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報廢申請書
隨著時代在進步,我們會經常使用申請書,申請書是我們提出請求時使用的一種文書。你還在為寫申請書而苦惱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車輛報廢申請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車輛報廢申請書1
受理單位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聯系地址青島市東海西路7號
許可依據《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許可條件
1.19座以下出租車、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使用年限為8年,不準延緩,其他車輛使用年限為10年。
......
申請材料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4.機動車檢測表。
許可程序1.受理申請;2.審核;3.檢驗;4.批準。
許可期限20個工作日
辦理機構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聯系電話83097080
備注對以上公示的行政許可事項,我支隊實行首問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依法按照權限、程序受理。
凡符合條件的行政許可事項,我支隊將在規定期限內辦結;對不予許可的,說明理由,并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監督機構:青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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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各階段制定的《汽車報廢標準》,我國對汽車使用年限的.報廢標準為:
1、帶拖掛的載貨汽車、礦山作業專用車、微型貨車及各類出租汽車使用八年,達到報廢期后,不得延長使用。
2、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
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要審批,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20年的,從第21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3、輕、中、重型貨車,旅游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
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但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
延緩報廢使用的旅游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4次;延緩報廢使用的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每年定期檢驗2次,超過15年的,從第16年起每年定期檢驗4次。
4、營運大客車的使用年限調整為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按審批程序辦理,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4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5、輕便摩托車、摩托車的使用期為9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使用的,不需審批。
延緩報廢使用不超過3年:延長使用期間每年定期檢驗4次。
6、上述車輛定期檢驗時,一個檢驗周期連續3次檢驗都不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xx)規定的,收回號牌和行駛證,通知機動車所有人辦理注銷登記。
7、營運車輛轉為非營運車輛和非營運車輛轉為營運車輛一律按營運車輛的規定年限(8年)報廢。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車輛報廢申請書2
我所負責的公務車,已經到了報廢期限。
此車為98年生產,已經超過國家規定年限6年報廢期限,雖然國家有政策可以延長使用期限,但我單位這臺公務車有著很多的不可修復的問題。
例如:發動機嚴重燒機油,此問題嚴重影響排放達標。
變速箱磨損嚴重,致使發動機動力不能正常的傳遞給車輪,導致提速無力,另外還經常出現跳檔現象,高速時會影響安全性。
另外底盤經過維修站檢查已經開始腐蝕,這樣整車的鋼性開始下降,如果出現意外,很有可能達不到原有的鋼性來保護乘客的`安全。
總結以上三點都達到了不可修復的問題,從而,達不到每年正常年檢。
這三個問題會使我單位的車,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強制報廢。
所以望請領導批準報廢此車。
請批示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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