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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時間:2026-01-04 17:30:29 詩琳 審計報告 我要投稿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模板(精選7篇)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報告根據用途的不同也有著不同的類型。你所見過的報告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模板,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模板(精選7篇)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1

              一、審計報告的撰寫必須強化風險意識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與其他常規審計相比最明顯的特點是審計對象的特殊性,審計內容的一體性,審計程序的規范性等特點。相應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所受各種因素的影響也較多,審計質量難以全面保證,審計潛在的風險比較大。因此審計人員必須強化風險意識,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從審計的實踐看,這種潛在風險的考慮應該在審計報告中有所表述,即是要表述審計機關對審計結果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或需要說明的情況。由于各個審計項目不同,對審計結果所承擔責任的前提條件或需要說明的情況也不一樣,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幾種:

              (一)被審計單位承諾情況。按照廣東省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的要求,被審計單位要向審計部門提供承諾書,主要對所提供會計資料的真實性進行保證。因此審計報告應對被審計單位的有關承諾情況進行說明,以避免因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資料不真實而承擔審計風險。

              (二)重點審計范圍。按照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要對被審計者整個任期的財政財務收支等有關情況進行審計,而實際工作中往往難以做到。一方面有的被審計者的任期較長;另一方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臨時性強,時間要求緊。因此在具體的操作中,審計人員有時不可能對整個任期進行審計;可能重點選擇被審計者任期的后幾年或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幾個重點年度進行審計;而對其他的年度采取抽查或針對有關問題進行追溯審計的方式。這種情況下審計報告不可能全面對所有的經濟責任及經營業績進行認定或評價,因此審計人員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就要將這種重點范圍加以說明。

              (三)重點審計內容。根據兩個暫行規定的要求,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應當通過對被審計者所在部門、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或通過對被審計者所在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審計來實現。但這里所說的真實、合法、效益涉及的審計內容非常多,也較復雜,審計不可能面面俱到。如企業存貨是否需要盤點,應收賬款是否需要函證、下屬企業是否要全面審計等,都是要根據實際的情況來確定是否進行,或者運用統計抽樣的辦法查實。這種情況下審計人員要對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的真實性認定就存在一定風險,因此審計報告對審計的重點內容應該加以說明。

              (四)利用其他部門的審計結果情況。考慮到任期經濟審計的效率問題,審計人員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往往會利用其他部門的審計結果。如利用紀檢監察部門、社會中介組織、主管部門、內審等對被審計單位的審計結果,對此審計報告也應加以說明。

              (五)對未涉及的事項及對其他有需要發表保留意見的事項要有說明。

              只有對上述的有關情況在審計報告中加以說明,審計報告所反映的審計結果才會更加真實,其他部門或領導對審計結果的利用就會更加客觀科學。

              二、審計發現問題的表述要屬性化

              由于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點是要對被審計者應負的經濟責任進行認定,而這種認定必須要有理有據。因此在審計報告中對發現問題的表述一定要突出問題所具有屬性,即對該問題的表述要突出是具有主管責任或是直接責任的特點。在具體操作上要根據《廣東省黨政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和《廣東省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領導人員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實施辦法(試行)》中對直接責任、主管責任的界定進行。但在實際工作中,我們常發現一些審計報告對問題的表述往往是“某年某月你單位發生什么經濟事項,違反了財經法規那一些”,然后認定被審計者對該問題應負什么經濟責任。顯然這種表述對直接責任或主管責任的認定缺乏科學的依據。

              三、高度重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

              審計評價是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一個重要內容。評價的質量如何直接關系到黨和政府對干部的監督和管理,影響到黨和政府對干部使用的導向問題;也關系到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作用的最終實現,因此必須高度重視。由于兩個暫行規定沒有制定具體的評價指標體系及標準,在審計實踐中對被審計者經濟責任的評價出現了一些偏差,主要表現為:

              (一)審計評價及事不及人。由于任期經濟責任的風險較大,一些審計人員害怕承擔風險,只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狀況進行評價而沒對被審計者在任期內的工作狀況,遵紀守法的情況進行評價或者只反映被審計者任期內所存在的問題,而沒有對所存在的問題的性質、嚴重程度、后果及被審計者對這些問題所負經濟責任進行評價,造成評價主次不分,背離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目的。

