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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權轉讓協議

            時間:2024-08-31 01:51:3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林權轉讓協議(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大家逐漸認識到協議的重要性,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協議到底怎么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林權轉讓協議,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林權轉讓協議(精選15篇)

            林權轉讓協議1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用材林70年使用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共11000畝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 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11000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

              東至: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

              森林類別:用材,地類:林地。

              2、轉讓期限。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協議林地林權轉讓費合計770萬元。現金支付。于協議簽定之日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1540萬元。

              2、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中證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2

              出讓方(甲方):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為規范農村林權流轉,切實維護林權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等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林權流轉的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

              第二條 流轉林地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流轉林地隸屬_____縣____鎮____村。四至界限林地名稱:面積(畝):

              合 計 西至 南至 北至 林木情況 說明:林地是指山林。

              第三條 林權流轉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林地使用的期限為____年,自_20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但原則上雙方約定的林地使用期限不得超過國家法律規定的最長期限。

              第四條 流轉費用及支付方式

              合同期限內,林地流轉費用為每畝每年 元,以此標準合計每年的費用為¥ 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以上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使用權的流轉費用。以上費用按年支付,由乙方于每年的 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到位,同時甲方向乙方出具收據。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按時收取約定的流轉費。

              2、可監督乙方按照合同的約定合理使用林地,但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確保具備合法和有效的流轉條件,提供有效的流轉文書,并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登記手續。

              2、維護乙方的林地經營自主權、林木使用和處置權。

              3、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

              4、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流轉林地的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不得在山場內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合同期內在不改變流轉林地規定用途的`前提下,對流轉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享有完全所有權和處置權。

              2、合同期內可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可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對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水電、林業輔助設施、生產經營配套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費用由乙方支付。

              4、在合同履行期間,有權阻止甲方擅自變更或終止合同,如因甲方違約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乙方有權停付相應流轉費用并追究甲方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乙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維護項目規定的生產經營用途,不得進行掠奪性經營、粗放管理或過度開發。

              3、在使用期內,乙方若進行林木更新采伐,更新的主體為乙方,造林費用由乙方承擔。

              4、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自身原因導致事故造成損失的,自行承擔責任。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七條 債權債務處理

              流轉前所涉及的與林地相關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規定的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一次性支付違約金伍萬元。若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進行賠償,其中乙方損失計算方法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對合同內流轉林地的全部投入和預期收益。

              第九條 爭議解決辦法

              合同期內發生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征占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由雙方協商解除,甲乙雙方互不追究損失責任。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流轉合同到期后地上附著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國家投資建設的林業基礎設施、設備屬村集體所有;乙方對自主投資建設的基礎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合同到期后與甲方協商處置;乙方修建的臨時經營性設施,合同到期后由乙方處置。

              (二)合同期內按國家規定辦理林地流轉手續應交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林地的優惠政策補貼,由乙方享有。

              (四)合同期內,確因國家建設需要征占用該轉讓的林地,其森林、林木及其附著物補償、林地補償費等,由乙方享有。

              (五)合同期內乙方根據經營需要可以將林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六)合同期滿后,若甲方需繼續流轉林地使用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受讓權。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以及甲方所在地林權流轉管理部門(見證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3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地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 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1、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臵的座落在 鄉 村 組,小地名: 。面積 畝,成材林面積 畝,灌木 畝,疏林 畝,荒山 畝。四至界線: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農地上所有可以采伐的棲楠樺、水冬瓜木、紅木荷以及雜木等有償依法轉讓給乙方。

              二、流轉期限及起止時間

              轉讓年限:即從 年 月 日起至此片地上的樹木采伐完為止。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轉讓有權處臵的農地上的樹木。

              (2)按照合同的約定取得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樹木期限,在期滿后收回轉讓樹木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進行轉讓的農地的樹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樹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樹木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本轉讓期限內,對乙方依法以轉讓、出租、轉包,互換或以其它方式流轉樹木的,應協助辦理有關手續。 (二)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在流轉期間內依法享有樹木使用、收益和對樹木承包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臵樹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承包方式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轉讓樹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方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按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各項管護措施。樹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向甲方提供造林的樹苗。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乙方必須向甲方按時足額支付轉讓樹的轉讓費。 (4)、轉讓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出具書面同意。

              (三)、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以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樹木轉讓價款為: 支付方式:

              支付時間:

              五 、違約責任及其它約定事項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違反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協調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村公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協議4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林地長期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_____,林地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畝)。

              2、現該地塊的`林地甲、乙雙方自愿交易。

              二、轉讓方式

              1、甲方的林地轉讓價每年______元/畝。

              2、乙方同意按以上支付給甲方林地價款:計人民幣_______元,付款時間及條件成就按雙方簽訂協議書時間生效.

