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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

            時間:2025-10-13 19:14:00 申請書 我要投稿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

              在如今這個年代,申請書應用范圍廣泛,在寫作上,申請書也具有一定的格式。一起來參考申請書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申請再審的申請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

              請按《民事案件當事人申請再審須知》要求填寫,并對以下問題特別注意:

              1、對于再審申請人、被申請人、原審其他當事人欄的基本情況中的聯系方式,必須注明有效聯系電話、送達地址及郵編,或其他聯系方式。

              2、對生效民事判決或者裁定不服,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規定;對生效民事調解不服,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二百零一條的規定。故再審申請書須明確寫明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的一項或多項,或者二百零一條的規定提出再審申請。

              3、再審申請的請求。應寫明是對生效民事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的全部還是部分不服,對于部分不服的應寫明不服裁判調解書的主文內容。

              4、事實與理由。應針對生效判決、裁定等,并論證不服的.理由,如從以下方面論證:

              (1)認定事實不清,主要證據不足;

              (2)原審確定性質不當;

              (3)適用實體法不當;

              (4)違反了法定程序等等。

              5、落款部分公民需本人簽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蓋章,副本的落款部分不能復印。

              5、再審申請書副本按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總數提交。

              申請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2

              申請人:房xx(原審被告)男,漢族,1949年2月2日出生,農民,住xx一村

              申請人:房xx(原審被告)男,漢族,1968年11月3日出生,農民,住xx一村

              被申請人:房xx(原審原告)女,漢族,1968年7月16日出生,農民,住xx一村

              案由:宅基地使用權糾紛案

              請求事項

              1、撤銷夏邑縣人民法院(20xx)夏民初字第839號、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商民終字第1339號錯誤的判決,依法改判。

              2、本案的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父房忠信系三兄弟,父母去世后遺留堂屋三間,過道一間,西屋兩間,宅基面積為xxxxxx平方米一處。老二及老三結婚后相繼搬出,老大因無子也搬到其女兒房xx家居住。

              20xx年春天,街道規劃,房子需要扒掉。三兄弟協商就該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屬問題,老大講我無兒,反正是您弟兄倆的,你們倆人只要不吵架就行,千萬不能叫外人看笑話,我也不要,扒房費我也不出,你弟兄倆看著辦就行啦。房子由申請人扒掉,扒房費也是倆申請人合出的(附證據1)20xx年8月份由申請人房xx給其兒子房磊辦理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集體土地使用證”至此該塊宅基地的使用權歸屬房磊使用(附證據2)。

              20xx年,被申請人之父房忠信有病,被申請人及其家人找申請人商量,她父親活著她養,死了葬,但必須在姓房1的宅基地上出殯,不能在姓李的家出殯(這是當地的農村風俗習慣),申請人同意被申請人搭建了兩間簡易房,以備出殯用,但要求被申請人出過殯后盡快拆除。20xx年農歷11月12日房忠信病危抬到屋子當天夜里就去世了。一個月后被申請人將房拆除后要在其宅基地上建房,遭到兩申請人的。阻攔。故被申請人將申請人以侵權為由起訴。

              在一審中認定原告提交的證據遺囑繼承書、遺囑變更書、見證書作為定案的依據。原告的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作為定案的依據,證人張秀玲、楊翠蘋的證言作為定案依據。判決兩被告侵權。

              二審法院經審理查明的事實與原審相同,判決維持原判,這就是錯誤的判決,錯在:

              一、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原告的土地證,一審法院認定合法有效,而二審法院認定不合法,二審法院為何要維持原判;

              二、原告偽造的證人張秀玲、楊翠蘋的證言一審開庭證人沒出庭,法院認定合法,而二審證人同樣沒出庭,證人張秀玲、楊翠蘋的證言(附證據3)在二審為何認定不合法,不予采信。

              三、在二審法院申請人提交了為其子房磊辦理的土地證用以證明該塊宅基地歸屬申請人使用,與本案到底有沒有關聯性,為何不能作為本案的定案依據。有土地證的敗訴,沒有土地證的勝訴,這不是錯誤的判決嗎?