              (二)審計評價超出審計范圍。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對領導干部監督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而不是全部手段。因此,審計對被審計者的評價,不可能面面俱到;只能從經濟責任的有關內容進行。但在實踐中有的審計報告總想全面評價被審計者的功過是非,從而超越被審計單位財政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有效及相關的經濟活動范圍,把不屬于經濟責任的評價的內容加入其中,過多涉及其政治思想和工作事務。比如:“在任職期間,工作勤懇,充分發揚民主精神,為單位的發展壯大做了大量工作”或“在任職期間,被評為先進文明單位”等等,使審計評價脫離了“經濟責任”的范疇,增加了審計的風險,事實上也是不科學的。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2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是為加強任期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督,強化任期責任,促進黨風廉政建設,提高經濟效益的一種審計制度。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界定

              審計署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中明確了領導干部的直接責任,但在審計實際操作過程中,仍然很難嚴格區別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界定。

              (一)依據領導決策的方式進行界定

              領導的決策大致可以分為三種方式,一是采取民主集中制的方法,按照科學的決策程序,選擇和決定未來的行動目標和方案;二是主要依據領導者或其參謀者的個人經驗、知識、智慧和能力等,對行動目標做出決定性的選擇;三是領導者獨斷專行,靠主觀臆斷盲目決策。對盲目決策和不具備民主性和科學性的個人決策,領導人應負直接責任;對科學性的決策,由于重大的決策往往伴隨著重大風險,對其后果領導人一般承擔主管責任。對重大決策失誤項目,一定要依據決策的民主性和科學性,全面分析失誤的主觀原因及領導人可控與不可控因素來具體確定領導人的直接責任或主管責任。

              (二)依據內部控制設置情況進行界定

              一個單位設置了健全而有效的內部控制,則可依據內部職責分工和崗位責任制來區分領導人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由領導人直接負責的工作、直接經辦的業務和直接承攬的項目,領導人對其行為和后果承擔直接責任;對其他崗位及其他人員負責的事項,領導人負主管責任。如果一個單位沒有內部控制或內部控制嚴重失效,則領導人應對整個單位的重大過錯負直接責任。

              (三)依據相關法規進行界定

              如依照《會計法》規定,單位負責人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等行為應該負直接責任而不是負主管責任。

              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審計重點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既要評定業績,又要劃分責任;既要“審事”,又要“審人”;既要確定單位的責任,又要分清領導人的責任。這是區別于其他類型審計的主要特征。在實際工作中,一些經濟責任審計項目,財務收支審計味道體現過濃而缺乏經濟責任審計特色,其原因主要是財務收支審計輕車熟路、便于操作,而其他方面問題,比如:廉政情況、民主決策、重大損失浪費等問題,由于受多方因素所限,審計、評價起來較為困難,因而在審計中得不到更深入透徹的審查。因此造成最后審計結果成了財務收支審計的翻版,經濟責任審計重點不突出。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標是評價領導者的責任,因而,審計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自始自終著眼于“人”,抓住經濟責任這個重點,凡是與領導干部直接相關的經濟事項就應該是審計的重點。對與領導干部本人密切相關的經濟事項、領導干部負直接責任的經濟事項應詳查;對領導干部無直接聯系的經濟事項,領導干部負主管責任的經濟事項應抽查。以黨政干部為例,財政財務收支工作目標完成情況,遵守國家財經法規情況,以及領導干部個人在財政財務收支中有無侵占國家資產,違反領導干部廉政規定和其他違法違紀的問題等,應作為審計的重點。而由于財務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的會計處理上的問題或單位財務收支中情節輕微的違規問題,則不必花費過多精力去追究。只有這樣,審計時才能集中精力把重點問題查深查透。

              三、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原則

              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至關重要的環節,它既關系到審計工作的質量和風險,也是被審計人和委托機關十分關注的焦點。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核心是被審計個人應承擔什么樣的責任,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能夠正確區分:是直接責任,還是間接責任;是主觀責任,還是客觀責任;是前任責任,還是現任責任;是集體責任,還是個人責任;是故意責任,還是過失責任等。為此,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時,應依據下列原則:

              (一)客觀性原則

              指在審計評價中,要求審計人員以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態度切實站在第三者立場上,以審計事實為依據,不受外界的任何影響,不附加任何主觀成份,按照客觀事物的本來面貌以寫實的'手法來描述事實。

