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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

            時間:2025-11-09 15:18:21 合同大全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政策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甲方將工程委托乙方承包施工,為了保證本工程安全施工,搞好施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簽定安全協議書,該協議書與《工程施工合同書》具有同等效力,具體條款如下:

              第一條工程概況:見施工合同。

              第二條甲方的權力與義務

              2.1甲方向乙方介紹所承包工程項目的作業環境。

              2.2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有權制止違章作業、無證操作現象,對違章違紀現象下整改通知單,必要時進行經濟處罰。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管理制度及業主關于本工程的'安全規定,要建立安全保證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不破壞、砸壞成品,不發生任何火災、事故。

              3.2每項作業開工前,要根據工程特點對所有作業人員進行三級教育,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安全防護裝置齊全可靠,施工用電符合安全用電規范,各種施工機具必須符合安全規程要求,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員,施工作業人員必須佩帶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手套和絕緣鞋等。

              3.3乙方應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危險作業區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甲方提供下列資料:安全保證體系、單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及交底記錄、安全教育記錄、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及操作證、施工對安全資質證書。

              3.4堅持文明施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乙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人身傷亡、機械事故責任自負,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以上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日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2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經甲乙雙方等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愿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

              一、 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健康安全環境業績、設備設施安全狀況、人員上崗資格等進行審查。

              2、甲方應提供本單位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過程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責成乙方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進行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停工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和責任監督約束本單位職工在進入乙方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環保責任。

              二、 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及××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的規定。

              2、乙方應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技術標準,并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貫徹落實。

              3、乙方必須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4、乙方應為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作業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設備設施,保證合格的安全環保生產條件。

              5、乙方應配置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組織所有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環保培訓,特殊工種必須確保100%持證上崗。

              6、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法規為參與項目施工的全體人員、設備辦理保險,并為施工人員配發符合國家和行業要求的勞動防護用品。

              7、乙方應當要求甲方人員在進入施工現場時,嚴格遵守雙方安全環保規章制度和相關規程。

              8、乙方有義務定期向甲方匯報安全環保情況,接受甲方的安全環保監督檢查。

              三、生產組織與協調

              1、施工作業過程的生產組織由乙方全面負責。乙方在施工作業開始前應成立安全環保領導小組,明確項目安全環保管理人員及職責,確保安全環保責任得到有效落實。發生事故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2、乙方在項目開工前,組織對項目施工風險進行全面識別和評估,并根據識別評估結果,制定風險削減和控制措施以及有關規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業中落實。

              3、乙方在開工前應組織或委托地方政府對參與項目施工的.人員進行培訓教育,電氣焊工、電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有效合格證件上崗,施工前應組織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參與項目施工人員滿足安全環保要求。

              4、乙方應定期對施工機械設備、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必須經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檢驗,取得合格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5、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的危險作業必須進行嚴格管理,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動土作業、有毒有害作業等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許可制度,工業動火等作業由乙方負責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7、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不得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

              8、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對本單位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

              9、乙方在購置、使用、運輸、貯存與施工作業有關的危險化學品、民爆物品等危險物品時,必須按規定到地方政府辦理審批手續。

              10、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將工程分包給其它施工單位或個人進行施工。

              四、其它補充條款(根據實際情況補充制定)

              1、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2條款中增加乙方在施工期間還應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制度、法律法規。

              2、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4條款中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和安全事故責任。

              3、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中第8條8.3條款取消。

              五、事故處理

              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時,總包方應立即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并同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規定時間內向本單位主管部門報告。

              六、違約責任

              1、工程未經過驗收交付,甲方提前動用相關設施引發事故時,由甲方承擔責任。

              2、由于乙方原因引發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害、經濟損失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七、其它

              1、本協議爭議解決辦法與承包合同爭議解決辦法相同。

              2、本協議作為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承包合同同時生效或終止。

              3、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相違背的,按有關法規或規定執行。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發包單位(蓋章): 承包單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3

              甲方:

              乙方:

              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五河供電公司光纜架設項目進行現場施工。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職責,確保工程項目安全順利進行,按照安全生產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總則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施工。

