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代理運輸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代理運輸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1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乙方:中國外運公司(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郵編:
經辦人:聯系電話:傳真:
銀行帳戶: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夕口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乙方: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
年月日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2
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托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并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范圍開展業務。由于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后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托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托書,并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托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于所托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于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托書中明確提出并隨附相關文件。如果委托書內容未注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于委托書上注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于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托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于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信息。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傭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后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托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干貨箱包干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 人民幣_________元40’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后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托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后,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于船開后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采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并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復印件送交給乙方;
C.采取同城托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托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傭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凈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于收到結算單后七日內未予書面回復確認的,視為對于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于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采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費用付清;
(3)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于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于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注;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于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于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合同的出質權利。由于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后,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信息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于《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后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文件,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托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托的裝箱人裝箱,并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 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五、因甲乙雙方中一方的原因導致合同預期利益不能實現,無責任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本合同,同時有權要求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六、因本協議項下委托所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十七、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雙方無異議則自動順延一年,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乙方名稱(蓋章):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外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人民幣賬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3
甲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乙 方: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電話: 傳真: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陸運等相關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陸運時,甲方應及時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船名、航次、提單號、場站、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最晚集港日期、貨物品名及特別要求。
3、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甲方應保證貨物出境前已按照商檢、海關規定辦理相應的的報檢、報關事宜。
4、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5、乙方收到甲方的托運單后,按照要求及時辦理相關手續,均勻
6、乙方須每天早上將當天的'運量、箱號、車號、司機聯系方式、到達乙方工廠的時間,書面提供給甲方,以便及早準備裝箱發貨。
7、因甲方運量是規律性的,乙方須早計劃、早部署,盡能白天安排運輸裝箱,避免晚間作業。
8、費用標準,汽運費( ):
9、費用結算:每月1日雙方認證上月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向甲方開具正規稅票。甲方收到發票后,15天內付于乙方費用。
10、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任何一方均可提前30日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在合同執行中如果產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提交仲裁部門。本合同一式兩份,蓋章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4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郵編:
合同編號:
甲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方: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聯系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鑒于: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托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范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托,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范圍詳見授權委托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托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于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托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并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托事項,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匯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托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于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托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于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后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托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后的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范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后?? 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 。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范圍內的事故后,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秘密信息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信息。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秘密信息以任何方式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布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泄露秘密信息:
5.3.1所泄露的秘密信息在泄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泄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秘密信息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并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文件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并不得披露或泄露任何秘密信息。
5.4本合同各方均應采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了解的秘密信息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范圍內,并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秘密信息泄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秘密信息披露或泄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秘密信息,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秘密信息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秘密信息之日起算,為期 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并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并應當采取合理措施盡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并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于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托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 元人民幣或每公斤 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并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并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聲明、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 (簽章)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5
簽約地點: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鑒于:
1.甲方是一家從事電子產品制造與銷售的出口商及相關設備、原材料的進口商;
2.乙方是一家具備經營資格和經營能力的、從事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服務的貨代;
3.雙方簽署本合同時,對本合同相關條款的意思已完全清楚和理解,并清楚簽署本合同的法律意義。
為此,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甲方進出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一條委托服務事項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為甲方進出口貨物的裝卸短駁、內陸運輸、租船定艙、委托空運、中轉交接、倉儲保管、報關報驗和單證辦理等服務;乙方同意接受上述委托。
第二條服務方式和流程
1.甲方在產生貨運需求時,向乙方發出詢價,乙方根據甲方詢價內容向甲方反饋船期和價格信息;
2.甲方選定船期后,向乙方發出《貨物運輸委托書》,《貨物運輸委托書》將載明該單業務的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目的地、運輸期限、運輸方式、運費等相關事項,《貨物運輸委托書》應由雙方蓋章或授權人簽署;
3.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運輸委托書》后,按照甲方要求進租船和訂艙,并將租船和訂艙結果和相關信息和單據反饋和交付給甲方;
4.甲方將進出口貨物的相關信息和單據交付乙方,由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進出口前的報關、報驗、出口核銷等事務;
5.乙方根據約定的船期安排集裝箱車輛互甲方處或甲方指定位臵裝車并負責在中國內陸期間的運輸;
6.乙方將貨物辦理裝船或裝機,并辦理完成進出口全部審批和備案手續;
7.甲方將海運費和空運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將貨運提單正本及辦理出口退稅和外匯核銷等所需的相關單證交付甲方;
8.貨物到達目的地完成交付后,甲方將貨代傭金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運輸方式
根據每一單貨物的情況,由甲方確定每單貨物的實際運輸方式,運輸方式包括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國際海運、國際空運中的一種或多種,海運原則上采用集裝箱運輸。
第四條運輸貨物
運輸貨物為包括但不限于:
1.廣播電視信號接收設備、其附屬設備及其零部件等電子產品;
2.電子原材料器件;
3.生產設備;
4.其它可適運的貨物。
第五條委托代辦保險
如甲方委托運輸的產品需辦理保險,乙方按甲方實際指示的下列方式辦理。
1.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不包括在運輸費用內。
2.由乙方代甲方投保,但保險金由甲方負擔,包含在運輸費用內。
3.由甲方辦理保險。
第六條費用和結算方式
1.甲方應支付乙方的費用由國際運輸費、內陸運輸費和貨代傭金三部分組成。
2.運輸費用是指由實際承運的船公司或航空公司收取的運費,包括:
2.1海運費用:指整柜、拼箱進出口貨物以海上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美金現匯結算,乙方開出以美金幣值計價的海運費發票。
2.2空運費用:指進出口貨物以航空運輸方式產生的費用,以甲方向乙方詢價后在收到《貨物運輸委托書》中確認的價格為準。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空運費發票。
2.3乙方在在完成租船訂艙后裝船前將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收到發票后及時付款。
3.內陸運輸費是指由乙方提供的自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位臵至貨運港期間的在中國內陸的運輸費用。
3.1內陸運輸費按照實際貨物的數量與運輸距離計算運輸費用,運費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3.2內陸運輸費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3.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內陸運輸費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4.貨代傭金是指除國際運輸費和內陸運輸費以外的其它乙方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裝卸費、倉儲保管費、訂艙費、單證費、安保費、THC、報關報檢費、拖卡費、內裝箱費、文件費、電放費等等。
4.1每單貨代傭金是《貨物運輸委托書》確認金額為準,傭金標準由雙方每半年核定一次。
4.2貨代傭金以人民幣結算,乙方開出以人民幣幣值計價的運輸費發票。
4.3貨物在目的地交付收貨人后,乙方將貨代傭金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在收到發票后核對無誤后15天內支付。