              3、轉讓期限:____年,如乙方未能向甲方交納轉讓金,視為該協議終止。

              三、違約責任

              1、甲方承諾無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林地的所有權,若乙方未能順利取得該林地,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及包賠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該林地轉讓價款,應付該地價款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

              四、其他

              1、甲方僅承擔該林地轉讓前的稅、費;轉讓后有關稅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甲方負有對該林地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轉讓手續。

              3、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4、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5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本)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甲方先期提供如下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

              二、雙方定下轉讓意向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萬元,雙方即以共同名義召開與本宗林權轉讓相關的村民大會,討論并百分之百通過本宗林權轉讓給甲、乙雙方的決議,明確本宗林權轉讓費應付給村民部分的支付方式及分配方案(造分配花名冊),分配方案應包括所有搬遷戶和非搬遷戶;組織會議并達成結果的工作由甲方負責,甲方應在本協議書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辦妥。該會議形成的資料要交一套給乙 1

              方長期保存。之后,乙方在5個工作日內再向甲方支付萬元。

              三、甲方對其支付給村民的轉讓費承擔全部責任。如發生轉讓費低于當地保護價應補償差額之類的事情,均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涉。如因此類事情發生糾紛,導致乙方不能正常經營生產的損失,由甲方全部賠償并依本合同第十三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與原村、組集體或者原承包戶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須全額退還乙方的預付款并按本協議第十三條之約定承擔萬元的違約責任。

              五、本協議的轉讓期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甲方必須提供證據以保證轉讓給乙方的林地上的林種是商品林,若甲方轉讓的是生態林地 ,視為轉讓無效。轉讓期屆滿之時,相關權利人依據屆時法律、法規及實際情況協商后續或者善后事宜。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鄉、村、組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鄉、村、組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本宗轉讓面積為畝,轉讓價格定為每畝元。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

              八、甲方應提供其名下在地界內所有的

              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九、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預付款及保證金后,乙方應在個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若有延誤,乙方須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三倍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至款項支付完畢。

              十、因乙方已于__年__月__日向甲方支付了萬元預付款,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違約金。

              十一、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及村組、農戶均不得干涉;此事項由甲方承擔保證責任。

              十二、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由甲方與原承包戶協商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但自本協議書簽訂之日起不滿兩年被征用的,須從所得土地補償費中支付剩余年份轉讓費給乙方,乙方可在保證金中扣除此款。

              十三、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元違約金(協議書中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的事項在外)。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公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十六、本協議書第一條、第二條、第八條約定甲方應當提供的相關資料在簽訂協議書時尚不能完全齊備,甲方保證在__年__月__日之前齊備包括流轉給乙方的林權證在內的所有資料交付給乙方。如果超出此期限,每超過一個月,甲方須向乙方支付元的違約金至全部資料交齊為止。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林權轉讓協議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自主經營、利用、開發并享有經營收益。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遵守執行: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轉讓乙方的林地及林權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該林地性質為:_________,該林地、林權面積為:_________畝,林種為:_________,苗木約_________株,林權證號為:_________;山場現有林木蓄積量為:_________立方米。

              該林地、林權四至界限分別為:

              東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期限:該林地林權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擁有上述林地、林權經營、轉讓、繼承等權利。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轉讓該林地、林權的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現金/轉賬)式支付給甲方林地及林權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林地、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雙方及其家屬、親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轉讓費的三倍價格賠償守約方。

              2、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3、本合同約定為林地、林權經營權徹底、永久轉讓,自訂立本合同起甲方與集體的林地、林權承包關系終止,乙方與集體建立新的承包關系,有關林地、林權的權利、義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擔。

