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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合伙協議

            時間:2024-09-24 05:29:24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企業合伙協議精選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一般協議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合伙協議,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企業合伙協議精選15篇

            企業合伙協議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第五條 合伙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第六條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號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七條 合伙目的:__________為了保護全體合伙人的合伙權益,使本合伙企業取得最佳經濟效益。

              第八條 合伙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出資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五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____個,分別是:__________

              1、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號

              證件名稱:__________身份證證件號碼:__________

              以貨幣形式出資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繳清。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____街________號

              證件名稱:__________身份證證件號碼:__________

              以貨幣形式出資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繳清。

              2、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太原市____________街________號

              證件名稱:__________身份證證件號碼:__________

              以貨幣形式出資________萬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繳清。

              以上普通合伙人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分擔,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擔:__________

              普通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無限責任;

              有限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擔有限責任。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二條 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如下條件:__________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并按如下程序選擇產生:__________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三條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

              第十四條 執行事務合伙以人可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

              (一)應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

              (二)委派其他人代表本合伙企業對外進行業務聯系;

              (三)制定合伙企業的經營計劃,財務計劃;

              (四)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以及人事任命、報酬事項;

              (五)合伙協議規定的其他職權;

              執行事務合伙人如違反本合伙協議以及越權行事,其他合伙人有權提出異議;合伙人提出的異議未糾正的,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可終止其執行合伙事務,并實行一人一票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決定企業事務。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條件為:__________自然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布死亡。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更換程序為:__________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五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十六條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有限合伙人可以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有限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有

              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七條 合伙人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或者減少對合伙企業的出資。

              第十八條 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有《合伙企業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的行為,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

              第八章入伙與退伙

              第十九條 新合伙人入伙,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XX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條 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布死亡;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一條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

              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二十四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該退伙人應當依照本協議第十一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二十五條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轉變為普通合伙人。但本合伙企業必須保證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六條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條件及相關責任: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入伙,需經全體合伙人的一致同意,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人伙對入以前的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三項至第五項所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有限合伙企業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二十七條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協議約定的仲裁條款或者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合伙協議中未訂立仲裁條款,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__________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條 合伙企業清算辦法應當按《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期間,合伙企業存續,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第十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合伙的營業期限為________年,從合伙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第十二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第三十三條本協議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復印件),企業留存一份(復印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2

              第一章 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20xx年修訂)以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統稱"相關法律"),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友好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二名自然人同意在天津共同設立一家有限合伙企業,即天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心有限合伙企業(以下簡稱"企業"),特訂立本合伙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第二章 合伙人

              2.01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于xx(地區)正式簽署:_______________

              (1)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甲方")

              (2) 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名中國國籍并具有完全締約能力的自然人,其住所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和乙方在下文單稱為"合伙人",合稱為"全體合伙人"。

              2.02 甲方為企業的有限合伙人,乙方為企業的普通合伙人。

              2.03 甲方不執行事務,乙方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第三章 合伙企業

              3.01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企業。

              3.02 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3 組織形式:_______________有限合伙。

              3.04 合伙目的:_______________實現合伙人投資的保值增值。

              3.05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06 上述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等均以登記機關核準的內容為準。

              第四章 出資

              4.01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

              (1) 全體合伙人出資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000);

              (2) 甲方以附件一所列貨幣和實物出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6月______日前,繳付出資完畢;

              (3) 乙方以第4.03條所列勞務出資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000),占出資總額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于企業成立之日起三年內分期繳付。

              4.02 甲方繳付出資時,應將貨幣劃入企業的帳戶,將實物資產交付乙方,乙方作為執行事務合伙人代表企業向甲方出具收據,作為出資證明文件。

              4.03 乙方以其在企業的三年勞務(企業成立之日起)作為出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_______________乙方在企業的一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三年勞務作價為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

              4.04 合伙人的出資,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企業的財產。合伙人在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企業的財產。

              4.05 企業成立后,增加或減少對企業的出資,應當由全體合伙人決定。

              4.06 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但應當提前三十(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4.07 有限合伙人可以將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普通合伙人以其在企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第五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01 企業年度或一定時期的利潤和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配和分擔:_______________