              四、房忠信以遺囑的方式將兄弟三人有共同使用權的房產叫其女兒繼承有理嗎?充其量只能將他應得的一份叫女兒繼承,如果說因為他有其中的`一份,立遺囑將兄弟三人的都叫其女兒繼承合法,那么,北京天安門也有他的一份,他立個遺囑叫其女兒繼承可以嗎?

              五、二審判決認定被上訴人房xx之父房忠信于20xx年2月22日立遺囑自愿將其磚瓦房3間、過道一間、西屋兩間,使用面積為396平方米的房產由房xx繼承更是錯誤的。該房產早在20xx年房忠信放棄財產及其宅基地使用權時,由申請人扒掉,二審法院判決叫房xx繼承啥,這不是天大的笑話嗎?

              六、二審法院認定“被申請人房xx繼承的是其父房忠信在擁有使用權的宅基地上建造的堂屋三間過道一間西屋兩間,使用面積為396平方米的房產而不是宅基地”。二審法院完全判錯了。

              1、房忠信擁有使用權只是三分之一,并非是全部。

              2、堂屋三間過道一間,西屋兩間,并非是房忠信建造的,而是其父母遺產,三兄弟都是在堂屋結的婚。

              3、房產并沒有平方米,因為是老房子大約只有80平方米,而平方米是整個宅基地的面積。二審法院根據什么依據將396平方米的房產判給被申請人,二審法院到哪里去弄20多間房子來給被申請人。

              4、房忠信擁有三分之一的房產,房xx也沒得到繼承,而堂屋三間,過道一間,西屋兩間是在20xx年房忠信主動放棄以后由申請人倆兄弟扒掉的。扒后申請人為其子辦理了土地使用證。

              綜上所述,一、二審法院都沒弄清到底是誰侵權,所以作出的判決是錯誤的判決應依法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房xx、房xx

              20xx年2月10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3

              申請人:,男,19_年10月出生,漢族,大專文化,現住_,聯系電話_,郵政編碼_

              被申請人:湖北省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_,職務:省長,住所地_,聯系電話,郵政編碼

              行政訴訟案由:不依法履行行政復議法定職責

              再審請求:

              一、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

              二、撤銷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

              三、裁定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因不服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申請人于20__年5月11日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郵政快遞形式送達的《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申請人對該行政裁定不服,現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請予依法受理與審查。

              申請人認為,根據本案證據與事實,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根據本案原審法庭調查證據與事實,原審人民法院將申請人起訴原審被告“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具體行政行為錯誤認定為起訴“征收土地決定”具體行政行為,并由此導致適用法律錯誤。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所作行政裁定書中對原審人民法院認定事實錯誤與適用法律錯誤均予以明確認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撤銷或變更原審人民法院的錯誤行政裁定。然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卻以《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維持原審人民法院的錯誤行政裁定。顯而易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一)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沒有依法開庭審理案件。

              原審人民法院以申請人的行政起訴不屬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圍為由裁定駁回起訴,即原審人民法院對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未作實體審查。而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其所作的行政裁定書中卻對申請人的.訴訟請求及相關證據進行了實體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三條、第八十六規定,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開庭審理本案。然而,申請人從遞交上訴狀至收到二審行政裁定書,從始至終未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送達的任何法律文書(包括向當事人送達開庭傳票或詢問傳票)。顯而易見,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未經法庭調查與證據質證的證據或事實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其行政裁定嚴重違反法定程序。

              (二) 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超期結案。

              申請人于20__年8月22日向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行政上訴狀,而申請人至20__年5月11日才收到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郵寄形式送達的行政裁定書。二審期間長達八個月十五天,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嚴重超期結案,其行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

              鑒于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審理本案過程中存在適用法律錯誤與嚴重違反法定程序錯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一)、(三)、(四)、(五)項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__]8號)第六十八條規定,申請人請求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本案并依法撤銷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行終286號;依法撤銷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裁定書(20__)鄂01行初字第105號;依法裁定由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繼續審理本案。以上再審申請與訴求請最高人民法院予以受理與審查并予支持為盼!