              (二)準確性原則

              指審計評價用語準確,措詞恰當,直接闡述事實,少用修飾性語言。審計評價用語切忌模棱兩可,似是而非,或漫無邊際,任意發揮。

              (三)全面性原則

              指審計評價在充分尊重客觀事實的基礎上,全面分析審計查出的問題,避免以偏概全。尤其要注意的是,不能用單個的事實或幾個指標來評價領導人履行經濟責任的整體情況。

              (四)謹慎性原則

              一是堅持是什么就評價什么,審計什么就評價什么,審計多少就評價多少。評價力求謹慎穩重,對事實既不夸大,也不縮小。二是對所評價的事項要取得充足的審計證據或證明材料、資料,防止言過其實。三是對一些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未經過審計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未明確規定的審計事項均不作評價,以規避審計風險。四是對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原因或受審計手段的限制不能實施的審計程序,審計組應當在審計結果報告中做出必要的說明,并對審計過程進行客觀公正的描述。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3

              首先,誠摯地歡迎審計局審計組各位領導和同志來我鄉對我進行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審計。下面,按照審計組要求,我將20xx年12月份至20xx年12月份(其中20xx年5月接手財務審批權)任鄉長以來的工作情況作以下簡要匯報:

              一、理清全鄉經濟社會發展的基本思路

              肥田鄉是一個純農業鄉鎮,位于耒陽市東北部,轄16個自然村,205個村民小組,30228人,區域面積51.2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積19941畝,全鄉設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等機構,外加財政所、計生辦、派出所等,在職干部14人,退休干部7人,遺囑補助5人。要完成肥田經濟的發展,實現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標,首先要培植財源,壯大鄉財實力,加大招商引資力度;二是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三是加強計生文化、教育、衛生、民政為重點的社會事業建設;四是加強以民主法制教育、社會綜合治理為主要內容的平安肥田建設;五是加強政府自身建設,努力提高政府駕馭全局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勤政為民能力和抗腐防變的能力。

              二、圍繞目標,強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任職以來,在市委、市政府和鄉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始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兩面手抓,兩手都要硬。20xx年全鄉經濟總量達1.39億。同比上年增加10%,人均純收入達2615元,同比上年增長125元。20xx年全鄉財政總收入為505.36萬元,同期增長9%,其中完成國地兩稅6萬元,基本支出226萬元,項目支出達273.36萬元,重點實現了保運轉、保民生、保穩定。

              (一)抓好財源建設,做大做強鄉財蛋糕

              1、招商引資成果顯著。20xx年總投資規模達3000萬元的溫氏集團現代化肉雞養殖場落戶圍塘村和五岳村;投資500萬元的旺泰鞋廠已在飛躍村建成生產;投資500萬元的衡陽市何家生態野豬繁養場已落戶板石塘村,還有投資意向的蒙牛集團和大皮江水庫系列開發,還有不斷在發展的宏信鋼構廠,這些將對肥田的經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2、紅色旅游初見成效。目前正在如火如荼施工的革命烈士謝維俊故居主休維修工程已基本完工,展廳及配套設施都在建設中。故居周邊生態造林同步進行,故居將帶動肥田鄉紅色旅游發展,推動肥田經濟發展。

              (二)抓好“三農”工作,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

              1、抓好農業工作。一是嚴控耕地被非法占用和稻田拋荒,確保糧食種植面積,20xx年共落實雙季稻種植面積7000多畝,油茶面積15030畝,新造林3000畝。二是積極推廣新優品種,調整農業產業結構,對困難戶采取民政救助和爭取信用小額貸款予以扶持,資金達7萬多元。

              2、抓好涉農政策落實。一是加強對涉農政策的宣傳力度,確保農民群眾的知曉權。二是認真做好涉農資金發放數據的審核錄入工作。三是加強對補助類資金的監管力度,20xx年共發放涉農補貼資金769.46萬元,受益農戶達15674戶。

              3、抓好基礎設施建設。一是完成村內公路建設里程達30公里,分別為二官塘、白米山、合意、同心等村總投資額達500萬元;二是完成小二型水庫修繕2處,渠道清淤10000米,渠道防滲3000米,山塘水庫維修硬化20項,共完成投資達358萬元,很好地改變了肥田的水利條件;三是完成村級活動場所建設3個,總投資量128萬元;四是完成一事一議項目11個資金量95萬元,強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

