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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合伙協議

            時間:2023-02-11 13:20:48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企業合伙協議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協議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企業合伙協議,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合伙協議15篇

            企業合伙協議1

              甲方:

              乙方:

              為了結合雙方優勢,共同致力于開創連鎖餐飲經營,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在合作意向上達成一致,結為合作伙伴,現就雙方合作的具體事宜及雙方的權力與義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共同開創連鎖餐飲經營事業

              第二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連鎖餐飲產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籌措、設立、經營、推廣、管理;

              第三條合作期限

              本協議生效時起至止,并僅限于雙方共同設立的前兩家實體餐廳

              第四條合作方式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乙方以委托顧問的方式為甲方提供餐廳食品的研發、連鎖餐廳的設立籌備等;

              (2)甲乙雙方以合伙關系,共同經營管理連鎖餐廳第一間及第二間實體餐廳。甲乙雙方根據產品研發和連鎖餐廳的設立進度分期分批進行投資。具體如下:

              1.設立第一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乙方該期出資由甲方無息出借給乙方。待該實體店鋪盈利時,從乙方盈利分配所得中直接扣除后返還給甲方。

              2.設立第二家實體餐廳時:

              甲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90%。

              乙方以現金方式出資,出資額為該實體店鋪投資額的10%。

              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實體店鋪設立前日內交齊,乙方若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對第二家實體店鋪不享有合伙人權利,不能參與該實體店鋪之盈利分配。

              3.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向乙方支付5000元/月的研發經費,該經費包含產品研發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通訊費、車船費、材料費、廚具器具費等;

              ②向第三方購買相關餐飲核心產品之原料、配方,享有該產品配方之所有權,并有權不向乙方披露;

              ③組織餐飲產品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連鎖餐廳之經營權、商標權、產品之所有權等為甲方享有;

              ⑤負責確定連鎖餐廳的品牌、定位、logo設計,并享有其所有權;

              2、合伙期間各項決策由甲

              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進行表決確定。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利義務為:

              ①對外以合伙名義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②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③組織餐飲產品的研發,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④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⑤支付合伙債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產品研發及連鎖餐廳籌措期間:

              ①負責策劃連鎖餐廳之定位,設計連鎖餐廳品牌、logo;

              ②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③負責餐廳烹飪設備的規劃、設計,實現烹制設備的標準化;

              ④定制餐廳產品材料選購、加工、配送的各項標準和流程,將食品加工從廚房中分立出來,實現后勤生產的標準化;

              ⑤負責定制餐廳各級管理、各項工序、各種操作的標準及崗位流程,將餐廳操作有序且量化,實現餐廳操作的標準化;

              ⑥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⑦乙方未按上述規定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乙方應返還甲方支付的委托顧問費,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合伙期間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實體餐廳設立后,享有5000元/月的工資;

              ②乙方應當盡職盡責負責店鋪之經營管理,將其多年管理連鎖餐廳之經驗應用到合伙實體餐廳之運營中,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負責餐飲產品之研發、改進,并將所得之產品配方披露給甲方,甲方享有該研發產品之所有權;

              負責連鎖餐飲產品的定位、包裝設計;

              負責餐廳的選址、定位、外觀設計、室內布置、成設、裝潢,構建餐廳衛生、健康、溫馨的外部形象,建立良好的就餐環境;

              負責餐廳及其經營產品的宣傳與推廣,定制餐廳的宣傳口號、定期策劃促銷活動,積極開拓市場,努力使餐廳及產品獲得客戶的滿意和認可;

              負責餐廳員工之招募、錄用、培訓、考勤、管理,制定員工崗位手冊,營造融洽的勞資關系,調動員工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盡忠職守;

              定期向甲方匯報餐廳之運營情況、產品之顧客反饋,同甲方共同商討餐廳之發展方向及改善措施。

              ③未經甲方同意,禁止乙方以合伙連鎖餐廳之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其收益歸合伙所有;若造成損失則由乙方按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④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經營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的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及禁止乙方在合伙期限內在與合伙連鎖餐廳存在競爭業務及相關餐飲業務的.企業內擔任負責及管理職務。