            此致

            最高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20__年8月7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4

              申訴人:某某某,女,xxxx年x月xx日生,漢族,住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市西辦事處某某村某某組62號,農民。

              被申訴人: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人民法院(原某某市人民法院)。

              被申訴人: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原某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被申訴案由:因不服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xx)桂畢刑初字第045號刑事判決書和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xx)桂畢刑監字第01號通知書及某某省某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xx)桂畢中刑監字第19號通知書,該刑事判決書,及駁回通知書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條之規定,申訴人特依法提起刑事再審申訴。

              申訴請求:

              1、請求省高院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20xx)桂畢刑初字第045號刑事判決。

              2、請求省高院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市人民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xx)桂畢刑字第01號通知。

              3、請求省高院依法撤銷某某省某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申訴通知書(20xx)桂畢中刑監字第11號通知。

              4、請求省高院依法判處申訴人的一切合理支出由被申訴人承擔。

              5、原審判決事實不清,枉法判決,執法犯法。

              被申訴事實及理由如下:

              20xx年11月11日,某某請背籮背泥巴倒在申訴人的宅基地里,申訴人找某某說理,某某便與申訴人爭吵,雙方發生抓扯,兩人倒在地上(某某年齡比申訴人小,身體比申訴人好),事隔5年后,不知某某給法院和公安什么好處,法院就以公安捏造的.事實及偽造的證據,追究了申訴人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就枉法判決申訴人有期徒刑一年,申訴人不服就申訴到某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中級法院搞官官相護,互相包庇,已錯再錯,執法犯法,因為申訴人在開庭時沒有某某起訴申訴人的起訴狀,開庭時沒有人到庭來質證申訴人,法院憑什么證據、理由、法律來判申訴人有期徒刑一年,請看某某市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第二頁最后第二條,被害人某某的陳述都沒有說申訴人打她,法院為什么要枉法判申訴人有期徒刑一年,某某勾結公安偽造一個假鑒定,這個假鑒定沒有說申訴人打傷某某哪一個部位構成輕傷,這個傷害罪是法院誣陷的,申訴人多次申請公安要把申訴人拿去鑒定,公安為什么不讓鑒定,公安和法院就勾結枉法判申訴人有期徒刑一年,法院為什么要枉法判申訴人。申訴人特依法提出再審申訴,請求依法撤銷某某市人民法院045號判決和某某市人民法院01號駁回通知書及某某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1號駁回申訴通知書,以維護法律尊嚴。

            申訴人:某某某

              20xx年5月25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5

              再審申請人:xx,住青島市城陽區,郵寄地址:青島市城陽區。聯系電話:xxxxxxxx。

              再審申請人:趙x,男,漢族,住青島市城陽莊村X號,郵寄地址:青島市城陽區。聯系電話:

              再審申請人:劉x,女,漢族,住青島市城陽區。聯系電話:

              被申請人(原一審原告、二審上訴人):青島xx公司,住所地: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郵寄地址:青島市城陽區城陽街道。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劉x,總經理。

              再審申請人xx、趙x、劉x與被申請人青島xx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不服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青民四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之規定,向山東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

              再審請求:

              1、請求貴院依法撤銷山東省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青民四終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

              2、請求貴院依法改判或發回重審,依法支持申請人不予支付被申請人借款本金xx元及利息xx元(已計算至20xx年10月8日,此后至本判決確定的給付之日的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計算)的請求。

              3、請求貴院判決一審、二審、再審的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再審事實與理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四項: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第五項:對審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特申請再審。

              具體事實與理由:

              申請事由一:xx

              申請事由二:xx

              申請事由三:xx

              綜上,二審法院判決申請人承擔還款職責是嚴重顯失公正的,申請人作為借款合同的保證人,本著利于借貸雙方順利合作的意愿,帶給擔保,貸款人就應在債權到期后用心主張債權,而不是通過惡意訴訟加重保證人的職責,因此,再審申請人不就應承擔債務償還職責,懇請貴院依法再審,維護法律公正,糾正錯誤,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6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方式。

              再審被申請人:姓名,性別,民族,工作單位,職務,住所,聯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聯系方式。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不服xx人民法院xx年xx月xx日作出的(20xx)民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x項、第x項、第x項規定的xx及等“應當再審”的.事由(多項事由應逐項列明),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寫明要求撤銷xx人民法院(20xx)民終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