              4、甲方保證該林地、林權屬于國家允許轉讓的林地、林權,該林地、林權上無抵押、無擔保、無債權債務糾紛,權屬無爭議,如該林地、林權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他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費用由甲方負責。

              5、如上述林地使用權轉讓交接后因甲方發生在轉讓前存在的債權﹑債務及糾紛,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給乙方。

              6、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實、合法、有效的轉讓文書,包括(但不僅限于):

              (1)原承包戶或者村集體、村民小組將其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林權轉讓合同書原件;

              (2)村民代表大會或者村民大會同意將此林地、林權流轉給甲方的.會議記錄,可以是復印件,但須加蓋公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

              (3)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確保可辦理林地、林權使用證分割;

              (4)原承包戶或者村、組收到甲方轉讓費的憑據等;

              (5)該林地山場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察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權登記申請表等資料。

              (6)乙方認為甲方應該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辦理所有權確權手續時,甲方須協助辦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

              8、甲方應尊重乙方的自主經營權,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可正常經營、發展。

              9、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10、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地山場護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道路隨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該林地山場內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國家政策允許和不損害乙方利益的情況下,乙方允許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購買的林地山場放牧。

              12、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13、甲方需為乙方進出該林地山場預留寬度為米左右的道路(從公路起至山場,且保證該道路與其他村民無任何權屬糾紛),修路費用由乙方負責。詳細情況為:_________;

              14、甲方保證乙方進入該山地林場區域的道路通暢并且無償使用,乙方在使用鎮、村、組等已修好的公路時,相關鎮、村、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權轉讓款的義務;

              2、林地轉讓后,除現有可砍伐林木(經濟林木藍桉樹及部分松樹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該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經營收益權、附屬資源享有權等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乙方有權自主經營該山地林場,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進行各種商業綜合經營開發(包括但不僅限于進行旅游、度假、觀光、餐飲、住宿、種養等),乙方有權自由轉讓全部或部分該山地林場林權,有權對外銷售該山地林場樹木,甲方不得妨礙、阻撓乙方上述經營活動。

              3、在轉讓期限內,如遇到集體或國家政策對林地進行調整,林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得對上述進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補償費及其他收入全部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權證范圍內的林地及地上物補償款均歸乙方享有。

              4、乙方對轉讓土地擁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有權在法律允許范圍內自主決定種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5、乙方因經營需要,可以對林地進行合法流轉,可以進行平整、開發、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辦理變更手續,備案登記及建設工程申報等,甲方應當協助辦理。

              6、轉讓期滿后,按國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發包的,由乙方與集體組織訂立承包合同繼續承包該林地,甲方放棄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轉讓林地經營權屬發生糾紛,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負責處理。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轉讓金后______日內,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權證轉移手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乙方所付轉讓金,且在日內支付完畢。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義務而造成的違約,或因乙方未履行給付轉讓費義務而造成違約,均應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應在合同簽訂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縣人民法院通過訴訟解決。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關轉讓手續均應通過公證處進行法律公證,費用由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簽訂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妥善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當地林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以下無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狀況登記表;

              2、林權證附圖;

              3、雙方當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簽約當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7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1、甲方與發包方簽署了《廈門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稱“山地承包合同”),并已經依法取得廈門______________的林權及相關權益;

              一、轉讓標的

              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權及全部相關權益,具體包括:

              1、甲方承包廈門______________所取得的`全部林權,承包期限;

              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設施、道路設施、固定設備、土地肥力投入等。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就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款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___內付清;

              2、林權轉讓款分期支付,具體支付安排為: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按每年每畝______元支付,并于每年____月____日前按年支付。

              1、僅限于用作茶葉生產基地項目。

              三、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2、乙方應依法經營,不得違反《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等國家政策法規。

              3、因項目開發需要,須在承包區域內征用建設用地時,乙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并負擔全部費用,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所指轉讓價款作相應調整。

              4、乙方在項目開發過程中或經營項目時需要雇傭臨時工或者招錄工人,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雇傭發包方的村民。

