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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經營合同

            時間:2023-01-14 11:43:37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熱門】合伙經營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合伙經營合同,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熱門】合伙經營合同

            合伙經營合同1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丙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丁方: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甲、乙、丙、丁四雙方經充分、友好協商,就合伙出資購車經營運輸一事,達成如下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合伙宗旨: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投資,共擔風險、共享利益。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合伙經營項目為汽車運輸;經營范圍:以學生接送主,其它出租服務為輔。

              三、合伙出資份額、車輛落戶、車輛所有權和合伙債務:

              1、合伙人投資金額總金額為元,各合伙人均分人民幣元。

              2、車輛落戶和車輛所有權:蘇JZB810、蘇JZB918、蘇JC3705、蘇E377660諸車的所有權歸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所有,甲、乙、丙、丁四方各占合伙份額的25%。諸車所發生的一切合伙債務由甲、乙、丙、丁四方共同承擔,

              3、在運營中,如運營收入沒及時到位,造成周轉資金不足,各合伙方應協商,共同追加相同數額的資金到合伙項目中去,以保證合伙項目的正常運營。

              四、合伙費用和開支:

              1、以甲、乙、丙、丁四方的合伙方式進行財務記賬,按約定分紅。

              2、合伙經營過程中產生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修理費、配件費用、駕駛員工資及費用記入運營成本。

              3、每年的審車費、保險費、車輛違章罰款等支出,按一定比例由每月的盈利中計提,存入合伙專戶,用于來年審車、保險等支出。

              五、合伙利潤的分配:

              1、合伙利潤按月結算,按季分配一次;合伙利潤為當月運營總收入減去相關支出后平均分配本合同第四條第2、3、項的支出后所余的收入。

              2、合伙利潤按各方所占合伙份額平均分配。未分配部分交由會計方存入專戶管理,用作運營資金。

              六、入伙及合伙解除:

              1、本合伙為甲、乙、丙、丁四方合伙,四方一致同意不再添加其他合伙人;

              2、在經營期限內,三方可以協議解除合伙協議;

              3、如經營需要,合伙各方可協商追加合伙投資。

              七、合伙事務執行:各合伙方約定,由合伙各方共同決定合伙項目的營運方向。甲方負責合伙項目的日常經營管理(含車輛調度安排),乙方負責本合伙項目的賬務結算和財務核算,丙方負責合伙項目資金的管理和支出。合伙各方都必須積極為共同的合伙項目盡心盡責。丙方應在比較方便的銀行(含郵政儲蓄銀行)設立帳戶,用于專項管合伙資金及合伙運營收益。丁方積極配合其他三方的工作。如某合伙人的工作有缺點,其他合伙人應及時提出,以便及時糾正,以維護合伙項目的正常開展。合伙項目的運營,必須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運營。如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私自決定合伙項目的運營,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私自決定項目運營的合伙人承擔,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一切損失。

              八、合伙的經營期限:合伙的經營期限暫定為:從年月日至合伙人一致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

              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2、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必須要有三方同意。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安全、統一、完整;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十、違約責任:

              1、一方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導致合伙項目解散的,應對其他三方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2、合伙除四方協商一致解除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單方解除合伙協議;一方合伙人擅自解除合伙協議給另三方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三方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各合伙人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

              1、對于本協議未盡之事宜,甲、乙、丙、丁四方可以協商解決并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肆份。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從四方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合伙經營合同2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姓名: 身份證號碼: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酒店經營宗旨: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餐飲,經營地址:xx市xx大道xx商業街xx號門面房。

              第三條 合伙期限暫定六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占 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占合伙人 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 元,占 股份比例。

              2. 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 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 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伙人必須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 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 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占比例分配。

              2. 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各方同意;

              2. 承擔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伙。

              (二) 退伙

              1.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 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 退伙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伙人并合伙人同意;

              4. 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 出資的轉讓。

              1.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伙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 合伙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 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伙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并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伙人的權利;

              1. 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 合伙人的義務;

              1. 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 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九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 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伙人有權沒收其所占股份。

              (三) 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 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合伙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 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事業解散后15天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關系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后如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共同協商,本著有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 本合同一式四分,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 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合伙經營合同3

              訂立協議各合伙人: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姓名:,男,漢族,年月日出生,住址:,身份證號:

              第一條合伙宗旨:雙方共同經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伙企業名稱:

              第三條合伙企業經營項目和范圍:機械加工

              第四條合伙期限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伙企業的成立時間以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為準。