              2、寫明要求人民法院解決的具體請求事項。

              3、寫明要求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主要根據事實、證據與法律,闡述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法規錯誤或不當以及判決結果明顯不公的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

              日期: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7

              申訴狀與再審申請書的區別有哪些

              (1)法律依據不同。

              申訴書是基于當事人具有憲法賦予的公民基本民主權利而提出的;而再審申請書則是基于《民事訴訟法》賦予當事人的訴權而提出的。

              (2)提出的法定期限不同。

              申訴書是在申請再審期限過后,即判決、裁定生效二年之后提出;再審申請書則是必須在有關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之后二年內提出。

              因此,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生效判決、裁定不服,而在其生效后二年之內提出的申請都應以民事再審申請書形式提交,而在申請再審期限過后,要求對該案重新審理的,都應以申訴書形式提出。

              (3)提交對象不同。

              申訴書可以向檢察院或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其任何上級人民法院提交;而再審申請書只能向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及對其負有審判監督職能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交。

              管轄法院不同

              1、刑事申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的規定,刑事申訴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但二審法院裁定準許撤回上訴的案件,申訴人對一審判決提出申訴的,可由一審法院審查處理。未經終審法院審查處理的疑難、復雜、重大案件也可由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根據《刑事訴訟法》解釋的規定,對死刑案件的申訴,可以由原核準的人民法院直接審查處理,也可以交由原審人民法院審查。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寫出審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層報原核準的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2、行政申訴

              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行政申訴。

              3、民事申請再審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對于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

              一、申訴狀:

              民事申訴狀,是指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人民法院已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而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請求對該案重新審理的法律文書。

              二、再審申請書:

              現行《民事訴訟法》中并沒有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所作判決、裁定生效以后提出申訴的規定,而是規定當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申請人民法院再審,申請再審時所提交的是民事再審申請書,而非民事申訴狀。但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的權利。有關國家機關對公民的申訴,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根據《憲法》賦予公民的申訴權,公民對人民法院所作生效判決、裁定不服,有權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這種訴訟領域內的申訴權是基于國家根本大法的規定,其性質屬于公民的民主權利。而民事申訴狀是民事訴訟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依據《憲法》行使申訴權的表現。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8

              申請人:古,男,19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漢族,住__市東城區號。電話:

              被申請人:王,女,漢族,住__市東城號。電話:

              案由:相鄰關系糾紛

              申請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向貴院起訴與被申請人王相鄰關系糾紛一案,現因雙方已經達成和解協議,故申請撤回起訴,望予準許。

              此致

            __市東城區人民法院

              申請人: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9

              申請再審人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

              被申請人李某

              被申請人某某村委會。

              再審請求

              再審申請人認為該判決書和裁定書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損害了案外人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小組組民的利益。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關于受理審查民事申請再審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特向貴院提出申訴,請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銷一審判決和裁定書,判決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20xx年12月13日,某某縣人民法院受理了該案中的原告李某訴被告某某村民委員會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糾紛。。20xx年3月20日某某縣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于20xx年9月30日前發包給原告李某同等級別土地4.695畝,承包期間至20xx年9月30日止。后原告李某對此判決書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上級法院經審理,作出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一審判決,發回原審法院重審。某某法院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重審判決,判令被告某某村委會自三類地承包到期后,發包給原告該類地7.695畝折抵原告原承包地,承包期限自原告取得該類地起,承包二十年。后法院又于20xx年11月7日作出民事裁定書,補充判決被告某某村委會自20xx年6月15日孫某的承包地8.54畝到期后,發包給原告7.695畝耕種。以上是該案審理的基本過程。20xx年7月7日某某法院執行工作人員依據上述判決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案外人(申請再審人發現上述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也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利益。故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異議,請求人民法院給予審查處理。

              首先,本案合同中的標的物所有權不屬于某村民委員會,作為村委會無權向外發包,其與案中原告李某簽訂的承包合同是無效的,沒有任何的法律效力。本案中,原告李某提交的土地承包合同書中的承包地所有權屬于第三生產小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二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組織或村民委員會發包;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發包。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可以認定案中的標的也就是承包的土地發包的權利主體應當是第三生產小組而不是村委會。因此,案中的承包合同當然也是無效的。

