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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擔保協議

            時間:2023-11-28 17:02:0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擔保協議范本(15篇)

              在當下社會,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擔保協議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擔保協議范本(15篇)

              擔保協議范本1

              合同編號:

              保證人名稱:

              住所: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開戶金融機構:

              帳號:

              債權人名稱:交通銀行

              分(支)行

              住所:

              行長:

              電話:

              傳真:

              郵政編碼:

              為確保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保證人(以下稱甲方)應_______(以下稱借款人)的請求,愿意為借款人所借款項向債權人(以下稱乙方)提供保證。該主合同的借款金額和幣種為(大寫)_________,期限為______。經乙方審查,同意甲方作為借款人還款的保證人。甲乙雙方遵照法律規定并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愿為上述主合同中借款人向乙方借用的借款本金(大寫)________整以及相應的利息、費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全部應付款項(以下稱應付款項)作擔保。

              第二條 甲方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任何一期到期(包括被乙方宣布提前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書面索付通知后15天內無條件地代為償付。

              第三條 甲方保證已辦妥簽署本合同所需的所有授權和批準手續,并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的保證責任不因下列原因受到任何影響和免除:

              1.借款人地位及財力狀況的改變及其上級單位的任何指令;

              2.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的各類有關協議;

              3.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被認定無效;

              4.甲方機構的變更、撤銷或財力的變化;

              5.主合同債務重組。

              第四條 甲方若發生變更、撤銷,甲方應提前45天書面通知乙方,本保證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借款人和甲方落實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第五條 甲方同意今后乙方與借款人變更主合同除了變更貸款金額、期限、用途、利率(指由乙方無故擅自超出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調整范圍外)這四項條款,其他條款的變更無需再征得甲方的同意,也不影響甲方的保證責任。

              主合同中與貸款金額、期限有關的條款變更后,本合同項下保證的貸款金額和期限相應調整,貸款利率按上述期限變更后的貸款利率執行。

              第六條 本合同的保證期間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直到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的應付款項全部清償為止。

              第七條 在本合同的保證期間內,甲方有責任定期向乙方提供財務報表,并接受乙方對其擔保能力變化情況的調查。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任何方式的擔保。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未代借款人清償到期應付款項時,甲方有權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并可向甲方繼續追索任何不足部分。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規定,乙方有權向變更后的機構收取相當于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七條規定,作出不真實陳述或違約,乙方有權要求其糾正行為,并處以擔保總額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章,并加蓋公章后隨主合同同時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擔保協議范本2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xxx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債權人:

              被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保證人:

              住所:

              電話:

              擔保協議范本3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愿并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和補充協議自愿向遵義城建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稅、費:

              a、建筑經營稅,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附加費,所得稅,印花稅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項目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項目部工程(項目專用章、項目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后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為保證人的委托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愿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后: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后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托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聲明: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愿,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范本4

              根據本擔保書,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稱)做為委托人(以下稱“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擔保公司,證券公司或保險公司名稱)做為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稱)(以下稱雇主)承擔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責任,承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鑒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簽署了_________(合同名稱)的書面協議,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定的文件、圖紙、規范和修改;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實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擔保書的責任失效;否則將保持有效。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違約,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責任,擔保人將迅速彌補違約的損失,或者迅速:

              1.根據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條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標書,在雇主和擔保人確定了評標價最低響應性投標人后,安排投標人和雇主之間合同,在施工過程中提供足夠的資金,支付“合同價余額”以外完工所需的費用,包括擔保人有責任承擔的賠償費,但總數不超過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額。這里所說的“合同價余額”指雇主按合同應付給承包人的總額減法已合理地付給承包人的金額;或

              3.付給雇主按合同條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額,但不超過本擔保書的限額。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于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任何有關本擔保的訴訟,必須是在缺陷責任證書發出后一年內提出的為有效。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承包人和擔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簽字蓋公章,以資證明。

              擔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代表(簽名):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擔保協議范本5

              合同編號: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賬號:_________

              債權人:_________法定住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__

              為確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在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債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為保證人,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擔保的范圍

              1.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債務人應支付的違約金(包括罰息)和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等)。