              6、甲方承諾: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甲方無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或者單方收回林權或有關權益。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應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甲方非法干涉乙方自主經營的,應賠償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五、未盡事宜與爭端解決條款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友好協商簽署補充協議。

              2、因本合同的效力與履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8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本著經充分協商,甲方將擁有的合法的`經營權的座落在____________一塊林地(小地名分別是:廟溝南溝),林班為:______林班、______小班,主要林種為用材林,主要樹種為胡桃楸和紅松,共計______畝,全林班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協商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林地四至:東:______;南:______;西:______;北:______,注: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期限:林地使用期為40年,終止日期為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乙方確認上述轉讓后,甲方的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的處置林木及產品的權益。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時間。

              本協議林地轉讓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現金支付于______年7月20日,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四、其它條款。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制定,依法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見證人(以下簡稱丙方):

              為了可持續開發雞籠山生態資源,落實阿拉斯加人民政府的規劃,好望角林源生態農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擬對雞籠山腹地進行種植、畜牧、旅游休閑深層次開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甲方將其擁有合法經營權的坐落于的百分之百林權(含林地永久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收益權)約畝(附詳細資料為附件)全部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議定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

              一:___畝,實際面積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該宗地的具體位置見附件(衛星航拍圖),其地理經緯度坐標分別為___。

              二、甲方先期提供縣林業局同意流轉的批文原件資料給乙方永久保存,并保證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

              三、林權轉讓款人民幣萬元,雙方訂下轉讓協議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20萬元作為訂金。全部林地過戶完畢,甲方要為乙方申領新林權證,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待全部手續辦結,相關證件交給乙方,雙方即行結算全部轉讓費用,扣除前述訂金轉為轉讓林權款后,乙方應在60工作日內將余款付清給甲方。

              四、甲方與該林地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由甲方自行解決,與乙方無關,若因甲方未能取得本宗轉讓所涉的林地經營權等情形而致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情形,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因開發該林地與周邊的群眾產生的矛盾糾紛,或需要承包、租賃相鄰屬于其他集體的林地,甲方必須積極協助乙方與周邊林地集體協調解決矛盾或承包、租賃事宜,若因甲方故意制造障礙,影響乙方的開發,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付相應的補償。

              六、林區道路由乙方自建。乙方修建林區路如須從未流轉給乙方的地面上通過,甲方保證從中協調乙方修路用地,任何一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修路用地的費用,甲方保證乙方在使用甲方已修好的公路時,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七、甲方應提供該宗地界內所有的林地資料。如各類摸底調查表、勘查外業調查表。測量記錄表、勘界公示表及林權登記申請表等等資料可以是復印件,但必須由縣林業局加蓋鮮章以證明與原件相符。雙方根據上述相關林地資料另行編制面積、邊界的勘查、確認工作進度表;如有必要,雙方還應會同編制工作進度附表,以利于勘查、確認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乙方因深度開發該宗林地,需要丙方辦理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丙方須積極為乙方向好望角省林業廳辦理好各項行政許可事項,并為乙方爭取相關的政策、財政扶持資金的支持。

              九、因乙方已于___年___月日向甲方支付了20萬元訂金,故自當日起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轉讓其名下與本宗轉讓有涉的任何林權,否則甲方按本協議之訂金規則向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定,相關權益即轉移給乙方,乙方依法自主經營,獨立享有經營權益。乙方對本宗林權進行再流轉、砍伐、林木結構調整等,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在協議轉讓期內,林權被依法征用,所得土地補償費歸乙方享有;林權附著物補償費歸乙方享有。

              十三、本協議簽訂后,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如發生違約責任,違約方除賠償對方經濟損失外,還須向對方支付___20萬元違約金。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依法、合理、公平的原則另行商定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五、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經丙方見證后,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送一份給縣林業局備案。

              甲方___乙方:

              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丙方

              年___月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就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的相關事宜,經協商一致,特立本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所轉讓的林地和林木系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轉包而來,甲方與那丟屯和高坡屯于20xx年7月7日簽訂山地轉包協議書。現甲方把轉包而來的山地經營權及其已經種下的桉樹和杉木一次性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期限:20xx年11月8日至20xx年7月7日。

