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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合同

            時間:2023-07-27 13:28:31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借款合同錦集(15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借款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于借款合同錦集(15篇)

            關于借款合同1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額

              大寫: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月利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乙方還款保證人____________,為確保本契約的履行,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借款本息的責任。

              抵押擔保債券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借款方到期不能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就抵押物優先受償。如借款人違約,出借人聘請鮑瑋琦律師擔任代理人。相關費用按本款之規定。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2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借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證件號: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典當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典當物狀況

              1.房地產座落位置:

              房屋所有權證: 字第 號,共有權證: 字第 號,土地使用權證: 字第 號。

              2.結構類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功能:

              3.土地面積: ,使用性質:

              4.乙方向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明晰,無任何權屬糾紛或爭議。

              第二條 典當內容

              1.估價:經甲乙雙方商定,上述房地產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對此估價,雙方予以認可。

              2.抵押典當金額:甲方按乙方認可的估價______折當,折當后的典當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抵押典當期限為:_____個月,即自二零零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 二零零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抵押典當期滿前乙方如欲續當,應于典當期滿前五日內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后辦理續當手續,本合同對續當合同繼續有效。超期續當或贖當每日加收典當金額0.5%的綜合費用。

              4.典當利率:甲方月利率為____‰,乙方續當或贖當時按日計收。

              5.實付金額: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以典當金額的____‰,按月收取綜合費用,并一次性在應付乙方當金中先予扣除,扣除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典當實付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乙方如在典當期間提前贖取當物,甲方不退還綜合費。

              6.絕當:典當期滿五日內,乙方不辦理續當或贖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甲方有權對該抵押典當物進行拍賣或做其他處置。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對乙方的抵押典當物、契據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毀損。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甲方承擔。

              2.在乙方到期還清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后,甲方應將典當物及契據證件交還乙方。

              3.典當期間該典當物發生毀損或滅失(不可抗力除外),由甲方負責賠償。本條款適用于甲方封存管理的抵押典當物,甲方未封存的抵押典當物除外。

              4.典當期內,乙方欲將房地產出租,除應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外,同時乙方須與承租人訂約由承租人出具承諾書,闡明乙方違反本抵押典當合同時,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十天內承租人即須遷離該典當房地產。

              5.乙方違反本合同,甲方行使權利時,有權要求該房地產使用者(不論是抵押人自用,或他人租用)限期三十天內遷出,使用者如向甲方要求補償搬遷費用,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因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時間內主動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用。

              2.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典當物契據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在典當貸款期內未取得甲方

              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典當物轉讓或以其他方式進行處置,不得對房屋進行翻建、修建、擴建;抵押物如有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其它抵押擔保,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前償還當金,并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3.典當期內,乙方必須繳交有關部門對典當房地產所征收的有關稅費,并保障該房地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它法律訴訟。如遇國家征地拆遷,應與甲方重新簽訂典當抵押合同。

              4.典當期間,乙方如發生當票遺失或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辦理掛失手續和承擔手續費。掛失前該典當物被他人贖走,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承諾聲明:本合同抵押典當物一旦發生絕當,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產權交易過戶手續,房屋拍賣金額不足甲方本息及綜合費用時,拍賣價不足部分由乙方無條件承擔償還責任。

              第四條 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的契據證件如下:

              1.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2.抵押房屋地理位置平面圖、抵押房屋設計平面圖、抵押宗地平面圖;

              3.產權所有人(土地使用權人)身份證、共有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或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

              4.甲方要求的有關其他證件。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期還本付息并繳納綜合費用,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償還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乙方在典當期滿不辦理贖當或續當手續,甲方有權按絕當處理。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 其他說明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登記單位各持一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房地產交易管理機關登記后生效。

              甲方: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簽字: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二零

              簽約地點: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3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嗎?