              其次,人民法院執行的標的的所有權也并非屬于村委會而是為第三生產小組所有。20xx年11月7日的民事裁定書將案件的標的物明確為孫某承包的土地,孫某的`承包地到期后由原告李某承包,這種判決本身就是錯誤的。因為孫某承包的土地歸屬于第三生產小組。作為第三生產小組完全有權利在孫某承包的土地到期后再次分別承包給第三小組中的其他成員。而事實上生產小組也已經將承包土承包給了其他人等十余戶。人民法院不能執行案外人的財產。

              第三,某某縣人民法院重審后的民事判決書和裁定書將合同的標的進行了變更,顯然與法無據。該案中的承包合同書中的標的物是果園(土地),由于該承包的標的不存在了(判決書中也查明了再實際返還原承包地已不現實),判決書將合同中的標的在判決的主文中確定村民委員會的三類地再承包給原告李某。后在民事裁定書中又進一步將該三類地明確為孫某承包的土地。這顯然是對判決的結果多次變更。假設承包合同是有效的話,那么因為合同的標的物已經不存在,則承包合同本身就無法繼續履行,人民法院完全可以判決解除承包合同,并可以根據相關事實追究當事人的違約責任。該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將案外人的土地作為標的物再次發包給原告,顯然侵害了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及其他成員的利益。

              第四,20xx年6月10日的民事判決書生效的時間為20xx年9月12日。但是民事裁定書作出的時間為20xx年11月7日,送達的時間案外人尚不明確。上述兩者的時間也是相互矛盾的。作為民事裁定書,只是對程序方面的處理,只針對解決案件程序問題或更正補正判決書中的筆誤。但該民事裁定書將判決的內容也進行了變更,這違反了裁定書的作用。也侵害了案外人的合法的權益。

              第五,就本案中的承包合同本身來說也是無效的,沒有經過招標投標,沒有召開村民大會,承包方案也沒有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在審理過程中,被告村委會提交的鎮政府的證明也說明了該承包合同是無效合同,鎮政府的意見也是要求終止合同,不應再履行。但是法院仍然認定該合同有效,屬于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

              綜上所述,一審的民事判決書和民事裁定書內容存在違法,適用法律不當,侵害了申請再審人(案外人)第三生產小組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依法改判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再審申請人 某某村第三生產小組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0

              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內鄉縣夏館鎮

              葛條爬村許窯溝組。

              被申請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內鄉縣城關鎮諸陽大街52號附5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年1月11日(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20___)內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___年3月11日劉金龍向周曉申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周曉申現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劉金龍,20___年3月11日。

              (二)___年7月至9月原一審中,張玉香(周曉申之妻)出庭證實:20___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劉金龍索要借款25萬元;

              (三)___年9月12日原二審中,周曉申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周曉申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劉金龍占50%,投資30萬元?劉金龍,20___年9月12日。

              (四)___年11月份原一審中,劉天柱、尹建中到庭證實:其同原告周曉申于___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劉金龍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周曉申在明知劉金龍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劉金龍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周曉申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劉金龍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___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___)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___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劉天柱以及尹建中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其一、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根本不存在借款糾紛,支付利息一說更無從談起。

              其二、我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綜上所述,原一、二審法院僅依據本屬于為合伙出資的收條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證據,便草率地判決申請人承擔并不存在的借款債務,實在難以令申請人服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懇請省高院依法再審,予以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1

              申請人:XX,女,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XX省XXX市XXX區XXX村X組。電話:XXXXX。

              被申請人: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X省XX市XXXX號。

              法定代表人:XXX,公司董事長。

              申請事項:

              1。依法裁定撤銷XXX省XXX市XX區人民法院(20xx)X民初字第XX號民事判決書;

              2。依法裁定重新審理此案。

              事實和理由:

              XXX有限公司訴XX買賣合同糾紛一案,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于20xx年X月X做出(20xx)X民初字第XXXX號民事判決書。申請人認為,該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適用法律錯誤、程序違法,應予撤銷;并應裁定此案重新審理。