              ⑤乙方在合伙期限內應當盡忠職守,嚴格遵守餐飲行業之執業道德和操守,不得利用職務之便,為個人利益,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牟取一己私利。

              ⑥自第三家實體餐廳時起,乙方不享有第三家及以后所有連鎖餐廳之權利、不承擔與此相關的所有義務;

              ⑦禁止乙方再加入其他合伙。

              ⑧禁止乙方與本合伙簽訂合同。

              ⑨合伙期間,乙方提交的各類規范規程、崗位手冊、策劃設計方案、技術成功等的所有權、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權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⑩如乙方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伙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經甲方勸阻后仍執意孤行的,可由甲方決定除名。

              第六條合伙期間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實體店鋪的利潤為實體店鋪的總收入減去總支出后的盈余,產品折舊年限不能超過三年。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

              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額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伙期間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合伙第一年內不得退伙。乙方若未經甲方同意在合伙第一年內退伙的,乙方應當雙倍返還研發籌措期間由甲方支付之研發經費,立即返還第一家實體餐廳設立時甲方出借給乙方之借款,承擔甲乙雙方設立之實體餐廳之虧損,且返還從所設立之實體餐廳中享受的盈利分紅;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乙方可以原出資額為限將其在合伙中的出資轉讓給甲方。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伙期屆滿;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九條保密條款: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伙或合伙之外從對方獲得任何有價值的商業信息或技術信息應予以嚴格保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或泄露,也不得擅自許可別人使用,違反本條將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一切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糾紛的解決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連鎖餐廳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東莞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訂立并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準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2

              轉讓方:

              受讓方:

              經雙方協商,并經公司股東會批準,就公司股份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方將其在公司(以下簡稱公司)xxxxxxx%的'股份(人民幣元)依法轉讓給受讓方。

              二、受讓方同意接受該轉讓的股份。

              三、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元,受讓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以現金方式(或其它形式)支付給轉讓方。

              四、本協議簽訂后,公司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辦變更登記,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之日起,公司向受讓方簽發《出資證明書》,受讓方成為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和相關民事責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受讓方(蓋章):xxxxxxx代表(簽字):

              20xx年xx月xx日簽訂地點:xxxx

            企業合伙協議3

              一、申請登記項目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場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執行事務合伙人或委派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企業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合伙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從業人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繳出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全體合伙人名錄及出資情況

              合伙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名稱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實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評估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全體合伙人的主體資格證明

              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粘貼處

              全體合伙人委托執行事務合伙人的委托書

              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_______為執行事務合伙人。

              全體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4

              甲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民族: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甲方同意投資入股有限責任性質的________(以下式工商登記注冊為準),為體現雙方公平公正,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擬設立的公司名稱、經營范圍、注冊資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注冊資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投資各方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現金作為出資,出資額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占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公司的規定組成股東大會及董事會,投資各方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的擔任和財務會計按照《公司法》等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制定。具體內容見章程;

              2、投資各方的責任以其投入資金比例為限,各方的責任以各自對注冊資本的出資為限。公司的稅后利潤按各方對注冊本出資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資各方須在本協議簽字生效當日內以現金或現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資各方一致同意設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帳戶,繳足全部出資金額。

              第四條投資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成立公司籌備組,成員由雙股東方派員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東代表為組長,組織起草早辦設立公司各類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東方先行墊付籌辦費用,公司設立后該費用由公司承擔;

              3、上述各股東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辦公司的各項注冊事宜。

              第五條本協議的修改、變更和終止

              1、本協議一經簽訂,投資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資;

              2、對本協議及其補充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變更,須經投資各方共同在書面協議上簽字方能生效。

              第六條違約責任

              1、投資雙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協議約定的出資義務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違約方未出資的,守約方有權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并有權按照違約方應當出資額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