              被保證的主債權種類、數額:_________。

              2.合同雙方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3.合同雙方在保證合同中約定的保證責任范圍超過法定的保證責任范圍的,對保證合同的效力沒有影響,但超過法定保證責任范圍的部分沒有強制執行的效力。保證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證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條 保證擔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

              (1) 一般保證;

              (2)連帶責任保證。

              2.本合同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人對主合同中的債務人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如債務人沒有按主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沒有全部履行其債務,債權人有權直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4.兩個以上保證人對同一債務同時或者分別提供保證時,各保證人與債權人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應當認定為連帶共同保證。

              5.連帶共同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

              6.連帶共同保證的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向債務人不能追償的部分,由各連帶保證人按其內部約定的比例分擔。沒有約定的,平均分擔。

              第三條 保證責任

              1.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后兩年止。

              2.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承擔保證責任。

              3.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保證期間,主合同的當事人雙方協議變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內容,應當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證人的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5.保證期間,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數量、價款、幣種、等內容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同意的,如果減輕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仍應當對變更后的合同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保證人對加重的部分不承擔保證責任。

              6.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變動,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期間為原合同約定的或者法律規定的期間。

              7.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動主合同內容,但并未實際履行的,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8.在本合同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9.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保證人或者物的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或者物的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承擔了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可以向債務人追償,也可以要求其他擔保人清償其應當分擔的份額。

              10.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物的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或者擔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滅失而沒有代位物的,保證人仍應當按合同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承擔保證責任。

              11.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屆滿后怠于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第四條 保證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保證人發生機構變更、撤銷或其他足以影響其保證能力的變故,保證人應提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債權人,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義務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由保證人在日之內落實為債權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證人。

              2.保證期間,保證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對物的擔保以外的債權承擔保證責任。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除保證責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2)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5.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6.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后,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7.在本合同保證期間內,保證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擔保,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并須征得債權人的同意。

              第五條 債權人權利義務

              1.保證期間,債權人有權對保證人的資金和財產狀況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保證人提供其財務報表等資料,保證人應如實提供。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同意提前承擔保證責任:

              (1)保證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或者發生其他嚴重違約行為;

              (2)主合同履行期間,債務人死亡、宣告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致使債權人債權落空,或者債務人有違約情形等。

              3.在訂立保證合同之前,債權人有權以債務人提供的保證人不具備清償能力為由拒絕與其簽訂保證合同;但保證合同一經訂立,保證人是否具有清償能力并不影響保證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條 保證人違約責任

              1.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的,應向債權人支付被保證的主合同項下金額_________%的違約金,因此給債權人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債權人的實際經濟損失。對上述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保證人未承擔保證責任的金額、利息和其他費用,債權人有權直接用保證人存款賬戶中的資金予以抵銷。

              2.債務人與保證人共同欺騙債權人,訂立主合同和保證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因此給債權人造成損失的,由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七條 保證人在此向債權人作出以下聲明和保證:

              1.保證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獨立法人地位,能夠以其本身名義起訴和應訴及擁有其資產和經營其現在或計劃經營的業務;

              2.保證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權利、權力和權限簽訂本擔保書和履行本保證書下的責任;

              3.本保證書在主合同生效時同時生效,即對保證人構成合法、有效和具約束力的義務,可以按其條款付諸實施,并可以隨時在_________法庭執行;

              4.保證人在簽署及/或履行本保證書都不會

              (1)違反或觸犯任何法律或條例、或保證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違反或觸犯保證人簽訂的任何契約或協議或對保證人本身或其任何資產有約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證人保證的權限(不論是受保證人的章程或其他協議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證人董事會的權限,或

              (4)導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

              5.保證人沒有拖欠任何應付之其他債務,亦未在保證人已簽下的任何契約、信托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中發生或因任何事情的發生和存在而構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違約事件;

              6.沒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處或政府機關對保證人或其資產提出訴訟,此訴訟將會嚴重影響保證人的財務、業務、資產及其他狀況;

              7.除法定的優先債務以外,保證人在本保證書下所承擔的責任為直接的及無條件的,而其付款責任均在任何時間與其他無抵押的債務享有同等地位;