5.除以上費用外,甲方沒有向乙方支付其它任何費用的義務,而不論乙方是否提供了本合同約定之外的額外服務。
第七條履約保證金
1.為保障本合同的遵守和履行,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萬元履約保證金,用于抵扣在承運貨物發生滅失、毀損或延期時乙方就承擔的賠償金和違約金;
2.履約保證金可由乙方直接向甲方繳納或由甲方在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扣除。
第八條責任期間和貨物風險的轉移
1.乙方的責任期間自貨物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工具時起,至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貨物到達地交付收貨人時止,貨物在此期間發生損毀、滅失的風險由乙方或實際承運人承擔。
2.自甲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乙方運輸時,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乙方,自乙方將承運貨物交付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后,該貨物的滅失和毀損風險轉移至甲方或貨物的收貨人。
第九條資格與能力
乙方應確保具有和維持從事本合同相關業務的合法資格和能力,也應確保其所委托的轉運人也具備轉運業務相關的運輸資格和運輸能力。
第十條裝卸、倉儲和保管
1.甲方貨物自交付乙方運輸后,乙方應全程負責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的所有裝卸、臨時的倉儲以及貨物的保管;
2.裝卸、倉儲和保管應以確保貨物安全的方式進行。
3.乙方憑甲方指定的提貨憑證到甲方指定倉庫提貨,并由甲方負責裝車,乙方應清點裝車貨物及數量是否與《貨物運輸委托書》記載相符,貨物交付乙方后,發生貨物不符、數量缺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一條單證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有關進出口所需的全部單證,除需甲方親自辦理的除外;
2.乙方應以合法、最大的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辦理相關單證,不得違法或不合規辦理;
3.甲方對相關單證的辦理和轉移有明確指示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指示辦理,甲方未明確指示的,可按習慣或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則辦理;
4.乙方應按照甲方指示開具貨運提單,貨運提單正本應直接交付甲方,在未經甲方明確指示前,乙方不得擅自將提單交付給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人。
5.乙方代辦的全部單證應完整移交給甲方。
第十二條變更或取消
1.甲方在下達《貨物運輸委托書》后、貨物實際裝船前,有權變更或取消訂艙和《貨物運輸委托書》,但由造成的乙方應賠償船公司或航空公司的實際損失以及乙方支付給他人的其它費用損失,由甲方予以賠償。
2.乙方在完成租船和訂艙后,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取消或變更租船和訂艙,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交付違約造成的對客戶的賠償,因船公司或航空公司原因導致需變更或取消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由此另行安排運輸而額外支付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三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1甲方有擇優選擇貸代的權利;
1.2甲方有變更或取消發運的權利;
1.3甲方有依法和按約獲得相關單據、證明和文書的權利;
1.4甲方有索賠的權利。
2.甲方的義務
2.1甲方有依法提供有關貨物進出口信息及文件的.義務;
2.2甲方有依法遵守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的義務;
2.3甲方有核對相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4甲方有按約向乙方支付費用的義務。
第十四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1乙方有按約獲得運輸費用和傭金的權利;
1.2乙方有拒絕接受貨物運輸委托的權利;
1.3乙方有權代表甲方依法進行報關、報驗及代辦相關進出口單證的權利;
1.4乙方有因甲方違約按約向甲方索賠的權利。
2.乙方的義務
2.1乙方有依法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的義務;
2.2乙方代為甲方辦理本合同相關服務事項應本著謹慎和有利于甲方的原則進行;
2.3乙方有核對裝箱貨物和數量信息的義務;
2.4乙方有及時通知甲方核對有關信息和單證的義務;
2.5乙方有向甲方移交相關單證、文件和憑證的義務;
2.6貨物在交付收貨人前,乙方有對貨物進行倉儲和保管的義務;
2.7乙方有不得倒箱的義務;
2.8乙方有向按約甲方賠償損失的義務;
2.9乙方有協助甲方向實際承運人索賠和向承保人理賠的義務;
3.0乙方有及時報告貨物運輸過程各種信息的義務;
3.1依法或按約應由乙方承攬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交付逾期和不能交付
1.因乙方原因導致貨物交付逾期三個自然日以上的,每逾期交付一日,按貨值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最高不超過貨值總額的3%,乙方能證明屬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除外;
2.由于自然災害、交通或海運事故造成無法準時提貨或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3.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不能交付收貨人而導致貨物重運或返運的,由乙方承擔額外產生的運費和其它費用。
第十五條索賠
1.貨物交付乙方運輸后,因任何原因造成的貨物損毀或滅失或喪失利用價值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按照貨物原值進行索賠,賠償額度按實際損失額度賠償;貨物投保保險的,貨物實際損失與理賠損失有差額的,乙方賠償差額部分的損失。
2.因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辦理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服務,導致甲方受到國家機關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索賠。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擅自將貨運提單正本交付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臺風、水災、戰爭、國家或當地政府政策發生重大調整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并應在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區的公證機關出具,按其對履行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簽約一方或雙方有義務采取措施,將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由簽約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五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事項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貨物運輸委托書和費用價格確認單為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委托人(甲方):代理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字人):
簽訂時間:
委托代理運輸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托運單據。托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系人并加蓋公章。托運單內容應注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文件、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托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系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 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采用包干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干費.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后,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注明日期并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協助甲方盡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托運單特別要求聲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于船開后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于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于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 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后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 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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