              三、轉讓期內,在林地內所種植的一切經濟林木屬乙方所有。轉讓期內,乙方為了方便運輸經濟林木在林地內開公路,或者經過村里的.公路時,如遇那丟屯或者高坡屯的村民進行干擾,由甲方出面進行調解處理。

              四、轉讓價款:乙方支付林地使用權與林木所有權轉讓金共計人民幣xx正(xx元)。

              五、付款方式:本協議簽訂時,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轉讓金人民幣xx元(xx元),余下的xx萬元(xx元)在20xx年xx月xx日前付清。剩余的壹萬元作為押金,等第一次伐木后付清。

              六、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面積以林業地圖為準,四至范圍及面積見森林、林木。林權證編號為:xx,宗地號:326

              七、違約職責: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除賠償對方的損失外,須向對方支付拾萬元的違約金。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九、本協議一式五份,本協議每位當事人持一份。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11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系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為了保障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進一步明晰山場的所有權、放活經營權、落實處置權、保障收益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相關政策,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現就

              一、甲方轉讓山場的位置和面積

              1、甲方自愿將具有合法產權(林權證號)的四至清晰、無爭議的 山場的林地使用權、林木

              所有權、林木使用權(這三權以下簡稱林權)有償轉讓給乙方。

              2、甲方轉讓的山場坐落于面積 畝,林種為 ,樹種為 ,蓄積量(或株數) 立方米(株),分別為 等 片山場。具體四至為:

              東: 南: 西:北:

              詳見《交地確認表》及1:1萬的地形勾繪圖,實際面積根據圖紙勾繪測算或測繪為準。

              二、轉讓期限

              轉讓期限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三、轉讓金的數額和支付方式

              1、轉讓山場現有價值以雙方協商一致(或請第三方有資質的單位評估)為準,(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按有償轉讓的原則,本合同中林權的轉讓面積為 轉讓基價為人民幣 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 萬元,(小寫: 元),前述價款包括轉讓林地內所有林木款、合同期內林地使用權轉讓款等。分付 萬元,余款 萬元待林權證辦好后一次付清。

              四、轉讓林地用途

              本合同中轉讓的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或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未經甲方同意和國家有關部門批準,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不得進行非森林資源的開發利用和生產建設。

              五、雙方的權力及義務

              (一)甲方權力及義務

              1、轉讓山場的林地所有權仍歸集體所有,山場范圍內的礦產資源收益仍歸甲方。

              2、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片山場的林權(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3、自簽訂合同之日起,甲方不得擅自砍伐和銷售本合同項下的林地范圍內的林木,并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積極配合乙方申辦林權變更登記(提交已有的權屬證明、身份證明、本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同意決議、鄉級人民政府的批準文件等),將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及使用權變更給乙方。

              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甲方不得準許他人在乙方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取土、采礦等破壞森林的行為。

              5、配合乙方做好森林防火、防盜及日常管護工作。協調乙方處理與當地其他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及村民的.爭執、糾紛和相關事件。

              6、甲方應保證所轉讓山場的林權均為商品用材林,無任何公益林及其他限制轉讓的林權;保證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后發生任何權屬糾紛或權利瑕疵,均由甲方負責處理和承擔,與乙方無關,否則,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所有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付清林權轉讓價款后,即自動獲得該山場的林權;林權轉讓后,乙方享有完全獨立的林地使用權、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權、林木使用權和收益權、轉讓權、繼承權,包括轉讓給其他從事山場開發、不改變林地性質的公司的權利。

              2、乙方在取得林權后必須進行山場開發,第一年內做好總體規劃設計(有條件的需進行專家論證),五年內用于山場開發投入資金必須達到山場總轉讓價款的三倍以上計同時確保合同期滿林木蓄積量不低于 立方米(株)。

              3、林權轉讓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繼續受讓該林地的優先權。如雙方協商不再續簽林權轉讓合同,在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無沖突的條件下,該林地及土地上已有林木按如下方式處理:

              (1)如乙方在造林基地營造的林木已達到經濟采伐期,乙方有權在合理期限內自行完成采伐、銷售事宜,甲方不得干涉;林木采伐后,乙方必須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造林更新,保證山場內不存在荒山,且該山場沒有任何債權債務。