              2.甲乙雙方要認真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省電力公司《關于貫徹執行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定)的實施細則》和關于外包工程、臨時工的安全管理規定等有關安全規程制度。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規定。

              3.施工期間甲乙雙方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相互監督,監督舉報聯系人:甲方工程負責人 ,乙方工程負責人 。

              二、甲方安全責任:

              1. 根據業主方的安排,配合辦理工作許可、終結和間斷手續,并向乙方現場負責人發出開工命令。開工前對乙方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培訓,并應有完整的記錄或資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燒燙傷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設備損壞、運行設備停運事故的場所作業時,甲方應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經甲方審查簽字認可,并在甲方監督下施工。甲方應保留相關安全措施資料以備查詢。

              3. 甲方發現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違章作業,有權糾正直至恢復正常。對乙方違章作業行為有權制止,并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 甲方為乙方義務提供施工現場原有供水、排水、供電、其它線路的圖紙,并保證圖紙的正確性,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 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購買、租憑、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設備、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不準將本工程進行轉包。

              2.工程開工前,工程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全體施工人員均應掌握本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3.現場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設備典型消防規程》和甲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乙方不向甲方索取,即視為乙方備有上述安全規定。對改造(維護)工程,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執行工作票制度;對基建工程,根據業主方安排商定是否執行工作票制度。

              4.乙方現場施工應遵守安徽省電力公司安全作業的各項工作規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并符合相關規定的要求。

              6.乙方根據工作性質應配齊施工現場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和勞動保護用品。

              7.乙方對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對于不能解決技術隱患,應向甲方如實反映,整改滿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8.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設備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證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賃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須組織對該工器具進行檢測和驗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9.乙方在施工中,應保證地下管道、管線、電纜及高低壓架空線、通訊設備的安全,可靠固定空壓機氣管、電源線,防止由于空壓機氣管、電源線舞動造成的意外,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取得聯系,采取保護措施。

              10.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須遵守線路安全規程,同時,施工中應做好防止感應電傷害的'措施,穿戴屏蔽服,正確連接接地線,可靠接地。

              11.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進行施工,否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負責。參加施工的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

              12.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指導,對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發現危及安全生產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門報告。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違規指揮。

              13.乙方在施工期間(區域)由于違章指揮、違規作業而造成傷亡、火災、機械傷害等事故時,由乙方擔承事故所有損失;由于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甲方人員和其它人員傷害及經濟損失,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14.乙方應當嚴格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第四章《施工單位的安全責任》中相關條款的規定施工,違反《條例》規定而發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15.乙方必須符合以下相關標準中的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99)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__)

              《安全用電》GB3805-83

              《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

              《安全帽》(JGJ2811-89)

              《建設施工作業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及使用標準》(JGJ184-20__)

              四、其它

              1.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或可簽定補充協議。

              2.本安全施工協議自簽定之日實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驗收結束

              3.簽訂合同:本安全施工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4

              甲方: 乙方:_____(施工單位)

              鑒于甲方通信業務發展及建設需求,甲方委托乙方進行甲方通信工程施工。為加強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及保密管理,有效防止施工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生命、財產和通信安全,促進施工順利進行,明確施工安全責任,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施工安全保密協議。

              第一條 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確保通信系統的正常運行,促進通信建設事業發展。

              第二條 乙方必須取得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從事通信建設工程施工。施工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任職或上崗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定。

              第三條 乙方為該項目的安全責任人,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遵循通信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之規定,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第四條 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 工程建設期間,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其他電信運營商通信網絡中斷,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 工程建設期間(驗收前),由于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材料損壞或丟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 甲方提供給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爆破材料的管理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八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第九條 乙方應當具備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通信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第十一條 甲方的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有下列職責:

              1、督導各專業安全生產工作的貫徹與落實;

              2、督促各專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的宣貫與落實;

              3、按規定足額及時支付安全生產管理費,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乙方依照規定委托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的,保證安全生產的責任仍由乙方負責。

              第十三條 乙方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十五條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必須了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

              第十六條 乙方的作業人員從事渡江過河、跨電力桿、跨公路、交越其它線路(桿路、埋式)等工程項目,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及相關的技術標準,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和技術規范教育,再進行施工作業。