              8.保證人在本保證書簽署之日時并未違反任何有關債務履行的協議,或不履行或違反任何其他協議,該等違約會對保證人有不利影響;

              (1)保證人已經向債權人充分和準確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證書簽約日時存在的全部實際的重要債務;

              (2)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的最近審定的年度財務報表已經按照_________法律與條件以及公認的常用會計原則編制妥當。上述財務報表連同其所附記錄均真實和清楚地反映了該報表所涉及期間保證人的財務狀況,同時自上述財務報表完成后,保證人的營運、業務、資產、債務或(財務或其他)狀況未發生實際不利變化;

              (3)保證人沒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審定財務報表或其所附記錄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債務或任何重要的未實現的損失或預期的損失;

              (4)保證人向債權人提供(不論是否遵循本保證書的任何條款而提供)關于保證人的一切資料,均在提供資料的當日為真實的、完全的和準確的;

              (5)保證人在本保證書項下的全部應付款項無任何稅項引致的扣減或預扣。

              第八條 保證人免責范圍

              1.保證合同約定,債權人轉讓其債權,保證責任免除的;

              2.保證期間,債務人雖然得到債權人許可,將其債務移轉第三人,但未經保證人同意; 3.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但未經保證人同意(除非當事人有相反的約定外); 4.在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間屆滿,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 5.在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情況下,債權人放棄物的擔保的,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免責。

              第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二條 合同變更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內,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十四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保證合同效力

              1.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被保證的主合同,主合同無效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2.保證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保證人書面授權或者超出授權范圍與債權人訂立保證合同的,本保證合同無效或者超出授權范圍的部分無效,債權人和保證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債權人無過錯的,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

              3.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證人(蓋章):_________ 債權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擔保協議范本6

              擔保追償權糾紛和解協議書

              甲方:河南A投資擔保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xx路

              法定代表人:CC

              乙方:xxB服飾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區

              法定代表人:DD

              丙方(保證人):

              甲、乙方之間的擔保追償權糾紛一案已由xx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現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該糾紛事宜達成和解,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遵守:

              一、乙方認可并承諾分期償還甲方起訴的欠款本金x萬元和利息、追償費用等合計xx萬元;鑒于該金額中的.利息僅計算至20xx年8月7日,之后仍以原定月利率18‰計算利息直至乙方全部償還完畢。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1.乙方于20xx年10月23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企業基本銀行賬戶。

              2.乙方于20xx年11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x萬元,甲方收到

              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凍乙方的其他銀行賬戶。

              3.乙方于20xx年12月22日前向甲方支付至還款當日的全部剩余款項,甲方收到該款項后向法院申請解除對乙方所采取的所有財產保全措施。

              4.乙方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筆款項,除視為其余款項的還款期限均已屆滿外,乙方還應支付違約金50萬元。

              二、丙方自愿共同為乙方履行該協議各項義務提供連帶保證。

              三、乙方逾期還款的,甲方可要求丙方履行代為還款責任;必要時甲方向法院申請對乙方和丙方的強制執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費x元、訴訟保全費x元由甲乙雙方平均分擔。

              五、本和解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人民法院留存一份,自首期x萬元還款到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簽署日期:

              擔保協議范本7

              借款人(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因生產經營項目的實施臨時需要資金,乙方有閑置資金。為此,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借款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年。

              三、借款利率及付息方法:

              1、借款利息為月息 ,即每月 元。 以甲方收到借款日計算利息。

              2、雙方設定每月1日為付息日。若1日為周末或節假日則相應順延。

              四、借款償還:

              1、借款到期后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自動延期 年。

              2、借款合同履行三個月后,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借款利息按實際借款天數計算利息。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合同還本付息,屬甲方違約。根據違約情況,乙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對違約部分借款加收 罰息。

              2、采取必要法律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借款本息。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擔保協議范本8

              出借人:

              保證人 :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 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 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 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 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 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 、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 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后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0.文本及生效

              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 :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范本9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 有限公司