              (三)抓好社會事業,保民生,促進全面協調發展

              1、抓好計劃生育,促進人口和環境資源相協調。落實計劃生育工作村為主,以人口出生核查排查隱患,落實補救措施和節育措施,加大社會撫養費征收力度為重點,加強流動人口管理,確保工作落到實處,有效控制人口增長。全鄉計劃生育率達85%以上,人口自然增長在11‰,人口出生性別比控制在100:117以內,20xx年期內出生計劃生育率86%。

              2、抓好文化、教育、衛生事業建設,促進民生事業健康發展。一是修建了高標準的文化綜合樓和文化廣場,完成9個村電視遠程教育建設,加強村級信息化建設,積極正確引導板石塘和肥美村的民間腰鼓隊的建設,豐富廣大人民群眾生活。二是多方籌措資金,加大對教育的投入,20xx年投入89萬元改善了合意、同心、五岳等村級小學和鄉中心校及鄉中學的教學環境,全鄉適齡兒童入學率和義務教育普及率達100%。三是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全鄉參合率達98%,完成衛生院的改造,推動村級衛生院的建設達12個,進一步改善醫療條件。

              3、做好民政工作。20xx年全鄉累計發放民政各類資金達113萬元,其中保證了肥田鄉敬老院正常運轉和肥田鄉五保、低保、特困戶等各類群眾的生活生產,體現了政府的溫暖。

              4、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努力構建和諧發展環境。一是開展平安創建活動,加強陣地和隊伍建設,落實工作責任制,健全相應工作機制,認真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確保不發生案子民轉刑和群眾性事件,加強安全知識教育,舉行森林防火知識教育培訓3次,認真排查安全隱患,組織進行集中整治煙花炮竹、三輪車、施工企業、學生輪渡10次,確保無安全事故。20xx年被評為耒陽市安全生產管理先進單位。二是加大對違紀違法犯罪分子的懲處力度,認真組織開展禁毒、禁賭,嚴厲打擊各類違法犯罪。20xx年共查處違紀案件2起,黨紀處分2人,挽回經濟損失1萬元。三是加強信訪工作,認真接待群眾來訪,實行臺帳登記,領導定期接待,及時處理信訪案件,共接待20余起,妥善處理了群眾來信來訪。

              三、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高服務效能

              1、加強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強化執政為民理念,把群眾滿意作為工作的第一追求。轉變領導方式,改進工作方法,深入調查了解民情、社情,力爭科學決策,不輕易盲目表態。堅持政務公開,確保群眾知情權,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加強行政效能建設,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為方便群眾辦事,實行逢場部門聯合辦公日制度,堅持依法行政,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用政策法律規范言行,樹立公正誠信廉潔形象。

              2、加強制度建設,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機關內務制度和干部日常管理制度等,堅持用制度來管人,用制度來約束人,逐步實現由對干部職工的管理變成其自覺行為,進一步控制支出,節約行政成本,落實工作責任。加強村級管理,增加村干部待遇,提高其工作積極性,實行目標考核,工作與經費和獎懲相掛鉤,確保工作責任到位。

              任職以來,我盡職盡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現在工作中求穩意識重和機關制度建設抓得不緊,還存在少數干部職工拖沓散慢現象。今后的工作中,我會逐步克服存在的不足之處,并加以解決,以更進一步推動工作,加快全鄉的發展步伐。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4

              大型國企的企業資產規模較大、涉及到的業務種類較多、企業內部公司層級較多,在進行審計時,一般需要對大型國企的近三年的會計年度進行審查,因此,其審計任務重、時間短、重要性強。經濟責任審計是將審計的對象限定在自然人的一種審計方法,是反映整體審計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更好地進行大型國企的經濟責任審計,是需要不斷思考的一個重要問題。

              一、進行大型國企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性把握的重要性

              經濟責任審計強調對“人”的審計,而不是傳統審計中僅僅對“事“的審計,國企領導人員作為被審計的對象,是我國責任制、人員負責制的一種體現,與此同時,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也是對領導人員進行考察和獎懲的一個重要標準,因此,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必須重點把握其審計的全面性,進行客觀、綜合、全面的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是對領導人員的經濟責任的界定,必須全面地把握領導人員的工作,這種綜合性的`要求是其他審計方式所不可比擬的。