              第十七條 乙方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其從業人員應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第十九條 乙方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并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第二十條 乙方儲存、使用危險物品的倉庫不得與員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內,并應當與員工宿舍保持安全距離。

              第二十一條 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使用。

              第二十二條 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對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應當立即處理;現場不能及時處理的`,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尋求解決方案。檢查及處理情況應當記錄在案。

              第二十三條 兩個以上施工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施工時,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

              第二十四條 乙方在發生與聯通公司經濟合同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包括運輸、中暑、中毒、高空墜落、火災等),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依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搶救,并及時將事故起因、性質、輕重及處理情況通知聯通公司。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二十五條 乙方必須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第二十六條 乙方在施工建設工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限期整改、停工整頓、終止合同等處罰或處理:

              1、對不符合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涉及安全生產的事項予以批準或者驗收通過的;

              2、未按照規定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

              3、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未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的;

              5、未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的;

              6、對重大危險源未登記建檔,或者未進行評估、監控,或者未制定應急預案的;

              7、進行爆破、吊裝等危險作業,未安排專門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的;

              8、乙方將所建工程項目轉包給其它單位的;

              9、乙方主要負責人在本單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沒能立即組織搶救或者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或者逃匿的;

              10、乙方主要負責人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

              第二十七條 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監理機構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乙方應予積極配合。若在檢查過程中被發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應立即按要求在甲方規定時限內進行整改。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做好甲方工程設計資料、竣工資料、機房設備狀況等甲方機密的保密工作,在未征得甲方書面認可不得向第三方泄漏甲方上述資料機密,如因此造成甲方損失或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后果并負責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全額承擔甲方損失,并按甲方損失額的20%支付甲方違約金。

              第三十條 協議安全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退出甲方工程施工為止;本協議保密條款適用期限自乙方承攬甲方工程開始,至乙方施工相應工程完工驗收后十年止。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簽 字 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簽字代表: (簽字)

              日 期:

            工程施工安全環保合同5

              甲方(發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全稱):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施工安全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及有關安全環保管理的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并本著自愿、公平、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工程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環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性質:資本性支出工程項目(新、改、擴建設項目)、檢維修“√”。(對應劃“√”)

              三、投資額:_________________

              四、相關附件:____________(如工程合同等)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有權對乙方的資質和安全環保業績進行審查。

              2.有權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組織機構,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環保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有關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有權要求乙方針對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的安全保證措施方案,并進行審查和備案。

              4.有權要求乙方維護好甲方的安全環保設施、設備和器材。

              5.有權對乙方使用的設備、設施進行安全管理。

              6.有權對乙方施工作業現場的安全環保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或其它處理。

              7.發生事故后,有權根據有關規定組織、參與事故的調查。

              二、甲方的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環保法律、法規、標準及規范和甲方及其上級有關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2.對乙方進入甲方區域作業的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及辦理相關入廠手續。

              3.在作業前應對乙方進行安全交底,如向乙方提供與乙方作業相關的甲方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4.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規定的安全作業需要的環境條件。

              5.發生事故后積極組織搶險,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環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2.在__日常作業中,對甲方違章強令乙方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對由此產生的打擊報復,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

              3.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符合安全施工作業的環境條件。

              4.有權要求甲方在作業前進行安全交底,提供有關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及地下管線等狀況的數據。明確施工作業區的范圍、危險點源及安全管理要求。

              5.發生嚴重危及乙方人員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緊急情況時,乙方有權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險。

              二、乙方的義務:

              1.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強化施工作業人員安全環保意識,服從甲方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

              2.必須健全安全組織機構,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消防、環保方面的法律法規及甲方和上級的各項安全環保規章制度。

              3.根據工程服務安全施工作業的需要,乙方應在安全評價的基礎上根據甲方要求編制《安全風險評價報告書》,針對施工作業項目制定健康、安全、環境措施方案,經甲方審批并備案。