              第五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二)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三)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萬元。

              (四)各合伙人的出資,于年月日以前交齊。

              (五)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債務承擔部份,各合伙人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事由。

              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書面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共同執行合伙企業事務。全體合伙人決定,推舉江永承為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企業日常事務,具體分工如下:

              江永承負責拓展業務,與客戶訂立合同

              陳遠志負責車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潘進明負責洗床加工等技術問題

              第九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下列事項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a、處理合伙企業不動產或重大機器設備的。

              b、改變合伙企業名稱或向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

              c、以合伙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的。

              d、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對合伙企業進行管理的。

              e、處理流動資金壹萬元以上的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按出資額的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合伙企業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企業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伙企業所欠稅款;合伙企業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二款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壹年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伙處理;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第九、十條規定,應按合伙企業實際損失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伙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合伙人各執一份,見證人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名:

              簽約時間:年月日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合伙經營合同4

              合伙人:(甲方)

              合伙人:(乙方)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萬______元,各占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業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時,就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

              (二)合伙人退伙,應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經營合同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飯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風味,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代表

              合作經營的飯店名為:

              經營場所位于:

              法人代表:

              第三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__餐飲,范圍包括________等。

              第四條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 出資額、出資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3、丙方_______以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占總股份的________%。

              4、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5、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整)。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 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1)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2)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3)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3)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3)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4)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 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2、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3、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 合作營業的繼續

              1、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2、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2、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3、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5、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__份;

              4、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丙方:(簽章)

              年 月 日

            合伙經營合同6

              甲方:方普華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方將其所有的的位于惠州市博羅縣石灣鎮 路的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原賓館名字為: ; 經營場所位于: ,面積 : 經營項目:住宿。

              二、甲方以原來賓館的裝修、設備、人員作為甲方的出資額,乙方向一次性投放現金叁佰萬元(¥3,000,000元)對賓館進行重新裝修。該資金于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前轉賬到雙方共同指定的賬號。

              三、合伙期限為xxxxxxxx年,自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起,至xxxxxxxx年xxxxxx月xxxxxxx日止。

              四、合伙經營期間,本賓館經營管理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能插手;賓館的出納由甲方負責。

              五、合伙經營期間,甲方必須提供相關生效手續履行協議,包括房地證、特種營業許可證、稅務證等相關有效證件共同營業。

              六、合伙經營期間,涉及風險承擔,盈利分享,按甲方35%:乙方65%進行分配。

              七、如一方要求散伙,必須經另一方同意,并清算認可后簽字生效。

              八、任何一方違反上述任何一條款視為違約,違約金的賠償對方損失。

              九、上述協議,雙方本著友好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下進行的。雙方意思表示真實。

              本協議一式兩份,各執一份,簽收即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4月30日

            合伙經營合同7

              甲方:____身份證____住所_____(公司名稱)

              乙方:____身份證____住所_____(公司名稱)

              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著真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項目合伙經營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伙企業名稱及經營地點

              名稱:________

              經營地點:________

              二、合伙經營范圍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四、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甲方以方式出資元。乙方以方式出資元。雙方的出資應于年月日之前悉數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者,應對應付金額計付利息,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業間拆借利率計算,并以資金形式賠償另一方由此直接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雙方出資合計元(大寫元),為雙方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任一方支配時,需經另一方同意。

              五、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盈余分配:甲方享有%盈余,乙方享有%盈余。債務承擔:由雙方合伙經營產生的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償還時,甲方承擔%債務,乙方承擔%債務。

              六、入伙、退伙與出資轉讓

              1、入伙:

              ①需要承認本合伙協議;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③執行合伙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不利合伙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需要經過全體合伙人的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清算;⑤在不利合伙時退伙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而退伙,而給合伙造成損失的,由退貨人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合伙人轉讓出資的,需要經過其他合伙人同意,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的,轉讓行為無效。

              七、合伙事務的執行

              1、合伙負責人:(身份證號碼:)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①對合伙企業的日常事務進行管理;

              ②負責對外簽訂合同;

              2、合伙企業的重要經營決策由全體合伙人共同決定;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3、合伙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伙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除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八、合伙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①合伙期屆滿;

              ②甲乙雙方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③合伙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⑤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①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能夠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甲乙雙方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九、爭議解決辦法:糾紛的解決甲乙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能夠訴諸法院,雙方約定的管轄法院為。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資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未盡事宜,本著共圖發展的目標,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并進行補充、完善。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字或蓋章)