              2、投資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其他約定的,則視作違約方單方終止本協議,守約方有權共同書面決定取消違約方的股東資格,違約方所出的投資金額將作為違約金賠償給守約方。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則任何各方均有權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投資各方另行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內容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簽定之前,各方之間前幾年任何協議內容與本協議內容有沖突的,以本協議所規定的內容為準。

              第九條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3.20xx年合作協議書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__________和_________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方以人民幣方式出資__________萬元,乙方以人民幣出資________萬元及技術和客戶資源。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雙方共同經營,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合伙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

              第五條企業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銷售凈利潤的甲方_____%、乙方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

              第六條企業債務按照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__%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每年項目產品總銷售利潤的百分之十進行固定投入。銷售利潤分紅,一年結算。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需要負責技術和市場開發及售后跟進,甲方負責管理及日常事務。

              第十一條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三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十二條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并將己方的有關本合同項目的資料及客戶資源都應交給另一方。

              第十四條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五條協議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協優議的。

              4、一方合伙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六條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5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籍貫:________

              現住所: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

              企業經營場所:________(無分店)

              經營范圍:________

              餐飲:________

              酒店業:________

              合伙目的:以雙方的優勢和特長強強聯合,打造現代化、標準化的餐飲經營企業,提高國人的飲食文化。

              現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制定該普通合伙企業協議。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全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詳細]

              ○合伙企業協議書(建設工程造價咨詢類)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工程建設市場需求,為社會提供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建設部《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等有關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商定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企業名稱:_________工程造價咨詢聯合事務所(需符合資質管理部門的規定)。

              企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6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碼:

              風險提示:

              為了防止股東資格喪失的法律風險,受讓方必須考察轉讓方股東資格的相關證明。在實踐中,必須審查:公司章程、出資證明、股份證書、股票、股東名冊以及注冊登記、公司股權的轉讓協議、公司設立后的授權資本或者新增資本的認購協議、隱名投資者與顯名投資者有關股權信托或代為持有的協議等,這些均可作為證明股東資格的證據。在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情形下,各形式的證據可以發揮不同程度的證明力。如何查看和保存證據,請咨詢專業律師。

              (以下簡稱合伙企業)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設立,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占_____%出資額,甲方愿意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轉讓給乙方,乙方愿意受讓。

              合伙企業股東會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合伙企業擁有的_____%股權。

              現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出資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出資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占有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根據原合伙企業合伙人協議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占合伙企業_____%的出資額以人民幣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分_____次(或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

              風險提示:

              股權轉讓協議受讓人受讓股權,目的可能是為了取得目標公司的控制權,但最終都是想要通過行使股權獲得經濟上的利益。

              股權的價值與公司的負債(銀行債務、商業債務等)、對外擔保、行政罰款以及涉訴情況等多種因素相關。基于此,受讓方應要求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當中對其所提供的有關目標公司的信息真實性以及公司資產的真實狀況等作出相對具體詳盡的陳述與保證。這樣做的目的在于防范風險,完善違約救濟措施。

              因此,當股權轉讓協議轉讓方故意隱瞞目標公司的相關信息給受讓方造成損失時,受讓方有權依據《合同法》的違約責任有關規定要求轉讓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所以雙方都要注意!

              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出資額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出資沒有設定質押,保證其出資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伙企業盈虧(含債權債務)分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合伙企業自雙方簽字之日起_____日內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變更登記后,乙方成為上述受讓“合伙企業”財產的合法出資者,本協議書生效后,乙方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的規定和合伙人之間的合伙人協議的約定分享合伙企業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各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于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見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企業登記注冊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風險提示:

              由于股權轉讓過程長、事項繁雜,很多企業都沒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其隱藏的風險也是巨大的。律師提醒,在辦完股權轉讓的同時,必須及時辦好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防患未然。實踐中,一方反悔的情況非常多,反悔出現的時間點也千差萬別,所以要約定好各環節雙方的義務。