              一直以來,企業之間借貸合同都被認為是違反國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而被認定為無效合同。雖然國家已經加大對小微企業的貸款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額擔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業仍舊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因此,企業間的相互借款成為很多企業解決資金問題的一個重要途徑。那么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否合法、有效應當是大多數小微企業關心的問題,下面通過對當前我國法律規范的分析回答這個問題。

              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有效

              20xx年9月1日生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1條為:“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可見,民間借貸不僅僅是指自然人與自然人之間的,自然人與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的借貸,還包括法人與法人之間的借貸關系,即企業間的借貸也屬于民間借貸。那么這種借貸關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該規定的第11條給出了明確的答案,即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它們相互之間為生產、經營需要訂立的民間借貸合同,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也就是說,企業間的借貸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護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樣一直被各項法律規范所否定。而且該規定的第12條也賦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通過借款形式向職工籌集資金的自由,不管是企業還是勞動者主張這類民間借貸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應予支持。

              偽借貸合同無效

              但是并不是打著民間借貸旗號的合同就會被認定為民間借貸,就會被認定是有效的。一如在企業間借貸合同無效的時候,很多企業以聯營、投資、融資租賃、委托理財、買賣賒欠等之名,行借貸之實一樣,最終合同還是會被認定為無效的借貸合同。企業間的借貸以及企

              業向職工籌集資金的借貸,其目的均應是為了企業的生產、經營。如果企業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牟利,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另外,如果甲企業從金融機構借貸到資金后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乙企業,且乙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此時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無效;如果出借人甲企業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乙企業借款用于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間的借貸合同也無效。 因此,企業在與其他企業簽訂借款合同時應當注意辨別,防止簽訂的合同最終無效。對于其中“知道”、“應當知道”的規定,企業不要認為這是我的主觀判斷法院無從認定而心存僥幸心理,因為主觀認識向來是以客觀事實進行判斷的。

              當然,如果合同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合同雙方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或者有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那么合同也會被認定為無效。

            關于借款合同4

              抵押人:====

              營業執照號碼: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

              電話:====================== 傳真:==============

              抵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 傳真:==========

              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抵押人自愿將其享有合法處分權、并列入后附抵押物清單的財產為抵押權人的債權設立抵押擔保。雙方經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中的詞語解釋依據主合同確定。

              第一條 主合同

              本合同之主合同為:

              抵押權人與榆林市凱愛商貿有限責任公司之間簽署的編號為《20xx年陜中銀靖短借字003號》的短期《流動資金借款合同》及其修訂或補充。

              第二條 主債權

              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構成本合同之主債權,包括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約定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債務人/被擔保人(反擔保情形下,下同)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

              第三條 抵押物

              抵押物有關情況見附件“抵押物清單”。

              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或者被征收等,抵押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第四條 抵押登記

              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在本合同簽訂后 15 日內,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30日內到有關登記部門辦理變更登記。

              第五條 抵押物的占有和保管

              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抵押人占有和保管,但抵押物的權利憑證應交由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同意隨時接受并有效配合抵押權人及其委派的機構和個人對抵押物進行的檢查。

              抵押人應妥善保管、保養和維護好抵押物,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抵押物的安全、完整;如抵押物需要維修,抵押人應及時進行,并承擔相應費用。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全部和部分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債權或向抵押權人指定的第三方提存。

              第六條 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處理

              在本合同主債權獲得完全清償之前,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并為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抵押人不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債務人不按要求履行債務的,抵押權人有權行使抵押權。

              如果由于自然災害、意外事件、侵權行為及其他原因導致抵押物滅失或價值減少的,抵押人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損失進一步擴大,并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 孳息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本合同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其他情形,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該抵押財產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未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第八條 擔保責任的發生

              如果債務人/被擔保人在任何正常還款日或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抵押權人進行清償,抵押權人有權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抵押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主合同中所規定的本金償還日、利息支付日或債務人/被擔保人依據該等合同規定應向抵押權人支付任何款項的日期。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債務人/被擔保人提出的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抵押權人依據合同等規定向債務人/被擔保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或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九條 抵押權行使期間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應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內行使抵押權。

              若主債權為分期清償,則抵押權人應在基于最后一期債權起算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日前行使抵押權。

              第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后,抵押權人有權與抵押人協議將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清償主債權。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有權依法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物。

              處分抵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抵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償付給抵押權人的費用后,用于清償主債權。

              主債務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抵押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抵押權人有權決定各擔保權利的行使順序,抵押人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擔保責任,不得以存在其他擔保及行使順序等抗辯債權人。

              第十一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主合同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抵押人對于主合同項下已發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主合同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內容,除涉及幣種、利率、金額、期限或其他變更導致增加主債權金額或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情形外,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仍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對變更后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在需征得抵押人同意的情形下,若未征得抵押人書面同意或抵押人拒絕的,抵押人對增加部分的主債權金額不承擔擔保責任,延展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則抵押權行使期間仍為原定期間。