              乙方: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伙經營合同8

              出租方(甲方):

              證件號:(身份證)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洛陽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的座落、面積、情況

              1-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在洛陽市洛龍區永泰街2號5幢1-402室(部位)(以下簡稱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該房屋土地用途為住宅,建筑面積187.02㎡,結構為鋼筋混凝土。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個人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2-3、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的前提下,可以對承租房屋進行裝修裝飾,但其規模、范圍、工藝、用料等均應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對裝修裝飾物合同終止后的權屬處理,所有權屬甲方。雙方議定:

              三、租賃期限

              3-1、租賃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起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止。為期叁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收回該房屋,乙方如期歸還,延期15天以上按全月支付租金。15天以下的按半月支付租金。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提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保證金

              4-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為5000元整。(大寫伍仟元整)。

              4-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雙方簽字確認生效時付清全額保證金及首期租金。甲方收到保證金及首期租金后將該房屋交予乙方。

              4-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5-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1500元整。(大寫壹仟五佰元整)。租金壹年內不變,以后每年租金根據市場行情進行調整,經雙方協商同意后,合同方可繼續生效,上下調整幅度不

              5-2、租金按6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前付清,以后每期按照約定租金計算),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30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支付時間表如下:年限支付期間支付時間金額(元)備注

              1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11000.00含保證金。

              2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按書面確認。

              3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同上。

              5-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按賬號為:6227002458020062734銀行轉賬甲方在乙方提供的銀行轉賬票據上簽字確認。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裝修期間及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所有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乙方應把已交納過的單據(復印件)交于甲方。

              6-3、租賃期期的物業管理費由乙方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需按時將房屋及附屬設施(見設備清單)交付乙方使用。其所有權歸甲方所有。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8-3、乙方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需經過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或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裝修或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賠償損失。

              8-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租,并愛護使用該房屋及設施,如因乙方的過失或錯使房屋及設施受到損壞,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甲方可要求立即賠償。

              8-5、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與房屋所在小區鄰居與物業保持良好的關系,因乙方原因造成鄰居或物業投訴的,由乙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如矛盾不可協調,則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乙方需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3000元整。(大寫叁仟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洛陽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災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設備清單)內空格部分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3、本合同共四頁,一式二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附身份證復印件,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十二、備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合同9

              甲方:

              乙方:

              丙方:

              20xx年8月,甲、乙、丙、三方達成共同出資經營賓館的意向,經三方共同選址并共同出資,在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租賃一、二層1000余平方米房屋開辦興旺賓館。現賓館已經裝修完畢,各項證照齊備,已正式營業。為進一步規范賓館管理,明確三方權利義務,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合伙共同經營興旺賓館事宜達成如下合伙協議:

              第一條 合伙宗旨:

              以國家改革開放、西部開發為契機,抓住國家鼓勵民營資本發展的機遇,利用合伙人自身資金,經營旅館業,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經營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名稱、性質和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賓館名稱為:興旺賓館。經營場所位于:廣元市南河敬國路興旺大廈。

              賓館性質:以甲方張泳郯的名義辦理各項證照,實際經營性質為合伙經營。

              第三條 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旅館業。

              第四條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8年零4個月,自20xx年8月起,至20xx年12月止。

              第五條 三方出資額比例、方式

              本合伙經營出資已于賓館正式營業時基本完成,20xx年8月經三方

              共同核算,本合伙三方已出資共計人民幣100萬元,其中,xX出資金額10萬元,占總出資的10%;xX出資金額50萬元,占總投資的50%;xX出資金額40萬元,占總投資的40%。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按份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份額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時三方協議分割。

              第六條 利潤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余分配:

              1、財務結算和利潤分配原則上每月進行一次;

              2、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出資份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

              興旺賓館在20xx年8月26日以前所有債權債務及所欠稅金及相關部門的規費等由xX和xX共同承擔,與乙方胡興波無任何關系。20xx年8月26日以后興旺賓館合伙經營過程中如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首先用合伙收益償還,合伙收益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 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合伙人喪失管理、經營旅館的能力;

              ②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③合伙人因其他原因被有關部門強制執行了其在合伙企業中的70%以上或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合伙人退伙時,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但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伙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伙協議即成為合伙企業的合伙人。

              第八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胡興波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

              1、代表賓館履行賓館負責人的法定事宜;