              二、對大型國企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把握

              (一)以法律法規為基礎,對經濟責任審計全面性進行了解

              《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以下簡稱 《規定》)明確了進行大型國企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內容,在對其進行全面性把握時,必須首先從我國的法律法規入手,遵循法規的規定。

              從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可以看出,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面性需要從時間范圍、內容、審計對象等方面進行把握,從時間范圍上看,審計時間包括領導干部的階段性任期或任期的全部期間;內容方面包括企業經營發展的狀態、財務收支的情況等;從審計對象來看,不僅僅包括領導責任人員,還包括相關的監督機構等干部。

              由此可見,對大型國企經濟責任審計,需要關注不同的方面,以現有法律、法規為基礎,對其進行更深的了解,才能更好地把握其全面性的要求。

              (二)明確全面性審計的范圍

              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需要明確進行全面性審計的范圍,在規定的范圍內進行審計,否則,只會造成人力、物力和財力的浪費。

              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應當限定在領導人員的經營管理職責內,領導人員的經濟管理職責主要從三個方面來入手:第一,其管理的范圍應當在其可控制的下屬企業內;第二,其管理的深度應當是包括其可以直接、間接管理的不同層級的企業;第三,其經濟管理職責包括其個人的主要職務、兼職內容等方面。對于其難以進行管理的下屬企業,不應當作為審計的范圍,更不應當作為考核該領導人員的標準。

              (三)全面把握企業,整體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全面把握企業,首先要了解大型國企的發展戰略規劃及企業發展目標,企業的長期、中期、短期發展規劃都需要全面了解,發展規劃是進行審計的基礎,也是全面了解企業的前提。根據不同時期的發展規劃,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利潤負債等方面,從大的方面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再從領導人員自身的行為對其進行審計評價。

              在對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需要針對不同的問題,進行不同的評價。如對于同一家大型國企來說,不同的項目所面臨的風險、涉及的資金、相關的企業都不同,在對負責的領導人員進行經濟責任審計時,必須結合不同項目的不同特點來進行,實現對其整體、全面的審計。

              (四)結合市場大環境進行審計

              在全面把握大型國企自身的特點的基礎上,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還需要結合我國市場的大環境來進行,對于政策寬松的時期,需要謹慎審計,防止出現錯漏、利用政策優勢進行不正當的行為;對于政策嚴格的時期,需要認真審計,確保領導人員做的決策、制定的規劃等符合我國政策要求。

              在結合市場大環境時,需要把握兩個方面,一個是同行業的同類企業,結合同類企業的發展情況、發展形勢等內容,尤其是上市公司的情況;二是與自身不同年份之間進行比較,跟蹤了解不同年份在市場大環境中企業的表現,并最終得出審計報告。

              三、小結

              進行大型國企經濟責任審計,首先需要把握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在 “十二五”規劃中,國家專門對經濟責任審計進行了界定,必須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遵守法律法規。其次,需要了解經濟責任審計的范圍,在明確其范圍的基礎下,對企業進行詳細的了解,對審計對象進行詳細全面地審查,以求得出更為客觀的審計結果。最后,經濟責任審計離不開我國市場發展的大環境,將企業放入到市場發展中,進行綜合性的比較,才能確保其審計結果的全面性、綜合性與客觀性,真正實現審計的目的。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5

              根據市局關于經濟責任審計調研提綱,結合我局實際進行對照和整理,現匯報如下:

              我區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環境。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系統工程,僅靠審計部門是不夠的,需要各級領導的支持和有關部門的配合,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等人員組成的經濟責任審計領導小組,具體負責組織協調這項工作,制定了《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和《區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股,有專人負責。盡管如此我們感到在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

              1、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監督滯后,審計成果運用不盡理想

              由于干部人事制度的特殊性和審計機關權限的限制,多年來經濟責任審計存在著被審計單位的領導離職后,才受組織部門委托進行審計的問題。被審計人員往往在已任新的領導職位后,組織部門才委托審計部門對其在原單位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造成了“先離后審”的局面。基本上是審計歸審計,任用歸任用。再加上被審計人員對審計認識不全面,不重視,也導致審計定位存在較大偏差,影響了審計質量。這樣做的結果容易造成經濟責任審計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審計成果的運用和審計機關以及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對廉政問題及個人經濟問題也很難查清。再加上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之間協調較少,各成員單位之間尚未形成合理、有效的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行反饋機制。