              抵押權人為債務人/被擔保人開立信用證后,又相繼與之敘做進口押匯融資或其他形式的后續融資,無需征得抵押人的同意,抵押人對這些融資仍以本合同承擔連續的不間斷的擔保責任。抵押人應與抵押權人在進口押匯協議或其他后續融資協議簽署 日內依法辦理抵押登記。

              若本合同項下抵押物上存在其他抵押權人的,未經其他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上述變更不得對其產生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聲明與承諾

              抵押人聲明與承諾如下:

              1、抵押人依法注冊并合法存續,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并對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人保證抵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抵押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抵押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抵押權人保存;

              3、抵押人完全了解主合同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于抵押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已經按照企業章程或者其它內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權。

              抵押人為第三人且為公司的,抵押人提供該擔保,已經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會或者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通過;其公司章程對擔保的總額及單項擔保的數額有限額規定的,本合同項下擔保未超過規定的限額。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會違反對抵押人有約束力的任何合同、協議或其他法律文件;抵押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置本抵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準、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抵押人未向抵押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抵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若在抵押物上設置新的擔保物權、抵押物被查封或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

              7、抵押物為在建工程的,抵押人承諾在該抵押物上不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如存在第三人的優先受償權,抵押人承諾使該第三人出具放棄優先受償權的書面聲明,并交抵押權人執管。

              第十三條 締約過失

              本合同簽訂后,抵押人拒絕或者拖延辦理抵押登記,或因為抵押人的其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生效,抵押權不能有效設立的,構成締約過失。由此使抵押權人受到損失的,抵押人應對抵押權人所受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違約事件及處理

              以下情況之一即構成或視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擅自轉讓、出租、出借、()以實物形式出資、改造、改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分處分抵押物;

              2、抵押人以任何方式妨礙抵押權人依法和根據本合同有關規定處分抵押物;

              3、發生本合同第六條所述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情形,抵押人不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聲明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中關于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規定;

              6、抵押人終止營業或者發生解散、撤銷或破產事件;

              7、抵押人在與抵押權人或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之間的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抵押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抵押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全部、部分調減、中止或終止對抵押人的授信額度;

              3、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受理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的業務申請;對于尚未發放的貸款、尚未辦理的貿易融資,全部、部分中止或終止發放和辦理;

              4、宣布抵押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貿易融資款項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

              5、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抵押人與抵押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6、要求抵押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的損失;

              7、行使抵押權;

              8、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五條 權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項下部分或全部權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擔部分或全部義務、責任,并不構成該方對該權利的放棄或對該義務、責任的豁免。

              一方對另一方的任何寬容、展期或者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均不影響其根據本合同及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任何權利,亦不視為其對該權利的放棄。

              第十六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采用與主合同之約定相同的爭議解決方式。

              在爭議解決期間,若該爭議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履行,則該其他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它附件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抵押物清單;

              第十九條 其他約定

              1、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若抵押權人因業務需要須委托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履行本合同項下權利及義務,抵押人對此表示認可。抵押權人授權的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機構有權行使本合同項下全部權利,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或提交仲裁機構裁決。

              3、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除另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系地址,并承諾在通訊及聯系地址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對方。

              5、本合同中的標題和業務名稱僅為指代的方便而使用,不得用于對條款內容及當事方權利義務的解釋。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與抵押權設立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簽字人簽署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但依法需要辦理抵押登記的,則自抵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抵押權于合同生效之時設立。

              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雙方及債務人/被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抵押人:============= 抵押權人:=======

              有權簽字人:====== 有權簽字人:========

            關于借款合同5

              貸款方: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_______項目經營活動____,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請___________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三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___人民幣___。

              第二條借款用途___________等項目的經營活動。

              第三條借款金額_5000000__,人民幣(大寫)_伍佰萬元整__。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_24%/年___。

              第五條借款方式和借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__一_年,自____年_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日止。

              2、借款方式__一次性全額匯入借款方賬戶__。

              第六條還款時間、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2、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還款方式__本息一次性還清,匯入貸款方賬戶_。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

              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3、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

              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4、保證人擔保負連帶責任,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

