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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買賣合同

            時間:2022-02-11 14:54:58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農業買賣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業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農業買賣合同

            農業買賣合同1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雜糧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雜糧(x)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雜糧(x)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雜糧(x)的種植面積為x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雜糧()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雜糧(x),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x元。雜糧(x)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年月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雜糧(x)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雜糧(x)作物的病蟲害,提高雜糧(x)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x元

              1公斤;化肥元1袋;農藥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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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買賣合同2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水稻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水稻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水稻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水稻的種植面積為x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水稻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水稻,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x元。水稻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年月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水稻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蟲害,提高水稻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x元

              1公斤;化肥元1袋;農藥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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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買賣合同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收購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種植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豆類種植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基本情況

              豆類品種

              等級

              單位

              數量

              包裝

              價格/保護價

              交(提)貨時間及數量

              合計

              第二條 質量要求:豆子應達到國家相應標準,且無破損豆、霉爛豆、蟲豆、異色豆,雜質不得超過_____%,水分含量應在_____%以內,超出部分按比例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_______%;不成熟豆在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是 □否 提供豆種及一次性封閉除草農藥,價格為_______元/畝,合計:_______元,價款□乙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付清;□于交貨時抵扣收購款。

              第四條 甲方負責提供無償技術指導培訓。乙方應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指導方法進行豆類種植,并確保豆子符合約定的質量要求。

              第五條 交(提)貨及驗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______________;運輸方式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雙方憑收購憑證現金結算,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于保護價的,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于保護價時,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收購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_______%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豆子不符合約定要求或摻入其他品種的,甲方有權要求補足、換貨或退貨,由此發生的費用或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驗收時書面通知乙方。

              3.乙方故意不交付豆子或擅自將豆子出售給他人的,應按照每畝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4.甲方提供的豆種、技術指導或提出的種植要求存在差誤等問題的,或未按照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豆子的,應按照每畝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第九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業買賣合同4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玉米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玉米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玉米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玉米的種植面積為 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玉米 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玉米,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 元。玉米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 年 月 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玉米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蟲害,提高玉米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農藥 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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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業買賣合同5

              合同編號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牌號商標生產單位規格 等級

              計量單位數量單價 金 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小寫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 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 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

              郵編:

            農業買賣合同6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大豆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大豆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大豆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大豆的種植面積為 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大豆 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大豆,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 元。大豆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 年 月 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大豆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蟲害,提高大豆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 元

              1公斤;化肥 元1袋;農藥 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

              郵編:

            農業買賣合同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 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雜糧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雜糧(___)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雜糧(____)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雜糧(____)的種植面積為_____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雜糧(___)_______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雜糧(___),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___元。雜糧(___)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____年__月________日;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雜糧(__)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雜糧(___)作物的病蟲害,提高雜糧(___)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________元1公斤;化肥_____元1袋;農藥______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 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

              出賣人:___簽字(蓋章)

              住所地址: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郵編:_______

              買受人_______

              買受人:______簽字(蓋章)

              住所地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郵編:_______

            農業買賣合同8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玉米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玉米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玉米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玉米的種植面積為__________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玉米__________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玉米,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__________元。玉米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__________年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日;交貨地點__________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玉米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玉米作物的病蟲害,提高玉米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__________ 元/公斤;化肥__________元/袋;農藥__________元/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買受人: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農業買賣合同9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標的、數量及價款

              標的名稱

              牌號商標

              生產單位

              規格等級

              計量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xx

              第二條:質量標準

              第三條:出賣人對質量負責的內容及期限

              第四條:結算方式、時間及地點:

              第五條:標的物所有權自時起轉移,買受人未履行全額支付價款義務的,標的物屬于所有。

              第六條:檢驗檢疫標準、方法,地點及期限

              第七條:擔保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一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傳真:

              郵編: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址:

              聯系電話:

              郵編:

            農業買賣合同10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大豆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大豆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大豆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大豆的種植面積為x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大豆x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大豆,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x元。大豆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xx年x月x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大豆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大豆作物的病蟲害,提高大豆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x元

              1公斤;化肥元1袋;農藥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xx年x月x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聯系電話:

              郵編:

            農業買賣合同11

              出賣人

              簽訂地點

              買受人

              簽訂時間

              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為加快發展農村經濟,保護合同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農業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種植水稻買賣合同。

              第一條:出賣人負責對水稻的種植生產。買受人負責對水稻種植生產的技術指導。

              第二條: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的收購要求,向買受人承諾水稻的種植面積為畝,并按照買受人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買受人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水稻公斤。出賣人應保證在未完成合同約定的數量前,不向他人出售。

              第三條:出賣人生產的水稻,只要符合約定的質量標準和規格,買受人負責包銷。每公斤的收購價為元。水稻交貨時,若市場價格上漲,收購價協商提高,若市場行情下跌,收購價不變。交貨的時間為年月日交貨地點

              第四條:買受人應搞好水稻種植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出賣人科學種植,防止水稻作物的病蟲害,提高水稻的產量和質量。

              第五條:如果買受人需要統一向出賣人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應以當地的批發價格供應,具體價格為種子元

              1公斤化肥元1袋農藥元1瓶。

              第六條:因買受人在出賣人生產過程中因其提供的種子、化肥、農藥出現質量問題或因提供的技術指導出現失誤,買受人應當負責對出賣人的經濟賠償。

              第七條:出賣人由于不按買受人的技術要求和所提供種子、化肥、農藥的質量標準生產或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高溫、寒流、干旱、洪澇、暴雨、冰雹、大風等)造成的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自年月日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后失效。

              第十條:雙方當事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出賣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郵編:

              買受人:

              簽字

              (蓋章)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碼:

              開戶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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