              (2)如乙方所營造的林木未達到經濟采伐期,雙方同意該部分林地、林木在本合同期期滿前一年按下面的方式協商選擇處理,最后一期的林木砍伐后的跡地更新造林工作由乙方按國家法律法規完成;

              ①、自動延續至該輪采伐期結束,乙方按延續實際年限支付不低于本合同的年租金;

              ②、由雙方或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造林后至合同期滿時的林木經濟價值,由甲方按評估價補償給乙方;

              ③、按第②種方式評估后,以評估價出售給雙方均認可的第三方。

              4、乙方在取得林權后,不得改變林地性質;乙方承擔轉讓范圍內山場的森林防火和林木防盜等資源管護責任,發現了森林火災和林木盜伐等使乙方利益受損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甲方亦應積極協助乙方采取有效措施。

              六、違約責任

              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任何一方違背其于合同中作出的各項承諾或保證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賠償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變更或解除合同:

              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未能在約定的相應期限內進行山場開發,造成山場閑置或荒蕪的;

              3、因國家政策法規變更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

              4、造林地因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被依法征用的。

              七、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約束,在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用于報送相關政府部門審核、備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日 年 日

              鑒證單位:

              林業站 人民政府

              年 日 年 日

            林權轉讓協議1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和本著經充分協商,甲方將擁有的合法的經營權的座落在XX一塊林地(小地名分別是:廟溝南溝),林班為:X林班、X小班,主要林種為用材林,主要樹種為胡桃楸和紅松,共計X畝,全林班轉讓給乙方經營,雙方協商如下條款必須遵照執行。林地四至:東:X;南:X;西:X;北:X,注: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期限:林地使用期為40年,終止日期為20 年12月31日。

              三、雙方權利及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經營權,乙方確認上述轉讓后,甲方的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的處置林木及產品的權益。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時間。

              本協議林地轉讓金人民幣XXX元整(¥:XX元)現金支付于20 年7月20日,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為準。

              四、其它條款。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 可協商制定,依法補充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書4

              轉讓人:_______ 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受讓人:_______ 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身份證號_____ ___聯系電話:________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自留山使用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留山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取得自留山在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按有關規定,同意受讓該山地使用權。

              第二條 轉讓山場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山場隸屬_ ,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小地名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界限

              東: 南: 西: 北: 總面積約_ _畝。

              第三條 山權轉讓期限

              乙方受讓上述山地使用的期限為 ,自_20xx_年_4 月_8_日開始。

              第四條 轉讓金

              山地使用權轉讓總金額人民幣 (¥ __)。

              第五條 轉讓金支付方式

              乙方一次性將轉讓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 :___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提供1951年 月 日常山縣人民政府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復印件1份和20xx年4月 日曹宅村出具的該土地使用權確認證明1張(原件)。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到現場說明合同山地四至位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山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山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權和使用權,(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

              2、山地的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山地使用權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乙方在山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4.如因國家或其他單位需要征占用山地時,所得到的征用費用全部歸乙方所有。 (二)乙方的義務

              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甲方山場轉讓前所涉及山場范圍內有關農戶的協調調和附著物補償全部由乙方負責和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一方若違約,應向守約方承擔本合同總金額的_ _計算(即人民幣 元整)的違約金進行賠償。同時賠償該場地上所有資產的評估價5倍計算。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見證機構執一份。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1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推進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自愿將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簡稱林權)一并轉讓給乙方,由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自主經營和利用,并達成如下協議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林權轉讓的權利內容

              甲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約定,將其依法取得的本合同第二條款所指范圍內的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該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所有權與使用權。

              第二條轉讓林權的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轉讓林權林權的四至界限為:東:_________南:__________西:__________北:__________總面積:_________

              第三條轉讓林權的期限

              上述受轉讓的林權的林地使用的期限為23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四條轉讓金及其支付方式

              林地使用期限內轉讓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整(¥__________)。包括林地使用權和森林、林木(除現已經成材的老山木外)所有權轉讓金。

              乙方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包括但并不限于:現金、轉款、承兌等。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有收取約定的轉讓金的權利;

              2、甲方對乙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可以監督,但應以合理合法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經營行為。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保證具備合法和有效的轉讓條件,提供有效的轉讓文書。

