上市申請報告;

              4.審查或草擬上市公司章程;

              5.與會計師、資產評估師就重大問題進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簽署一項備忘錄;

              6.出具上市法律意見書;

              7.起草招股說明書中準備披露的事件的說明等。

              六、如乙方在辦理上述事項中違反事實作出明顯錯誤的結論,致第三人對甲方提出索賠,乙方愿承擔相應的責任,但乙方賠償額度不超過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師費的叁倍。如在辦理該事務中出現的錯誤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項,甲方須于合同訂立后30天內支付律師費,律師費按_________標準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訂立之日起至招股說明書見報之日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7

              委托人(下稱甲方):____

              受委托人(下稱乙方):____

              甲方與因一案,代理事宜與乙方協商,根據相關法律,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作為協商談判、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的委托代理人。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____特別授權(代為出庭應訴,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出各類申請,代為上訴、調解,代領標的款等)。

              三、經雙方協商:____

              1、代理采用風險代理方式,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先行支付3000元基本費用,甲方就該糾紛而達成的調解協議、生效的案件判決書或各類調解書中或保險公司所支付的獲得賠償數額將作為計算乙方風險代理費的基數,乙方負責甲方獲賠款項的執行事宜,甲方按照獲賠數額(不包含訴訟費)的執行回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比例支付風險代理費,如執行回款有50000元,則甲方支付給乙方50000×25%=12500元,前期3000元基本費用不從中抵扣。

              2、乙方代理甲方參加談判、一審、二審訴訟、執行等事宜,不再另行收取代理費。

              四、除另有特別約定,乙方因辦理甲方委托事宜所需(武漢市市外)的交通、通訊、食宿等合理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訴訟費、上訴費、鑒定費、公證費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五、乙方須認真履行職責,并嚴格遵守職業道德,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并應保守甲方的文件資料、商業秘密以及個人隱私等秘密。

              六、如乙方不按規定程序認真負責地從事代理事務,與對方當事人或其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協議,要求乙方如數退還或拒付代理費。

              七、甲方須真實地向乙方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案件的證據及乙方要求的其他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終止本合同,代理費不予退回,未繳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追索。

              九、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委托事項終結止。

              十、甲方未如約交納代理費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其代理工作和本代理合同,已收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在甲方未交納全部代理費的情況下已經履行了工作,則乙方除有權要求甲方如數交清代理費外,還可要求甲方支付未交清款每日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如需補充、變更或提前終止,雙方應協商一致后書面予以確認。

              十二、因委托代理或履行本合同產生糾紛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

              聯系電話:____

              乙方:____

              聯系電話: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8

              甲方:

              乙方: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聘請吳建輝為常年法律顧問,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乙方是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全面、勤勉、審慎的法律服務..

              二.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起草、修改和審核合同及其他相關法律事務文件。

              3.接受甲方的委托,參與一般經濟合同談判。

              4.應甲方要求,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律宣傳教育,提供法律培訓服務。

              5.為甲方提供服務,以了解債務人和業務對手的信用狀況和履約能力。

              6.為甲方行使股東權利提供服務,對其持股及控股公司進行法律監管。

              7.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其他法律服務。

              三.根據常年法律顧問協議,乙方的服務方式和保證:

              1.乙方不定期或定期到甲方辦理法律事務。如遇緊急情況,乙方律師將隨時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律師應及時將相關服務告知甲方,每年年底及本協議終止時,乙方律師應向甲方提供書面報告。

              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服務。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保證不再向甲方的訴訟和仲裁對方提供法律服務。但如果訴訟或仲裁對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與乙方簽訂常年法律顧問服務協議,則另行協商。

              四.甲方的合作義務:

              1.甲方應指定專門機構或具有法律專業知識的人員聯系乙方律師。

              2.甲方應向乙方律師提供與業務相關的信息和資料。如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不實或不充分,乙方律師雖盡職盡責,但仍無法避免的結論性錯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律師辦理甲方事務時,甲方應免費為乙方律師提供辦公場所、辦公用品及其他必要的辦公條件。

              五、律師服務費的核定和支付:

              1.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咨詢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

              2.乙方不向甲方收取提供本協議第二條所列服務的費用..

              3.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服務需額外收費,但應給予相應的優惠:

              (1)為甲方的并購等資本運營提供服務。

              (2)商業談判、資產重組、產權界定、企業改制、股權轉換、重大項目項目融資等非訴訟業務。

              (3)接受甲方的委托,在訴訟和仲裁活動中代表甲方。

              六.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法院或仲裁機關收取的訴訟受理費、處理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和本部門工作人員差旅費。

              2.甲方委托乙方律師離開深圳到外地的差旅費。

              3.甲方委托乙方律師調查取證時支付的調查費。

              4.甲方委托并經甲方批準的其他必要費用..