              本協議書經雙方簽署生效。雙方應于本協議書生效后_____日內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其他: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到工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一份。

              轉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相關,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新合伙人和原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和經營場地

              1、合伙企業的名稱:

              2、合伙企業經營場地:

              第二條 合伙人情況

              1、合伙企業原合伙人情況

              (1)合伙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2)合伙人名稱:

              身份證號碼:

              出資金額:

              出資金額:

              2、入伙人情況及出資金額、方式

              (1)入伙人名稱: ; 身份證號碼

              (2)出資方式: ;

              (3)出資金額:

              第三條 合伙企業權利義務分配

              1、入伙人完成出資后,成為本合伙企業的正式合伙人;

              2、合伙企業債務分擔:

              3、入伙人完成出資后,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變更為 ;出資比例為 ;

              4、入伙人在本協議上簽字,即表明已經完全履行完畢入伙出資義務;

              6、合伙人應當在入伙人履行出資義務后 日內辦理完畢合伙企業合伙人變更事宜。

              第四條 合伙事務的執行

              1、合伙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對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2)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伙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

              第五條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1、利潤分配:

              合伙企業利潤分配按照合伙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或者其他比例);

              2、利潤分配方式:合伙企業從正式投入生產經營之日起,每 個月結算一次,結算后按照本協議約定進行利潤分配。利潤分配以銀行轉賬、匯款方式方式(或者現金支付方式)進行;

              4、債務承擔:合伙企業在生產經營中產生的合伙債務,先由合伙企業財產進行償還,合伙企業財產不足償還時,再由 償還;

              第六條 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要承認本合伙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伙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 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

              ⑤在不利合伙時退伙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給合伙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第七條 爭議解決辦法

              (1)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現行進行協商,協商不成或者協商后又不履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糾紛而提起民事訴訟的,

              由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自當事人各方簽字時起發生法律效力

              第九條 附件

              第十條 當事人各方均應當嚴格遵守本協議,其他未約定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由 各執一份。

              入伙人簽章:

              原合伙人簽章:

              簽章時間:

              簽章時間:

              本協議簽訂地點:

            企業合伙協議8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鑒于:

              1.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甲方及其他方已經簽署了《__________有限合伙協議》(“合伙協議”),共同設立__________合伙企業(有限合伙)(“合伙企業”)。

              2.甲方作為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共向合伙企業認繳并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名義認繳份額”)。

              甲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甲方實際認繳份額”);

              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乙方實際認繳份額”);

              丙方實際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全部合伙人認繳出資總額的__________%(“丙方實際認繳份額”)。

              經平等協商,甲、乙、丙三方就如何確認合伙企業的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及各自認繳份額的收益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名義合伙人與份額代持

              甲乙丙三方在此確認,就乙方和丙方所實際認繳份額,甲方是乙方和丙方指定的合伙企業的名義合伙人。甲方為乙方和丙方的利益在合伙企業中代乙方和丙方持有實際認繳份額,乙方和丙方為各自認實際繳份額的實際所有人。

              2.認繳份額的轉讓

              在獲得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的一致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在收到書面請求后向乙方或丙方無償轉讓認繳份額,并簽署轉讓實際認繳份額所需的全部協議并采取全部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于簽署認繳份額轉讓協議,協助辦理工商變更登記等事項。

              3.投資收益與風險承擔

              3.1乙方或丙方就其實際認繳份額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收益全部歸屬于乙方或丙方各自所有,甲方不因自本協議所獲的名義合伙人身份,而對乙方和/或丙方的實際認繳份額享有投資收益。

              3.2乙方和/或丙方對合伙企業的投資收益,由甲方以自己的名義代為領取。

              3.3甲方承諾將所領取的投資收益,按照乙方、丙方各自認繳份額所占之比例,于代領后應乙方和丙方的'書面請求而劃入乙方和丙方指定的賬戶。

              3.4因投資合伙企業所產生的投資風險,由甲乙丙三方按照各自認繳份額所占的比例分攤承擔。如果甲方已經代為乙方和/或丙方向第三方承擔了損失,則乙方和/或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書面請求后將甲方代為承擔的損失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4.其他合伙人權利

