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轉讓居間合同范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轉讓居間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定義
本合同所稱的房地產居間服務,是指居間方接受甲、乙雙方的委托,向甲、乙雙方報告訂立房地產轉讓合同的機會、提供訂立房地產轉讓合同的媒介服務及代為辦理房屋權屬過戶的服務。在甲、乙雙方訂立房屋轉讓合同的同時,居間方有權依照本合同約定的計酬標準向甲、乙雙方收取報酬。
二、房屋基本情況
2.1、坐落(門牌):xxxxx
2.2、建成年份:20xx年x月x號;房屋所有權證編號杭房權證下移字第03052150號;權屬:□√私房□房改房□經濟適用房□其他
2.3、房屋類型:□√住宅□×別墅□商住樓□寫字樓□商鋪□車庫□廠房
2.4、建筑面積:xxxx平方米,戶型:2室2廳1衛
2.5、裝修與設施:精裝修,有空調,冰箱,洗衣機,電視,微波爐,油煙機,熱水器,電話等等
2.6、抵押情況:□√無□有租賃情況:□無□有(租期至×年×月×日)
2.7、房屋內(外)設施、設備存在有償轉讓事宜的,甲、乙雙方可以另行約定。
2.8、經丙方的居間服務,乙方對上述房屋的所處位置、權屬、用途、環境、建筑年代、性質及內部設施(含設備)情況均已了解,并同意受讓上述房屋。
三、甲方交易條件:
3.1、委托丙方以人民幣:貳百叁拾伍萬元整的價格出售上述房屋。
3.2、甲方簽署本協議之日起30日作為丙方促成簽約期。
3.3、委托丙方按銀行資金監督支付的有關規定代為收取受讓方的購房款(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3.4為表示出售房屋的誠意,甲方選擇下列第2項交易保證方式:①交付出售定金人民幣×元整,并由丙方代收保管。②交付“三證”,并由丙方代收保管。若甲方要取回“三證”則應支付與乙方對等的定金伍萬元。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后,轉為過戶費用。
3.5、辦理上述房屋的權屬過戶手續。
3.6、交房時間:甲方約定在其他方式款清條件下,將房屋交于乙方
3.7、本合同簽訂同時,甲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人民幣:貳萬元整(大寫)。
四、乙方交易條件
4.1、乙方委托丙方以人民幣xxxxx(xxx)的價格購買上述房屋。
4.2、乙方為表示對丙方居間提供的房屋之購買的誠意,向丙方交付購房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整(¥ 50000元),若甲方同意此購買意向并在本合同上簽字認可,此保證金即轉為購房定金由丙方代收保管。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后,轉為過戶費用。
4.3、稅費承擔方式:交易雙方涉及的過戶費用、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和營業稅,下同)、中介服務費承擔方式采用雙方各承擔。
4.4、稅費支付時間:買賣雙方涉及交易的相關過戶費用、稅費、中介服務費,于《房屋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15日內一次性支付于丙方,由丙方代收。房地產中介服務費收費標準見物價局文件及各公司店內明示。
4.5、委托丙方按銀行資金監督支付的有關規定將房款代為支付給賣方(自行交割部分除外)
4.6、辦理上述房屋的權屬過戶手續。
4.7、本合同簽訂同時,乙方同意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人民幣:
五、丙方促成簽約期
5.1、乙方簽署本協議之日起30日作為丙方促成簽約期。在此期間內,甲方支付了出售定金或交付了《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土地使用權證》(以下簡稱“三證”),由丙方代收與保管,并在本協議上簽字認可的,則依約簽訂《房屋轉讓合同》。
5.2、在此期后,甲方無法接受上述交易條件,則丙方將在15個工作日內,將購房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轉讓合同簽訂時間:
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以最后一方簽訂本協議的日期為準)起15日內簽訂《房屋轉讓合同》,具體時間由丙方安排。
七、甲、乙方違約條款
7.1、在本協議第三條所述期限內,甲方不得取回定金。
7.2、若甲方毀約,則甲方同意將所收保證金的50%于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居間服務費的補償,另50%于當日支付給守約方。
7.3、若乙方毀約,則乙方同意將所收保證金的50%于當日支付給丙方,作為居間服務費的補償,另50%于當日支付給守約方。
7.3、丙方中途毀約的,應向甲、乙雙方雙倍返還代理費,同時本合同終止。