              七.乙方代理權的行使: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每一具體法律事務時,甲方應出具委托書并辦理相關代理手續。對于涉及甲方實質性權益的重大事項,乙方應在實施前獲得甲方的特別書面授權。

              八.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為甲方服務期間,如接觸到甲方的經營管理情況、相關信息(包括計算機信息)及其他甲方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予以保密。除非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案件需要,乙方律師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2.在服務期內,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服務計劃、專業展示計劃和專屬服務模式均為乙方的商業秘密,甲方有義務保守秘密,不得向其他任何律師事務所或律師泄露。甲方的保密義務不因本協議終止而免除。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的協商所產生的合同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期限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起),合同期滿后可續簽。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簽訂日期:

            律師委托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托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____

              第一條乙方律師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2.律師姓名:____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律師姓名:_____________;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____。

              第二條資料提供

              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與訴訟有關的全部資料并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于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三條甲方委托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并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第四條報酬支付

              根據有關規定并經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____元人民幣,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于訴訟開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于訴訟結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付至乙方帳戶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律師權利義務

              1.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對甲方了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受委托的權限內,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5.乙方律師應按時出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

              6.乙方律師不得泄露當事人的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

              7.乙方律師依照訴訟法律的規定,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席法庭,參與訴訟,以及享有訴訟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其辯論的權利應當依法保障。

              8.乙方律師經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同意,可以向他們調查情況。

              9.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

              10.乙方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

              11.乙方律師接受委托后,無正當理由的,不得拒絕代理,但委托事項違法,委托人利用律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或者委托人隱瞞事實的,律師有權拒絕代理。

              12.乙方律師在執業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____

              (1)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費用,收受委托人的財物;

              (2)利用提供法律服務的便利牟取當事人爭議的權益,或者接受對方當事人的財物;

              (3)違反規定會見法官、檢察官、仲裁員;

              (4)向法官、檢察官、仲裁員以及其他有關工作人員請客送禮或者行賄,或者指使、誘導當事人行賄;

              (5)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或者威脅、利誘他人提供虛假證據,隱瞞事實以及妨礙對方當事人合法取得證據;

              (6)擾亂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擾訴訟、仲裁活動的正常進行。

              第六條相關費用

              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并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并支付本合同律師費用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保密

              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第十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風險提示

              1._________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持。

              2.乙方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按照最有利于甲方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3.法院在案件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可能根據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第十五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六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10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____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

              法定地址: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

              電話:____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 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____

              負責人:____(合伙所)/法定代表人: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

              甲方因(注:____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____

              2、委托代理權限:____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____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____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

              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____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____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____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第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托書》、《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委托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并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后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 乙方(蓋章):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

              開戶銀行:____ 開戶銀行:____

              帳 號:____ 帳 號: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

            律師委托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協議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任命_________為甲方的代理人、、

              二、乙方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被指定的律師因故不能中途履行職責的,應當負責另行指定律師接任。乙方指派的律師必須認真、忠實地對委托事項負責,并自委托之日起完成以下事項

              1、調查和收集證據

              2、申請仲裁

              3、提前介入

              4、法律幫助

              5、刑事辯護

              6、本案的一審工作

              7、本案二審

              8、申請執行爭議案件時,聘請乙方律師作為案件代理人,雙方協商一致。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律師陳述案件事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證據。接受委托后,乙方發現甲方捏造事實或弄虛作假的,有權終止代理,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合同的,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

              四、甲方以下列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先一次性支付律師代理費人民幣元。

              五、甲方選擇的收費方式確定后,無論乙方以何種方式(包括訴訟或非訴訟)為甲方催收債務或保護甲方合法權益(即不限于法院強制執行,包括債務人自愿還款等)。),視為乙方完成了甲方委托的工作,甲方按照雙方約定的收費方式支付律師代理費。

              六、本委托合同一式三份,自簽訂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自雙方約定的委托事項完成之日起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律師委托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XXX責任糾紛一案,委托乙方辦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代理人,參與上述案件的一審訴訟。乙方可根據案件進展及需要變更指派律師,但應當通知甲方。

              二、乙方律師按照律師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道德規范和勤勉盡責精神,本著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三、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

              1、代為收集、調取證據材料,代為整理證據資料、并向法庭提交。

              2、代為參與庭前證據交換、對證據發表意見。

              3、代為出庭應訴,參與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發表代理意見。

              4、代為簽發法律文書,代為簽收司法文書。

              特別授權: 代為調解,簽署調解文書,代繳代領訴訟費

              四、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律師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費人民幣 元整(¥ 元),甲方繳交給法院的訴訟費及鑒定費用自行承擔。

              五、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全面地向乙方陳述案情和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乙方嚴格保守案情秘密,但為辦案所需運用披露和政府有權機關要求除外。

              六、乙方接受委托進行必要的調查后:

              1、乙方發現事實的情況與甲方的陳述和提供的材料不符,而甲方又無過錯的,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2、乙方發現甲方有意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證明材料,乙方有權通知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退還。

              七、乙方指派律師開展工作后,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合同,不得要求退費或拒交律師費用,否則乙方可以終止工作。

              八、若由于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乙方的賠償額最高不超過其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 一審判決 時止。

              十、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均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附注:

              1、除有特別約定外,甲方不得將任何其認為是原始證據的材料交給乙方保管,任何交給乙方保管的材料都將被認為是復印(制)材料。

              2、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則簽訂本合同 ,對合同條款理解無異議,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及經辦律師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3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因與一案,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托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托。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托代理權限

              本協議委托代理權限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托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后,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____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系人為,電話。甲方聯系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系人應當書面或短信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托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托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沖突的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復印件。

              6、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系人,電話:____郵箱。乙方更換聯系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短信通知甲方聯系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____

              1、本金部分收取萬元(稅后,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市內交通等),其余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并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鑒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文件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短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短信方式發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4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____________糾紛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

              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為甲方與_____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積極主動收集有關證據,保守甲方有關秘密,妥善保管有關案卷材料,并按時出庭。否則,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乙方應予全額賠償.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托后,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預收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直接和間接損失;如甲方無正當理由終止履行合同,手續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權限:_____

              六、甲方應在簽訂委托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_____元,結案后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_____%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委托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托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范執行。委托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托人須知》。《委托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后果并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并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鑒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托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托范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托關系,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托關系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著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托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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