              (1) 利潤全部分配給甲方,虧損全部由甲方承擔;

              (2) 如企業分配給甲方的利潤累計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000),則此后不再采取以上方式,而應按照甲方百分之五十一(51%)和乙方百分之四十九(49%)的比例分配利潤和分擔虧損。

              5.02 上述利潤分配和虧損承擔,應在企業年底分紅、合伙人財產份額退還或被執行、企業清算時實施。

              第六章 執行事務合伙人

              6.01 執行事務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或全體合伙人的授權執行企業的合伙事務。

              6.02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選任條件和程序:_______________

              (1) 有限合伙人不得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

              (2) 企業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的,應當由該普通合伙人擔任;

              (3) 企業有數名普通合伙人的,按照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委托一名或數名普通合伙人擔任。

              6.03 執行事務合伙人的職權:_______________

              (1) 決定企業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2) 制訂企業融資、擔保、重大資產處置、設立分支機構的方案;

              (3) 制訂企業員工的工資標準方案;

              (4) 決定企業員工的獎金發放方案;

              (5) 決定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6) 決定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7) 提請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和財務負責人;

              (8) 本協議約定和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6.04 除非全體合伙人另行聘任,執行事務合伙人兼任企業的經理,按照第8.01條行使職權。

              6.05 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得有下列行為:_______________

              (1) 超越職權執行事務;

              (2)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受賄賂;

              (3) 利用職務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企業財產;

              (4) 挪用企業的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

              (5) 擅自將企業資金以個人名義或以他人名義開立帳戶儲存;

              (6) 擅自以企業財產提供擔保;

              (7) 擅自將企業知識產權或其他財產權利轉讓給他人使用;

              (8) 泄露企業的商業秘密;

              (9) 本協議和相關法律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七章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

              7.01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也不對外代表企業。

              7.02 不執行事務合伙人享有以下權利,但不視為執行合伙事務:_______________

              (1) 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2) 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建議;

              (3) 了解企業的財務狀況,獲取財務報告,查閱會計帳簿等財務資料;

              (4) 按照第7.03條規定,參與企業重大事項的決定;

              (5)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權利。

              7.03 企業的以下事項,應由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_______________

              (1) 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 員工的工資標準;

              (3) 利潤分配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4) 選擇承辦審計業務的會計師事務所;

              (5) 聘任或解聘企業的經理、財務負責人;

              (6) 改變企業名稱、經營范圍、經營場所;

              (7) 借款、擔保、設立分支機構;

              (8) 企業重大資產(不動產、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等)處置;

              (9) 本協議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八章 經理

              8.01 企業設經理,經理對全體合伙人負責,行使下列職權:_______________

              (1) 主持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2) 組織實施全體合伙人或執行事務合伙人的決定;

              (3) 組織實施企業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擬訂企業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5) 擬訂企業的基本管理制度;

              (6) 擬訂企業的獎金發放方案;

              (7) 制定企業的具體規章;

              (8) 決定錄用或辭退應由全體合伙人決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員工;

              (9) 本協議或全體合伙人授予的其他職權。

              8.02 經理應參照執行事務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遵守第6.05條、第9.01條、第9.02條約定的相關規則。

              第九章 同業禁止和交易限制

              9.01 普通合伙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9.02 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企業進行交易。

              第十章 財務會計

              10.01 企業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

              10.02 企業應當配備必要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

              10.03 企業財務報告,包括月報、半年報、年報,應及時送交合伙人。

              第十一章 特別約定

              11.01 甲方可以向企業拆借資金,對使用期限在7日以內的`,甲方不收取利息,對使用期限超過7日的,甲方按照月息率百分之一(1%)收取利息。

              11.02 乙方提請聘任的財務負責人,應由甲方推薦,此項不視為甲方執行事務。

              11.03 如企業當月有純利潤,可以發放獎金,但獎金總額不得超過以下標準:_______________

              (1) 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五(15%);

