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安全生產合同4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合同4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安全生產合同 篇1
甲方: 項目部
乙方: 勞務專業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文件規定精神,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確保本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達到國家標準要求,經雙方協商一致確定簽訂本合同書,共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
二、承包內容:乙方承包甲方 工程。
三、甲方職責:
1、甲方對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范圍內,履行安全監管檢查和管理職責。
2、甲方發現乙方成員有未成年童工或與《建筑法》相違背的`人員即進行清除,并做出罰款處理。
3、甲方要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講解企業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條理等,并與乙方簽定安全技術交底,同時檢查乙方交底落實情況。
4、甲方應提供安全措施及各種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否則,乙方有權拒絕施工,并報安全監督機關。
四、乙方職責:
1、乙方進場必須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施工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2、乙方必須建立安全保證體系,選出專職安全人員,由甲方統一管理。
3、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三定”進行整改,確保安全施工。
4、乙方進場必須佩帶安全帽。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否則追究其相關責任。
5、乙方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6、乙方嚴格按照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鏡,活完場清。
7、乙方必須服從甲方指揮,有安全隱患必須立即通知甲方。
8、如果乙方因乙方操作或違反規定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獎罰標準:
1、甲方對乙方在施工中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及能認真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并無事故,視其工作情況,獎100-500元。
2、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不帶安全帽罰20元/人次。
3、在工地內打架斗毆罰款100-500元/人次。
4、偷盜公共財務發現一次罰款500-1000元/人次。
5、乙方對所使用的機械設備進行保管維修,由于責任心不墻或失職所造成設備損壞罰款100元/人次,一次責任由乙方承擔,并照價賠償。
6、保持伙房及生活區衛生,排出值日表,每日打掃,如經工地項目部檢查不合格,罰款500元,限期整改。
7、對一切違反工地管理規章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通報并對乙方責任人進行罰款1000-20xx元。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規范公司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筑機設備的使用率、完好率,確保筑機管理完善,保障公司的正常生產,預防機械事故的發生,杜絕開病車,開危險車,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特與各操作手簽訂本安全生產合同。
一、筑機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加強自身素質的提高,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格遵守公路局和路橋公司安全生產制度。對不按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的,不遵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進行批評教育,屢教不改的將對當事人進行停職處分。
二、筑機所有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機械尤其是轉向、制動系統和輪胎),各操作手必須做到勤保養、勤檢修,發生故障及時上報及時修理,不準帶病運行。設備的傳動帶、轉輪、飛輪等外露部位必須安裝防護罩,所有設備嚴禁漏水、漏電、漏氣,不準帶病作業。機械設備發現有問題應及時上報及時修理,自己確實不能維修的由機料科安排修理工維修。對機械設備不愛惜不保養不維護的,第一次進行批評教育并責令當事人改正,第二次將進行處罰。筑機各種設備操作員對工作、行駛中突然發生的各種特殊情況應第一時間通知公司和項目部,機械帶病作業的造成事故由當事人承擔責任,施工環境情況復雜(光纜、淤泥、邊坡)應通知頂目部和公司,擅自作業造成后果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三、所有車輛必須專人駕駛,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筑機所有操作員禁止酒后作業,禁止穿拖靴上班。裝載機鏟斗嚴禁帶人,壓路機機身嚴禁帶人,固定設備操作室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對發現以上不當行為的',第一次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并罰款200元,第二次進行停職反省。
四、固定機械設備或攤鋪機在運輸過程中特別要注意安全,運輸前要鎖緊保險鋼絲繩,后面用鐵絲綁好仔細檢查不要在運輸中有拋落現象,檢查拖車輪胎情況,途中臨時停車前后放醒目標志筒,整個過程中有不安全的因素及時向機料科匯報解決。對不顧安全因素不上報強行運輸的,不論是項目部或者筑機人員都要進行批評并要求整改。
五、固定機械在安裝時所有人必須帶好安全帽,安裝完好后在場地及危險部位做好醒目的安全標志,在方便的位置放好足夠的滅火器材,并做到無電線電纜裸露在外,做到無漏電現象,電源接入時裝好漏電開關。任何時候任何情況固定機維修時必須斷電,任何未斷電維修的,發現一次批評一次罰款一次(每次100元),多次不帶安全帽和不斷電維修的,進行停職處罰。此條為固定機械安全重點。
六、行走機械設備停班時,應選擇安全平穩的停放點,關好駕駛室門窗、拉上制動手閘,確實要在坡道停車時,要用木頭或石頭將車輪抵牢固。此條為行走機械安全重點,各操作手必須牢記,對坡道停車屢教不改的沒有安全意識的,進行重點教育。對私自停放外地未和項目要招呼無人看管造成的損失,由當事人自己承擔。
七、固定機械設備停班時,必須做好攪拌缸和料斗的余料清除工作,不能影響設備第二天的正常開工,并拉下電源總開關,鎖好操作室,做好防盜工作。
八、筑機所有設備在長時間停放時,必須間隔一段時間檢查啟動運轉,冬節時注意做好放水防凍工作,對機械不放在心上疏忽大意造成的凍裂等現象的,由操作員承擔損失。
九、公司筑機事故處理程序:筑機(行走機械和固定機械)發生任何安全事故、機械事故、生產事故和交通事故,第一時間上報機料科和設備所用的項目部,事故處理以治傷救人為第一原則,第二是保證財產安全。事故處理完后公司將對事故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人為的不按照操作規程操作的、不具備施工條件的未經許可的、倒車不向后看、私自攬活行為的等造成的事故將當根據事故的大小由當事人自己承擔所有的經濟賠償和相關法律責任。對非人為發生的各種意外事故,由交警或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進行鑒定,公司根據事故的性質并結合安全管理制度進行處罰,并通知各操作手加強分析,引以為戒,杜絕同類事故繼續發生。
十、筑機人員要認真對待安全事項,樹立牢固的安全意識,互相提醒,加強學習,堅決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只有安全才有效益,只有安全才能做出成績。本安全合同簽訂后,各操作手要認真仔細的觀看,逐條落實,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其他未盡事宜,參照市局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甲方: 乙方:
20xx年5月8日
安全生產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
1. 分包方應按有關規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分包方承擔、非非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 分包方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發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并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 分包方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 分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 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方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 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會制度與班前安全講話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 分包方必須執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方項目經理、主管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方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參加總包方組織的
安全年審考核,合格者辦理《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4.3.4分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有效證件(原籍地、市級勞動部門頒發)和當地勞動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方必須執行周一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 分包方必須執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承擔;
4.4.2分包方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 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4.6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作業轉換后的交接檢查制度;