              一.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

              1、原判決認為,“被告與原告簽訂合同后,僅支付了X萬元定金,未支付任何貨款,原告有理由認為其行為已表明不履行合同”與事實不符。事實是,申請人在與被申請人簽訂合同后,除交付定金X萬元外,還于20xx年X月X日付給被申請人貨款X萬元。對此,有被申請人出具的收據為證。

              2、原判決認為,“被告卻未按協議支付任何貨款且所欠到期款項超過全部貨款五分之一是釀成糾紛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本案的全部責任。”按照雙方買賣合同的約定,只有當購買方拖欠出賣方貨款達總貨款的五分之一時,出賣方才有權利解除合同。雙方約定的首付款為66。8萬元。事實上,申請人在合同簽訂后已經支付了被申請人定金5萬元、貨款28。25萬元,其所欠的款項只有33。55萬元,只有總貨款的5。52%,根本達不到總貨款的五分之一。也就是說,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尚未成就,被申請人根本無權單方解除合同。原審法院偏聽偏信被申請人的一面之詞,事實認定嚴重錯誤。

              二.原判決證據不足

              1、原審法院僅憑被申請人單方委托的鑒定機構作出的價格評估報告書,就認定申請人給被申請人造成的損失為X萬元、評估費為XX萬元。該鑒定機構未經過申請人認可,難免存在偏向被申請人利益,損害申請人利益的問題;該車損失費計算依據是什么?鑒定人應出庭接受質詢,但顯然原審法院并沒有這樣做;鑒定機構的資質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不得而知。據業內人士評估,象此案中泵車損失主要就是車輛修理費。在正規的大型專業修理廠修理的話,此車修理費不超過10萬元;在小型修理廠修理,修理費也就3到5萬元。原審法院以一份顯然極不合常理的、有重大瑕疵的鑒定書就認定被申請人的損失為75。4萬元,顯然是輕率的,也是對原告不負責任的。

              2、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買賣合同中約定,對該車的保險由被申請人承擔;但被保險人卻違反約定未給該車投保,致使該車在購買后僅一個來月就出了事故,造成車輛受損的結果。如果被申請人按照約定為該車購買了保險的話,即使該車受損也可以獲得保險公司的賠償;正是由于被申請人的嚴重違約行為,才使得該車受損后,損失無法得到彌補。退一萬步的話,就算該車造成了70多萬元的損失,但這損失也是由于被申請人的過錯行為造成,而與申請人無關。被申請人理應為自己過錯承擔不利后果。原審法院無視此事實,讓毫無過錯的申請人承擔車輛損失責任,反而讓真正的有過錯人坐享利益,顯然這是極不公平的。

              三.原審法院剝奪了申請人的訴訟權利,存在程序錯誤,應予糾正。

              1、原審法院沒有給申請人發傳票。既沒有寄書面開通傳票,也沒有給申請人打電話通知開庭。在未將訴狀、開庭傳票等送達申請人的情況下,原審法院以申請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視為放棄質證權利”從而缺席判決申請人敗訴。顯然,原審法院粗暴地剝奪了申請人的法定訴訟權利,使申請人失去了當庭抗辯的機會,造成了申請人重大損失。原審法院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其所做出的判決是錯誤的、不公正的.。

              2、申請人在收到原審判決書后,在法定上述期限內,于20xx年5月24日,以掛號信的方式向原審法院提交上訴狀。對此,有郵局回執單、上述狀副本等為證。原審法院明明收到申請人的上訴狀卻故意隱匿不立案,致使申請人的上訴權利被原審法院粗暴地剝奪了。申請人又一次失去了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機會。究其原因,在于原審法院漠視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偏袒被申請人。顯然是地方保護主義在作祟。

              3、被申請人的車輛損失的訴訟請求數額為70萬元,而原審法院竟然判決申請人賠償被申請人75。4萬元損失費及1萬多元的鑒定費。這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法的“不告不理”的原則。原審法院的“高水平”,赤裸裸地偏袒被申請人的嘴臉暴露無遺。

              綜上,XX省XX市XX區人民法院(20xx)岳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程序嚴重違法、裁判結果至為不公。懇請上級人民法院撤銷該判決書,查清事實予以改判,以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此致

            XX省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2

              再審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再審被申請人A:姓名,性別,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再審被申請人B:姓名,性別,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漢族,職業,住址,電話。