              (2) 企業進入執行第5.01(2)條的階段,不超過企業當月純利潤的百分之十(10%)。

              11.04 根據乙方提供勞務的情況,乙方可以按照相應的工資標準和獎金發放方案從企業取得報酬。企業籌備期間的乙方報酬,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11.05 乙方應當促使企業在每月最后一日上報給甲方一份財務報表,包括但不限于本月銷售、本月庫存、占壓資金、費用支出、本月毛利潤、本月純利潤、獎金方法情況。

              第十二章 入伙和退伙

              12.01 合伙人以外的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12.02 在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_______________

              (1) 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 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3) 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4) 執行事務合伙人、經理違反第6.05條約定的義務。

              12.03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_______________

              (1) 未履行出資義務;

              (2) 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3) 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 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12.04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應當先對企業財產進行利潤和虧損的分配和分擔。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12.05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章 解散及清算

              13.01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15年,自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

              13.02 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_______________

              (1) 合伙期限屆滿,全體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2) 企業連續二(2)年虧損或未分配利潤;

              (3) 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4) 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30)天;

              (5) 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6) 企業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7) 相關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13.03 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依法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01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應當按照本協議和相關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14.02 合伙人、經理等經營管理人員違反本協議有關約定,應當立即糾正違約行為,其違約行為取得的利益歸企業所有,給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章 爭議解決

              15.01 與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或執行有關的任何爭議,全體合伙人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發出有關開始該等協商的書面通知后三十(30)天內,爭議仍未能以協商方式解決,則合伙人可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進行訴訟。

              第十六章 附則

              16.01 本協議對全體合伙人、企業及其經營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16.02 本協議提及的和附于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

              (1) 附件一:_______________甲方的出資清單;

              (2) 附件二:_______________合伙人身份證復印件。

              16.03 除非另有說明,本協議提及的條款和附件,指本協議的條款和附件。

              16.04 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和補充,必須經全體合伙人簽署書面協議。

              16.05 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全體合伙人各執一份,副本若干。

              16.06 本協議自全體合伙人簽署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生效。

              (合同簽字頁)

              本協議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全體合伙人正式簽署,以資信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署: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簽署: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相關,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

              2、合伙企業經營場地:_______

              第二條合伙人情況

              1、合伙企業原合伙人情況:

              (1)合伙人名稱: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

              (2)合伙人名稱: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出資金額:_______

              2、入伙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伙人名稱:_______ ;

              (2)身份證號碼:_______;

              (3)出資方式:_______ ;

              (4)出資金額:_______;

              第三條合伙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資后,成為本合伙企業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業債務分擔:_______

              3、入伙人完成出資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變更為_______ ;出資比例為_______;

              4、入伙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伙出資義務;

              6、合伙人應當在入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后_______日內辦理完畢合伙企業合伙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合伙事務的執行

              1、合伙負責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伙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分配: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合伙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_______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后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承擔:合伙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伙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_______償還;

              第六條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要承認本合伙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伙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時退伙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給合伙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其他事項

              1、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由_______各執一份。

              入伙人簽章:_______

              原合伙人簽章:_______

              簽章時間:_______

              簽章時間:_______

              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

              本企業為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應自覺遵守本協議,本協議有關規定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本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第二章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五條

              企業經營場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經營范圍及合伙期限

              第六條

              合伙目的:

              第七條

              合伙經營范圍:

              第八條

              合伙經營的期限為2年,自合伙企業成立之日起開始。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第九條

              合伙人共三個,分別是:

              1.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2.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3.住址:

              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以上合伙人為自然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九條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如下:

              1.合伙人:

              以位于 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作價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2.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3.合伙人:

              以貨幣出資20萬元,總認繳出資6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 。

              首期實繳出資 萬元,在申請合伙企業設立登記前繳納,其余認繳出資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個月內繳足。

              第十條

              以土地及地上廠房出資的合伙人,其必須保證對該土地擁有完全的使用權,對該房屋擁有完全的所有權,第三人不得向合伙企業就該土地及房屋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第六章 利潤分配、虧損負擔方式

              第十二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第十三條

              合伙企業的虧損按照以下方式分擔:

              第十四條

              合伙企業每半年結算一次,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根據本協議第十一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協商確定。