              4.2甲方代表乙方和丙方行使有限合伙的各項權利,包括參加合伙人會議、行使表決權、參加投資決策委員會、參加風險控制委員會、簽署合伙人會議決議文件等。對于甲方以名義合伙人對外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視作獲得乙方和丙方的授權與許可,并由乙方和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代持期限及協議終止

              5.1本協議有效期與甲方在合伙企業中的名義認繳份額持有期限相同,自協議生效之日起算。

              5.2代持期限內,甲乙丙三方可以根據合伙企業運行的實際情況變更或者終止代持關系,但是三方需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6.保密

              雙方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及本協議的存在為保密信息,未經一方事先同意,其他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披露。

              7.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

              7.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解釋。

              7.2雙方在此同意,凡因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爭議或分歧,如果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則任何一方都可將該等爭議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根據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由敗訴一方承擔。

              7.3在爭議發生并提交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享有和履行本協議項下除提交仲裁的爭議之外的權利和義務。

              8.其他

              8.1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立即生效。

              8.2未經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另一方不得向他人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8.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8.4本協議的任何變更都需要雙方的書面同意。

              8.5本協議的條款是可分割的。任何條款的無效都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執行性。

              8.6本協議以中文書寫,各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有鑒于此,各方于文首所述日期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合伙協議9

              第一條根據《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

              第二條本企業為合伙企業,是根據協議自愿組成的共同經營體。合伙人愿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稅,守法經營。

              第三條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四條企業的名稱: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主要經營場所: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合伙目的:共同出資,共同設立,共擔風險,共享收益。

              第七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合伙人姓名,名稱及住所。

              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

              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合伙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數額,繳付期限,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

              姓名(名稱):_______________

              認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

              實繳出資額:_______________

              分期繳付出資額:_______________

              繳付期限:_______________

              出資方式:_______________

              (非貨幣出資的)評估方式: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擔:(合伙協議未約定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擔。)

              2,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依據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可以增加對合伙企業的出資,用于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的利潤分配或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伙人協商決定。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1,全體合伙人委托合伙人__________為執行事務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有權監督執行事務的合伙人,檢查其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情況,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定期其他不參加執行事務的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合伙企業承擔。

              2,合伙企業辦理變更,注銷登記,設立分支機構,清算組備案,修改合伙協議應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具備的條件和選擇程序;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1,執行事務合伙人由全體合伙人推舉產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按期繳付出資,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2)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無犯罪記錄,無不良經營記錄。

              2,執行事務合伙人權限與違約處理辦法。

              執行事務合伙人負責企業日常運營,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約定或者全體合伙人決定執行事務導致違約發生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對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3,執行事務合伙人除名條件和更換程序。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定將其除名,并推舉新的執行事務合伙人:

              未按期履行出資義務;

              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執行合伙事務時嚴重違背合伙協議,有不正當行為。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協議。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物狀況。

              2,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違反《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的規定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4,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條件,程序以及相關責任

              有限合伙人入伙時,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訂立書面協議。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有限合伙人符合本條第3款條件的,可以退伙。

              5,合伙人有《合伙企業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6,作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伙企業的合伙人資格。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普通合伙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伙人。全體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有《合伙企業法》第五十條規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業應當向合伙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伙人的財產份額。

              第十四條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互換程序

              1,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2,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3,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辦法

              合伙人對合伙企業經營發生爭議時,通過合伙人協商或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解散與清算

              1,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2,企業解散后,由清算人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和結算,處理所有尚未了結的事務,還應當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算人主要職責:

              ①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②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伙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③清繳所欠稅款;

              ④清理債權,債務;

              ⑤處理合伙企業清償債務后的剩余財產;