              4.乙方應編制并提供的相關資料:____________(1)安全組織機構及網絡圖、安全工作計劃、安全防火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專業人員名單及聯系方式;(2)安全教育與培訓;(3)現場安全檢查和日常檢查;(4)現場安全施工的協調;(5)現場安全衛生與急救;(6)現場運輸與交通安全;(7)高處作業與腳手架;(8)用火作業與消防;(9)起吊作業;(10)有毒有害作業與防護;(11)施工用電安全;(12)現場照明;(13)粉塵作業防護和噪聲防護;(14)有限空間內作業;(15)防暑降溫與防寒防凍;(16)廢料、廢氣及廢水的處理和排放;(17)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與批準;(18)事故報告與調查處理;(19)其它。

              5.在作業前要組織所有參加作業的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廠安全教育,同時,乙方要對直接參加施工的人員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方法、企業的安全注意事項和規章制度、作業現場的危險性及安全措施、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和應急方法等,并進行安全培訓考試,考試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從事作業。

              6.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7.在作業前,必須按甲方有關規定辦理與施工作業相關的各種票、證、書,如動火票、臨時用電票、高處作業票、進車票、動土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票等,要按照票、證、書及施工方案落實安全措施,并嚴格執行各種安全規定;作業人員要隨身攜帶各種票、證、書,以備檢查。

              8.在施工區域內搭建臨時建筑物應事先提交申請,并有具體區域相鄰建筑、管線位置圖,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后方可搭建。

              9.在施工作業現場必須設有安全警示標志,施工作業現場危險區域,夜間設紅燈警示。

              10.嚴禁進入非施工作業區域或場所,不得亂動亂碰或拆卸甲方任何設備零件或附件;自覺維護作業區域內的'建構筑物、設備管線和安全消防設施,在作業中可能對其構成影響和威脅時應立即提出并采取妥善措施予以保護。

              11.進入施工作業現場的各類人員,必須按規定著裝、配戴安全帽,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特殊工種配備勞動保護用品。

              12.未經允許,不準占用消防通道,需占用或破路工程,必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完工后,立即恢復道路的正常使用,以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13.發現作業過程中有不安全行為、隱患、重大險情,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并報告甲方。

              14.發生事故時,應積極搶險,服從統一指揮,避免事故進一步擴大,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事故。

              15.不得使用不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甲方規定的原材料、設備、裝置、防護用品、器材、安全檢測儀器等。

              16.承擔所屬施工作業人員的工傷保險以及施工期間的自有及租用設備的保險責任。

              17.施工中產生的廢水、廢氣、廢渣以及廢料,必須達到環保排放要求方可排放或按要求回收,存放到指定場所。

              18.產生噪聲污染的工程項目,施工前必須采取消音措施,達到環保要求后,方可施工。

              19.在環保設施施工中影響環保設施正常運行、穿越或遷移污水管線等必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施工。

              20.注重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作業結束后,須經甲方安全環保部門和施工主管部門及上級部門檢查驗收簽字。

              21.乙方招用的分包商,應經甲方審批認可,并具備承擔工程服務項目的施工資質和安全資格。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并取得特種專業資格證書。乙方招用的分包商的安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及處理

              一、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要求,未造成事故時,依據協議約定對違約者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停工整改、賠償損失等)。

              二、甲方違約造成的事故,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及上報。

              三、乙方違約造成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報告甲方;由于乙方工程質量、檢修質量及購買的原材料質量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共同違約造成的事故,按雙方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并按規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并上報。

              第五條發生事故時,甲乙雙方均有搶險救災的義務,所發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發生事故,由事故責任主體單位上報事故;經事故調查確認責任;事故報告和調查應按照國家和上級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七條由于不可抗力造成協議項目施工作業事故及產生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損失。

              第八條對乙方發生事故后弄虛作假、隱瞞不報、遲報或謊報,一經查出,按有關規定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進入甲方市場資格。

              第九條糾紛解決的方式: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按工程服務合同所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是工程服務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工程服務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協議與工程服務合同的實際履行期限一致。如果主合同因故需要變更期限,本協議相應與之變更至相同期限。

              第十二條協議中的有關名詞如違章、事故、不可抗力等,按國家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

              第十三條針對協議需明確的具體安全環保要求另行說明。

              第十四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甲方安全環保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安全環保負責人:____________(簽字):__

              甲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 乙方工程建設負責人(簽字):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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