              第十五條

              合伙企業對其債務,應先以其全部財產進行清償。合伙企業財產不足清償到期債務的,各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六條

              合伙企業對與其無關的債務不承擔責任,對合伙人在本合伙企業成立之前由其個人經營或合伙經營而產生的債務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合伙事務的執行

              第十七條

              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 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企業。

              第十八條

              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第十九條

              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二十條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第二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二)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三)處分合伙企業的不動產;

              (四)轉讓或者處分合伙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五)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擔任合伙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第二十二條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除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第二十三條

              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應當每兩個月向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一次,報告內容包括: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八章 入伙與退伙

              第二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二)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發生合伙人難于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合伙人被依法認定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業依法轉為有限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該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七條

              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二十五條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八條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二十九條

              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事務的,待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三十條

              退伙人退伙時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一條

              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十二條的約定分擔虧損。

              第九章 合伙企業的財產

              第三十二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伙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伙企業的財產。合伙企業的財產由全體合伙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三條

              合伙企業進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請求分割合伙企業的財產,但《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時,應當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三十五條

              合伙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善意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行為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解決辦法

              第三十八條

              合伙人在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時,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按照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事后打不成仲裁協議時,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章 合伙企業解散、清算

              第三十九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員;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四十條

              合伙企業解散應當按照《合伙企業法》的規定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四十一條

              合伙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依照本協議第是一條的規定進行分配。

              第四十二條

              清算結束,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出現法律、法規和協議未明確之事項時,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確定。

              第五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企業存一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合伙人: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鑒于:

              1、甲方、乙方與其他合伙人于2**年08月08日簽訂《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約定由合伙人共同出資設立東莞市XX股權投資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合伙企業”),其中甲方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XX元,占合伙企業總出資額的XX %。

              2、甲方擬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全部轉讓予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向合伙企業繳納該等出資。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合伙企業出資權利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本協議轉讓標的.是指:甲方擁有的合伙企業財產份額。

              2、甲方保證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享有完整的處分權,在符合本協議之條款的前提下,將合伙企業XX %財產份額,于本協議約定的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不附帶任何質押權、留置權和其他擔保權益轉讓予乙方,同時甲方按照《合伙協議》而享有和承擔的所有其他權利和義務,也于該日轉移給乙方。甲方承諾,上述其持有的財產份額依法可以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的實施

              1、甲乙雙方確認并同意,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XX % 的財產份額,以人民幣XX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受讓并持有合伙企業相應財產份額。

              2、本協議簽署后,甲、乙雙方共同促成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作出決議,同意上述出資權利轉讓。本協議經合伙人會議批準后生效。

              3、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完成本次財產份額轉讓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并按要求提供相關文件,以供辦理轉讓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之目的使用。

              4、本協議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乙方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人民幣XX元,并由乙方與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完成相關工商登記備案手續、享有/承擔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權利/義務。

              上述工商登記備案手續完成日,即視為本協議項下財產份額轉讓完成日。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2、上述損失賠償不影響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四條 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出資權利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有),由甲、乙方依法各自承擔。

              第五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協議書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合伙企業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他

              1、本協議書經雙方簽訂之日起成立,自合伙企業合伙人會議批準之日起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本協議書一式_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余報有關部門批準備案使用。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訂時間:20xx年11月22日

            企業合伙協議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合伙企業)于20xx年x月x日在xxxxx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xx萬元。其中,甲方占%出資額,甲方愿意將其占合伙企業xx%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業xx%的出資,根據原合伙企業合伙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xx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xx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伙企業xx%的出資額以人民幣xx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x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帳)的方式分x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伙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15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xx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15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壹份。

              轉讓方:xxx受讓方:xxx

              20xx年x月x日于xxxxxxxxxxx

            企業合伙協議7

              甲方:

              乙方: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__年__月__日正式注冊成立,法定代表人____,甲方占股份總額__%,乙方占股份總額的__%。

              現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請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退股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愿放棄所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并將股份轉讓給甲方,由甲方另找他人入股。經公司財務核算向乙方返還人民幣____元整。

              2、乙方退股后,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元整,___年__月__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玖拾陸萬元整,余款__元及利息于__年底之前還清。