              2、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林權變更(或辦理)登記手續。

              3、甲方應積極幫助協調解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各類矛盾糾紛,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以確保乙方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

              4、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對本合同林權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宣傳,禁止在造林山場內野外用火、放牧、砍柴、取土、采石等。

              5、發生林木濫砍亂伐、偷盜等事件,甲方應及時予以協助處理。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林地享有完全獨立的經營、使用權,并對林地上現有林木及附屬資源(野生動物及礦產除外)享有完全所有權和經營權。

              2、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可以按照國家林業政策法規規定,將其取得的林地使用權、森林林木所有權、使用權進行抵押等(公益林除外),同時乙方因造林而享有國家或地方的各項優惠政策,對此,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礙。

              3、林地使用期內,乙方對現有其增設的林業輔助設施享有充分使用權,乙方生產經營所需增設的基礎設施,如道路、林業輔助設施等,可要求甲方予以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4、乙方在林地使用經營過程中,有權自主選擇用工對象和方式。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將轉讓金支付給甲方。

              2、以營林為主,不得任意改變林地用途。

              第七條債權債條處理

              本合同生效前,甲方林權涉及的債權債務及相關的抵押、擔保,全部由甲方獨立享有和承擔;本合同期內,涉及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享有及承擔。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符合具體法律規定,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誠信遵守,任何不履約或不完全履約本合同項下約定義務的行為以及違背本合同作出的保證、承諾等情況,均構成違約,并按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時將林權交給乙方,除應盡快交付乙方外,按轉讓金總額的萬分之五/日支付違約責任。

              2、乙方未按時支付甲方轉讓金的,除應繼續支付外,按未交款項萬分之五/日支付乙方違約金。

              3、違約方給守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超過違約金的,除支付違約金外,應賠償守約方實際損失(包括預期收益)。

              第九條爭議解決辦法

              發生合同爭議或糾紛,由雙方依法協商解決;雙方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合同終止

              合同期間如出現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實際履行,本合同由雙方協商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兩份。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訂立補充合同妥善解決,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權轉讓協議14

              甲方(出讓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誠實守信的原則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特訂立本林地的承包經營轉讓合同。

              一、 林地名稱、坐落、面積、用途

              林地名稱:

              原林地承包合同編號: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積: 。

              用途: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 轉讓期限和起止時間

              以轉讓方式流轉,流轉的期限為3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法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轉讓費。

              3、向發包方提供乙方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的義務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人民政策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處理有關流轉的事宜;確保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未設定擔保;第三人對本合同轉讓的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和維護發包人的林地所有權,既是報經發包方同意。

              3、轉讓承包經營權不得損害相鄰森林林地權利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向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依法享有甲方對發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經營權等權利;對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權及其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收益權(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再行轉讓,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其它方式承包的,還可抵押); 享有國家相關扶持、優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權利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對在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知悉甲方承包經營情況和林地的有關情況。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權利。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交付轉讓費。

              2、全面履行甲方對林地的發包人應當履行的各項義務;維持承包林地的林業用途,未經縣級以上林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斷加大對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推進開發利用進度; 不拋荒承包林地,不損害林地和森林資源,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 保護法律規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和植物;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 制止在林地違章用火的行為,一旦發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服從、支持縣(區)、鄉(鎮)林地利用總體規劃; 接受發包人依法進行的監督、指導。

              3、向發包人通報有關情況,善意履行合同有關附隨義務。

              4、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四、 轉讓費及支付時間、方式

              轉讓費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乙方已于簽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確認收到乙方上述款項。

              五、 違法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義務;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六、 通知與送達

              雙方約定以下通訊地址為雙方通知或文件的送達地址:

              甲方送達地址: 乙方送達地址: 送達地址未經書面變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給對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達地址郵寄視為送達。如按上述地址郵寄文件被郵政部門退回,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七、 爭議的解決

              本轉讓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八、 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鄉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簽證單位)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權轉讓協議15

              出讓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 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甲方名下的林地名稱小地名為 ,坐落在花坪鎮 西牛潭村委會 村。

              東:

              南:

              西:

              北:

              面積為 畝,林權證號為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林木所有權轉讓方式一:

              1、林木所有權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 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林木所有權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林木所有權轉讓方式二:

              現有林木歸甲方所有,甲方自合同簽訂之日180天內自行清理。 本協議林木所有權轉讓適用方式 。

              林地使用權轉讓方式:

              1、地使用權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租金 元/年/畝,合計 元/年。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林木所有權轉讓價款 年付一次。 受讓方(簡稱乙方):韶關市湞江區水世界生態觀光園 營業執照: 地址:韶關市湞江區花坪鎮西牛潭村委會舊辦公樓 電話: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 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林木所有權補償款歸乙方所有;林地所有權補償款歸甲方所有。

              8、乙方在管理林地及規劃生產中必須保持原有四周邊界標線,確保期滿歸還產權清晰。

              第四條、爭議解決:

              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受訴法院為韶關市人民法院。

              第五條、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交公證處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期限為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協議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 甲、乙雙方協議簽定后,若乙方違約,應書面通知甲方,并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可從已支付的轉讓款中直接扣除;若甲方違約,應書面通知乙方,除全額退還轉讓款外,還應自違約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時該林地市場最高價總額20%的違約金,并按農村信用社最高貸款利率支付乙方所付轉讓費的利息。

              2、由于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其他損失的由違約方賠償該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讓方: (簡稱甲方)

              受讓方: (簡稱乙方)

              甲、 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商,現就甲方林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林木簡況:

              轉讓山場為杉木和雜木,坐落于荔波縣播堯鄉覺鞏村下岜竹組的浪堯、拉塘兩片山地。總面積為 畝,四至詳見林權證圖標,林權證號為

              第二條、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價款:

              轉讓價款為叁拾捌萬圓整(¥380000.00)元。

              2、付款方式:

              乙方于合同簽訂之日將全部轉讓價款一次性付清。

              第三條、雙方權利義務:

              1、林地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承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林權糾紛,不是甲方債務抵押物,如林地林木在轉讓期內發生四至權屬糾紛及其它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2、林地轉讓后,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甲方必須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林權證變更手續。

              4、 乙方按林業政策辦理生產采伐指標等手續時,甲方應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負擔。

              5、 乙方在管理林地及組織生產中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情、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要求村委會、村小組負責人及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處理完畢。

              6、乙方對受讓的林地享有使用權、經營權、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權和處置林木及其它產品。

              7、 ,在承包期內附著于該林地的所有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歸乙方享受,如遇林地被征用、征收、占用的,所有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一、由甲方同乙方辦理各項交易手續。

              二、甲方同意以叁拾捌萬圓(¥380000.00)的價格將下岜竹組一九九九年全組在浪堯、拉大片杉木林區的所有林木賣給乙方,并由甲方自己辦理林權證轉讓手續給乙方.

              三.乙方分兩期付款給甲方.即雙方在簽好合同之后,乙方先首付伍萬圓整(¥50000.00)給甲方,待乙方得到所買林區的林權證后,乙方再將第二期款全部交付甲方.

              四.甲方同意在乙方取得林權證后,給乙方一年時間的砍伐期限.如因乙方自己原因,乙方要求延長砍伐期限的由乙方另外付給甲方延長期租用費每月肆佰圓整.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砍伐林木期間,同時組織人員在原林木區栽種新樹苗(植更換林),確保乙方能正常砍伐林木,如由甲方原因影響乙方砍代時間,乙方有權延長相應時間的砍伐期,且不需向甲付任何費用。

              六、在乙方砍伐期間,如有地界爭議,由甲方自行負責處理。

              七、乙方向甲方交付首付款后,如甲方有反悔行為,甲方必須退還首付款(伍萬圓整)給乙方,另外還付違約金(伍萬圓整)給乙方。

              附條:

              1、乙方從交付預約金伍萬圓之日起,如有反悔,甲方既不退回預約金。

              2、自從交付首付款之日起,本股本組人員不許擅自到400畝林區內亂砍任何林木,如發現乙方有權按鄉規民約處罰。

              八、此協議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法律效應。此協議一式三份,雙方代表各持一份,雙方簽字的成員都負相應的法律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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