4.6.1分包方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的產品,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4.6.2分包方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施執行自檢后報總包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方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驗收,分包方必須按規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記憶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定。
4.7分包方須執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方必須執行本企業和當地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定點采購制度。
4.9分包方必須執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10分包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4.11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2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方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3分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范制度:
4.13.1分包方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3.2分包方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
4.13.3分包方的專業分包商和他在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3.4施工現場內,分包方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
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3.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主管部門發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3.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4.13.7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3.8分包方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須配戴面罩、眼罩、絕緣手套等的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3.9分包方應在合同簽約后15天內,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詳述將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對緊急事件處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條例,以報總包方批準,但此批準并不減輕分包方的安全責任;
4.13.10分包方應指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三、消防保衛工作要求:
四、現場文明施工及人員行為管理:
五、爭議的處理:
六、其他補充條款
安全生產合同 篇4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本項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電網、設備等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制定本合同。本項目發包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承包人**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
第一條 工程項目:*****中心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并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向乙方及時傳達上級、地方政府部門等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精神。
4、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并發出安全整改通知書,直至清退出場。
5、指派安全科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系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6、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人員傷亡、電網、設備等事故,甲方有權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并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8、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指揮部下設安全科。配足專職安全員,全面負責抓好工程的安全工作。
9、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項目的承包單位,應全面負責本工區的安全生產工作,對工程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程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于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相應的安全保衛工作組織,設立專職安全保衛員。乙方指派***作為安全工作聯系人。
5、建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人。同時根據國家的相關規定,提取經費作為安全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6、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布置施工。
7、乙方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試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設備損壞負責。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報給甲方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施工期間,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例會和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9、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足夠數量的安全警告標志牌,標牌制作要規范,懸掛要醒目。
10、乙方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
11、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系,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2、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3、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
14、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等事故或危機生產運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并積極配合調查。
15、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臟、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并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并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系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工作聯系單、傳真、電傳等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書面聯系時,應于*小時內予以響應。
第六條 施工安全保證金
甲方預留工程履約保證金10%作為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履約保證金。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未發生人身重傷、電網和設備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驗收后將該保證金全額退還;若施工過程中發生下列安全事故,扣除相應的安全保證金:
(1)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電網和設備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證金
(2)發生人身重傷事故、電網和設備事故,扣除50%安全保證金
(3)乙方人員發生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安全保證金內扣除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設備損壞等財產損失,由責任方承擔相應責任,并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合同履行中發現乙方提供的有關資質材料無效,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3、乙方未設置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為掌握本工程項目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項目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安全工作規程抽考不合格,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元至***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6、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電網和設備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元至****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調、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由雙發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并加蓋單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后失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份,當正本與副本的內容不一致時,以正本為準。
甲方:*****(蓋單位章)
乙方:******(蓋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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