              3、本協議簽訂后,公司盈虧由甲方負責,與乙方不再有任何關系;乙方不再享有公司股東的任何權益和義務,不得再請求分配利潤或者其他經濟報酬。乙方應于本協議簽訂當日交回公司向其簽發的出資證明書。

              4、本協議簽訂前后乙方所有的.個人債務應當自行履行完畢,因其履行個人債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及訴訟、仲裁均與公司和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原因給公司和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向重慶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6、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8

              甲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和甲乙雙方合伙協議,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制定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伙經營的商鋪/商行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權證號碼:_________。

              二、經甲乙雙方協議同意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甲方退伙之日。

              三、甲方與乙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合伙契約,共同合伙經營事業,現因甲方意欲另圖其他事業,現提出退伙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四、甲方與乙方于__年____月____日按照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甲方( )元。

              五、甲方應繳清其在合伙期間內的一切稅費。

              六、甲方對其退伙前已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與其他合伙人承擔連帶責任。

              七、甲方退伙后,合伙事業某些事項需要甲方予以協助完成的,甲方有義務予以配合,如變更有關登記事項、變更有關協議主體、履行未完結的合同等。

              八、甲乙雙方承諾對雙方合伙、退伙事宜俱無隱瞞。任何一方隱瞞事實,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成立,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9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目的:共同經營、共同盈利。

              第二條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加工、銷售、箱包(不含印制)(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六條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合伙時間:

              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七條合伙人姓名、住所、出資方式、出資額及繳付期限。

              (一)合伙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二)合伙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

              貨幣認繳出資:

              (三)合伙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貨幣認繳出資:計人民幣___萬元。

              (四)合伙人應于_年_月_日前繳付出資。

              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并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___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伙事務;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事務。不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情況;

              (二)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并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通過的表決辦法。

              (三)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一)合伙企業登記事項因退伙、入伙、合伙協議修改等發生變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記,應當于作出變更決定或者發生變更事由之日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二)有關不盡事宜按《合伙企業法》辦理或由合伙人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合伙人各執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四)本協議由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并蓋章:

              __年_月_日

            企業合伙協議10

              甲方: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店位于____________,于20______年9月1日由甲方獨力投資。總投資40余萬元,營業面積170平方米,地理位置優越,發展潛力巨大,升值空間無限。

              經甲、乙雙方一致認同,乙方做為新的投資人與甲方共同經營甲方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溫州橫街店,成為該店股東,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雙方按如下條款享有權力及履行義務。

              第一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乙方以貨幣方式出資逗龍王子童裝旗下溫州橫街店,出資金額為人民幣肆萬元整(¥40000.00元)占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10%的股份。

              2、乙方在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后,依上述的約定履行出資義務。

              3入股期限為三年,中途不行退股及轉讓。

              第二條:股東(乙方)的權力及義務

              1、乙方出資后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股東后,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2、對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之前的經營利潤不享有任何權益,對營業損失及債務不承擔任何責任。

              3、根據10%的出資比例享有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純利潤分紅。

              4、乙方成為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的股東后,經甲方授權可享有對溫州橫街店內的帳務監督權及經營建議權。

              5、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間與任何個人及團體從事與甲方業務有競爭的工作。

              6、乙方不得從事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

              第三條:紅利分配

              1、紅利分配為一年一次。

              2、每年總毛利扣除所有相關費用為當年總純利潤,再按所占股份比例分紅。

              3、甲方應出示當年總營業額、總成本、總毛利及所有相關費用的報表,用于乙方的查帳及監督。

              第四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按本協議規定享有權益及相應的義務,如有違約行為并造成重大損失應對其損失方進行賠償或減少其持股比例的賠償。

              第五條:承諾

              甲方承諾如在經營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途中,經營不善(不可抗拒的因素除外)致使逗龍王子童裝溫州橫街店出現虧損,乙方將不承擔虧損義務。

              每六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簽訂期限為三年,協議到期前半年甲、乙雙方必須決定是否繼續合作事項,并作出書面協議。

              2、如發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致本店解體,按所占股份比例進行最后的利益分配。

              3、以上協議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同意后修改。

              4、本協議共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來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11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無分店)