              擔保人(以下稱乙方): xx省xx投資擔保限公司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以上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因 需要向 銀行 支行申請銀行借款人民幣(大寫)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經甲方申請,乙方同意為該筆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甲方保證嚴格按照借款合同和本協議約定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為了確保乙方與甲方簽訂借款擔保協議書的切實履行,保障乙方的利益,另簽訂的編號為南港[ ]年反擔保字第 號《反擔保保證合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收取擔保費,擔保費標準:擔保額 ×擔保月數× ‰ 。

              第三條、甲方應按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使用借款,不得改變用途。否則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發現貸款在使用中產生風險,乙方有權通知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

              第四條、甲方保證按借款憑證所訂期限按時歸還貸款本息。如需延期,甲方應該在借款到期前20天,提出延期申請,經乙方和貸款人同意,辦理延期手續。延期期間的擔保費標準:借款擔保額× 延期擔保月× 30‰。

              第五條、甲方如不按期歸還借款本息,貸款人又不同意辦理延期手續,乙方將按如下標準向甲方收取違約金:【借款擔保額+利息+罰息】×逾期擔保月數× 30 ‰ ,直至甲方清償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為止;若甲方不能償付借款本息及逾期罰息款,則乙方有權依法定程序處置甲方所有財產,并亨有優先受償權,收回包括但不限于代甲方償還的借款本息,逾期罰息以及追償費用和擔保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需提供第三人為乙方提供的擔保進行反擔保,當乙方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第三人主張第五條權利。反擔保合同另行簽訂,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間,若發現:(一)甲方所作的陳述、保證或提供的相關資料虛假;(二)甲方改變借款用途;(三)甲方經營不善,不能履行其它到期債務等情形之一,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進一步的反擔保或行使不安抗辯權采取財產保全的訴訟措施。

              第八條、其他事項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書一式 貳 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

              第十一條、提示

              本協議書為非格式合同,雙方當事人均有權協商修改。乙方已提請甲方對本合同各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甲方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雙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借款人(甲方):(蓋章) 擔保人(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擔保協議范本10

              個保字第 號 出借人: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個人借款擔保合同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后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9.3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范本11

              合同編號: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

              甲 方(擔保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基本賬戶開戶行: 賬 號:

              乙 方

              住 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傳 真:

              為保障乙方與債務方(以下簡稱:“主合同債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 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項下的債權,甲方愿意為主合同項下的債權(以下簡稱“主債權”)向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主債權的種類和期限

              1.1 甲方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債務人在乙方辦理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所形成

              的債權,主合同項下約定業務范圍為,期限自 20xx 年 xx 月 xx 日始至 20xx 年 xx 月xx 日止。

              第二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2.1甲方保證擔保的范圍為及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為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訊費、律師費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債務人的應付費用。

              第三條、保證方式

              3.1甲方的擔保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當主合同債務人不按主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義務時,如造成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直接向甲方追償,甲方應立即向乙方清償主債權。

              3.2若除本合同約定的擔保方式外,主合同項下還存在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債務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擔保)的,乙方有權選擇優先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要求甲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對乙方承擔的保證責任不受任何其他擔保的影響,其保證責任的承擔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或進行訴訟/仲裁/強制執行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棄、變更主合同債務人向其提供物的`擔保、變更擔保的順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擔保項下的優先受償權益喪失或減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減少。

              3.3若甲方為主合同項下部分債權提供擔保,主債權獲得任何部分清償并不相應減輕或免除甲方的擔保責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諾擔保的數額范圍內對主合同項下未償還得余額承擔擔保責任。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甲方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4.2前款所述“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包括主合同債務方分期清償債務的情況下,每一筆債務到期之日;還包括依主合同約定,債權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5.1甲方保證是依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合法單位,具有法律規定保證人資格和代為清償能力,自愿承擔并履行保證責任。