7.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與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轉讓合同》約定不一致的,以《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為準。《房屋轉讓合同》無約定的,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八、協議履行
8.1、甲方同意以上述條件出售房屋,并認可由丙方代收和保管乙方的購房定金。
8.2、乙方同意以上述條件購買房屋,并認可由丙方保管甲方的房屋三證。
8.3、三方簽訂本合同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未能依約前來簽訂《房屋轉讓合同》的,或未履行本合同的,丙方可根據守約方的要求依約將違約方交付的房屋交易定金轉交給守約方,同時本合同終止。若甲方提供了房屋“三證”原件作交易保證的,待甲方支付相應定金后,返還“三證”,同時本合同終止。
九、丙方承諾
9.1、妥善保管“三證”、在居間服務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原則,保證不賺取非法差價,提高交易的安全性。
9.2、丙方應在其合法權限內,按約定時間完成甲、乙雙方的委托事項。
9.3、如上述房屋符合交易條件,且甲、乙雙方已將交易所需資料及所有款項準確、齊全的交與丙方后,丙方應在上述條件滿足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房屋產權、土地使用權的過戶手續;如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完成過戶手續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乙雙方賠償已收代理費的0.3%直至退完為止。但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資料欠缺、延誤或中途退件的。又或交易管理部門(含銀行、公積金中心)等調整審核日期的,丙方承諾的工作日順延。(注:本合同所指符合交易條件內容:房屋產權清晰,出售方和受讓方交易所需款項、資料繳齊、且權屬過戶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
十、遇下列情況的,三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返回原狀。
10.1、遇不可抗力因素的。
10.2、本合同簽訂后、房產管理局受理前,該房屋被證實列入動遷或市政府成套改造范圍的。
10.3、法律、法規、政策更改,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一、特別約定:
11.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提前終止。
11.2、本合同所涉及房屋成交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甲、乙雙方承諾此價格為真實的成交價格;丙方按此價格向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申報;如在當地財政局農稅征收部門審核過程中,被認定申報價格過低的、或虛報成交價格被查實的,甲、乙雙方需按主管部門認可的申報價依法納稅,不得以此影響過戶手續的正常履行。
11.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甲、乙雙方發生爭議,導致丙方無法繼續辦理權屬過戶手續的,在爭議未能協商解決之前:
a、甲方同意暫不收回上述房屋的主要證明資料(房屋所有權證、契證、土地使用權證)。
b、乙方同意暫不取回由丙方代保管的房款部分。
11.4、甲、乙雙方可以就房屋轉讓事宜訂立補充說明,其補充說明的執行以甲、乙雙方的約定為準,丙方不承擔擔保責任。
11.5、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應書面通知丙方,同時辦理合同解除手續,但甲、乙雙方需各向丙方支付50%的代理服務費。
十二、爭議解決:
12.1、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三方同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三方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訴訟。
十三、附則:
13.1、本合同在簽訂前,丙方已向甲、乙雙方告知及解釋相關條款,并提請甲、乙雙方注意;在甲、乙雙方理解并確認的前提下,三方簽訂本合同
十四、協議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十五、其它:×甲方(簽字):呂和斌乙方(簽字):倪海濱身份證號碼: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代理人:×代理人:×地址
聯系電話:xxxx聯系電話:xxxxxxx甲方共有權人(配偶)意見
丙方(蓋章):xxxxxxx 身份證號碼: ×經辦經紀人:xxxxx聯系電話:xxxxxx
簽約日期: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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