              經營范圍:________

              餐飲:________

              酒店業:________

              合伙目的:以雙方的優勢和特長強強聯合,打造現代化、標準化的餐飲經營企業,提高國人的飲食文化。

              現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制定該普通合伙企業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詳細]

              ○合伙企業協議書(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12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合作期限,自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 年__ 月__ 日止,共__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60%;乙方出資人民幣 元,大寫 ,占總投資額的40%;

              (二)雙方以 方式出資,于___ 年__ 月__ 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 _元,大寫 。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終總利潤 10% 為總額,按投資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投資比例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須經雙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對入伙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事由。

              合作協議未約定合作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給合作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七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方負責經營管理及財務出納;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作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13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自愿協議一致,就合伙經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名稱或項目:工程承包,主要經營地:_______

              二、合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三方散伙時止,合伙協議書。

              三、出資金額、方式、期限: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甲方與丙方的出資交到乙方保管。

              四、出資總額及各方占比: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萬元,甲方出資占_______%,乙方出資占_______%,丙方出資占___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五、盈虧分擔比例:本合伙產生的盈利及虧損均按各方出資比例分配及分擔。

              六、經營管理:合伙事務由乙方負責管理,甲方及丙方不參與日常管理,如遇合伙事務重大事項的決定應經甲方和丙方的同意。

              七、入伙及退伙:新合伙人入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訂本合伙協議約定權利義務。合伙人請求退伙的,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協議書《合伙協議書》。

              八、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和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

              九、財務管理:本合伙每年至少結算一次盈虧,并實際分配,經各方同意,也可不分配。

              十、違約責任:各合伙人未經全體同意,不得擅自處理合伙的財產,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損失。

              十一、合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按交_______法院管轄訴訟。

              十二、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適宜進行補充。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個持一份。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4

              第一條為了規范合伙企業的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性質為合伙企業,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冊登記。企業以其全部資產對企業的債務承擔責任,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算。協議期滿三個月前,合伙人商議續約與否。

              第三條合伙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伙企業的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合伙目的:為社會創造稅收,解決就業問題。

              第六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伙人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九條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及繳付出資的期限

              合伙人: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

              數額:____________

              出資比例:____________(%)

              合伙人各自出資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銀行驗資戶,并出具由全體合伙人確認的出資證明。

            企業合伙協議15

              轉讓方:

              身份證號:

              受讓方:

              身份證號:

              鑒于:

              1、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合伙企業”)系一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合伙企業。合伙企業認繳出資額_____萬元,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2、轉讓方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現持有該合伙企業全部合伙份額的____%。

              3、轉讓方有意向受讓方轉讓其在合伙企業___%的合伙份額。受讓方有意從轉讓方處受讓該合伙份額,并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

              據此,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份額、轉讓價款及交割方式

              1、轉讓方同意將其持有的合伙企業____%的`合伙份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的價格轉讓給受讓方。受讓方同意按此價格購買上述財產份額,具體交割日期和方式由雙方另行協商安排。

              2、轉讓方保證對財產份額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處分權,保證在財產份額上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保證財產份額未被查封,并不受任何第三人之追索。否則,轉讓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二、轉讓的效力

              1、受讓方在受讓上述合伙份額后,即成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對上述受讓的財產份額享有所有權及相關權益,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出資額為限承擔有限責任。

              2、轉讓方已明確向受讓方告知合伙企業的營業范圍、經營風險和運營現狀,受讓方已明確了解上述內容,并自愿加入合伙企業。受讓方自入伙后,同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義務。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本協議生效后,受讓方應根據《____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協議》的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

              2、本協議生效后,雙方應積極配合共同履行本協議項下合伙份額轉讓和合伙企業相應變更的登記手續,且不得有阻礙合伙份額轉讓和登記變更之行為。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爭議解決

              因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自己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提取訴訟。

              六、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6個月內辦理完登記變更手續。轉讓方同意自本協議簽署后至登記手續辦理完畢的過渡期間,將遵守本協議第一條第2款的承諾。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協議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合伙企業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僅供簽署)

              轉讓方:

              受讓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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