              5.2甲方保證簽訂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規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規定得到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或甲方公司董事會、股東會、股東大會等有權機構的批準,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3甲方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任何對甲方及其資產有約束力的規定或約定,不違反任何甲方與他人簽署的擔保協議、其他協議以及其他任何對甲方有約束力的文件、約定和承諾的內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均為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保證,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6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擔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5.7甲方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接受乙方對其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檢查、監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賃、托管、資產重組、債務重組、股份制改造、聯營、合并(或兼并)、分立、產權有償轉讓、合資(或合作)、減少注冊資本,或申請停業整頓、申請解散(或撤銷)、申請重整、和解和破產等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發生變化的三十日以前,書面通知乙方,并落實本合同項下全部保證責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應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業整頓、被宣布關閉、被宣布解散(撤銷)、被申請重整、破產等自身體制和法律地位發生變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經營、喪失擔保能力的情況發生后的三日內,書面通知乙方。

              5.10若甲方變更住所、名稱、法定代表人,應在變更后七日內通知乙方。

              第六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6.1乙方有權隨時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經營情況及資信情況的財務報告、財務報表及其他資料。

              6.2主合同債務方在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包括主債權分次到期或債權方宣布債務提前到期)為依約還款的,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被確認無效,則甲方對主合同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業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合同轉讓、變更與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內,乙方將主債權轉移給第三方的,無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證范圍內繼續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選擇按下列方式解決: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10.2如雙方選擇的上述爭議解決方式與主合同選擇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選擇的爭議解決方式為準。

              第十一條 附則

              11.1本合同有效期間內,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發送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11.2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1.3本合同項下采用□方式進行選項時,在□內打√表示該條款適用,打×表示該條款不適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責任的條款,并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甲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擔保協議范本12

              本擔保合同于 年 月 日由以下雙方在XXX簽定:

              1、 (以下簡稱“委托人”) 住所:

              2、 (以下簡稱“擔保人”) 住所:

              簽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簽定編號為

              ( 號的《綜合授信額度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請擔保人為其開立上述借款合同項下以貸款人為受益人,金額不

              超過人民幣 ,期限為 年的編號為的《最高額保證合同》(以下簡稱“保函”)或者申請擔保人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

              一、定義

              1、在本擔保合同中,除非根據上下文應另作解釋外,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法律: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其他法律、行政法規、法規性文件、地方性

              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包括有權解釋機關對上述各項所作的解釋和說明)、條約義務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釋和判例;反擔保人:是指債務人以及債務人以外經債務人、擔保人雙方同意的其他自然人或法人等反擔保方式:是指對債務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也可以是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所提供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者質押或者保證。

              2、本擔保合同中的“年”、“月”、“日”、“季度”等時間上的規定均指公歷下

              的該年、該月、該日和該季度。

              二、合同基礎

              擔保人同意為委托人向貸款人開具相關保函或者同意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

              三、反擔保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及反擔保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下列一項或多項反擔保方式,并簽定相應的反擔保合同。

              1、經擔保人認可的,除借款人之外的第三人,完全出于自愿向擔保人提供保證擔保,并向擔保人簽發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或者與擔保人簽定反擔保保證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委托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委托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擁有的、法律規定可以設定抵押權或質權的財產抵押或者質押給擔保人,以作為委托人償還債務的反擔保方式。第三人必須在本擔保合同簽定之同時與擔保人簽定“抵押合同”或“質押合同”,且第三人須按法律規定辦理抵押物或質物的抵押或質押登記手續,相關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4、委托人需向擔保人支付貸款金額的 %,人民幣_______萬元作為償還債務的'履約保證金,該保證金在委托人清償借款合同項下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后返還給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約按時清償借款合同項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本擔保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則擔保人有權扣收該保證金沖抵債務,該保證金所生孽息歸擔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與擔保人將另行簽定下列一種或多種文件:

              (1)、反擔保保證合同;

              (2)、抵押合同;

              (3)、質押合同;

              (4)、其他財產抵押合同;

              其他:

              上述文件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擔保人開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須向擔保人提供貸款所需的相關資料,并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擔保人負有保密義務。

              五、聲明和保證

              委托人聲明和保證如下:

              1、 委托人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 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權力簽署和執行本合同;

              3、 委托人有法定的權力與貸款人簽署合同,并且有足夠的能力履行合同;

              4、 委托人完全接受擔保人向貸款人開立的保函條款;