              2、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審計評價缺乏統一標準

              目前我國的審計評價體系尚未完全建立,法律法規及制度滯后,缺乏強有力的組織保證,制約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開展。致使審計過程中遇到的許多新情況、新問題難以用現行的法律法規和評價標準來評判。從而使經濟責任審計的評價工作變得十分復雜和困難。而且由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時間往往都跨度長,審計期的法律、法規的制定、修改、廢止等變化也較快,這也為審計機關選擇適當的法律法規進行評價增加了難度。因此,必須盡快健全經濟責任審計的法律法規體系和評價體系。

              3、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之間的矛盾依然突出

              隨著近年來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越來越受到各級黨政領導的重視和支持,審計機關的年度計劃工作量在逐年遞增。正常情況下,我局對國家審計署、省審計廳統一安排的審計項目必須優先完成外,有時還要抽調人員配合紀檢(監察)、組織等有關部門開展辦案調查、檢查等臨時性的工作,而組織部門交辦的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又都比較集中,一批下來往往是幾個甚至是十幾個。人員緊張問題成了困繞審計機關工作開展的突出問題。

              4、經濟責任審計的幾點建議

              首先要加強政策法規宣傳,提高單位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認識。經濟責任審計《兩個暫行規定》之后,有關部門也相繼制定了一系列的《實施細則》和實施意見,使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為法定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因此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營造一種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的工件氛圍,促使各級領導解放思想,轉變觀念,正確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是一項正常的工作制度,是保護、愛護干部的必要措施。領導的重視和被審計單位有關人員的積極配合,是開展好經濟責任審計的基本保證。其次要加強法制建設和體制創新,為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提供法律保障。審計的本質是監督,而監督的.效能取決于領導體制上的突破和創新。實踐證明,在各種監督制約機制中,最有力、最有效、最權威的是自上而下的垂直監督。只有加強法制建設和體制創新,才能為經濟責任審計提供適應性較強的法律保障。第三要加強審計隊伍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專業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并具有較大的風險性,這就要求審計人員具備較高的政策水平和綜合分析能力,嚴格按照《審計法》及審計規范的要求辦事。因此,審計隊伍自身建設是當務之急,要把提升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作為重要工作來抓。審計人員要重視審計理論、業務知識的學習和更新,重視政策法規的學習和研究,增強責任感和事業心,愛崗敬業,忠于職守,廉潔自律,積極推動審計工作向前發展。

              5、經濟責任審計幾點設想

              一是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相結合。把領導干部的離任審計與任中審計有效結合起來,我們打算逐步擴大領導干部的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也就是在年初安排全年審計工作計劃時,逐步加大領導干部任中經濟責任審計的比例,以備將來在這些領導同志離任時,審計部門就可以節省大量的人力和時間,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就會有很大提高,做到事半功倍。今年我們就安排了5個任中審計的項目。從組織、紀檢部門來說,我們建議在維護中央關于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要實行“先審計,后離任”原則的前提下,可以從實際出發,區別對待,靈活開展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對領導干部任期屆滿或調任、轉任、轉崗等情況,重點采取“先審計后離任”方式開展審計工作;對免職、辭退、退休的領導干部,可實行“先離任,后審計”的方式推動審計工作。在遵循“逢離必審”的基礎上,加大對在職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將審計監督關口前移。

              二是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與傳統的手工審計相結合。近年來,該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在傳統的手工審計基礎上,逐步過渡到以計算機審計為主,以手工審計為輔,利用OA與AO兩大系統交互,實行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全過程電子化控制管理。

              三是把經濟責任審計與效益審計相結合。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的過程中把以往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性、合法性審計的基礎上,對領導干部任期內所發生的重大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以及領導干部作出的重大經濟決策所產生的效益進行審計,把對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與效益審計有效地結合起來,形成一套客觀、公正、詳實的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評價體系。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6

              一、基本情況

              xx分局現有干部職工xxxx,其中在職(全額)xxxx,招聘xxxx。分局長xxxx,副局長xxxx。內設五科一室,采取打破檔案工資,核定年薪但必須與任務包干掛鉤結賬的管理辦法。局對該分局財務實行報賬式的管理模式,實行財務監管與審計。