              ⑥代表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結束后,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賠償其他合伙人的損失,按照合伙人承擔責任類型,承擔相應責任。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對其進行起訴,追究刑事責任。

              全體合伙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0

              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

              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郵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有____(天津)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以下簡稱“____”)_萬元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一、委托內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甲方在____ 萬元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全部相關有限合伙人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有限合伙人權利。

              乙方接受甲方代持委托款賬戶信息如下:

              戶名:

              賬號:

              開戶銀行:

              二、委托權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

              1.乙方代為持有甲方在______ __萬元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并在《____有限合伙協議》及合伙人登記名冊上具名;

              2.乙方以____有限合伙人身份參與____的相應管理活動;

              3.乙方代為收取投資收益;

              4.乙方無需征得甲方同意即可出席合伙人會議并行使表決權;

              5.乙方行使《合伙企業法》與《____有限合伙協議》規定的有限合伙人應享有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________萬元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

              2.甲方作為________萬元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的實際擁有者,受《____有限合伙協議》相關義務約束。甲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全部出資額,并在本合伙企業存續期間不得撤資。

              3.甲方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

              4.在委托持股期間內,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自甲方負擔的上述費用發生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將該等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否則,乙方有權在甲方的投資收益、股權轉讓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作為受托人,乙方有權就上述甲方財產份額以名義財產份額持有人身份參與____的經營管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財產份額及其合伙人權益。

              3.在未獲得甲方書面授權的條件下,乙方不得對其為甲方代為持有的____財產份額及其所有收益進行轉讓、處分或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

              4.乙方承諾將其未來所收到的為甲方代為持有財產份額所產生的全部投資收益(包括現金收益、非現金收益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轉交給甲方。

              5.乙方因自身債務而導致糾紛、訴訟可能導致指定股權被凍結、查封、拍賣、變賣或受到其他損失時,應書面通知委托方,并向相關債權人、訴訟法院說明指定股權的性質,確保指定股權不被凍結、查封、拍賣、變賣或遭受損失,若遭受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如遇有緊急情況,乙方應本著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從有利于甲方利益的角度,可以先行處理該項事務,但事后應及時向甲方告知,并補辦書面授權委托書。緊急情況是指無法立即得到甲方的指示或書面授權,且有關事務不立即處理將會給甲方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失。

              7.若乙方為甲方墊付了相關費用,乙方有權從代持股權獲得的分紅或其他收益中扣除,直至墊付費用全部結清為止。

              五、保密條款

              協議雙方對本協議履行過程中所接觸或獲知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均有保

              密義務,除非有明顯的證據證明該等信息屬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授權。該等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后仍然繼續有效。任一方因違反該等義務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應當賠償對方的相應損失。損失難以或者無法計算的,以代持金額及全部收益之和為準。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請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七、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雙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雙方有未盡事宜,可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業合伙協議11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誠實的原則,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目的:

              第二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出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三條 合伙企業名稱: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五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六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萬元人民幣。

              第七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 計人民幣 萬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身份證號碼: ;

              出資方式: ;計人民幣 萬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的權利;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份額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的權利,但須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伙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九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 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合伙人依法或者按照合伙協議對合伙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時,除《合伙企業法》另有規定或者本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表決程序為 。

              第十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人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未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一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束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三條 其他事項。

              (一)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補充合伙協議。

              (二)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自合伙企業設立之日起生效。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合伙人簽名:

              合伙人簽名: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伙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伙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伙協議自行約定 ),委

              托 個合伙人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該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

              伙事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事務人未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XX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列舉退伙事由)。

              (未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業留存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X):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 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 合伙企業名稱:×××商務會所

              第三條 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卡拉ok包房

              第五條 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 壹仟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合伙人姓名、出資方式及出資額。

              (一)甲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 現金 ,計人民幣 萬元。

              (二)乙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三)丙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四)丁合伙人姓名:××

              合伙人住所:

              出資方式:現金,計人民幣 萬元。

              (五)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繳付出資。預期無正當理由不繳付出資份額的,按自動放棄本公司的營利分紅。其他合伙人有權利吸收其他人員入伙,并占原合伙人出資份額比例。出資額沒有實際繳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經出資。

              第七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和分擔虧損;

              1、本公司按年收入實行分紅,分紅比例以出資份額所占總注冊資金鐵百分比進行計算,(甲:35%,乙:30%,丙:30%,丁:5%)

              2、本公司經營期間,如有虧損事由,即出現債務,由合伙人以 出資比例承擔。(即承擔:甲:35%,乙:30%,丙:30%,丁:5%)

              (三)有優先受讓其他合伙人轉讓的財產份額和優先購買合伙企業的新增資金,但需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

              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五)合法企業終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業的剩余財產;

              (六)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七)合伙企業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建立企業財務、會計制度,并依法履行納稅義務。

              第八條 合伙企業事務的執行

              (一)合伙人對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經全體合伙人協商,委托合伙人吳建榮為合伙企業事務執行人,共 1 名;

              (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 (三)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對合伙企業事務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辦法。

              第九條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應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并承擔合伙期間的債務,退伙人有權將自己的合伙份額轉讓其他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也有權利在退伙人員退出后追加出資份額。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四)此條款款詳盡的,依據《合伙企業法》第六章執行。

              第十條 合伙企業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10年,自《合伙企業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業解散時,依據《合伙企業法》進行清算,清算結事后,編制清算報表;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在15天內向企業登記企業登記機關報送,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合伙人愿通過協調、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二)為了能促進員工工作積極性,促使公司經濟效益更突出,盡早為所有股東收回投資本金,公司決定每月拿出總利潤10%作為行政管理獎勵。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人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企業合伙協議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個人獨資企業,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村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縣________鎮________村。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住所地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街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

              為規范合伙企業行為,保護合伙企業及合伙人的.合法權益。

              ○合伙協議書(通用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以下簡稱《合伙企業法》,全體合伙人遵循自愿、平等、誠信原則,共同出資創辦合伙企業,并制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企業名稱及經營場所:

              企業名稱“唐山大家普通合伙企業”,經營場所設在唐山市路南區人民道11號。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為發揮每位合伙人的能力和集合資金實力,以爭取合伙人合法利潤最大化為合伙目的。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玻璃及制品、廚柜門業、衛浴傢具、水暖五金、家電燈具、化學試管……

              ○合伙企業協議書(簡化版)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經全體合伙人協商一致,制定本協議。

              第一條合伙企業由合伙人共同共資、合伙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并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伙企業經營場所:

              第四條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第五條合伙企業的出資總額:________萬元人民幣。

            企業合伙協議15

              甲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現有甲、乙、丙、丁四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全面實施雙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的決策,成立股份制公司。經四方合伙人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丙方出資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丁方出資____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__%,出資的.形式________,出資的時間__________。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四方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丁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丙、丁四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四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四方可以提取可分得的利潤,按股份分配,其余部分留作公司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并由四方同時進行。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1、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如公司正常經營,四方無意退股,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

              2、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A、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甲、乙、丙、丁四方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B、退伙:

              ①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伙;如執意退伙,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伙人的投資股分80%退出。非經雙方同意,如一方不愿繼續合伙,而踢出一方時,則被踢出的一方,被迫退出時,則按公司當時財產狀況進行結算的80%進行賠償。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4、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A、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B、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即行推舉清算人,或邀請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5、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四、在成立股東后,全權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總負責人(法人),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必須實現公司一元化領導,獨立處理公司事務。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1、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2、新產品的引進;

              3、重大的促銷活動;

              4、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五、在合作期內,四方的原始本股金,不得挪作他用,只能用在業務的往來和公司的經營上,公司所有資金專款專用,獨立核算。

              六、公司今后如需增資,則甲、乙、丙、丁四方按照股份出資。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協商。本協議一式4份,四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確認后生效。

              甲方(簽名):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簽名):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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