              5、 委托人保證不使擔保人因為委托人開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6、 委托人保證履行與貸款人簽署的合同;

              7、 委托人有義務及時向擔保人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重大事項,

              如: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產權等的變更;訴訟事項;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委托人的債權、債務關系的重大事項。并且委托人保證接受擔保人對擔保期間內委托人的生產經營狀況及決策等事宜進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和評審,如果發生審計費用的,由委托人承擔,委托人對此予以積極配合。委托人保證將借款合同簽署后的第一個月的財務報表保送擔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擔保人保送財務報表;

              8、 為抵消擔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代償后的債務,擔保人有權處分抵押物,由此產生的費用由委托人承擔;擔保人聲明和保證如下:因擔保人自身貸款條件不符合要求而導致本合同無法如約履行的。

              六、違約事件以下各項構成違約事件:

              1、委托人在本擔保合同簽定后,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任何反擔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擔保人提供的反擔保方式不符合本擔保合同的規定;

              2、向擔保人簽發的以擔保人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連帶責任反擔保保證書的

              反擔保人,或者與擔保人簽署反擔保保證合同的反擔保人未經擔保人認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或者質押合同;

              (1)、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擔保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者質物;

              (2)、委托人或第三人雖與擔保人簽署了抵押或者質押合同,但未辦理抵押物或者質物的抵押或者質押登記手續;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均視為委托人違約。

              當上述情形發生時,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時間,擔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繼續向擔保人提供經擔保人認可的反擔保保證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合同的規定與擔保人簽署抵押/質押合同,繼續辦理抵押物/質物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補救行為,即以其擁有的其他財產抵押/質押給擔保人,并辦理相關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七、保函項下的索賠

              當貸款人按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向擔保人索賠,且擔保人認為索賠文件、單據或證明符合保函或保證合同的規定時,擔保人被迫履行擔保義務,而或為委托人墊款向貸款人償還債務后,擔保人對委托人及其繼承人、受讓人以及參與保證的第三人有絕對的追索權,該追索權不受其他任何約束和影響。擔保人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委托人收取墊款費用外,還要按日墊款金額的5%(百分之五)向委托人收取罰金。委托人必須在收到擔保人墊款后七日內,無條件的向擔保人清償全部墊款本金、利息及罰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擔保人修改保函的內容時,或者修改擔保人與貸款人簽定上述借款合同項下的保證合同時,須向擔保人提交書面修改申請和貸款人對所作修改的認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額或保函展期的情況下,委托人還必須相應增加或延長對擔保人的保障,以及交納因增加或延長擔保金額而必須對擔保人交納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擔保費、調查費評審費等),否則擔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請。

              九、相關費用

              委托人在此保證,在簽署本擔保合同時,按照下列規定向擔保人支付擔保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1、擔保費:

              (1)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的確定。根據委托人與貸款人簽定的借款合同所確定的借款金額和借款期限為擔保人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

              (2)收取擔保費標準的確定。根據擔保人為委托人擔保的總金額和總期限,以及擔保費年率確定為擔保人對委托人最終的擔保費用。

              (3)根據委托人和擔保人本次擔保所確定的擔保金額和擔保期限計算,委托人應在擔保人開具保函前一次性支付擔保費用為人民幣 萬元整。

              2、滯納金

              委托人應按時交納擔保費等費用,延遲交納有關費用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延遲交納總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3、逾期保費:

              委托人應在借款合同規定的借款到期日前清償所有貸款本金及相關費用,若逾期,則應向擔保人交納逾期擔保費用。逾期擔保費以委托人逾期未還的貸款本金、利息及罰息等總金額為基數,按年率5%每月計收,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計算。延遲交納逾期擔保費未獲擔保人同意的,擔保人按逾期保費金額每日向委托人收取5%的滯納金。

              4、其他費用

              擔保人因開具保函而發生的超過正常情況下的其他費用,由委托人承擔。

              十、違約責任

              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任何一方如違約,除承擔所有已發生的費用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十一、本合同適用法律