              2、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3、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積極配合主管部門的檢查、驗收;

              4、與其他合伙人協議決定經營價格;職員聘用、辭退;職員工資福利待遇;擴大或者縮小經營規模、范圍;購進常用物品;

              5、支付合伙債務;

              6、辦理各項證照的年審、換證等工作;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胡興波為賓館財務管理人,其權限為:

              1、建立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并對賓館收入、支出明細賬目進行登記;

              2、辦理賓館辦公、業務費用的報銷、支付;

              3、稅費、水電費用的繳納;

              4、職員的教育、培訓;

              5、配合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搞好賓館日常管理;

              6、做好每月一次的財務清理、利潤分配;

              7、完成合伙人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九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無論事情大小、資金多少,均由全體合伙人同意或簽字后方可實施和入帳報銷。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月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五)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能以合伙企業興旺賓館的名義進行抵押借款,否則造成損失由該合伙人全額承擔并將其除名,所投入資金及所占股份全部歸其他合伙人所有。

              第十一條 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伙人喪失經營、管理旅館能力、喪失或者部分喪失行為能力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近親屬的選擇,既可以按退伙對待,旅館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伙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接納該合伙人的近親屬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某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清算后,按下列順序清償:賓館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賓館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利潤分配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債務承擔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對外出質、抵押或者清償其他債務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等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六)違約責任金額為違約責任人合伙投資金額的20%。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合伙人均可向提交廣元市利州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合伙人各執壹份;

              (四)本協議系全體合伙人共同起草,經全體合伙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簽約時間:

            合伙經營合同10

              合伙人甲: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經甲乙雙方考查認定在_________合伙開設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____店,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甲出資金額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乙出資金額__元,占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

              第二條入伙、退伙,出資的轉讓。

              1、入伙:

              ①需承認本合同;

              ②需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2、退伙:

              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③退伙需提早1個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⑤未經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三條合伙負責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1、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是:

              ①決定經營管理方針,對合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②購進常用貨物;

              ③支付合伙債權;

              2、其他合伙人的權利:

              ①參予合伙事業的管理;

              ②聽取合伙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③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

              ④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第四條_______每月_______日為分紅日,同時召開股東會議。____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所有應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3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件設備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紅利按每月純利潤之金額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維護顧客信用。每月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五條合伙

              雙方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權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權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縮短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六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伙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八條各股東決不允許私自動用店里的營業額,這個要與收銀員講好,收銀員要注意少了錢收銀員要負責

              第九條以上合同若有釁待,按甲、乙雙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合同11

              合伙人: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性別____,年齡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登記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經反復協商達成一致,自愿共同建立河北省二院家屬宿

              一、出資

              1、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資,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至時予以返還。我們作為超市啟動資金。若需增加,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二、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1、雙方決定在河北醫科大學第二醫院宿舍(二院西側)院內一近300平米的大廳設立超市。

              2、超市名稱:________________

              3、超市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

              日用百貨、糖、煙、酒、食品、副食品、生肉及熟肉制品、禽蛋、生鮮、水果、水產品、糧油、蔬菜等的購進和銷售。

              簽名:_____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經營合同12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xxx酒店”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合伙各方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簽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酒店經營宗旨

              共同經營,并獲得滿意的利潤為宗旨、

              第二條合伙經營項目

              餐飲,經營地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大道__________商業街__________號門面房、

              第三條合伙期限

              暫定六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共年__________、

              第四條出資金額、方式、期限、賬戶

              1、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合伙人以現金方式出資,人民幣__________元,占股份比例、

              2、本合伙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3、在經營過程中,如需追加投資,合伙人必須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規定時間內追加資金、否則視為放棄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權,所購物品均計入投資固定資產項目,且根據使用年限進行折舊、

              4、設立存取款賬戶,作為每次支出與收入的公務賬戶、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合伙各方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余分配:以出資額為依據,按投資所占比例分配、

              2、因大股東在酒店經營中同樣付出努力,但未拿報酬,故酒店拿出總營業額百分之一為大股東的活動經費、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擔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共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與本酒店無關的人員不得接納入伙、

              (二)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伙;

              3、退伙需有提前個月告知合伙人并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人民幣結算、未經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給另一方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出資的轉讓、

              1、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則按退伙方式對待、大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2、合伙人三個月內從事與本酒店無關的工作,其股份必須轉讓給其他股東、

              第七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1、 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