              因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再審申請人不服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下達的_______大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現依法申請再審。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的申請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二)項和第二款的規定。

              申請再審的請求

              1、撤銷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_______大民一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駁回再審被申請人A的全部訴訟請求。

              2、再審申請人的上訴及申訴費用由再審被申請人承擔。

              再審事實與理由首先,原審法院與二審法院查明的事實有重大錯誤。再審申請人不是遼B12345轎車所有人,該車所有人為再審被申請人B.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普蘭店人民法院下達的_______普刑初字第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認定遼B12345轎車所有人為再審被申請人B,且該車因發生交通事故所得賠償支付給被申請人B.但二審法院對此事實視而不見,強行認定:再審申請人允許再審被申請人B購買的車輛登記在自己的名下,從登記生效的這一刻起,再審申請人與該車的權利義務不可分割。權利與義務統一,利益與風險共享是我國民法的基本原則。哪有法院判車輛所有人只承擔義務,不享有權利的這是二審法院錯誤之一。

              其次,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主體的認定,盡管我國法律尚無統一規定,但從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中可以解讀:對肇事車輛的運行起控制支配作用、享有運行利益并符合交通事故侵權構成要件者才是賠償義務主體。按照二審法院認定的“登記生效之日起,再審申請人與該車權利義務不可分割”,那么被盜車輛肇事的賠償義務主體,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為何只認定是駕駛被盜機動肇事者而不認定是該車登記者還有在沒辦理機動車買賣過戶登記的手續,買方駕車肇事案,最高人民法院為何只認定買方為賠償義務主體,而不認定登記的機動車車主為賠償義務主體原因只有一個,賠償義務主體應是具有對肇事車輛運行起支配作用,享有運行利益,而不能簡單認定登記的車主。故二審法院認定再審申請人為賠償義務主體是錯誤的。

              再次,二審判決程序違法,沒有通知對本案負有主要賠償責任的主體到庭,違反民事訴訟法程序規定。

              綜上,再審申請人特提起申請,請求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立案再審,并依法改判支持再審申請人的請求。

            此致

            敬禮!

              __省高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3

              申請人:劉金龍,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漢族,個體工商戶,住內鄉縣夏館鎮葛條爬村許窯溝組。

              被申請人:周曉申,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內鄉縣城關鎮諸陽大街52號附5號。

              申請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現依法申請再審。

              請求事項:

              一、依法撤銷內鄉縣人民法院(20xx)內法民初字第37號民事判決和和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重新審理,公正判決。

              二、駁回被申請人原訴訟請求。

              三、依法判決訴訟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一、原一、二審判決事實不清,所采信的證據自相矛盾。

              請注意原一、二審判決所認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劉金龍向周曉申出具收條一張:“收條,今收到周曉申現金貳拾伍萬元(250000元)。劉金龍,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審中,張玉香(周曉申之妻)出庭證實: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劉金龍索要借款25萬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審中,周曉申提交股份協議一份:“股份協議,今收到周曉申現金叁拾伍萬元,占豪門洗浴股份50%,劉金龍占50%,投資30萬元?劉金龍,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審中,劉天柱、尹建中到庭證實:其同原告周曉申于XX年11月份到鄭州問被告劉金龍索要25萬元借款。

              從以上事件我們不難發現其中的矛盾和有違常理之處:如果認定第(一)項中,也即本案所爭訟的25元為借款性質,那么第(二)項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項事件的背景下,又發生了第(三)項事件,也即在周曉申在明知劉金龍欠其25萬元錢款,而且經其妻子張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況下,仍然向劉金龍支付35萬元,作為合伙出資。這些違背常理之處不得不讓人懷疑上述事件的真實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項事件,周曉申于第(三)項事件之后繼續向劉金龍索要本案爭訟25萬元借款!