              這是局財務審計處對xx任xx分局局長兩年以來的第一次經濟責任審計,主要審計和抽查了xx分局20xx年至20xx年資產負債情況,財務收支情況及同期xx聘任合同履行情況,個人廉潔自律情況。這次審計采取賬面審計與賬外調查結合方式進行。審計得到了xx和分局其它有關人員配合,xx對提供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及個人廉潔自律方面作了承諾。

              二、合同檢查、財務審計結果和評價

              (一)主要成績xx在聘任期內帶領xx分局一班人,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執行主管局各項管理規定,并按照主管局的要求抓管理、求發展、保穩定,并進一步深化分局內人事制度改革,增強了單位活力,使分局的各項工作得到了較好的發展,同時也較好地完成了聘任合同期經濟工作目標任務。

              1、資產保值增值。20xx年12月末,資產總額xx萬元,負債總額xx萬元,凈資產總額xx萬元,比20xx年末的凈資產xx萬元,增加資產xx萬元。

              2、當期收支平衡,略有節余。兩年收入總額xxxx元,支出總額xxxx元,收支相抵結余xxxx元。

              3、收入總額逐年有所增長。20xx年收入總額為xxx萬元,比20xx年的xxxx萬元增加xxx萬元,增長xxxx。基本上完成了聘任合同(20xx—20xx)簽訂的經濟創收計劃指標,超額完成了聘任合同(20xx—20xx)簽訂的總收入計劃指標xx萬元。

              4、認真執行效益工資制度并保證了站內員工效益工資的`按時足額發放。20xx年分局人平個人所得x萬元,20xx年分局人平個人所得x萬元。

              5、加強對分局內債務的管理,任期內沒有新增債務,是xxxx考核分局中唯一沒有負債的單位。

              6、三項費用逐年降低且控制較好,20xx年差旅費、郵電費、辦公費合計支出xxxx元,20xx年差旅費、郵電費、辦公費合計支出xxxx元。

              (二)xx分局xx個人廉潔自律方面情況

              1、個人所得。20xx年領取聘任合同年薪xxxx元,20xx年領取聘任合同年薪xxxx元。

              2、通話費據實報銷。沒有報銷手機購置費,也沒有領取通訊補助費。

              (三)主要問題和責任追究

              1、招待費支出較高。

              2、超計劃支出聘任合同簽訂的常年事業經費xxxx元。

              3、20xx年外欠款xxxx元須清收。

              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7

              一、被審計單位概況:

              簡要介紹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的背景概況,包括被審計人員任職期間和分管職責,被審計單位的業務性質與特點、規模及組織機構、內部管理及考核方式、主要管理人員、員工數量等。

              此處涉及的問題是是否需闡述被審計單位主要財務數據,以及是使用未審數據(賬面數據)還是本次審定數據:不闡述可能不便于報告使用人了解被審計單位財務數據概況,使用未審數據可能誤導報告使用人,而使用審定數據放在這里介紹被審計單位背景處似又與下面“審計發現/審計結果”分開了。

              解決建議:根據被審計單位平時是否另行報出財務報表,本次報告使用人是否知悉這些報表數據,以及本次審計的重點之一是否是審計財務報表而定:

              (1)如被審計單位平時另報報表,且本次審計報告使用人知悉這些報表,則此處僅需簡要陳述經本次審計審定的被審計單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總額等概況,而無需進一步分項闡述報表各主要項目的最近一期的金額及構成內容等詳情,可另附附表具體反映。

              對于本次已審定報表項目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如呆壞賬、物資積壓、大量收入為新增應收帳款等),此處也不必詳述,應列在“審計發現/審計結果”部分具體反映。

              (2)如被審計單位平時不另報報表,或本次審計報告使用人不知悉這些報表,或本次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為財務報表時,則宜另單列為一大項“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財務數據”專門反映,并進一步分項闡述報表各主要項目的最近一期的金額及構成內容等詳情。

              同時,將本次審計所做的主要調整情況,以及本次已審定報表項目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也歸入該大項一并分析闡述。

              無論列在此處概略反映、還是另列為一大項“經審定的主要財務數據”專門反映,闡述時應盡可能包括本次審計涵蓋期間的各會計期,最少應包括被審計人任期初及最早一期、任期末及最后一期的數據,以便對比。

              二、審計結果、發現的問題以及審計意見:

              對審計得出的具體結論及發現的`問題逐項給予揭示和評價,包括問題的事實現狀,該問題所應遵循的政策、程序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已經或可能造成的影響或后果,產生的原因(包括內在原因與環境原因)等。