              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5、借款方用________做抵押擔保,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

              有權處理抵押物。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物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6、由于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于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于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并、轉或撤銷工程建設等措施,或者由于不可抗力的

              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并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

              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法律有關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按法律有關規定的

              利率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

              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

              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貸款方的責任造成借款方損失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向人民

              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條其它

              本合同非因《合同法》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

              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它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

              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經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

              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六份__,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__。

              貸款方:________(公章)借款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銀行帳戶: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

            關于借款合同6

              委托方(甲方): 居間人(乙方): 甲方因岳正軍所屬位于青川縣曲河、橋樓等鄉的林權、地權貸款業務,委托居間人(乙方)促成簽訂貸款合同(協議)并執行該合同或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26條之有關規定,對居間勞務人員本著服務的原則,甲方承諾在該貸款業務辦理成功后按照該筆貸款總金額的 5 %既人民幣: 元(稅后)支付給乙方。

              二、居間費的支付方式為甲方收到銀行發放的貸款當日一次性付清;貸款業務在辦理過程中所產生的中介公司服務費、工商代理增資費、評估費、資料費、差旅費等包括招待應酬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三、本《居間協議》不因甲方的企業法人或委托人代表人更替而失效,甲方在執行該業務合同的過程中產生的違約糾紛與乙方無關。

              四、本《居間協議》具有與勞務合同、中介服務協議同等法律效力,如甲方不履行本承諾,居間當事人可向甲方追索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等措施 ,甲方無條件放棄抗辯的權利,本《居間協議》至傭金全部付清后自動失效。

              五、本《居間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生效后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委托方: 居間人(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簽訂時間: 年月日 (注:本《居間協議》附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主合同。)

            關于借款合同7

              編號:

              立合同人:

              (以下簡稱貸款方)

              (以下簡稱借款方)

              (以下簡稱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三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貸款方同意借款方申請和擔保方的擔保提供 貸款。

              第二條 借款期限:此項借款使用期為 年 個月,自 起至 止。

              第三條 借款用途:為 。

              第四條 借款利息:月息 ‰,年息 %;或比照中國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利率按 月浮動。

              貸款方按半年(季)結息一次。如借款方不能按期付息,則轉入貸款本金計收復息。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成變更計息辦法,按調整后的利率和計算辦法計算,并通知借款方。

              第五條 借款方辦理借款時,必須填寫借款申請書、貸款借據,提出用款和還款計。

              第六條 借款償還:借款方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限和金額內按還款計劃以為資金來源償還本合同借款之全部本息。

              第七條 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擔保方,應按貸款方的要求向借款方出具擔保書,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按額償還貸款本息,由擔保方承擔連帶還款付息責任。無論借款經過延期或已經逾期,或借款方出現任何情況,在貸款本息未還清前,擔保方仍然負有擔保責任,直至全部貸款本息還清止。

              第八條 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方保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支付借款方2‰的違約金。借款方不按用款計劃用款,其少用或多用部分須向貸款方支付2‰的承擔費。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貸款。如發生擠占挪用貸款,其擠占挪用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50%的罰息。

              3.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從借款方或擔保方在銀行開立的賬戶內扣收,并從過期之日起,對逾期貸款部分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20%的罰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三天向貸款方提出延期還款申請,經貸款方同意后辦理延期手續。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貸款,按逾期貸款辦理。

              第九條 其他規定:

              1.發生下列情況之時,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經發放的貸款。

              (1)借款方向貸款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

              (2)借款方與第三方發生訴訟,經法院判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后,無力向貸款方償付貸款本息。

              (3)借款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4)借款方的保證人違反或失去擔保書中規定的條件。

              2.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借款方應向貸款方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3.借款方或貸款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文本中的某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4.借款方提供的借款申請書、借款借據憑證、使用留成外匯申請書、用款和還款計劃及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 份,經借、貸方和擔保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簽字人共同蓋章后生效。

              貸款方:(公章) 借款方:(公章) 擔保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關于借款合同8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并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準,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貸款種類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第三條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____,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 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后,借款方已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證方:(簽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9

              借款人(甲方)

              地址:

              電話:

              貸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甲方向乙方申請個人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發放個人貸款。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幣種及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金額大寫) (¥ )