              本擔保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等規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擔保人所在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規定期限內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擔保合同一式 份,委托人、擔保人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章后生效,各方義務履行完畢后失效。副本按需備制。

              本合同于開首所述日期由下列雙方正式簽署。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擔保協議范本13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

              第二條保函金額

              《預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是乙方累計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三條保證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證為一般保證。

              第四條保證期間

              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止。

              第五條保證范圍

              《預付款保函》的保證范圍:

              在保證期內,被保證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依據主合同和保函的約定,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履行保證責任的條件及方式

              在保證期內,若甲方未能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該工程監理公司(全稱:)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確認并加蓋公章的書面索賠通知及被保證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的法律文件后,經核定,在28個工作日內并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債務的追償1.一旦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即有權開始對甲方的追償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償債務時,應向甲方出具:

              (1)發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有關文件;

              (2)乙方向甲方發出的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償債務的范圍包括:

              (1)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應在七個日歷天內履行清償義務;

              (2)逾期違約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履行清償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后的第八個日歷天開始計算,違約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3)乙方為實現債權的費用;

              (4)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保證擔保費

              1.保證擔保費為人民幣(¥___________)整;

              2,保證擔保費為事前繳納。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將上述保費退回。

              第九條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依約交納保費后,乙方為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變動、產權或經營方式的調整而影響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并受其制約;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向保證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后成立并生效。

              第十四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擔保協議范本1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地址,號碼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租賃地點及設施:

              1.租賃地址:________路________弄________號_______室;房型規格_________;居住面積平方_________米;

              2.室內附屬設施:

              a:電器:電話 沐浴 空調 冰箱 彩電 洗衣機 微波爐 吊扇 音響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約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______年;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 ___日;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3.付款方式:按______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誤后,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房屋租房協議書范本。

              第一次付款計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4.租賃期內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衛生治安費由乙方支付,物業管理,房屋修繕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乙方需擔全部責任,并賠償甲方損失。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無故拖欠房屋租金達______天;

              (4)連續三個月不付所有費用的,協議書《房屋租房協議書范本》。

              三、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須按時交納水,電,煤,電話等費用,并務必將以上費用帳單交給甲方,甲方須監督檢查以上費用;

              2.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都不能將押金轉換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內,甲方必須確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將乙方租用的房屋轉租(賣)給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賃期內房租加價;

              4.租用期滿后,乙方如需繼續使用,應提前一個月提出,甲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同等條件下給予優先;

              5.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況需解除協議的,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協商后解除本協議;

              6.乙方入住該物業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如發生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室內結構,并愛惜使用室內設施,若人為損壞的將給予甲方相應賠償;如發生自然損壞,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時給予修復。

              四、其它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有關現行法規辦理或提交有關仲裁機關進行仲裁。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說明:

              (如:入住時的水電煤字數。)

              出租方: 承租方: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擔保協議范本1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國家開發銀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分行、 學校: 我是_____學生的_____(直系親屬),我承諾將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和高校制定的國家助學貸款有關協議和相關規定,履行《借款合同》中的約定,保證 同學按時還本付息,我承諾并擔保以下事項:

              1、按照_____同學與學校、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等部門簽訂的《借款合同》,按期足額返還貸款本息,如未能履行同時承擔罰息。

              2、我保證所提供的身份證、戶口簿、居住地址、聯系人和電話、貧困證明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等真是有效。

              3、在_____同學未履行《借款合同》和有關協議,不能按時返本還息時,我將積極配合、協助有關部門做好XXX同學的工作,促其返本還息及罰息。

              4、在_____同學不能按時償還貸款本息及罰息時,我自愿并愿意為其擔保,承擔 同學的'貸款本息及罰息的賠償,并按有關規定,按時將貸款本息及罰息劃入指定的銀行賬戶。

              5、如不能履行以上擔保,我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并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擔保人(簽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證號:

              永久居住地址: 聯

              系電話、手機號:

              年 月 日

              第二擔保人(簽字加按右手食指手印)

              身份證號:

              永久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手機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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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除擔保協議02-20

            擔保還款協議02-23

            擔保協議范本01-21

            談判協議的擔保10-13

            借貸擔保協議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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