              (一)分析及評價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及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效益性:

              1、重點說明本次審計對被審計單位賬面數據(即未審報表)或已報出報表的重大調整,必要時列表對比說明;

              2、分項闡述經本次審定的報表主要項目仍存在的質量方面的問題(潛在風險或遺留問題,如呆壞賬、物資積壓、大量收入為新增應收帳款等);

              3、分析評價被審計人任期初、末的財務狀況變化(指資產、負債情況,特別是資產質量、潛虧掛帳、潛在風險和表外資產、負債情況),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趨勢(環比+關鍵經濟技術指標對比);

              4、分析評價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對上級考核指標的實際完成情況,尤其需結合資產及績效質量、潛在風險及遺留問題等進行綜合分析評價。

              如本次審計的重點內容之一為財務數據審計,則此部分應另單列為一大項“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財務數據”專門反映,不要與審計發現的“問題”混在一起。

              (二)分析及評價被審計人做出重大經營決策(含固定資產、技術改造、對外投資等)和管理變革(如用人和薪酬機制、流程和控制體系等)的決策過程的科學性、實際結果的效益性及對后任的主要/潛在影響:

              鑒于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所限,此處評價決策過程時應注重程序性、以組織已有的程序性規定為依據,評價決策結果時應根據客觀指標、以可對比的參照標準為依據。——也就是說,更應由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的上級主管領導對此作出評價,審計人員配合核實上級領導評價所依據的財務數據及信息的可信賴程度。盲目擴大審計責任范圍往往導致審計深度及結論可靠性受到質疑。

              (三)揭示被審計單位在財務、資產、業務運作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據此分析和評價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人在管理、內控方面的合規性、科學性及效益性:應特別注意職工考核、晉升和薪酬機制,以及企業文化等配套機制(控制環境)對內控制度實際執行效果的影響,并考慮控制本身的成本效益,以免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理解為審計人員“找茬”或書呆子氣。

              (四)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面臨或潛在面臨的重大風險,如重大的合同糾紛、未決訴訟、或有負債及職工意見較大的問題等。

              忽略此點往往導致匯報審計結果時被動,故內部審計不應僅局限于財務資料審計。如因外界因素影響而無法實施諸如審計入場公告、接受職工舉報及職工走訪座談等程序,應作為重大審計范圍/程序受限予以明確說明。

              (五)被審計人及被審計單位其他重要領導人員遵守財經紀律和廉政情況:指審計有無發現其個人侵占或挪用企業資產、違反財經紀律和廉政規定,以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鑒于審計的固有局限性,審計報告對此一般采用消極保證措辭。

              三、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接受歷次監督檢查所存在的問題及其整改情況,以及被審計者前任遺留的需要披露的問題。

              四、審計綜合評價

              1、根據審計結果,綜合評價被審計者任職期間的主要業績、存在的重要問題、消化前任遺留問題情況,以及對被審計單位后續的重大影響;

              2、根據審計結果,指出被審計人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應當負有的責任,包括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管理責任和領導責任)。

              3、如果必要,還應包括對出色業績的肯定。

              五、審計建議

              1、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潛在傾向,提出可供選擇的具體建議及配套措施。也可以是對顯著經濟效益和有效內部控制提出的表彰和獎勵的建議。

              提出建議時,須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或傾向;但闡述建議時不必與前面審計發現部分的問題逐條對應,而應重新梳理歸類,并注意重要次序。

              審計報告的建設性就體現在,審計不僅應當發現問題和評價過去,而且還應能解決問題和指導未來。

              2、可進一步說明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人對上述建議的態度及已開始采取的實際行動。

              六、重要事項說明

              1、重大審計范圍/程序受限情況的說明,應明確陳述具體情況、受限原因(注意區分被審計單位原因、審計組原因和外部客觀原因),以及由此可能導致的對審計結論和整個審計項目質量的影響;

              2、審計報告理解、分發及使用方面的聲明,特別是涉及違反外部法律法規或涉及保密時。

              附件:

              1、分欄對比式的財務報表及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2、審計發現的重大或敏感事項的詳細說明及關鍵證據;

              3、被審計單位及被審計責任人對審計報告的反饋意見;

              4、需要另行專門解釋和說明的其它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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