              其權限是:對合伙事業進行正常管理;進貨管理、庫存管理、財務管理等等,

              主導合作事業,并有優先決定權、拓展事業,選擇合適的項目等等、

              第八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的權利;

              1、協助合伙負責人管理合伙事業、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約定分紅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4、每月財務,有財務負責人保管,合伙人監管、每月核算簽字后分紅、

              第九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伙,造成的損失按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則否其他合伙人有權沒收其所占股份、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合伙營業的繼續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一方合伙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業務、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

              第十一條合伙的終止與結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雙方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在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又合伙人擔任,自合伙事業解散后15天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關系的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清償后如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所占股份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協議出資的,應當賠償有此給合伙人造成的損失、

              (二)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轉讓其財產的,可按退伙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法律而導致合伙門店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是本協議或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共同協商,本著有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四分,合伙人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經合伙人簽字后生效、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

              合伙人簽字: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

            合伙經營合同13

              甲方:姓名聯系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

              系地址.

              乙方:姓名聯系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系地

              址

              丙方:姓名聯系電話性別年齡身份證號聯系

              地址.

              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丙三方自愿出資60000元整(大寫:陸萬元整)盤下深圳市寶安區西鄉街道固戍路浪漫滿屋店,從事美發業務。出資比例為甲方占投資總額的33.33%、乙方為33.33%、丙方為33.33%。該企業所有資產均屬三方共同出資,共同所有,共有比例為各方出資比例。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第二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年,起始時間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到期后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一個月重新簽訂合伙協議并辦理有關手續。到期后沒有重新簽訂合伙協議或補充協議但繼續經營的,各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合伙協議為準。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伙各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企業盈余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原則上按月小結,年底十二月或合伙解散后按出資比列核算分配;

              3.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按出資比例承擔。在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四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人共同決定,不受出資比例限制;

              2.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各方共有比例為各方的出資比例;

              3.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責任比例按出資比例計算。

              第五條:禁止合伙人以下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2.合伙協議無約定或者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3.除已有業務(曹永勝、魏文經營的深圳市寶安區石巖街道塘頭第二工業區南波灣美發店)之外,不得經營或者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務;

              4.無正當理由強制退伙;

              5.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私自調整企業員工的薪資;私自提干;私自任免員工。

              6.企業合伙人不同的企業,員工不得私自調動,以免損害第三方合伙人利益。

              7.其他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一切行為。

              第六條:甲、乙、丙各方對合伙事務享有以下執行權: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2.招攬工程裝修,因工程裝修所需進行的行為;

              3.支付合伙債務;4.檢查合伙帳冊及經營情況;5.共同決定合伙重大事項。

              6.企業策劃人可由全體合伙人推舉能力稍強、經驗稍豐富的合伙人擔任,其他所有合伙人享有決定權。實行“多一票通過,少一票否決”制度。

              第七條:合伙人作為工作人員的權利:

              1.合伙人自愿擔任企業管理人員,并得到全體合伙人的同意,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2.合伙人作為企業一般工作人員,有權獲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3.多店管理人員,有權獲得多店相應崗位工資報酬。

              第八條:新合伙人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4.與新合伙人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5.新合伙人入伙前需評估企業市值,按股數認購。

              6.新合伙人入伙所出資額,由原合伙人按原出資額比例分配;原合伙人剩余資金為現出資額,折算現在所持股數。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2(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4.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如果合伙人對清算人達不成合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十五日內共同指定第三人擔任清算人。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及共益債務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1)合伙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

              (2)合伙所欠稅款;

              (3)合伙的債務;

              (4)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且在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十條:合伙人退伙事項。

              1.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前六個月內不得退伙,不得轉讓出資。如合伙人無相關法律規定的不可避免事由退出,除不退出資額以外,還必須向其余合伙人支付違約金10000元整(大寫:壹萬元整)。

              2.企業經營期限開始之日起六個月以后各合伙人可轉讓自己的出資,其他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征求全體原合伙人同意且第三人應同意按入伙對待,否則視為退伙。

              3.合伙人退伙或轉讓自己的出資后三年之內不得在合伙企業方圓十公里之內從事相關行業,不得利用熟悉的員工套取合伙企業商業機密,不得招用曾在合伙企業的員工共事。

              第十一條:合伙企業的繼續。

              1.在退伙的情況下,其余合伙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事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經營。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經其余合伙人同意,接納繼承人為新的合伙人繼續經營,否則按出資比例退給其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合伙人有違反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行為的,應按下列規定承擔責任:

              (1)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上繳合伙企業;

              (2)經勸阻,拒不改正者,可由其余合伙人決定除名,同時向未違約的合伙人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2.合伙人有本協議第十條第3款規定行為之一的,違約方應將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賠償給其他合伙人,同時向企業一次性支付違約金50000元整(大寫:伍萬元整)。

              第十三條:糾紛的解決: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四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伙人共同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3份,合伙人各執一份。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合伙經營合同14

              甲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在不違法的前提下擬訂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經營項目

              美容院

              第二條合伙期限出資額,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合伙人甲方占75%股份,乙方占25%股份,合伙期限為3年自20xx年2月11日起至20xx年2月11日止。

              第三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開支,員工工資,獎金后所剩盈余按甲乙雙方所占股份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伙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四條退伙、出資的轉讓

              合同期滿可自愿退出,如果中途退伙必需有所有合伙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時退出,未經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公,不予退還。出資的轉讓:如合伙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則以退伙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伙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法律負責人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甲)方來做皇千匯美容院的法律負責人,如以后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的皇千匯美容院出現什么意外必須要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合伙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合伙經營合同15

              (以下簡稱甲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

              年齡: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籍貫:______

              現住址: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第一條合伙宗旨

              促進當地飲食服務業的發展,同時增加合伙各方收入,促進各方事業發展、

              第二條合伙字號、合伙字號使用限制和合伙期限

              雙方確定合伙飯店名稱為______,該合伙名稱歸乙方所有,在合伙終止后,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在合伙終止后無權使用該名稱、

              合伙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起至______年止、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新疆風味菜肴,餐飲服務、

              第四條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及對出資質量的保證和互負的告知義務

              1、甲方負責轉讓的費用,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15天內,投入50000萬元現金給店的原主、

              2、甲方負責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經營手續,所需費用由雙方同等承擔、辦妥手續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

              3、乙方負責從新疆招聘技術人員并主要負責技術方面事務,技術人員到位的期限是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或者是辦妥經營手續后的15天內、

              4、甲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的30天內,先期投入10000元現金對甲所投入的房屋的前廳和后廚進行裝修,并負責購置桌椅等餐飲設備,具體是:

              5、甲方承諾在飯店開始正常營業后的連續4個月內的所有收入均歸乙方所有,以補償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和購買設備的費用及風險,甲方在此期間內既不負擔任何費用(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的費用等)也不取得飯店的收入、在此4個月時間內的經營風險,雙方按同等比例承擔、如果飯店在此4個月內經營不善,不能繼續經營下去,對于乙方先期投入的裝修費用和購買的設備,甲乙雙方合意這樣處理:

              6、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經營飯店的原料、水電費、工作人員工資及飯店正常運轉產生的衛生、稅務等所有經營產生的費用均由甲乙雙方同等比例承擔、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互負如實告知對方情況的義務、甲方對本地區外來因素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如實告知乙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乙方的損失、乙方對事關合伙發展的有可能影響經營的情況負有告知甲方的義務,以避免造成甲方的損失、

              8、雙方在履行上述1—7條約定時,因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9、自第5條中所約定4個月的經營期間屆滿之日起至合伙終止,雙方的權利義務在本合同中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雙方合意同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家庭或個人財產同等比例承擔、

              第六條入伙、退伙及出資的轉讓

              1、入伙,雙方約定在合伙期間內,不接受他人入伙、但確因業務需要的,雙方另行協議、

              2、退伙,

              (1)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伙;

              (2)退伙需提前1個月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同意;

              (3)未經雙方同意而自行退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在合伙期限內不允許轉讓出資及經營權、

              第七條合伙事務處理方式及負責人

              所有合伙事務均由雙方共同協商和討論決定,不設合伙負責人、如有設的必要再另行協議、

              第八條禁止行為

              1、未經雙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了利益應歸合伙,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伙人經營與合伙競爭的業務、

              3、如果合伙人違反上述各條規定,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合伙的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伙期屆滿;

              (2)雙方均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業的目的不完成;

              (4)合伙事業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被撤銷、

              2、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雙方清理合伙事務,如有盈余按同等比例分配,如有虧損則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不足部分由合伙雙

              第十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約定內容雙方應全面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合伙期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伙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討論補充或者修改,修改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五條本合同正本一式5份,雙方各執2份,送工商部門及相關部門留存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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