              這四項事件之間相互矛盾,違背常理,實在難以自圓其說!基于此,我們不難認定,將本案所爭訟25萬元認定為借款,于事實嚴重不符。

              二、本案應為合伙糾紛性質,申請人有新證據足以推翻原審判決錯誤認定。

              事實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XX年合伙經營“豪門洗浴人家”,本案所爭訟25萬元,正是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款。關于該事實,申請人在(20xx)南民一終字第801號民事判決作出后,有證人段芳明、趙利剛的證言證實。

              同時,被申請人在原二審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協議”,其內容進一步印證了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合伙關系存續的事實。

              唯有如此,整個案件才能自圓其說,也即將前述中的第(一)項事件中,即本案爭訟的25萬元認定為被申請人的合伙出資而非借款,才會合情合理地發生第(三)項當中,被申請人后續為合伙增加出資35萬元的事實。而對第(二)項和第(四)項事件,鑒于其與第(一)、(三)項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請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懷疑張玉香、劉天柱以及尹建中證人證言的真實性。

              三、原審判決判令申請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

              申請再審人申請再審人:曹冠男,女,1986年2月27日出生,漢族,居民,住黑龍江省富錦市七星農墾社區C區18委97號。聯系電話:XXXXXXXX。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內蒙古寧城縣汐子中心衛生院,住所地寧城縣汐子鎮汐子村。聯系電話:法定代表人張貴江,院長。

              申請再審人因與被申請人醫療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寧城縣人民法院20xx年7月29日(20xx)寧民初字第02968號民事判決書、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2月5日(20xx)赤民三終字第364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二)項[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第(六)項[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的規定,現提出再審申請。

              再審申請請求:再審申請請求:1、依法撤銷寧城縣人民法院20xx年7月29日(20xx)寧民初字第02968號民事判決書、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12月5日(20xx)赤民三終字第364號民事判決書,發回重審或改判;2、依法判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再審人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7月發生的醫療費用、誤工、陪護、住宿、通信、交通等費用、預計繼續進行治療可能發生的費用及精神損害賠償金、殘疾生活補助費共計1175886。63元。3、依法判令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一、二審訴訟費用。

              事實和理由:事實和理由:申請再審人在一審、一、申請再審人在一審、二審訴訟過程中提供的新證據足以證明華東政法大學日作出的華政法醫[20xx][20xx]病鑒字第司法鑒定中心于20xx年11月30日作出的華政法醫[20xx]病鑒字第086號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書以及寧城縣人民法院(20xx)號民事判決書、司法鑒定書以及寧城縣人民法院(20xx)寧民初字第00599號民事判決書、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中級人民法院(20xx)赤民二終字第237號民事判決書和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號民事裁定書關于申請再審人的'病情屬醫療終結,院(20xx)內民申字第1381號民事裁定書關于申請再審人的病情“屬醫療終結,無20xx)法繼續治療”的事實認定是錯誤的,應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判決、裁定進行糾法繼續治療”的事實認定是錯誤的,應通過審判監督程序對上述判決、正后再對本案進行處理,正后再對本案進行處理,一、二審法院仍以上述錯誤的判決裁定為本案判決的依據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明顯違反法律規定。本案在一、二審審理過程中,申請再審人提供了以下證據。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4

            __市房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我單位__泰格科信基因科技有限公司因現場準備不充分,故主動申請撤回受理通知書編號為:號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核發申請,望批準。

              申請人(法人):__

              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申請再審的申請書15

              再審申請人:xxx姓名xxx,性別xx,出生xx年xx月xx日,民族xx,工作單位xx,職務xx,住所xx,聯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xx,聯系方式xx。

              再審被申請人:xxx姓名xxx,性別xx,出生xx年xx月xx日,民族xx,工作單位xx,職務xx,住所xx,聯系方式或法人的名稱xx,法定代表人xx,住所xx,聯系方式xx。

              申請再審的事由:

              再審申請人不服××人民法院××年××月××日作出的(200×)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款第×項、第×項、第×項規定的、、及等“應當再審”的事由(多項事由應逐項列明),提出如下再審申請。

              再審訴訟請求:

              1、寫明要求撤銷××人民法院(200×)民終字第××號民事判決書。

              2、寫明要求人民法院解決的具體請求事項。

              3、寫明要求訴訟費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與理由:

              主要根據事實、證據與法律,闡述生效判決或裁定認定事實錯誤,適用的`法律、法規錯誤或不當以及判決結果明顯不公的事實與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再審申請書副本××份

              再審申請人:xxx(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最好寫立案當日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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