              第二條 借款用途

              甲方將借款用于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改變借款用途,將該借款資金挪作它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約定借款期限為 個月,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起始日以乙方第一筆放款時的貸款發放憑證(借款借據,下同)日期為準。

              第四條 貸款利率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采用以下第 種方式。

              一、浮動利率:

              初始貸款月利率為 ‰(按基準利率 浮 %)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變更計息辦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貸款上述利率或計息辦法亦作相應調整,乙方無需通知甲方,即可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執行。

              二、固定利率:

              月利率為 ‰,在合同有效期內利率不變。

              第五條 計、付利息

              貸款利息自貸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之日起計算。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按日計息,按 (月/季)結息,結息日固定為每 (月/季末月)的第 日,日利率=月利率/30.

              第六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用

              一、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除乙方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持續滿足下列前提條件,乙方才有義務發放借款:

              1.甲方已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辦妥與本合同項下貸款有關的批準、登記、交付、保險及其他法定手續;

              2.本合同設有擔保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合同已生效及(或)抵押權、質權等擔保物權已設立;

              3.甲方沒有發生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或本合同約定的任何可能危及乙方債權安全的情形;

              4.乙方對甲方情況和評估測算的依據沒有發生異常變化;

              5.甲方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證明材料與約定用途相符;

              6.雙方約定的其他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

              二、用款

              用款計劃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

              (一)用款計劃如下:

              (二)用款計劃如下:

              (三)按實際需求,隨時申請用款;

              (四) .

              采用第(一)種用款計劃的,若甲方未遵守用款計劃的約定延遲用款,則甲方應對應用而未用借款,自借款計劃約定用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用款。違約金計算公式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額×延遲用款天數× ‰。

              采用第(二)(三)種用款計劃的,自可申請用款之日起,甲方應對可用而未用借款,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至甲方用款。違約金的計算公式為:可用而未用的借款金額×可用而未用的天數× ‰。

              三、貸款資金的支付

              (一)支付方式

              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的支付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及借款人自主支付兩種方式:

              1.貸款人受托支付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由乙方將貸款資金通過甲方賬戶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象。

              采用受托支付的,甲方所提供的提款申請所列支付對象、支付金額等信息要與相應的商務合同等證明材料相符。乙方審核同意后發放相應金額的貸款資金至甲方賬戶,并根據甲方的支付委托在當天劃轉至甲方交易對象賬戶。

              2.借款人自主支付是指乙方根據甲方的提款申請將貸款資金發放至甲方賬戶后,由甲方自主支付給符合本合同約定用途的甲方交易對象。

              采用自主支付的,甲方要按本合同約定定期向乙方提供用款記錄及相關支付憑證等資料。

              (二)貸款人受托支付標準

              除下述情形外,本合同項下貸款資金都應當采用貸款人受托支付方式向甲方交易對象支付:

              1.甲方無法事先確定具體交易對象且金額不超過三十萬元人民幣的;?

              2.甲方交易對象不具備條件有效使用非現金結算方式的;

              3.貸款資金用于生產經營且金額不超過五十萬元人民幣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停止支付或變更支付方式

              如甲方信用狀況下降、貸款資金使用出現異常,或甲方未按誠實信用原則依據約定用途使用資金等,乙方有權停止貸款資金的發放和支付或變更貸款資金支付方式。

              (四)禁止支付

              甲乙雙方不能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用途或事項支付資金,不能將資金支付到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禁止的領域。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甲方的任何還款,均按先還息后還本的原則償還。

              二、付息

              甲方應在結息日向乙方支付到期利息。首次付息日為借款發放后的第一個結息日。最后一次還款時,利隨本清。

              三、還本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須按以下第 項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

              (一)借款期限屆滿日一次性歸還本合同項下全部借款;

              (二)按下列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內容較多時,可另附頁)

              甲方如需變更上述還款計劃,須在相應貸款到期 個銀行工作

            關于借款合同10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并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復印件):

              合同簽訂日期 : 合同簽訂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方):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方): 公司

              丙方(擔保方): 公司

              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各方當事人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達成本協議如下

              一、借款金額:人民幣 萬元整。

              該借款乙方已經收到,其中現金 萬元,轉賬 萬元。乙方指定收款賬戶為:戶名: 帳號:

              第二條、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經營需要。

              乙方應將借款用于合同約定用途。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變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借款總金額 %的違約金,同時承擔乙方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擔保費等)。

              第五條、擔保條款

              丙方同意為乙方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擔保期限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償付完畢后兩年。

              第六條、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和丙方加蓋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日期

            關于借款合同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簽訂合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貸款通則》、《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條 當事人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第三條 本合同包括借款、抵押、保證等內容。

              第二章 貸 款

              第四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四十六條。

              第五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四十七條。

              第六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四十八條。

              第七條 貸款利率

              見本合同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在借款期限內,遇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于下年1月1日開始,按相應期限檔次利率執行新的利率;但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執行本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調整合同利率。

              國家法定利率調整時,乙方有義務直接執行中國人民銀行有關規定,不再另行通知甲方。

              第八條 劃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用專項劃款方式即乙方將貸款款項直接劃入丙方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內。賬戶名及賬號見本合同第五十條。

              第三章 還 款

              第九條 還款原則

              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方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償還貸款本息。在還款期內每月償還一次貸款本金及利息,最后一次還款不能遲于本合同期限屆滿日。

              甲、乙雙方同意遵循先還息后還本、息隨本清的原則,甲方還入款項按照“期前欠息-當期利息-本金”的順序依次入賬。

              第十條 還款總期數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月還款,確定還款總期數,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一條。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實行到期本息一次性清償的還款方法。

              甲方借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甲、乙雙方約定采用以下兩種還款方法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二條。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即甲方按月以相等的金額償還貸款本息。

              每月還款額=月利率×(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月利率) 還款總期數-1×貸款本金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即甲方每月等額償還本金,貸款利息隨本金逐月遞減。

              每月還款額=貸款本金還款總期數+(貸款本金-累計已還本金)×月利率

              第十二條 還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采取以下兩種還款方式中的`一種,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五十三條。

              一、委托扣款方式 即甲方委托乙方在每月扣劃日從甲方在建設銀行北京市分行開立的活期存款賬戶中直接扣劃還款。活期存款賬戶是指儲蓄卡賬戶、信用卡賬戶、儲蓄存折賬戶之一。采取委托扣款方式的,須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并在乙方指定的營業網點開立還款專用的活期存款賬戶。

              如甲方提供的個人賬戶出現凍結、扣劃、變更等情況而造成乙方無法扣收本息的,甲方須及時向乙方提供新的活期存款賬戶用于扣收貸款本息。

              如甲方在借款期內要變更指定還款賬戶,須提前 天向乙方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并重新簽訂《代扣還款委托書》、約定新賬戶啟用日期后方可實施。

              二、柜面還款方式 即甲方在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個工作日直接到乙方規定的營業柜臺以現金、支票或信用卡、儲蓄卡辦理還款。甲方前期如有拖欠的,應將所有拖欠款項和當期還款額一并交納。

            關于借款合同13

              民間借款擔保合同范本

              借款人:

              擔保人:

              出借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利率為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即 利率 %的四倍。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到期時一次性還清全部本金。

              第六條 如出現下列情形,出借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約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于非法活動。

              2.擔保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提供出借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或擔保人的資信出現危機,有可能導致出借人無法收回借款的。

              第七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并接受出借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于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并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八條 出借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借款人支付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擔保追索權。

              第九條 擔保人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擔保人自愿以其所有權并有權處分權的全部財產(含夫妻共同財產)擔保給出借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本合同項下擔保財產為:

              擔保人保證:所擔保的自有財產滿足擔保條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但保人所承擔的擔保為連帶責任擔保。

              第十條 擔保范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出借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出借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出借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出借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并承擔出借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等)

              3.擔保人因隱瞞擔保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擔保或者已出租等情況,或故意隱瞞其自身在簽訂本合同時已經不具備擔保能力的,而給出借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出借人承擔賠償責任。

              4.本合同項下的借條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居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簽字后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后,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合同。

              借款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出借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擔保人 (簽字、手印或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關于借款合同14

              甲方(擔保人):

              身份證號:

              地址住所:

              聯系電話:

              乙方(債權人):

              身份證號:地址住所:電話:

              根據(下稱借款人)與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年個

              人借款字第號的《借款合同》的約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資金為(大寫人民幣)萬元,期限為個月。現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擔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擔保,并明確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連帶保證責任擔保。

              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與解釋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則:

              1、《借款合同》中的定義與解釋均適用于本合同。

              2、當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時,應當包括經雙方同意修改、補充、變更后的合同或條款。

              3、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和擔保行為具有獨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關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4、本合同所稱債務系指根據《借款合同》的約定,借款人應向乙方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債務本金及利息(包括復息、罰息) 、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資金占用費、實現乙方債權及擔保物權的一切費用。

              第二條保證責任

              為了保證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責任和義務,無論何種原因未按約履行,甲方均應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三條保證期間

              一、保證形式為不可撤銷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間屆滿之日起另增加兩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稱主債務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義務后,形成的對甲方追償之債務。保證期間內,乙方依法將其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第四條保證擔保范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范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證擔保合同》中約定的全部保證擔保范圍,以及《借款合同》中約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義務范圍。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權、實現擔保權利而產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擔保范圍之內,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訴訟費用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各項費用。

              第五條有關保證的規定

              一、本合同項下設立的擔保為獨立的擔保。本合同獨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而無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終止或修改而受到影響。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均須全面履行保證責任。

              二、本合同的保證為不可撤銷的保證,不受借款人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或文件的影響,也不因借款人破產、無力清償債務、喪失企業資格、更改組織章程等各種情況而有任何改變。

              三、乙方修改、補充《借款合同》的,無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應按修改后的相關內容承擔擔保責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擴大《借款合同》中約定的擔保范圍的除外。

              四、任何時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積極行使對借款人的追索權等為由要求減輕或免除擔保責任。

              五、擔保人特別保證:如乙方還同時享有由債務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不論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出承擔擔保責任的請求,甲方自愿優先承擔對乙方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務人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擔保承擔保證擔保責任。債務人提供了物的擔保的,乙方放棄該擔保物權、擔保物權順位或者變更擔保物權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并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第六條聲明與保證

              一、甲方向乙方聲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資料等都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不含有與事實不符的任何重大錯誤或遺漏任何重大事實;

              2、甲方對本合同的簽署和執行及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活動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實;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擔保物,則甲方承諾放棄按《擔保法》第28條及其司法解釋規定的保證人享有的權利,且不以該規定作為向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抗辯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經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影響乙方接受其為擔保人的下列事件:

              (1)與其主要負責人惡意串通、互涉重大違紀、違法或法律糾紛;

              (2)存在未了結的重大訴訟案件、非訴訟法律糾紛、行政處罰、爭議;

              (3)存在重大債務或有負債;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擔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擔保財產的其他共有權人;

              (6)其他業已影響擔保人財務狀況及擔保能力的情況。

              二、甲方向乙方保證:

              1、乙方在向貸款行履行了保證責任后有權向甲方追償款項。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后____日內即時支付乙方全部代償金額及應付費用;

              2、甲方若同時面臨償付債務及乙方追償時,應優先償付乙方追償金額;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時保證在事項發生后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各類產權變更;涉訟或仲裁事項;對外資金借貸等一切影響乙方債權、債務的重大事項。

              4、甲方保證本次擔保合法有效,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本次擔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決不以任何理由阻礙或變相阻礙、干擾乙方依本合同的約定實現債權;

              6、不出現因甲方故意或過失而影響乙方行使權利的情形。

              7、無條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并在《借款合同》簽署后按月向乙方報送上____月度財務真實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8、本合同保證期間內,甲方若對外提供擔保,則甲方保證在提供擔保____日前書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則不能對外擔保。

              9、當甲方提供的保證擔保與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擔保并存時,保證責任與物保在實現順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經物保的實現,直接要求甲方承擔全額連帶保證責任。

              10、若乙方在保證期間依法將債權轉讓給

              第三人的,則本擔保保證債權同時轉讓,甲方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對受讓人承擔擔保保證責任。若在保證期間,乙方為借款人擔保的債務的履行期限發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繼續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1

              1、甲方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乙方認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擔保人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甲方不承擔保證責任或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的,甲方應按擔保的債務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因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且違約金不足賠償的,甲方還應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賠償。乙方有權就違約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實現債權,或采取其他救濟措施。

              第八條提前實現債權的情況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乙方有權要求提前實現債權。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任何義務,或甲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義務;

              2、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二條的約定或出現涉訴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擔保責任的情況;

              3、依照《借款合同》規定需提前履行債務但借款人未依約清償債務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出現被宣告破產、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等情況致使乙方擔保義務即將形成,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及發生其他足以影響乙方利益等的情況。

              5、借款人發生其他違約行為。

              第九條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應通知對方,并經雙方達成書面修改協議方有效。在書面修改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條款繼續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時,乙方無須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無條件地同意對原《借款合同》及變更后的《借款合同》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擔保責任得到加重的情況除外。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簽約各方簽章時起生效。

              第十二條通知與送達

              1、本合同在履行和爭議解決過程中的有關通知或送達均應以書面形式按本合同記載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徑送達對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應立即通知對方。

              3、任何通知或各種通訊聯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變更的,按照變更后的地址)發送,即應視作下列日期被送達:

              (1)如果是信函,則為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發出后的5個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簽補充協議或依法律規定。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簽字) (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借款合同15

              合同編號: 民借字第( )號

              當 戶(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典當行(貸款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其自有的或其享有處分權的民品作為當物質押給乙方取得當金,并在約定期限內支付當金利息、綜合費,償還當金,贖回當物。甲、乙雙方就上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的下列詞語采下列含義:

              1.1“本合同”由《民品典當借款合同》及其附件,雙方達成的《民品質押合同》以及任何補充協議、對賬單、甲方出具的并由乙方接受的任何承諾、聲明、授權、證明、確認書、第三方履約保函、當票、續當憑證、乙方通知等共同組成,組成各部分互為補充,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票》中典當須知項下內容、《續當憑證》中續當須知項下內容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 “綜合費用”指乙方提供典當管理和服務應當收取的費用,但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包括保險費、保管費等。

              1.3 “日”指自然日,包括工作日、法定休息日、節假日。

              1.4 “月”指當金發放之日起(含當金發放當日)每屆滿30日為一個月。

              1.5 若簽發當票,“當票”系指甲、乙雙方間簡明借貸協議、甲方收到當票上記載當金的收款憑證,并系甲方贖取當物的惟一憑證。

              1.6 “續當”系指甲、乙雙方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內以及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之日起5日內達成的順延借款期限的行為。續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續當期自前次典當期限或者續當期限屆滿日起算。甲、乙雙方為續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簽發續當憑證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續當及續當期限等方式進行。

              1.7 “贖當”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與乙方結清當金本金、利息、綜合費、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等,以消滅當物上的抵/質押擔保負擔。

              1.8 “轉當”系指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因甲方未贖當,乙方與甲方達成的以新貸還舊貸行為。甲、乙雙方為轉當行為,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直接在當票上注明轉當及轉當期限等方式進行。轉當一次的期限最長為6個月,轉當期自轉當之日起算。

              1.9“抽當”系指典當或續當期限屆滿后,甲方不能全額償還全部當款本金,而償還部分當金本金,但當物上的抵/質押負擔并不消除的行為。乙方同意甲方抽當的,甲方必須首先結清截至抽當之日甲方欠付的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乙方墊付的費用及乙方已發生的實現債權的費用等,否則不成立抽當,甲方支付的款項直接用于沖抵甲方欠付的前述項目費用和甲方付款之后即將發生的前述項目的費用。抽當不影響絕當的發生。

              1.10 “絕當”系指甲方未在前次典當或續當期限以及轉當期限屆滿的5內日贖當或與乙方達成續當一致的,即為絕當。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的,視同絕當發生。

              第二條 當物

              2.1甲方自愿以本(單位/人)的' (以下簡稱民品)作為當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民品為本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2.2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一致,確認該民品估價為人民幣大寫元 (¥: 元 )。

              第三條 當物擔保的債權范圍及處臵當物后清償順序

              3.1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當物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當金(¥: 元)

              及按第六條計算的息、費,違約金、賠償金和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

              3.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

              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含《民品質押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等)。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于擔保范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后(含絕當后)所產生的息、費均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3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續當時將甲方拖欠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轉入續當后的本金的,該等部分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逾期違約金等亦屬于當物的擔保范圍。

              3.4絕當后及乙方按照第十一條約定提前收回貸款,甲方任何還款及乙方處臵當物后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乙方的債權:

              3.4.1 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4.2 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

              3.4.3 當金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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